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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恐怖行为的态度看一些人的精神小脚 2015-01-13 11:53:24


从对恐怖行为的态度看一些人的精神小脚


特有理

2015-1-13


有些关于针对查理周刊的恐怖杀人事件的反应,的确秉承了相当一部分中国人一贯的作风,认为查理周刊是首先肇事的一方,所招致的屠杀是由其错误所导致。虽然很多人并没有像9.11时的中国大陆愤青那样,对恐怖行为公开欢呼称颂,且在文字上表达出“查理周刊罪不致被杀”的态度,但整体的逻辑思路不难看出对恐怖行为的理解和接受。特别是那些平日里为强权讴歌的人,更是公开为恐怖行为进行合理化解释,把恐怖主义美化成针对西方经济和文化侵略的反抗行为。

人一旦长期受到强权的压迫和暴力的蹂躏,就会在精神上形成一种小脚模式,也就是用对自身精神骨气的强烈束缚,以一种精神变态的形象取悦权势、取悦暴力。其成长模式完全类似于裹小脚,起初经历一个被束缚的痛苦,直至精神停止继续发展后,不但痛苦消失,且能体会出权势对这种变态精神的宠爱,以及取悦暴力所获得的安全感。在针对查理周刊的恐怖行为中,很多人强调就是:宗教神圣是一种根本碰不得的精神象征,谁侮辱了别人的宗教神圣,谁就是找死。

从这种思维逻辑中,我们不难看出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一定是对这种逻辑所导致的暴力怀有一种本能的恐惧。“碰不得,不能碰”就是这种恐惧的关键词。由于对暴力的恐惧和臣服,这些人不但主动合理化暴力形式,而且更加愿意对暴力的受害者进行“自作自受”的讨伐。这分明就像裹小脚的群体攻击不裹小脚的个体一样。自然的规律的确如此,当一个人属于裹小脚的一员时,他不但会认为逼迫裹小脚是极为合理的习俗,同时更会为敢于不裹小脚的行为而感到愤怒,也会认为对大脚的歧视和惩罚是合理的。假使某人因为拒绝裹小脚而被打死,那也会是“虽然罪不致死,但是。。。如何如何”的逻辑思维。

在我记忆的深处,有一个童年所听到的悲剧。我们小学不远的地方是北京有名的《牛街》,不少北京人都知道,牛街是回民的聚集地,算是一个袖珍的少数民族特区,那里当然一切按照回民的习俗生活,包括特供的牛羊肉。其中最敏感的一点,对于我们小孩来说,就是不能在牛街提“猪”字。那时学校回民同学不少,小孩子开玩笑或打闹时难免会提到这个字,这便成了回民同学动手打人最好的理由,哪怕是汉族同学自己之间的说辞。当时我就想,吃什么只是习惯问题,那时还不知是一种宗教的强横,为什么你不喜欢的别人就连说都不能说?直到有一天,牛街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起因是一个过路人带着刚买的猪肉到回民的餐馆买特色食品,结果被店家一刀捅死。当时有人说那汉人是故意挑衅,也有人说他是无意而为。但是从一块猪肉的血案,我彻底体会到了以宗教和习俗为名义的嚣张。从当今那些主动加入恐怖极端组织的人来看,其思想都具有厌恶他人行为模式,具有强烈暴力征服他人意愿的病态思维。仔细体会那些“碰不得”的宗教或习俗,宗教神明什么的无非是一个文化的幌子,其背后真正的含义是一种对外的强横、不容异己的霸道。以宗教名义的讨伐不过是压迫异己的集结号。因为以宗教的名义,就可以表明同宗同族的身份,就可以聚集全族的力量。

一个最常见的社会悖论就是:越是社会环境中的弱者,越是会崇尚暴力、崇尚霸道及强横。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弱者知道暴力和强横对自身的有效性。这就像讲惊悚的故事,编故事或讲故事的人毕竟是认为故事的情节自己感到害怕的别人才会害怕。同时,只有听众越感到害怕,讲故事的人才会越有兴致。而且听了故事的人大都喜欢把故事再讲给别人听,这样才能体验吓唬别人的快感。对于那些被暴力“教育”得“聪明”的人,是典型的“见了怂人搂不住火”的一批人,这就与把鬼故事讲给别人听是一个意思。对这些人讲什么文明价值、讲什么人类道德都是白费口舌。他们的人生哲学就是谁横谁有理、谁横就要听谁的,招惹横的就是自己找死。在横的面前,他们可以反对自己祖先的文化传统,名曰:“破四旧”;也可以把本民族的文化圣人肆意丑化,今天批倒批臭,明天再向全世界推崇;可以砸烂无数本国以善为本的宗教的雕像,却诚心维护国外极端分子针对一个宗教漫画的暴力屠杀。

不说言论评判的标准该由谁来掌握、不说我要是把我自己的思想作为不容他人反对的金科玉律是多么荒唐可笑,有谁能给合理化一下:我认为谁谁言语上冒犯了我就是找死?如果没人,那肯定是因为我横的还远远不够吧!


浏览(1488) (17) 评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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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sm0 留言时间:2015-01-17 05:41:16
棒!是非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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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ti 留言时间:2015-01-14 20:05:46
绕来绕去,五毛们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张志新被割喉枪毙,那是她活该!谁叫她冒犯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另外,五毛们都一律不提这3个恐怖分子在干掉了惹他们生气的新闻报社后,还打死了没招他惹他的市民。怎么解释?没有查理周刊,他们也会找别的理由搞恐怖活动的,这是他们的教义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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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5-01-14 19:25:37
---人一旦长期受到强权的压迫和暴力的蹂躏,就会在精神上形成一种小脚模式,也就是用对自身精神骨气的强烈束缚,以一种精神变态的形象取悦权势、取悦暴力。其成长模式完全类似于裹小脚,起初经历一个被束缚的痛苦,直至精神停止继续发展后,不但痛苦消失,且能体会出权势对这种变态精神的宠爱,以及取悦暴力所获得的安全感。

好一幅自我画像。如果尔等不是因为有强权的庇护,来这种长篇大论,咱佩服你。躲在强权的身后装出一副受害者的架势,左顾右盼地叫喊反强权,能不让人感到虚伪?撇开查里杂志不谈(谈得已够多),这世界上是谁对强权顶礼膜拜?是谁对用武力手段来解决民族,宗教,国家冲突拍手称赞;是谁因为奥巴马外交上稍稍收缩,就破口大骂,没有强权撑腰,似乎一天都活不下去。

这两天,查里事件继续发酵,查里杂志利用这种不正常的政治空气搞了个特刊,发行量从五六万直到三百万。商机是占了些,但很难长久。据说五十几个国家已经表示反对,连反恐中坚的美国报刊很多把它列入“常人不宜”“后果自负”的内容,美国人总的来说没那么起劲。在另一方面,没参加巴黎游行的美国国务卿竟然在与以色列的宿敌,过去的“邪恶国家”,穆斯林的头头伊朗外长公开会晤,美国也在与古巴商量恢复外交关系。这就表明,复杂的世界确实不会遵循那些裹脚女人的脚步走下去的,形势比人强,不和解也得和解,不用说欧洲,就是超级强权的美国也知道只有谈判才是解决矛盾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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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5-01-14 18:05:58
我想楼主应该思考这么一个问题,或者具有独裁心理或思维的人不喜欢或回避的问题,即“政治是妥协的艺术”这句话怎么理解?因为独裁者是不需要政治的,因为不需要妥协。
如果按照你你这里的观点,妥协岂不是“精神小脚,没有骨气“的概念?
对于一件具体的事情的评论,人们一般是基于与自己的关系,与自己不那么直接相关的喜欢说大话狠话,反正不需要自己付出任何成本,如今叫爽。
而现实中需要考虑社会整体利益的就不得不从不同方面的利益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因为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和其他人,那么就是出现妥协的基础,如今叫政治。
美国没有任何一家主流媒体愿意刊登查理周刊的那些引起争议的漫画,理由就是这种内容在美国违宪,那么是因为美国太聪明从宪法的角度就防止了这种事情的发生,还是因为有”精神小脚“?
美国的立宪基础独立宣言里没有废奴的内容,这件事是100年后林肯干的。但杰弗逊等三人写独立宣言的时候废奴理念已经是”普世价值“,即便是三个起草独立宣言的人里也有两个支持把废奴的内容写入宣言作为美国立国的理念,但最后都被杰佛逊说服,做出妥协,为什么?
就在于人是无法脱离现实的,激化矛盾是把解决问题弄得复杂化甚至不可能解决的,如果当时把废奴写入独立宣言,美国就面临两个可能的问题,或者没有联邦,或者经济破产,如今把具有这种思维的特点叫做具有社会责任感。
另外,你这里给不同观点的人强加的东西就是对查理周刊的做法的不赞同就是支持暴力,不知道这种逻辑是如何产生的,纽约时报明确不支持这些漫画,也是支持暴力?或者假如这些漫画出现在美国的主流刊物,几乎肯定会因此而提出控诉的民权组织ACLU也是支持暴力?
从这些矛盾来看,我觉得你的思维还是停留在非黑即白,不能存在不同,自己主观解释他人的意思的档次,而这是相当多的中国人再熟悉不过甚至自己使用都不觉得难受的意识,体现独裁或革命的极端主义意识。
一个与你这里的第一段的最后四个字相关的意思联系的,与美国的现实直接有关的事情,正在美国主流媒体上反复出现的内容,就是关于佛格森事件的抗议示威出现的暴力行为的意义。
人们都承认示威暴力不合法,但是否具有合理性?也就是是否存在发生的必然性?如果必然发生,那么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谓你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概念。
换个角度讲,就是如果这些示威没有出现暴力行为,是否会得到社会的重视,比如媒体是否会这么大规模的报道?
有一个观点是,难道美国人真的以为导致美国革命的“tea party”真的就是类似贵族们喝茶的概念?
不妨去波士顿的那条船上看一看。
那么如何防止佛格森事件的示威中出现的暴力行为,或“tea party“,就是人们过去和现在乃至整个历史都在思考的问题,简单的词汇叫反思。
那么照你这里的观点,这种思维被你定义为”精神小脚“。
其实你这里的逻辑反映了一种思维的局限,即把一个事件孤立地看待,看到了恐怖主义行为,但不在乎恐怖主义行为发生的土壤和环境,即原因。
一个70年前的空军中校的一句话至今仍然被人们奉为防止危机的理论基础,墨菲定律就是揭示了这种联系,违背这个定律的概念就一定要付出代价。
那么你愿意再次付出这种代价?还是反正这是别人的事?
最后,纵观你这里的整体意思,不过就是产生不同的观点是因为持有这些观点的人是有问题的,这么说你没冤枉你吧?
那么我们是在讨论观点的不同呢,还是讨论人的不同?有一个概念叫argumentum ad hominem,什么意思自己去Google,但更重要的,是如果使用这种方法,表现了什么问题?(并非是正面的,算是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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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ngyi 留言时间:2015-01-14 13:46:13
顶好文,小脚模式思维的人不论在大陆还是海外为数不少,秉性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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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olande 留言时间:2015-01-14 13:36:36
支持博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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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4 11:59:00
喜剧博你好:你算是我这的稀客。语言形式的冒犯当然也是一种冒犯,有城府的人是不会没事招猫逗狗的。但这与暴力屠杀是差别巨大的本质性区别。一个淘气的孩子砸了邻居的车窗,如果那邻居冲进孩子家灭门,这个时候,针对屠杀,孩子的错误就根本不是一种可以与屠杀相提并论的问题。就不能作为一种杀人的理由。淘气绝不是可以被屠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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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4 11:42:38
fuyun网友你好:谢谢你的评论留言!现在社会中许多矛盾都来源于思想意识的层次差别,有些对人类发展有害的观念必须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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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4 11:39:09
抱不平网友:你说的太对了,我深有同感!其实你所述的两种情况,本质都是愚昧,都是认为“胆大就能赢钱”,就能利益通吃。极端分子只是胆子先大起来的一部分人,中国式的愚昧一旦胆子“崛起”了,那不就是新的“义和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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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4 11:33:30
嘎子好:见到你近日的大作,甚感欣慰,思想水平又见成长,不愧是维护正义的一员猛将,更是海外华人的骄傲。愿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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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4 11:28:29
谢谢康园博的评论!你们是我在万维非常敬重的网友,你们有思想、有精神、有学识,与你们交流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从你们那我也学到了很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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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喜剧 留言时间:2015-01-14 10:20:29
这个比较二。 以色列从建国开始跟阿拉伯穆斯林打了一辈子,你看以色列什么时候侮辱过伊斯兰教没有? 以色列如果想把麦加毁掉,下一秒钟就做到了。 看过斯大爷拍的电影慕尼黑没有? 没有的话去看看。 你整死我11个运动员,我也整死你11个高级骨干,恐怖分子立马消停了。 你看以色列傻逼到去游行没有?

如果欧洲那些傻逼左派能从这次袭击中明白些道理,不再干坏事,那也是因祸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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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15-01-14 09:51:41
特有理, 今日两文章上导读殊荣. 心情激动手抖键盘溜回不了贴. 特感动不, 万维万岁! 
哈, 万维自由主义精神大将也来嘎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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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uyun 留言时间:2015-01-14 08:18:57
必须顶,就是这么个道理,但是总是有那么些腐儒,讲出来一大堆乱七八糟,就像恶心腹黑的司马光,以颠倒黑白为能事。

杀人了,还特马有理,要警察和政府干什么?宗教就是这些暴徒的遮羞布!
如果其他的宗教都没有这么高比例的暴力问题,那就是这个宗教有问题。伊斯兰教就是这么垃圾,只是人人不敢揭穿这个 伊斯兰教 的皇帝新衣而已!

人类给与伊斯兰教的 一切慈悲 都喂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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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抱不平 留言时间:2015-01-14 07:30:06
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与宗教愚昧的民族实质是一样的,就是表现方式有异,但我觉得对人类的前途更有危害性,因为他们可能什么都信,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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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乐园小夜曲 留言时间:2015-01-13 15:06:50
新年好特有理兄。

文学城已经沦陷,今天大概是中宣部下属某某部门控股的网站了,这里沦陷也是指日可待。今天伟光正财大气粗,很多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生活在小脚模式里,用对自身精神骨气的强烈束缚,精神变态地取悦强权、取悦暴力、取悦铜臭、取悦伟光正。其实恐怖主义的模式,正是伟光正六十多年来在中国推行的暴政,你试试在中国出版的杂志刊登一幅习大头在嫖妓的漫画看看会有什么下场。

恐怖组织和伟光正,还有大量的自干五还特有理,历史依据都能搬出来,他们会说你天主教几百年前也不是这样杀害异见者,我今天不过是学习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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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3 13:14:52
老高好:)
你那“特敢横”要尽快申请专利,多少人喜欢呢!
有气网上发泄一下的确是能调节身心,但气肯定不能乱发,乱发伤身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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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15-01-13 12:36:10
特有理 - 你有感而才发 , 改成有"气"而发.
"气"的国学经典八卦方圆你绝对了解. 还开胃健脾. 身心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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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15-01-13 12:30:57
特有理, 你 ?
日它先人板板, --可以在网上横啊, 特敢横.
有理有据, 没家教国教的烂崽些, 狗日的烂政府鸡巴党包子货吃里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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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5-01-13 11:58:27
这是我在文学城获得区区20几个点击的博文,怎一个惨字了得!

以此文向所有反抗野蛮和暴力的博主如:牧人、阿妞、半江红等侠博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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