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更應愛財 特有理 2016-4-25 從世俗傳統的角度,君子即使愛財,也應該扭扭捏捏、半推半就。昨天跟朋友聊天,猛然發現我以往的認知以及清高完全錯了。是中了社會人生的一個大圈套。 我曾經自認為理解了錢的涵義:就是社會資源的索取權和支配權。覺得只要自己謹守本分,不貪不搶,過上一種《陋室銘》中描述的生活也就心滿意足了。但是,現實告訴我:當金錢的分配都趨向於小人時,別說與鴻儒溝通的渠道都沒有,就是這世上連鴻儒都已經很難存在。當君子們把自己發展的權利拱手讓給小人們的時候,不要說自己都失去了擴展腦細胞的物質資源,更是把社會發展的航舵交到了小人們的手上。 潔身自好是一種小愛,為了心中的理念而愛財方可稱之為大愛。 當然,說得容易實踐起來難。從自然角度,貪婪是斂財的最佳動力。人因為貪婪可以打三份工,一天只睡三、四個小時的覺;也可以不擇手段、連哄帶騙、鋌而走險。作為君子,諸多的於心不忍、於義不為,無疑限制了自己斂財的空間。但是,人的精神又是奇妙。當斂財被君子當成一種信仰,一種實踐自己信仰的途徑,君子往往會比小人更具有智慧和韌勁。 只有當君子們在信仰的驅動下擺脫“小人愛財”的思維禁錮,才能從小人手上奪取社會發展的主導權。才不會中了財富分配中“我是小人我怕誰”的圈套。這個社會才有可能擺脫在貪婪中毀滅的命運。 我是君子我怕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