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到底有多大用? 特有理 2016-5-3 前兩篇文章屬於概念性的闡述,什麼系統啊、調控啊、線性啊、非線性啊,非有系統專業理論很難理解。回到現實,最低工資到底有多大用? 抽取前連篇的核心觀點,最低工資一方面是社會調控的必然表現,一方面又只是一個常量性質的分配基準。其含義在於:出於維護社會的穩定,人類必須調整並提高財富分配中的道德標準。最低工資標準並不是針對具體的行業、具體的雇主,而是為社會設立一個道德的分水嶺。不管拿最低工資能否保證有尊嚴地生活,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僱傭關係往往被社會大眾視為不道德的壓榨。正如前文所分析的,最低工資的形式只能在實施的短暫時間內對部分勞動者有利,但改變不了貧困的絕對狀態,因為工資漲了通貨也膨脹了,油價、房價更是飆升了;也改變不了財富分配差距的相對狀態,因為水漲船高。因此,在這方面,最低工資標準的道德意義遠大於財富分配調控的具體意義。一個國家最低工資標準的提升,實際上就是整個國家勞動力成本的提升。在國際貿易中必然帶來低端行業競爭力的下降,但從社會道德、人民素質的非經濟層面,又為高端人才及行業做出了社會基礎的提升。只不過這是一個長期才能見效的因素。這就好比教育一個小孩舉止優雅、語言文明、心態積極向上,其效益可能要到孩子工作和成家之後才能顯現出來。 在分配調控中,除了最低工資標準這個變量,當然還有稅務的優惠、返回、補助,醫療及就業保險,甚至還有社會福利金。但是,這些因素並不能代替最低工資的作用。首先,社會福利金的發放主要是針對那些根本無法工作或是不願工作的人群,並不具有普遍性。另外,稅務的優惠及返還是依據勞動所得的絕對值,很明顯,最低的工資即使能得到最大的優惠比例,但返還的絕對值還是少得可憐。 有一點要特別注意,但又很容易被大多數人忽略的問題在於:過低的最低工資標準,將導致這批人群在退休後積累不了足夠的養老儲備金。至少在加拿大,養老儲備及保險金CPP、RSP都是依據工資收入為基準扣繳和核定額度的。這就不能簡單只看最低工資當時的效益。 由於很多華人都打過餐館工,因此思考最低工資問題常常以餐館為參照。其實,很多服務行業是能拿小費的。而且,一個中等餐館領班的小費足抵得上一個初級工程師的收入。真正需要最低工資的,是那些小型產業的工人。從道理上講,一個國家的政策必須是配套的。也就是在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時,必須在海關政策上對相關產業進行保護。沒有保護,或保護不夠充分有效,這不是最低工資的錯,而是政府的失職、國家的恥辱。 正像本人前兩篇里表達的,我們可以在不同層次探討一個共同問題,在不同層次、不同的立場必然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但最終的結論,還是要放在整個體系中分析才夠全面和客觀。對於最低工資標準,我的觀點是:最低工資標準解決不了貧富差距的根本問題,但它又是社會調控必須引入的一個變量。它本身的確可以為低收入者帶來一定的近期和長期的利益,儘管很微薄但好過沒有。它的最大意義在於豎立社會的道德形象,提升社會的道德標準,為社會的文明發展創造一個可以量化的平台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