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如此殘忍? 前些日子我在博客中摘編了個帖子。內容是“文革”開始的“紅八月”期間,北京27中初二女生林永生被誣陷“侮辱偉大領袖毛主席”(有人說她把毛語錄故意坐在屁股下面),被活活打死的事件。而毒打林永生致死的“紅衛兵”竟是27中學上初中的一些女孩子們。她們打人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文革”開始的時候我在北京市東城區寬街小學上六年級。當時學校的小學高年級學生也自發組織起“紅衛兵”。他們毒打校長、教導主任和一些老師。校長和教導主任被毒打致死;而兇手很多都是小學生。我清楚的記的我六年級班上幾個女生是“紅衛兵”,她們侮辱和毒打校長(有關如何將校長和教導主任打死的經過我不想講了,反正手段非常殘忍,校長的丈夫因為是“摘帽右派”也被抓來打死)。北京市其他中、小學也有類似事件發生;兇手都是年紀很輕的所謂“毛主席的紅衛兵”。 前兩年我們的小學同學聚會,當年參與打死校長和教導主任的女同學也來了一位。她和普通人無異,一位退休的老年婦女,慈眉善目,為老同學們能在幾十年後再次相聚高興。她是否還記的自己在“文革”之初是個殺人兇手?27中那些打死林永生的女“紅衛兵”們是否記的她們曾是兇手?北京市中、小學打死人的“紅衛兵”們還記的自己曾是殺人犯?“文革”初期濫殺大批無辜者的,高喊“永遠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狂熱分子是否還記的自己是屠夫?我這樣質問似乎認定他們的極端殘忍。不過我告訴你,他們的申辯是:我當時這樣做只是為了“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 我必須承認,他們沒說謊,當時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要證明自己對毛的無限忠誠,並非自己天性是殘忍的。這麼說,為了表現自己對“皇帝”的忠心,什麼事情都可以做?是的,不然當時怎麼有句最最流行的話“為了偉大領袖毛主席,刀山趕上,火海敢闖”?其實那時最最令人恐怖的是中國大陸社會上,幾乎所有人都聲稱“我絕對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他老人家”,當然包括那麼被誣陷為“膽敢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被活活打死的人們(不是一兩個,而是成千上萬)。 人們都爭先恐後,千方百計地表現自己對毛的忠誠。那些“紅衛兵”因為“血統”好,“老子英雄兒好漢”,更要忠於毛;而“老子反動兒混蛋”,“血統低賤”的人們,就算他們聲稱“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也只配做扁扁對匍匐在地上的下等人;如果真的膽敢表現出一絲一毫的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不忠;那,只能被“滿懷無產階級義憤”的,“最最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紅衛兵”狠狠的毒打,打死了那是“罪有應得”。 現在批判“文革”的人們對這段“紅色恐怖”的歷史的結論是:中共搞個人崇拜的惡果。這似乎是說,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不搞對毛的個人崇拜,“文革”初期的殺人瘋狂便不會出現。不過我認為,對毛的個人崇拜其實是必然的;他在中共確立了統治地位後,個人崇拜就自然而然地顯現了。中共建國後,對毛的個人崇拜便有意無意地不斷加碼。這很順理成章,他是“皇帝”呀。過去專制王朝的皇帝們被神化成“真命天子”,毛澤東也是獨裁者,制度仍是專政制度,毛如果反對搞個人崇拜那倒是不正常了。再加上毛本人和他的助手們在權力之爭中都在利用個人崇拜的作用,“文革”前對毛的個人崇拜到達瘋狂的程度很合乎邏輯。 毛和歷史上的帝王治理國家有所不同。一般中國的開國皇帝們,大都是要國泰民安的。對老百姓,是讓其當順民,老老實實地當皇帝的子民,規規矩矩;而毛澤東有他不着邊際的理想,他要創建民眾思想“高尚”的,雖然貧窮但物質上儘量平等的“烏托邦”;他認為(甭管是否發自內心)“群眾是真正的英雄”。 個人認為,毛實際上在“反右”運動時精神上已經有不正常的傾向;在“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三面紅旗”的蠻幹失敗後,國家經濟幾乎崩潰,他的精神狀態越發不正常了。在感到大權旁落後便處心積慮地暗中為“文革”做準備。點起“文革”的邪火後,他將他大多數的“同志們”統統“打倒”(被視為要“架空他”),同時聲稱“要信任群眾,依靠群眾,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要放手發動群眾,讓群眾自己起來革命,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目的只有一個,國家大權獨攬,再次搞他的“烏托邦”。那時中國大陸民眾,特別是年輕人,對毛的崇拜已到瘋狂的程度。“文革”初期,毛縱容“紅衛兵”,說“亂得還不夠”。這種情況下,宗教狂似的“紅衛兵”隨意打死人有什麼好奇怪的呢?那時整個社會都處於病態中。 在批判“文革”的時候,很多人說毛這是毀滅中國文化。我不這麼認為。搞“文革”是毛建立幻想中的“烏托邦”的一個步驟。他要讓瘋狂“忠君”的愚昧民眾跟隨着他一步步走下去(毛認為這是民眾有了“高尚的覺悟”)。其實這種妄想本身只能證明毛的病態;然而中國大陸當時是“無法無天”的,毛可以恣意妄為。毛為什麼能如此?老百姓“忠君”。“忠君”是什麼東西?是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可以這麼說,毛利用民眾傳統文化意識中的愚忠掀起了“文革”(“包子”現在居然也在搞“忠君”,可笑、可憐、可惡)。 所以,中華民族要趕上世界的潮流,制度的變革首當其衝;這前提是,中國傳統文化必須有個揚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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