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之友美国法学家论《唐纳德.川普 诉 赛勒斯.万斯案》---
2020年5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就《唐纳德.川普 诉 赛勒斯.万斯案》开庭听证。在一连输了两场官司后,唐纳德.川普聘请了华府著名保守派律师威廉.康索沃伊(William Spencer Consovoy)出庭强辩,希望能够起死回生,不必交出过去八年个人和他公司的账目,从而希望缓解斯托米.丹尼尔斯与唐纳德.川普丑闻带来的政治冲击。 威廉.康索沃伊是一位悲剧性的律师,他在2020年与玛莎.安尼赛(Masa Anisic)结婚,但在次年,玛莎.安尼赛不幸因结肠癌而谢世。 威廉.康索沃伊于1974年8月31日,在新泽西州普兰菲尔德(Plainfield)出生,维吉尼亚州乔治梅森大学安东尼.斯卡利亚法学院法学院毕业,他的祖父乔治.康索沃伊曾担任过新泽西州中部小城市市长,他的父亲曾担任过新泽西州第四十八任州长托马斯.基恩(Thomas Howard Kean)的政治顾问。 2008年,威廉.康索沃伊曾出任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的法律助理。威廉.康索沃伊曾在美国最高法院办理过十馀件案子,但最为世人熟悉就是为唐纳德.川普抗拒交出个人与公司税务资料的《唐纳德.川普 诉 赛勒斯.万斯案》。 在案子结束后两年的2023年1月9日,威廉.康索沃伊不幸因脑癌谢世,享年仅四十八岁。 《纽约时报》评论威廉.康索沃伊说 :“在相对较短的职业生涯中,康索沃伊先生赢得了美国最高法院最优秀、最执着的保守派诉讼律师之一的声誉,并热衷于审理旨在对美国宪法格局做出重大改变的案件。” 出庭听证的九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是: 第一位: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第二位:克拉伦斯.托马斯; 第三位:露丝.金斯伯格; 第四位:斯蒂芬.布雷耶; 第五位:塞缪尔.阿利托; 第六位:索尼娅.索托马约尔; 第七位:埃琳娜.卡根; 第八位:尼尔.戈萨奇; 第九位:布雷特.卡瓦诺。 整件《唐纳德.川普 诉 赛勒斯.万斯案》的核心问题有六: 第一: 2020年7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以 7 比 2 的投票结果裁定,美国总统的刑事提控绝对豁免权,并非美国宪法第二条至上条款所赋予的。根据这些原则,美国总统不享有针对其私人文件的州级刑事传票的绝对豁免权,并且他无权要求提高此类传票的签发标准; 第二:美国总统有权可以依靠其他人都可以使用的辩护理由,在州级法院或联邦法院挑战该传票的合理性,与是否有过度宽泛和无理骚扰的情况; 第三:州级法院或联邦法院在评估这些论据时,法官应该一丝不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使用更严格的标准来评估它们; 第四:前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两百年前就确立了这一原则,即任何公民,包括总统,在刑事诉讼中被要求出示证据时,都不能逃避提供证据的共同义务; 第五: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公众有权获得每个人的证据; 第六:自共和国成立之初,每个人就包括美国总统,没有人拥有特权,也没有人允许凌驾法律之上。 按照美国最高法院的传统和惯例,凡是重大的案件,由院长自己撰写裁决书。无可否认,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的这篇裁决书是一篇上乘之作,绝对可以成为美国各大法学院的样板教材,从历史事实到引证判例,从宪法原则到法典条款,用词温和但不失庄严,法理与道理俱全。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裁决书中写道: “在我们的司法制度中,公众有权获得每个人的证据。自共和国成立之初,每个人就包括美国总统。从托马斯.杰斐逊开始,一直到威廉.克林顿,历任总统在联邦法院要求时,都会在刑事诉讼中作证或出示文件。 据我们和当事人所知,本案涉及第一张针对在任美国总统的州级刑事传票。现任美国总统认为这种传票不可执行。 我们准予提审,以决定美国宪法第二条和最高条款是否明确禁止或要求提高向现任美国总统发出州刑事传票的标准。 2018 年夏天,纽约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对其隐晦地描述为 “涉及多名个人的商业交易,其行为可能违反了州法律” 的案件展开调查。 一年后,该办公室代表大陪审团向唐纳德.川普总统的个人会计师事务所,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发出传票。 传票要求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出示与在任美国总统及其附属商业组织有关的财务记录,包括2011 年至今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时间表。 唐纳德.川普总统以个人身份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地区检察官和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要求禁止执行传票。他辩称,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和最高条款,现任美国总统享有绝对的州刑事诉讼豁免权。 唐纳德.川普总统要求美国联邦法院发布宣告性判决,即在位美国总统任职期间,传票无效且不可执行,并永久禁止州级地区检察官采取任何行动执行传票。 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认为争议发生在美国总统和州级地区检察官之间,因此对美国总统提出的法律问题不持任何立场。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放弃行使管辖权,并根据 1971 年 《扬格尔 诉 哈里斯案》判例法理驳回了此案,该案通常禁止联邦法院干预正在进行的州刑事诉讼。在另一项判决中,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裁定美国总统无权获得禁令救济。 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与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各让一步。关于驳回,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扬格尔 诉 哈里斯案》式的弃权是不恰当的,因为该原则的核心依据 --- 防止各州和联邦政府之间的摩擦 --- 在州和联邦行为者已经发生冲突时如州级地区检察官和在位美国总统之间,就会失去意义。 就案情而言,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同意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拒绝初步禁令的决定。根据美国总统受联邦司法程序约束的两百年历史,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得出结论 : 美国总统豁免权并不妨碍执行州级大陪审团传票,该传票要求第三方提供非特权材料,即使调查的主题与美国总统有关。 它还驳回了美国作为法庭之友提出的论点,即州级大陪审团传票必须满足迫切需要。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拟议的测试源自涉及特权行政部门通信的案件,与传票几乎没有关系,传票寻求仅与总统私人身份有关的信息,与履行其宪法义务无关。”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裁决书里,首先举出1807年的《美国 诉 伯尔案》,到牵涉到法院传票的历任美国总统,如数家珍的逐一道来,作为他否决唐纳德.川普号称在位美国总统拥有包括刑事提控绝对豁免权的法理案例: “1807 年夏天,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维吉尼亚州的里士满(Richmond)。前副总统亚伦.伯尔(Aaron Burr)叛国罪接受审判。 在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致命决斗后,亚伦.伯尔失去了政治上的宠幸,新泽西州还悬而未决的谋杀指控,他追随当时许多穷困潦倒的美国人的脚步 --- 前往西部寻找新的机会。 但亚伦.伯尔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与路易斯安那领地总督詹姆斯.威尔金森(James Wilkinson)将军一起策划了一项计划,在当时由西班牙控制的墨西哥建立一个新的领地。 两人都预见到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即将爆发,当战争爆发时,他们打算率领一支私人军队入侵西班牙领地。 但就在亚伦.伯尔为自己的事业召集盟友时,美国与西班牙的紧张局势缓和了,谣言四起,说亚伦.伯尔密谋将阿勒格尼山脉附近的各州从联邦分离出去。 詹姆斯.威尔金森担心自己被揭发是主要共谋者,于是采取措施确保所有罪责都落在亚伦.伯尔身上。 詹姆斯.威尔金森给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发了一系列信,指责亚伦.伯尔密谋袭击新奥尔良,并发动路易斯安那领地革命。 托马斯.杰斐逊总统鄙视他的前竞选搭档亚伦.伯尔,因为他试图从他手中窃取 1800 年的总统大选,因此倾向于相信詹姆斯.威尔金森对事件的描述。 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向美国国会发送了一份特别信息,指出亚伦.伯尔是破坏联邦和平与安全阴谋的主要推动者。 根据托马斯.杰斐逊的说法,亚伦.伯尔考虑过分裂联邦或袭击西班牙领土。托马斯.杰斐逊承认,他的消息来源混杂着谣言、猜测和怀疑,但他引用詹姆斯.威尔金森担心自己被揭发是主要共谋者的信件,向美国国会保证亚伦.伯尔的罪行是毋庸置疑。 随后的审判是共和国短暂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观,人们蜂拥到里士满观看,在詹姆斯河沿岸的帐篷和篷车里聚集,人数几乎是该镇五千人口的两倍。 亚伦.伯尔的辩护团队包括埃德蒙.伦道夫(Edmund Randolph)和卢瑟.马丁(Luther Martin),他们都是制宪会议的前代表和著名的律师。 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最近在《马伯里 诉 麦迪逊案》中与托马斯.杰斐逊政府展开对峙,他担任维吉尼亚州巡回法官。 与此同时,一心想定罪的托马斯.杰斐逊从远处策划了起诉,专门为此案召开内阁会议,不断向美国检察官发出指示,并在五个月的诉讼程序上,花费了近十万美元的国库资金。 在审判前夕,亚伦.伯尔瞄准了原告,动议要求对托马斯.杰斐逊发出出庭作证传票。传票草案要求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出示詹姆斯.威尔金森于 1806 年 10 月 21 日写的一封信及其随附文件,托马斯.杰斐逊在致国会的信函中提到了这些文件。 检方反对这一要求,认为托马斯.杰斐逊总统不能接受这样的传票,而且这封信可能包含国家机密。经过四天的辩论,约翰.马歇尔在挤满人的法庭上宣布了他的裁决。 约翰.马歇尔宣称,美国总统并不免于宪法的一般规定,特别是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中关于被告必须通过强制程序获得证人辩护的规定。 在普通法中,对回应传票作证义务的唯一保留是国王的情况,国王的尊严被视为与根据法庭程序出庭不相容。但正如约翰.马歇尔所解释的那样,国王生来就有权势,不会做错事。相比之下,总统是人民的,受法律约束。 根据约翰.马歇尔的说法,免除美国总统作证义务的唯一理由是,他作为首席行政官的职责要求他把全部时间用于国家目标。 但在约翰.马歇尔看来,这些要求并非不懈的。如果美国总统因公务无法在特定时间和地点出席,美国法院可以在传票归还后作出处理。 约翰.马歇尔还驳回了检方的论点,即美国总统不受出庭作证传票的约束,因为行政文件可能包含国家机密。他说 :“出庭作证传票可以发给任何可以发出普通传票的人。” 正如他所解释的那样,宪法没有公平的解释来支持这样的结论,即强制证人出庭的权利并不包括要求这些证人随身携带对辩护至关重要的文件。而且,从基本的公平性角度来看,允许隐瞒此类信息将损害法院的声誉。 至于出示任何文件的适当性,这将取决于文件的性质,而不是持有文件的人的性质。约翰.马歇尔承认亚伦.伯尔寻求的文件可能包含披露会危及公共安全的信息,但他再次表示,在传票归还时,这些问题将得到适当考虑。 1807年6月12日,在辩论展开的同时,收到动议消息的托马斯.杰斐逊写信给美国检察官乔治.海尔(George Hay),表示他将在一切场合提供行政通信,无论司法目的需要什么。然而,他的亲自出席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使国家失去宪法要求始终发挥作用的唯一部门。 在亚伦.伯尔收到传票文件之前,约翰.马歇尔驳回了检方关于叛国罪的核心法律理论,亚伦.伯尔因此被宣判无罪。 然而,托马斯.杰斐逊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决心挽救定罪,指示美国检察官乔治.海尔继续以煽动对西班牙开战的轻罪起诉亚伦.伯尔。 亚伦.伯尔随后再次要求提供詹姆斯.威尔金森 10 月 21 日的信件,他后来收到了这封信的副本,并传唤了第二封日期为 1806 年 11 月 12 日的信件,检察官乔治.海尔声称这封信具有保密性。 约翰.马歇尔承认美国总统可以隐瞒信息以保护公共安全,他指示托马斯.杰斐逊应该说明隐瞒信件的具体原因。 美国法院将充分尊重这些理由,然后决定是否强制披露。但由于检方缺乏定罪证据,轻罪审判被迫提前结束,这一决定也被推翻。”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引用其他的在位美国总统与法院传票的案例说: “自《美国 诉 伯尔案》审判以来的两个世纪里,历任总统都接受了约翰.马歇尔的裁决,即美国总统必须接受传票。 1818 年,詹姆斯.门罗总统收到传票,要求他在军事法庭上对他任命的其中一名官员作证。 托马斯.杰斐逊总统的司法部长威廉.沃特(William Wirt) --- 曾在《美国 诉 伯尔案》审判期间担任美国检察官 --- 建议詹姆斯.门罗,根据约翰.马歇尔的裁决,传票作证可以适当地授予总统。 詹姆斯.门罗提出参加作证,并最终提交了书面质询的答复。 詹姆斯.门罗总统的继任者们效仿他的做法,一致同意在刑事诉讼中出庭作证,但条件是他们可以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出庭。 1875 年,尤利西斯.格兰特总统在对一名卷入威士忌酒厂逃税集团的政治任命官员的刑事起诉中,接受了长达三小时的质证。 一个世纪后,刺杀杰拉尔德.福特总统的刺客传唤他出庭为她辩护。杰拉尔德.福特在第一次对美国总统进行录像作证时,在安全距离内出庭作证。 詹姆斯.卡特总统在两名地方官员的审判中,也以同样的方式作证,詹姆斯.卡特担任乔治亚州州长期间,这两名官员曾提出为他的竞选活动捐款,以换取提前警告任何州赌博突袭事件。 乔治亚赌博审判录像带中的证词指出,在《詹姆斯.卡特回忆》说,他立即拒绝了这一提议。两年后,詹姆斯.卡特向联邦大陪审团提供了录像带证词,该陪审团正在调查一名逃亡金融家是否恳求白宫撤销对他的引渡程序。 威廉.克林顿总统出庭作证三次,其中两次是根据白水门事件调查中,涉嫌同伙的美国联邦刑事审判传票以证词形式出庭作证,一次是通过视频向调查可能存在伪证行为的大陪审团作证。 最后一次挑战约翰.马歇尔裁决是在 1974 年,当时他从未决定过的问题 --- 是否不顾在位美国美国总统反对,强制披露官方通讯 --- 到了关键时刻。 那年春天,被任命调查水门大厦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总部闯入事件的特别检察官提起了起诉,指控与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有关的七名被告,并将理查德.尼克松列为未被起诉的同谋。 随着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特别检察官获得了传票,要求理查德.尼克松出示椭圆形办公室会议录音等。理查德.尼克松要求撤销传票,声称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的所有通讯都享有绝对保密权。 本法院在裁决中驳回了这一论点。我们后来在1997年的《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将其描述为明确而坚定地支持约翰.马歇尔的裁决,即在位美国美国总统必须接受传票。 在《美国 诉 尼克松案》的法院,欣然承认了并维护高级政府官员,和那些为他们提供建议和协助的人之间的通信机密性的重要性。 本法院解释说:人类的经验告诉我们,那些希望公开传播其言论的人,可能会出于对外表和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克制坦率,从而损害决策过程。 因此,保密性促进了公众对美国总统决策中坦率、客观甚至直言不讳或严厉的意见的兴趣。 但是,就像两个世纪前的约翰.马歇尔一样,本法院认识到了所涉及的利益冲突。本法院援引了普通法准则中,公众有权获得每个人的证据,指出公众对公正和准确的司法程序的兴趣,在刑事案件中达到了顶峰,我们对正义的共同承诺,要求有罪不能逃脱和无辜者不能受到伤害。 因为如果判决基于对事实的部分或推测性陈述,这些双重目标就会失败。《美国 诉 尼克松案》时,美国联邦法院承认必须通过强制程序来提供检方或辩方所需的证据。 因此,本法院得出结论,在位美国总统普遍主张的特权,必须服从于即将进行的刑事审判中对证据的具体需要。两周后,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尽职尽责地公布了录音带。”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的论述,从过去的判例返回到目前的实际案情说: “上述历史都涉及联邦刑事诉讼。在这里,我们第一次面对由州级法院监督下的地方大陪审团,向在位美国总统发出的传票。 在美国总统唐纳德.川普看来,这一区别至关重要。他认为,美国宪法第二条最高条款赋予现任美国总统绝对任何的刑事提控豁免权,使其免受州级刑事传票的约束,因为遵守这些传票将绝对损害在位美国总统履行美国宪法第二条赋予职能的能力。 代表美国辩护的美国司法部长,同意唐纳德.川普总统的大部分理由,但并未承诺遵守他的底线。相反,美国司法部长敦促我们通过裁定州大陪审团对现任美国总统个人记录的传票,必须至少满足更高的需求标准来解决此案,美国司法部长认为本案并未满足这一标准。 我们首先讨论绝对刑事提控豁免权的问题。没有人怀疑美国宪法第二条保证了行政部门的独立性。作为行政部门的首脑,美国总统在宪法体系中占有独特的地位。 美国总统的职责范围从忠实执行法律到指挥武装部队,无与伦比的严肃性和广泛性。这些职责附带保护措施,以保障美国总统履行其重要职能的能力,这是非常恰当的。 此外,美国宪法还保证中央政府完全独立,不受各州的任何控制。正如我们经常重复的那样,各州无权阻碍、妨碍、加重或以任何方式控制美国国会制定的宪法法律的运作。 因此,各州也没有权力妨碍在位美国总统执行这些法律。 约翰.马歇尔在《美国 诉 伯尔案》中的裁决,以两百年来的实践和我们在《美国 诉 尼克松案》中的决定为基础,证实了美国联邦刑事传票不会达到宪法禁止的程度,从而损害行政部门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能的能力。 但唐纳德.川普总统和美国司法部长部分赞同这一观点,认为州刑事传票构成了独特的损害威胁,因此需要更大的保护。 需要明确的是,唐纳德.川普总统在这里并不认为这项传票特别繁重。相反,他对通常与州级刑事传票相关的负担,进行了明确的论述,重点关注三个方面:转移、污名和骚扰。我们将依次讨论每个方面。 唐纳德.川普总统的主要论点是,遵守州级刑事传票必然会使在位美国总统无法履行职责,而美国司法部长也支持这一论点。 美国司法部长在《尼克松 诉 菲茨杰拉德案》中提出了这一担忧,该案承认美国总统绝对免于因其公职行为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解释这种刑事提控豁免权的依据时,本法院指出,承担此类责任的前景,可能会分散美国总统的公共职责,不仅损害美国总统及其办公室,而且损害美国总统职位旨在服务的国家。 唐纳德.川普总统认为,州刑事传票造成的转移,对在位美国总统履行美国宪法第二条职能的能力,也造成了同样难以忍受的负担。 但《尼克松 诉 菲茨杰拉德案》并不认为分心就足以赋予绝对豁免权。相反,我们将其与普通法中法官和检察官的绝对豁免权进行了仔细的类比,得出结论: 美国总统与这些官员一样,必须无畏而公正地履行其职责 --- 不能因为担心官方行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在履行这些职责时过于谨慎。 事实上,十五年后,我们在《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明确拒绝了仅基于分心而免除责任的提控豁免。 威廉.克林顿总统在该案中辩称,由于需要参与诉讼而分心,现任美国总统有权绝对免除民事提控责任,不仅是针对官方行为如《尼克松 诉 菲茨杰拉德案》,还包括私人行为。 我们不同意这种理由,并解释说,《尼克松 诉 菲茨杰拉德案》中主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分心,而是行政部门在官方行为方面的决策过程被扭曲,而这种扭曲源于担心可能造成损害。 本法院承认,美国总统经常面临无数需要他们关注的事情,有些是私人的,有些是政治的,有些是官方职责的结果。 但是,本法院得出结论,虽然这些分心可能会让那些受到干扰的人感到烦恼,但它们通常不会牵涉到宪法问题。” 首席大法约翰.罗伯茨数次提到,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几份关于在位美国总统的刑事提控豁免权《备忘录》,但温和厚道地不像纽约南区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维克多.马雷罗法官,与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三位三款法官那样,坚定的裁决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备忘录》,是参考资料而不是美国法典。 约翰.罗伯茨只引用2000年10月16日,美国司法部助理司法部长、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兰道夫.莫斯的《备忘录》指出: “兰道夫.莫斯并没有反对美国司法部调查在位美国总统的触犯刑事犯罪行为,也没有说美国总统拥有刑事提控豁免权,而是不提议刑事提控在位的美国总统,应该等到卸任后才提控。 但是这个说法,已经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被彻底的否定了:美国司法部没有必要等到涉嫌触犯刑事犯罪的在位美国总统卸任,就可以进行刑事提控司法程序。”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解释传票不会影响在位美国总统的工作说: “刑事传票也是如此。正如妥善管理的民事诉讼,通常不太可能占用美国总统大量的时间或注意力一样,两个世纪的经验证实,适当制定的刑事传票通常不会妨碍美国总统履行宪法职责。 如果有的话,我们预计,在美国总统在针对他人的诉讼中收到传票的案件中,美国总统的负担通常会比民事诉讼的辩护负担轻。 然而,唐纳德.川普总统认为州级地方检察官正在调查他和他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刑事诉讼将会给美国总统带来的损失,甚至比《尼克松 诉 菲茨杰拉德案》和《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涉及的分心更为严重,因为刑事诉讼给美国总统的时间带来了独特的负担,并将产生相当程度甚至压倒性的精神专注。 但唐纳德.川普总统并不寻求免除因未来刑事责任而导致的转移。相反,他承认 --- 与美国司法部的立场一致 --- 州级大陪审团可以自由调查现任美国总统,以便在他任期结束后对他提出指控。 这可以参考2000年10月16日,美国司法部助理司法部长、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兰道夫.莫斯,致美国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长达两百六十页的《现任美国总统对民事起诉和刑事提控的服从性备忘录》。 因此,唐纳德.川普总统的反对意见,必须仅限于传票本身造成的额外干扰。但这一论点与两百年来确立的先例相悖,即美国总统及其官方通信必须接受司法程序约束,即使美国总统正在接受调查。 唐纳德.川普总统接下来声称,被洲级大陪审团传唤的耻辱,将损害他在国内外的领导地位。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司法部长并不支持这一论点,也许是因为我们曾两次否认,美国总统拥有在涉及严重不当行为指控的案件中提出的绝对的提控豁免权要求。 但即使名誉受损是一种可认知的损害,美国总统履行公民的正常义务,提供与刑事调查相关的信息,也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耻辱。 我们也不能接受与刑事调查中的人员或活动有关联的风险,可以免除美国总统如此重要的公共职责。 前任美国总统在联邦案件中经受住了这些关联,没有理由认为任何随之而来的恶名在州法院诉讼中必然更大。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美国总统受到调查,其公众形象受到的损害可能会加剧。但唐纳德.川普总统再次承认,此类调查符合宪法第二条和最高条款的规定,收到传票似乎不会明显加剧对美国总统声誉的损害。 此外,尽管目前的诉讼案让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传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但长期以来大陪审团的保密规则,旨在防止唐纳德.川普总统所预期的污名。 美国联邦制度和大多数州都通过了法规或法院规则,这些法规或规则对大陪审团面前发生的事情,向外界人士披露的程度,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当然,披露限制并不完美,观察到新闻媒体报道使得保护令掩盖美国总统被指控为未被起诉的同谋者这一事实不再有意义。 但那些未经授权披露大陪审团传票的人会自食其果,因为非法将大陪审团讯息披露为美国联邦重罪。 最后,唐纳德.川普总统和美国司法部长警告称,让唐纳德.川普总统接受州级大陪审团刑事传票,将使他们成为容易识别的骚扰目标。 但我们拒绝了《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几乎相同的论点,当时的威廉.克林顿总统认为,允许对非官方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将产生大量出于政治动机的骚扰和无聊的诉讼。 然而,唐纳德.川普总统总统和美国司法部长认为,州级大陪审团刑事传票构成了更大的风险,可能会削弱美国总统无畏和公正地处理各州的能力。 他们警告说,虽然美国联邦检察官对美国总统负责并可由美国总统免职,但美国两千三百名地区检察官对当地选民、当地利益和当地民意负责,并可能使用刑事程序来表达他们对在位美国总统的不满。 更重要的是,我们被告知,监督地方大陪审团的州法院,可能不会像美国联邦法院那样对作为政府协调部门的美国总统表现出同样的尊重。 我们和地方检察官一样认识到,在某些情况下,骚扰性传票可能会威胁到行政部门的独立性或效力。 即便如此,在《克林顿 诉 琼斯案》中,我们发现骚扰的风险并不严重,因为美国联邦法院有手段来阻止并在必要时驳回无理取闹的民事诉讼。 虽然我们不能忽视州检察官可能有政治动机的可能性,但在这里,法律再次试图防止预期的滥用。 首先,大陪审团不得进行任意钓鱼调查和出于恶意或骚扰意图启动调查。承认包括恶意大陪审团传票可能因不当行为的肯定证据而受到质疑。 正如地区检察官本人所说,这些保护措施对美国总统具有特殊效力,因为美国总统是行政部门的首脑。 而且,如果发生此类骚扰,美国总统有权获得联邦法院的保护。反对联邦干涉州级刑事诉讼的政策虽然很强硬,但允许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合理认定州诉讼,是出于骚扰意图或恶意进行的案件中进行干预。 其次,与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的描述相反,我们的判决不允许各州粗暴地干涉美国行政部门的运作。最高条款禁止州法官和检察官干涉在位美国总统的公务。 因此,任何试图操纵在位美国总统的政策决定,或通过发出传票报复在位美国总统的官方行为的行为,都将是试图影响不受此类障碍豁免的上级主权的违宪行为,我们通常假设州法院和检察官将遵守宪法限制。 除此之外,美国联邦法律允许美国总统在联邦论坛上挑战任何涉嫌违宪的影响,正如唐纳德.川普总统在本案中所做的那样。 鉴于这些保障措施和美国最高法院的先例,我们不能得出结论,根据美国宪法第二条或最高条款,绝对豁免权是必要或适当的。我们的反对者同事同意这一点。 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根据约翰.马歇尔在《美国 诉 伯尔案》中的裁决,所反映的对美国宪法的最初理解,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也被《美国 诉 伯尔案》说服,同意并非所有州对在位美国总统记录的刑事传票都应被禁止。在这一点上,与本法院的意见一致。 接下来,我们考虑州级大陪审团要求索取美国总统私人文件的传票,是否必须满足高度需要标准。 美国司法部长将要求一个门槛,表明所寻求的证据对于特定指控决定是至关重要的,并且传票是最后的手段,这意味着证据无法从任何其他来源获得,并且现在需要,而不是在美国总统任期结束时。 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这些标准,他同意除非满足高度标准,否则不应允许向美国总统发出州刑事传票。 我们不同意,理由有三: 第一,这种提高的标准会将针对官方文件的保护范围扩大到美国总统的私人文件。 正如美国司法部长和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承认的那样,他们提出的标准源自可追溯到亚伦.伯尔的行政特权案件。 约翰.马歇尔在该案件中解释说,如果托马斯.杰斐逊援引美国总统对行政通讯的特权,法院将不会像对待普通个人一样起诉在位美国总统,而是要求被告方提供一份宣誓书,该宣誓书将清楚地表明该文件对案件的公正至关重要。 美国副司法部长和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希望我们对美国总统的个人文件采用类似的标准。 但这一论点并没有解释亚伦.伯尔的相关段落:如果行政人员持有一份非官方性质的文件,那么他必须就这份文件与任何其他个人,处于几乎相同的境地。 而且,这只是几乎 --- 而不是完全 --- 因为在位美国总统保留对文件主张特权的权利,尽管这些文件表面上是私人文件,但具有官方文件的特征 第二,无论是美国司法部长还是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都没有证明,加强对州级传票的保护对于行政部门履行其美国宪法第二条职能是必要的。 除了我们上面提到的骚扰风险之外,他们为加强标准提供的唯一理由是保护在位美国总统免受不必要的负担。 实际上,他们辩称,即使只要证据确凿,美国联邦司法部就有必要向美国总统发出传票,但州级传票只有在证据必不可少时才有必要。 但这种双重标准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如果州级传票不是为了操纵而发出的,文件本身不受保护,行政部门也不会受到损害,那么美国宪法第二条或至上条款中,没有任何内容支持将州级传票的标准提高到比联邦传票更高的水平。 第三,在无需保护行政部门的情况下,公众对公平有效执法的兴趣会削弱全面获取证据的权利。要求州级大陪审团满足更高的需求标准,将妨碍州级大陪审团获取可能与其调查有关的所有信息的能力。 而且,即使假设根据该标准保留的证据,被保存到美国总统任期结束,在此期间,州政府将无法获得证据可能提供的调查线索,导致记忆逐渐消退,文件消失。这可能会阻碍对第三方的身份识别、调查、起诉与适用的诉讼时效可能会失效。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可能会使州级大陪审团无法获得无罪证据,从而损害无辜者的利益。 拒绝高度需要标准并不意味着在位美国总统没有真正的保护。首先,美国总统可以享受与其他公民相同的保护。 这些包括有权根据州法律允许的任何理由质疑传票,通常包括恶意和过度负担或范围。 并且,与美国联邦法院一样,对首席执行官办公室 的高度尊重,应该贯穿整个诉讼程序的进行,包括调查的时间和范围。 此外,尽管美国宪法并未赋予行政长官绝对豁免权或更高标准,但他并非只能接受私人公民可获得的挑战。在位美国总统可以在州级或联邦法院里,提出针对传票的宪法挑战。 如前所述,位美国总统可以挑战传票,认为传票试图影响其履行公职,违反了最高条款。这一途径可以防止地方政治阴谋成为联邦宪法权力有效运作的障碍。 此外,正如地方检察官承认的那样,美国行政部门可以辩称,遵守某项传票会妨碍其宪法职责。美国宪法第二条所赋予的职能附带有履行这些职能的权力,不受阻碍或妨碍。 因此,一旦美国总统提出并解释了司法程序与公共职责之间的冲突,或表明命令或传票会严重干扰他履行这些职责的努力,情况就会发生变化。 此时,法院应使用其固有权力撤销或修改传票,如有必要,以确保不会发生这种对总统职责的干扰。”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裁决书里,是这样结论的: “两百年前,我们法院的一位伟大法学家断言,任何公民,甚至在位美国总统,在刑事诉讼中被要求出示证据时,都绝对没有超越提供证据的共同义务。 我们今天重申这一原则,并认为美国总统既不能绝对免于要求其私人文件的州级刑事传票,也不能获得更高的需要标准。 为这位高级官员提供的保障始终存在 --- 在法院的行为中,将既定的法律和宪法原则应用于个人传票,以维护行政部门的独立性和刑事司法系统的完整性。 本案和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的论点,仅限于绝对豁免和迫切需要。然而,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已指示,将此案发回美国地区联邦法院,唐纳德.川普总统可酌情提出进一步的论点。 我们确认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以根据本意见进行进一步审理。 这是本法庭的最终命令。” 按照美国最高法院的传统规矩,案件在裁决后二十五天开始生效,也就是2020 年 8月 3日。赛勒斯.万斯在裁决书颁布的次日,提交动议,要求立即生效。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2020 年 7 月 17 日,允许其裁决开始生效。开始生效几个小时后,纽约的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将数以百万页的唐纳德.川普个人和有关实体业务,从2011年1月 至2019年8月的财务与税务资料,全部移交给纽约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美国众议院监督和改革委员会,重新签发新的传票给纽约的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要求交出与交给纽约州大陪审团同样的材料。美国玛泽有限责任会记师事务所二话不说,依法照办。 2021年7月13日,美国众议院监督和改革委员会向美国最高法院递交特别动议,要求效法赛勒斯.万斯,立即将这些资料公布与众,在唐纳德.川普严厉抗议下,美国最高法院以8票反对1票同意的票数,拒绝了美国众议院监督和改革委员会的动议。 这个自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美国第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与及美国最高法院三连败的司法滑铁卢结束了,是惯于藐视法纪唐纳德.川普真正噩梦的开始。 在两百五十年来的美国司法史上,美国法院从来没有承认在位美国总统拥有治外法权式的特权,也没有裁决在位或卸任美国总统可以拥有刑事提控豁免权的案例。 “没有人包括美国总统在内可以凌驾法律之上”的美国司法哲学,已经是美国价值、美国精神和美国式普世价值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美国民族为之骄傲的民族脊梁骨。 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在2024年7月1日,在《唐纳德.川普 诉 美国案》中,以6票同意3票反对的票数,裁决美国司法部不得刑事追诉已经卸任的前美国总统唐纳德.川普。 这个充满了政治正确的裁决,推翻了美国两百馀年来引为骄傲的判例,不仅否定了“没有人包括美国总统在内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已经是美国价值、美国精神和美国式普世价值不可分割的部分,还是在制造新的美国总统特权,也就是一场美国司法叛乱和司法暴政。 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是美国司法途径的终端,推翻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有两条途径: 第一:是美国国会修宪,废除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 第二:是美国最高法院自我纠错,用新判例去推翻旧判例。 前者在美国两百四十八年来只出现过一次的案例,那就是《美国宪法第11条修正案》,纠正了美国最高法院对州权的错误裁决。 后者则是家常便饭,已经四百馀次。《唐纳德.川普 诉 美国案》判例的被推翻,是早晚之事,问题是在何年何月才会出现天时地利人和推翻这个司法叛乱的大环境,由哪位司法英雄来完成这一个扭转乾坤的壮举。 西谚云:权力使人腐败,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败,这已经是付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然而特权之危害,不在权力之下,因而特权阶级是普世价值社会的天敌。 美国开国先贤们在费城制宪会议上,最主要的议题,就是如何不让独裁暴政和特权贪污,在新生的共和国发生。从三权分立到司法独立再到法官终身制,无一不是围绕着如何防止独裁和特权发生的构想而展开。 《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是彻底改变美国面貌,带领美国人民奔向现代文明的火炬,其中心思想与法理就是“公平”两个字,也就是在种族、宗教与社会上铲除特权的人人生而平等。公平恰恰正是钳制特权的有力武器。
从一则旧新闻中,可以看出特权就是导致贪污腐败温床的案例。2023年8月17日,MSN.com邀请美国经济分析家史蒂文.拉特纳(Steven Rattner),在电视台上就特权导致腐败的讲演,他指着一幅彩色饼图公开讲解说: “唐纳德.川普女婿贾里德.库什纳(Jared Kushner)的私募股权公司亲和伙伴(Affinity Partners),今年突然进账三十馀亿美元,其中只有1%的资金是来自美国国内。 沙特阿拉伯王国皇储穆罕默德.萨勒曼亲王,向贾里德.库什纳的私募股权公司亲和伙伴投资了二十亿美元,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卡塔尔,则各追加了 两亿美元。 大约六亿两千五百万美元来自其他非美国来源,而只有三千一百万美元来自美国境内,占亲和伙伴资金公司总数的1%。” 史蒂文.拉特纳表示,贾里德.库什纳已经为他的基金雇佣了一些人,但是,“我没有看到他实际上用这笔钱做了些什么”。 史蒂文.拉特纳又说 : “将这笔钱投资几年是很正常的,所以我认为我们还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但是,我们再次回到一个房地产人,坦率地说, 在这方面贾里德.库什纳不是一个特别擅长的人,他突然获得了三十亿美元,试图与长期从事这一行业的人进行私募股权交易。而且,如果我是沙特阿拉伯人,我不会指望很快就能从中赚到很多钱。” 除了是唐纳德.川普与贾里德.库什纳外,没有人会相信沙特阿拉伯皇储会把二十忆美元的巨款资金,一次过的投资给任何的美国人。这明显的是政治特权下的利益输送,直截了当的靠着裙带关系去贪污腐败,去死命捞钱。 弹指间,只收2%服务费用的贾里德.库什纳,已经大发横财进账数千万美元。显然而见,沙特阿拉伯皇储投资的不是精于假公济私的贾里德.库什纳,而是站在贾里德.库什纳后面的美国沙皇之东山再起。 如今唐纳德.川普即将重返白宫,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四年里,白宫不会重提或追究有关穆罕默德.萨勒曼亲王,曾亲自下令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领使馆,冷血分尸谋杀美国公民贾马尔.卡舒吉(Jamal Khashoggi)的罪恶勾当。 2024年的《唐纳德.川普 诉 美国案》的政治正确裁决,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糟糕的十大裁决之一,《唐纳德.川普 诉 赛勒斯.万斯案》却又是美国最高法院自2015年的《奥贝格费尔 诉 霍奇斯案》以来最佳的裁决,没有之一。 美国最高法院不是一个纯司法机构,其实际上影响力,早就超越了立法与行政,在率领美国人民走向普世价值的文明社会道路上,扮演了一个主导的角色,几乎绝大部分的美国现代文明和美国价值,全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法槌下成为事实。 在最佳与最差的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激荡里,美国人民在掌声赞叹和嘘声倒彩中,意识到从美国最高法院保守主义的兴起,到美国政治孤立主义歪风呼啸,即将到来的是美国沙皇的四年文明萧条和民权倒退,与随着萧条和倒退而至的白人至上主义的狂飙抬头。 已经脱胎换骨的现代美国人,是返回种族歧视与宗教仇恨的黑暗年代,还是依赖累积百年的社会纠错功能,继续成为自由世界灯塔的中流砥柱,美国民族似乎又一次徘徊在历史前进的十字路口,面临苦涩的选择。 高胜寒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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