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五 我拣了一个帮手
D是我在唐人街上拣来的帮手。
经过最初几个月的累心累力的苦斗后,温哥华的几百家餐馆都跑的差不多了。偶而蹦出一两家新的,凭经验也很容易搞定。这时候,人就变成一部机器,有力气就行了,实在不需要太多的脑力。如果有一个人来帮忙,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就说上下电梯,如果有人帮你顶住门,你就不用鸡飞狗跳地忙上忙下,一不小心米翻油洒。
因此见NO.2时常带一个帮手来送货,很是羡慕。
这帮手很难找,试想开工前你并不知道今天活多活少,如果活少还不够你一个人塞牙缝的,找个帮手且不是添累。
嗳,这帮手还真让我找到了!
话说这天在唐人街街口的金华送货,10桶20KG大油,10袋20KG丝苗米,二楼,没有电梯。通常我是将货先倒腾到货箱口,再下车用小车油米搭配地推到一楼门内楼梯口放下,如此直到全部集中到楼梯口,最后一趟要锁好车,否则货物被偷光了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本人并未杜撰,血的教训学来的。然后就是重头戏了,一手一只油桶拎上楼,2袋米叠在肩上扛上楼,唐人街旧式楼宇架构又高,二楼相当二层半,10个来回下来,整个人就洗了一个淋浴。
金华还不是唐人街最难送的,最难的是XX,紧邻权记,名字省了,因为我曾和他们打过架。本人很少与顾客冲突,这是少有的几次之一。送XX要先上一个一人高的台阶到后门,再用小车把货品从后门运到室内楼梯口,然后再用手一样一样搬下十几米长的楼梯到地下室,最后用小车推到地下室的另一端。
因为实在太难,脾气难免大了一点,再加上旁边一老广帮厨时不时学着用国语跟我逗贫,“CNMB, CNMB”,可能是哪个无聊家伙教他的,95,96年很多香港人听国语都听不大懂,可能不知道这是国语中最难听的骂人话。我一下勃然大怒,指着丫的鼻子大骂,
“CNM!再胡说八道,我TM一脚揣死你,SB!”
我人长得非常壮实,有一点儿大只佬的味道,再配上那一身送货的行头,可能有点吓人,那厮立刻噤声。
事后餐馆老板向我老板投诉,M没说什么,只是劝我避免与顾客冲突。公司起始时,老板也送过货,知道其中艰辛,轻易不得罪我们。
扯远了,还是回头说找人的事吧。
我停车时就看到一白人在垃圾箱旁转悠,经常有人在唐人街后巷收拾空纸箱一类什物拿去卖钱,因此并未在意。
等我把货倒腾到车厢口,跳下车来准备把货运往餐馆时,看见那白人正从一开小货车的人手中接过几个毫子,嘴里不断称谢,原来他是帮别人干活。我灵机一动,上前问他是否愿意帮我把货搬上二楼,要多少钱?
他说,“A few dollars”。
我还了一个价,“Two dollars”,他点头同意了。
二人一起一通忙活,不一时就搞定一切。我省了半身汗,他赚了2闷。
爽啊,20件货,我赚7闷,他赚2闷,这买卖硬是要得。
这白人看起来还清清爽爽,不象是在唐人街一带转悠的homeless,干活也麻利,遂问他是否原意再多帮我干几个钟,完事后再送他回唐人街。
他的嘴绽开了,阳光下还剩下一半多的牙一闪一闪的,连连点头。他报了最低时薪要价--6元,我还了一个5元,成交。
从此,每天我装完车后,先到唐人街接上他,送完唐人街,DOWNTOWN,及附近地区,再送他回唐人街,差不多4、5个小时,付他20、30块。如此,断断续续地一起工作了一年。
有了帮手,效率大大提高,也没有那么寂寞了。送货间隙,他喜欢絮絮叨叨地讲述他及他的家庭。
老实讲,对他讲述的经历,我一直有点迷迷糊糊,要么他脑子有点儿毛病,要么是吹点儿小牛,或是二者兼有。帮手叫D,波兰人,出生在越南。做过消防员,火中救过人,受伤而退役。D的老婆是上海人,我问他如何认识的。结果引出一段故事好长好长。
D老婆的妈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出来的,在唐人街近Oppenheimet Park的街上开一小咖啡馆,D是那里的长客,一来二去就熟了,老太太做媒,把国内的女儿嫁给D。现育有一儿一女。住在唐人街往东Paymur Ave附近,那一带近公司铁路,是穷人聚集的地方。
结婚多年,一直靠老婆打拼,D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我猜想D在与其妻结婚前,是流浪汉,市政府定期在Oppenheimet Park发放食品等,常有大批流浪汉在附近游荡,D或许是其中的皎皎者因而入选金龟婿。在我和D一同送货的一年里,我看不出有什么缺陷会妨碍D做一份正经工作。不过听人说,人一旦由于什么原因选择了流浪生活,则很难再安定下来做点什么。
D与妻一道曾携子回过上海。D人长得还算端正,一头东欧人常有的金发,如果配上西装领带,往上海里弄一站,啧啧。
D有着一颗孩子般单纯的心灵。每一次分给他应得的那份微薄的薪资,他那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装是装不出来的。
一次在DOWNTOWN,他忽然让我停车,然后对路边行走的一个妇人喊,
“Hi, Mary! I got a job! My boss, Atang! ” ,指着我咧开缺牙的嘴笑着。
妇人明显不记得D是谁,礼貌地点点头走了。D好长时间不能平静下来,告诉我妇人是个社工,曾给他许多帮助云云。
有一次,从北温回来,到了Hasting大街,我多给了他两块钱,让他自己坐巴士回唐人街,我直接奔东去高贵林方向。第二天,D上了我的车,激动地对我说,“Atang, do you know who I met on the bus yesterday?”
没等我回答,D接着说,“My wife! she just went home after working then. We both have a job now, finally I can help her to support our family. . .”
那一刹那,我深深地为D的人性中美好纯真的一面而感动,也进一步理解了杜甫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时的心境。只可惜我阿唐自身尚且难保,有心而无力。
我在开自家小车时,通常很是绅士,从不与人争端。做了一段时间送货司机,人就转了性,时有一些小的冲突。可能是每天在路上开8,9个小时的车,常在河边,难免不湿鞋。另外,发生纠纷时,鬼佬见你是亚裔蓝领,通常言辞态度会很激烈,阿唐也不是好相与的,於是粗口手势就在双方之间展开。
一次,后面一辆货车嫌我的车开的太慢,加速超过我时,顺手就给我一个嘀嘀,我当即嘀了回去。那白人司机闻声伸出头来叫骂着。都是华人习惯忍气吞声,才把这帮子鸟人的脾气惯大了。
D摇下车窗,伸出中指,大骂一声,“Fuck you up!”
那车立刻一溜烟地开走了。
尽管一直在社会底层生活,D的内心深处还是很有自尊的。
一次在送货中,要下到一个一人多深的地下室,D从上面把米袋扔下来,我在下面码放整齐。餐馆的华人老板大概有一点不满意我们的野蛮装卸,又不大敢对我发泄不满,火气就冲着明显是帮工身份的D来了,“You fucking don\'t do like that, It will damage my rice!”
一贯温顺的D突然来了脾气,也fuck长fuck短地回嘴。老板是一个老移民,英语不错,两人居然来来回回地不亦乐乎。
开始,我还闷声一边看热闹,确实很多餐馆的老板待人极不尊重,杀杀丫的气焰也好。等到后来,老板的脸越涨越红,嘴里的词儿也跟不上趟的时候,我只好出面大声吆喝D闭嘴干活,餐馆老板才有机会扳回局面回骂了最后两句。
我陪了个笑脸,“他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出了餐馆,D兀自气哼哼地抱怨,很多人以为他是垃圾一般,讲话从来都是蛮横无理。过了一会儿,D的火气渐渐平静下来,有一点不安地说,“Atang, Will that guy call your boss to complain that?”
我安慰他说,“Don\'t worry about it, D. I will deal with it if something happen.”
第二天,D很小心地问我,“How is going everything, Atang? Did your boss talk to you anything?”
“Nothing, nothing happened. But please don\'t argue with the customer anymore, never! That is the rule!” 我半真半假地笑着警告他。
“Atang, believe me, I wouldn\'t do that ..., Yesterday I just kind of ..., you got me?” D语无伦次地表白着。
不知道是在社会底层生活太久,抑或是真的受过什么伤,D很容易紧张,一紧张就手足失措。除餐馆外,不忙时我们也送写字楼和住家,每次一进到DOWNTOWN装潢的富丽堂皇的写字楼,D的动作就紧张的一蹋糊涂,出来后往往长出一口气,那迷惘的眼神好象一个小孩刚从迪斯尼乐园的扑克世界里走出来,一脸震惊、想往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最丢人的一次是送货去西温一户住家,一楼是石地板,天花板吊着灯,四周摆放着一些红木家俱,女主人让我们把米穿过客厅送到厨房,D扛着米在我前面走,我看见他的腿在颤抖,突然就连人带米滑跌在地板上。前不久家里要把地毯换成地板,我又想起了这一幕,还是忍不住要笑。
慢慢地不止唐人街、DOWNTOWN和温哥华,我开始带D送北温、西温和本那比。这些地方通常都很好送,与唐人街比有天壤之别。一家一家的餐馆彼此又很分散,大部分时间是开车跑路。
要么是D自已明白的,要么是D的老婆从他的叙述里明白的,总之,渐渐地,如果我不带D去唐人街、DOWNTOWN以外的地方,他会流露出若干不满。可我不可能天天带他去这些地方,举例说,北温今天只有一家订了10包米,如果我带D一起去,就要在送完DOWNTOWN后,经Stanley Park,过Lion Gate桥到北温,送完货再由1号HIGHWAY桥返回温哥华把D送回唐人街,我再掉头去送高贵林及以东一带或回家。这一趟转下来,少说也要一个钟,10袋米的运费都给他也还不够,而且绕路耽误了时间。
有几次D和我讲条件,只送唐人街和DOWNTOWN他就不干。我最恨别人要挟我,所以每次都不客气地告诉他,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虽然每次他基本上还是嘟嘟囔囔地上了我的车,不过毕竟关系上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NO.1退役后,小J和我接管了他留下来的地盘。公司又把NO.4找回来专司唐人街这一块鸡肋。我去唐人街越来越少,慢慢地,到我快要结束司机生涯时,D已经基本不再帮我做了。
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有些对他不起。付他低于最低时薪的工资,和我一起干了近一年的最繁重的体力劳动。好象有人说过,穷人剥削穷人比富人剥削穷人还来的狠,吾然之矣,因为要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赴美以来,曾有几次返加,每次都到唐人街转转,希望能再遇见他,道一声好,一起吃个小饭,听听他唠叨一下他的家他的太太他的孩子,他说过他的小女儿很象他,长长的金色头发。
六 杂工之死
华夏粮油常年雇佣着很多杂工,在门市,货场和仓库几个地方忙碌。
杂工分两种--长工和短工,呵呵,想起了高玉宝的“半夜鸡叫”。长工中洋人和华人参半,短工则以洋人为主。洋人以白人为主,印第安人次之,很少有黑人。偶而来一俩黑人,干活的时候不停地叫唤,
“Oh Man, tender, tender……”
示意上手传递货物不要过猛,听起来却引人暇思。没等干完活,就撇愣撇愣地走到M面前伸手要钱,
“Give me money, oh man, incredible! ……&##&$$#@★((&()&$##$#@。。。!”
拿到钱那厮就一去不回头,不象白人或印第安人来来去去地在这儿找钱。
长工是随老板一起上下班,和短工干同样的活。上午在零售店帮忙顾客搬东西,在几个库房间倒腾东西,把油从大桶中分装进小瓶供零售之用,下午则全部集中到库房装货。余下的时间是做清洁整理工作。
短工的雇用则完全取决于当天工作量的多少而临时决定,基本上用于下午给我们装货。所以,中午时分,他们会聚集在零售店附近坐等当天的工作。人市,对,就是这句话。他们的工资当天就结清,收工后M从我们收上来的现金里,拿出来一部分当场发给他们。
短工们往往高大威猛,臂膀上布满刺青,不过总体上人很和气,颇好相处。长短工均以时薪记,多少我不知道,不过不会比最低工资高多少。
有一段时间不见秃广,一天在唐人街遇到,他兴冲冲地告诉我他已经不在华夏粮油做了,现在在另一家公司做司机,时薪9元。可以想见其他人的工资水准,要知道秃广会开铲车,算是有一点技术。
秃广对我早已不是当初那付面孔,送货司机的地位在公司的位置是最高的,而且大家很容易算出你的收入,我那时候的薪水折算成时薪已经是15元左右了。
按说这些个短工都是在社会底层,就象中国的民工,近两年里前前后后我见过上百个,但从他们身上,你看不出任何卑微怯懦的神色,个个坦坦荡荡不卑不亢。或许这是教育的成功之处--教育为大多数人服务;或许这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本人没有做过研究。
西人B与大老板同名,是干得最久的长工之一。看不出他的年龄,大概35-50岁之间,人很瘦。他还算是个老实可靠的人,再加上他有商业驾照,几级我不知道,不过有时候他会开上公司唯一的一辆大货车在库房间倒货,那车是我们的一倍半,所以老板对他很宽容。
听小J说,以前华夏粮油送货司机以洋人为主,不过这些人从顾客手里收到现金后往往拿去买烟酒药品去了,公司不胜其扰,最后终于全部换成华人,NO.2硕果仅存。
西人B在忙的时候也会帮忙送货,送货的记件工资肯定高于他原本的记时工资,不过在我加盟后,这种机会就渐渐没有了。他自然是很不满。
有一次他坐我的车从总部到货场,闲聊中知道我才来加拿大4个月,当时没说什么。可一下车,就跑到M面前,挥舞着双手,嘴边泛着白沫嘶喊着,
“That guy has just been Canada 4 month, you guys stole my job! that is no fair!....”
又跑去向其他的洋人求证不需要新移民。
M在一旁畅快地笑着,一边说如果没有新移民他目前做的工作也没有,是新移民给了他工作。
大家都在观赏他的表演,洋人再傻也不会为他出头,B见半晌没人回应,更是气恼。嘴里的口涎都快要流出来,含含糊糊地嘟囔着,
“I need a job, I need a job, here and there, there and there ....”
一边在地上四处乱划着收拢碎纸,空米袋,扔进旁边的垃圾桶。远远地,我都能看到他眼睛里红红的闪烁着什么。其他的杂工好象没有看到这一幕,依旧干着各自手中的话计。
接下来的一幕我大跌眼镜,M从小帐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些钱钞递给了B。隔得太远,没有听清M讲些什么。
B接过钱,转身出了库房,一闪就不见了。
次年夏天,我在开工前到公司对面的定点修车行修车,这是一帮东欧人,一来二去都很熟。
那老板一见我,劈头就问我公司出什么事了,为何上午警车救护车来了一大堆?我上午还在家睡懒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溜过去抓住秃广一问,西人B死了。
我的头一下子就嗡了起来,
“怎么会死在公司里?”
“磕药磕多了。”
一切都明白了。
我记起B总是一年4季都穿长袖上衣,不管天气再热,也是这身装束,从未见他露出胳膊来,想来那上面都是眼儿。还有那一天在库房里的离奇举动。
我蓦地想起另外几个同样形象的家伙,很瘦,容易出汗,眼神迷茫,从不露胳膊,其中一个是老毛子,因为其口音极怪,我们称其为怪鸟。
“那--怪鸟他们几个也是……?”
秃广奇怪地看看我,好象我是一傻子似的,“那当然罗。”
从那儿以后,我再也不敢吃公司的小桶油了。尽管在我看见杂工们分装小桶油的那一次,那几位磕药的并未在其中,但我不敢保证在我没看见时他们是不是坐在那儿干这个。
下午,大老板B来到货场,逐一询问每一个人是否知道西人B的家庭清况,警方需要资料通知有关人等。没有一个人知道B的任何背景,包括与他一起干活的其他西人。
“That\'s too bad.”大老板望着我,摇摇头说。他的英语极好。
从他的脸上,我什么也没有读出来。
七 风在哪里?
“好象没有什么风。”
正在唐人街口等着驶入后巷卸货,一位中年台湾女生走到我车旁指着我的后车胎对我说。呵呵,中年女生,真是好学不倦哪。
我谢了她,并没有下来查看那车胎。面包会有的,等一下唐人街出来就有一些风了,再不济,等DOWNTOWN送完了,那风就来了。不过那一刻,我学会了原来台湾人管轮胎里的气叫“风”。
严重超载下,我的车轮总是扁扁的,拐弯时要异常小心,不然只要碰到一点CURB,车胎就爆啦。我曾为此而爆过一次。好在那次几家餐馆紧挨在一起,卸下一部份货后,剩下的一个瘪胎就丰满了许多,那天愣是靠剩下的五个胎跑完全程,第二天才去换胎。
那一段时间衣服坏的特别快,尤其是手套和鞋。在穿坏了家中所有的旅游鞋后,我只好跑到二手店去买那种特别结实的登山靴或军用皮靴用。想象一下吧,以每天4.5吨计,21个月里我工作了大约500天,500*4.5吨,差不多是2250吨!这2250吨货物大部分是我用双手和肩膀,扛上二楼搬下地下室,平均每件要走50米的路程。昨天从超市买了一袋米,往肩上一放,觉得好重好重,当年我可是两袋一摞扛上二楼的啊。人退化的真快!
我送货生涯中送货最多的一次是356件,其中325件是大件,6吨多点儿。本来是没有这么多,临出发前一个电话进来,DOWNTOWN的S哥的餐馆急要15袋米15桶油。M过来看看我的车,见我摆放的还算井井有条,二话没说,就加在我的单子。这最后30件只能塞在中间的过道上,整个车厢几乎塞满。
等我上了车,M在货仓口拍打着我的车厢,我以为是嘱咐我路上小心,探出头来,M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他是家族中唯一会讲国语的,
“先送后上的这一家,他们急等用!”
靠,不用你说,我能有选择吗?这一大堆东西堵着过道,不先清理掉,我也没法下货啊!再者,我也不敢如此重载在唐人街崎岖的后巷里扭秧歌。
打火启动,给油不走,把档位一子拉到尽头的D3档,稳稳地踩下油门,慢慢地坚定用力,我可怜的3吨货车怒吼一声,颤抖着驶出货场,拐上了GRANDVIEW VIAD,上路的一霎那的路面落差,使得车体开始了阻尼振荡,全车的减震系统已不能有效地削弱这一过程,往往是前一个未了,后一个又至,感觉好象是汪洋大海里的一条船,孤独地船长在徒劳地试图稳住那可怜的船。
就这样摇摇晃晃地开到唐人街,D跑过来指着车后的浓烟紧张地对我说,
“Atang, your car got fire!”
我告诉他,不用担心,后车轮已经顶到车厢底部,烟是磨擦出来。
那一天D和我一起干了8小时,第二天上货前我又独自忙了2个小时。
长期的重载,使车轮磨损很快,往往六个新胎几个月就要换一次。每一次去换胎,修车的东欧人都要调侃一番,
“Did you eat them all?”
据说ICBC不受理超载车祸,也听说警方会追究超载车祸车主及司机责任。这又是我后来辞工的原因之一。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没有人会长期做这刀尖子上讨生活的工作。
重载时的驾驶完全不同于轻载,尤其是下坡转弯时,速度一定要够慢,不要管后面的车给你多少嘀嘀,我在路上见到太多的货车在下坡转弯时翻侧。感谢上帝,两年里我一次严重车祸也没出。
要时刻注意保持与前车的距离大于轻载时,尤其是下雨天。有一次在横加公路上,天下小雨,路上堵车,走走停停,当我发现前车已停,开始全力煞车,力量之大,车轮已全部闸死,全车仍慢慢地滑向前车,就象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那车的尾巴在视野里越来越大,我的嘴里叨咕着,不要撞上,不要撞上,手闸也拉了上来,但就是阻止不了彼此的接近,那一时刻涌上心头的对命运的无力感,刻骨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