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八 S哥S嫂
S哥的餐馆在DOWNTOWN的GRVANVILLE街,楼上是一家著名的海鲜酒楼,经常有侨社的活动在此举行,不知是否有股份的缘故。我有一次问S哥,你守着如此著名的酒楼,如何做生意?S哥诡秘地一笑,“龟有龟道,蛇有蛇道,我们两不相扰!”
我顿时彻悟--市场细分原则,MBA中常常提到的一个原则。老百姓讲话,就是在楼上山珍海味吃多了,要到楼下涮涮肠子。不同的消费群体。
第一次见到S哥是我刚出道一个月时,意气风发,很有点儿天下舍我其谁的味道。兜到后门一瞧,硕大一个斜坡停车场,空空荡荡,心中大喜,立刻对准后门倒车进去。那停车场很有些坡度,我小心翼翼地慢慢倒入,正值中途,忽听一阵巨响,紧接着劈沥扑碌不绝于耳。糟了,码好的油桶垮了!
下车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车门打开,悉沥哗啦地米袋掉了一地。
“大佬,不能把车停下来的,你们公司的司机都是停在上面。”
我回过头,一个和和气气地玉面郎君站在我面前,比我略高,似乎也略长几岁,笑嬉嬉地看着我。我问他为何知道我是说国语的,他一边上前帮我整理一车乱货,一边告诉我香港人怎么做的了这个,这工作都是属于超人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陆人就是超人,可能是穷急眼了,什么都不吝!
时间一长,知道S是餐馆的东主兼大厨,厨房里的伙计都叫他S哥,我也入乡随了俗。S嫂长得小小巧巧,在前面做女侍兼收银,也是白白净净。
每次去送货,S哥都要停下手里的活计,问一声好,如果不忙,还要陪我聊上一聊。S嫂则早早地预备好了银纸,等我忙完就可以拿到钱,一点都不耽搁。不象有些东主,明明你早早就把INVOICE递到他的案头,等货已经搬进其储藏室,他的银子还不见踪影,兀自在那里一边干手里的活,一边翻来复去的看那张INVOICE,好象多看两眼那上面的AMOUNT会变得小一点似的。最后实在拖不过了,再慢慢爬上楼,半晌才递下一张支票来。
有一次送货,不小心把S哥的车给刮了一下,车头灯的罩子破了。我忐忑地告诉S哥祸事了,他出来看了一下,试了试车灯,还亮,手一挥说,算了!又不是什么新车。事后我感到很过意不去,遂送了S嫂一盘国语歌曲CD。
S哥有一位厨子跑到另一家新张的小餐馆去做大厨,也在华夏粮油订货。我送过去时,那哥们儿见到我一脸得意之色,意气风发地指挥我摆放货物。过一阵子再送过去,那厮就不见踪影了,是店主在炒菜。我知道有些店主在生意之初会请经验大厨,等手艺学到手就把人赶走。过几天我再送货给S哥,又见那跳槽的厨子在厨房里摘菜,我忍不住就脱口而出,
“你怎么又回来了?”
那哥们儿嗫嗫地不知说什么好,S哥在一旁打着哈哈,说,
“他舍不下我们兄弟几个嘛!”
我不知道有几个人能做到S哥这种胸怀这种气度。
九 唐人街的阴暗角落
唐人街最西端的东HASTINGS夹COLUMBIA一带有很多HOMELESS游荡,此地也是一个毒品贩子及瘾君子出没所在。
我第一次见到吸毒者是送货去东PENDER的XX夜总会,后巷很清静,没有唐人街其它地方熙熙攘攘地人潮。停下车后,我拿着货单挨个后门寻找那家夜总会,注意到两个HOMELESS鬼鬼祟祟地蜷缩在角落里。这一带有太多的HOMELESS,我实在没有兴致多看两眼,径直奔到那标有XX的后门,按铃叫人。
半晌一阵门响,微微开了一个小缝,门链依旧挂着。门后一张警惕的面孔对着我。
“华夏粮油,送货。”
那人松了一口气,慢慢把门打开。
我回到车上,把货搬到小车上,慢慢地推将过来。沉重地车轮声响惊动了角落里的HOMELESS,两人猛地抬起头来和我打了一个照面,
“鬼呀!”我心里大叫。差点儿没有把手里的东西扔掉。
这还是人吗?分明是两具会动的骷髅,那呆滞的目光里透出的明明是死神的气息,胳膊上的针头兀自颤颤地抖着。
按理说,我也见过吸毒者,如华夏粮油那几位,除开死去的B偶有反常,老实说,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妥。可这一次的经历却使我震撼不已。
这一谜底是在我第二次与这些躲在巷后的吸毒者不期而遇才揭开的--眼神,是他们空洞的的眼神,从里面什么也读不出什么来。大部分时间我遇到他们,那眼神充满了虚无,飘渺,好象心神在天国什么地方游荡,我想可能药物刚刚起作用,他(她)正享受那用一生的代价换来的片刻安详;有的时候我和他们相向而行,四目相对,他们的目光总是怯怯地躲开。每一次我总是尽量平静地望着他(她),希望可以看到些什么,至少也可以表达一下我的善意,但我的目的从没有达到,他们的目光总是一闪而过。好象身处两个世界,一个阳间,一个冥府。
从此以后,我再到这一带送货,总是格外小心地看着脚下,注意不要踩到地上的针头什物。
十 送货路上的苦与乐
成人以来,我几乎不曾和人打过架。只记得上大学时打过两架,再有就是去在京华沉浮时去油田收钱,被人当头开了瓢。
呵呵,还是回头说说阿唐征战温哥华DOWNTOWN立扬国威的故事吧。
一天晚上6点左右,我在DOWNTOWN送货,冬天黑得早,大灯都打开了。Smith街过了Howe,右线在Hornby前变成右转ONLY,过了Hornby两线就变成一线,很多人不知道,往往在右转线直驶过来与左线直行的车挤到一起还不知道,时有争端。
我经常在这里被右线车嘀嘀,听听就算了,反正他也不知道。结果今天这位火气非常大,追着我的车不停地鸣笛,搞得我也上了火,立即鸣笛回敬,当时我正停在BURRARD前等红灯,从后视镜里就见那驾车的白人从越野吉普上跳下来,急冲冲地就过来了。还没等我用结结巴巴的英语跟他讲完是他在右转ONLY上直行,那家伙抡起巴掌就是一下子,我往后闪了一下,没完全躲开,眼镜被扫掉了。趁我低头找眼镜之际,那白人转身就走。
我当时那个气啊,恨不能手里有杆枪!戴上眼镜,跳下车我就追,结果起动太快,脚下一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心头的怒火更加万丈。我大步流星的追过去,见几步远外那家伙就快要上车了,当时根本没多想,脑子里自然就浮现出李小龙那个招牌飞腿,跃起身来,就是一个侧踹,那白人伸手挡了一下,力量太大,整个人被我从开着的车门踹倒在前驾座上,我则被反弹掉落在地上。电影上那被踹的家伙总是飞到一边,李小龙则稳稳地落回地面,怎么轮到我却掉在地上呢?看来这就是业余选手和专业选手的区别。
等我从地上站起来,车上已经下来一个女人,拦在我前面,大叫大嚷“Stop it!”我恨恨地指着那缩在女人后面的白人破口大骂四字经。后面堵着的车一片笛声传来,我怏怏地转过身,上车走了。
展开大温地区地图,从北往南以次是西温、北温、温哥华、列治文、LADNER,由温哥华往东依次是本拿比、新西敏、DELTA、破木地、IOCO、高贵林、高贵林港、SURREY、CLOVERDALE、PITT MEADOW、枫叶岭、LANGLEY。我送遍了上述全部的城市。往东最远到ABBOTSFORD,往南最远到美加边境的白石镇。
尤其是NO.1退役后,NO.2,小J和我覆盖的范围一下子大了许多。每天都要用很多时间跑路。那时我用的是整个低陆地区图寻找最佳行车路线。想象一下开一大货车,传梭于辽阔的大温低陆平原上的景象,其喜洋洋者矣。
一次在送完位于CLOVERDALE的最后一家已是9时左右。返家途中,忽见路旁一民宅火光冲天,驶近一看大火已上房顶。我当时并无手机,犹豫一下就开过去了。直到走出大约10个街口,听到消防车响,方才释然:我就是找个电话报警,也是这一结果。唉,可爱的中国人。
再一次是在列治文,也是晚上,不熟走前门,刚进门就见食客们蜂拥而出,正诧异间,但见浓烟自厨房拥出。好事的我见状大喜,遂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哈哈,火已经冲上锅台上的油烟机了,几个厨子徒劳地想用几个小小的灭火器压住那火头。热闹看够了,我又不是雷锋(听说雷锋也是假的),遂道一声:\"风紧!\",转身扯呼。出门时还听那WAITER正扯着嗓子在打电话报警,”WE GOT FIRE!WE GOT FIRE!”
一次见厨房打杂的新移民漂亮妹妹被蚊虫叮咬了很多包,于是买了After bit送给她,她看了我一眼说,“我结过婚了”,我说,“我也结过婚了”,厨子们大笑。
一次拉起手闸忘记息火就下了车,货车慢慢前移欲碰前车,我急忙用后背顶住车箱试图阻止滑行,车速减慢却仍轻撞前车保险杠,驾驶跳下欲与我理论,我大叫“GO!GO!”,那人又跳回车里,快速加油离开,我才有机会上车息火。
唐人街美心的做点心的老伯,每一次我送货过去,走的时候都要送我一个蛋塔当点心。如果有几天不去,还真有点儿谗得慌。
高贵林一家韩国超市老板L见我干活勤力,应对得体,英语尚可,遂起延揽之心。问我华夏粮油如何付我,可否愿意在超市做些库房管理迎入送出的轻松工作。我告诉他,计件工资,每件4毛5,今天送了220件,还算是少的。他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我心中暗笑,你不会付我到15元时薪吧?!L认识一些中文,居然还能读出来。一次他指着我车上的米袋上印的中文,怪声怪调地念起来:“万里香,香飘飘万里!” 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还有一次送KINGSWAY上一家超市,仓房里一票人在干活,我送完货随老板上楼拿支票,忘记锁车门,等送到下一家发现少了两桶油,立刻回头找,却没人认帐。我对那老板说,“好,有你的,算你狠!” 接下来,我拆东墙补西墙,忙活了几天才把窟窿堵上。等下次再送这家,我跟本就不去,原货拉回,说,“去晚了,关门了!” 第二天又说,“太早了,还没开门”。总之,就是不送到。如此这番几次,那超市老板终于垮了,送货前电话打到公司,M让我接,那厮在电话里求我,“大佬,快送过来吧,我已经自己开车买好几回了!” 我说,“谁偷了我的油?” 那厮说,“我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已经让他滚蛋了!”
当然,也遇到被餐馆老板欺负而不敢乍刺的时候。Commercial街夹12街有一家餐馆,东主兼大厨当年是成龙的兄弟,那厮对所有送货的司机态度都很恶劣,尤其是餐馆繁忙时间。每回被骂时,都装做听不见。一来好汉不吃眼前亏,那厮当年可是有名的龙虎武师;二来这家餐馆很好送,储藏室建在地面上,一旦有冲突,老板就会换别人去送了,大好的银子就赚不到了。
我和一家马来餐厅来自新加坡的大厨混得很熟,他有一次和我说,“你不象是一个大陆来的人!”我反问他我和其他人相比有什么不同吗?那斯模仿了一个乡巴佬进城的举动,反证我的做派的坦然。我大笑,不是高兴他夸奖了我,而是想起了有些国人夸奖上海人的话:你不象是一个上海人!悲哀啊,这就是无知带来的偏见。
送货路上,我喜欢听听星岛中文电台的节目。岳华老头在大讲韦小宝和双双丫头如何如何,赵咸有时和一个叫6月的台湾女孩儿在CALL IN上调情。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赵咸的风格,几分淡淡的哀愁,几分沉沉的相思,在那一个一个风雨飘摇的冬天的晚上。
我酷爱京剧,时不时吼上两嗓子。尤爱老生与花脸。那起折婉转,回肠荡气的旋律,常常使我不能自己。在漫长冬夜的送货路上,岳华赵咸们都闭上嘴巴之后,我会吼出黑老包跑到阴曹地府的那一段,“又见那,大鬼卒,小鬼判,压定了屈死的亡魂,项戴铁链,悲惨惨,惨悲悲哪!阴风绕,吹得我透骨寒--”
时值今日,我都不敢再唱这一段,一唱,那一晚上的风,那一晚上的雨,那一晚上的心情,还有那一晚上的泪水就都回来了……
十一 我是糙人--身份认知的恍惚
在阿唐去当送货司机的时候,阿唐太也放下了架子,应徵了一家餐馆的bus-girl。干完了第一个半天之后,阿唐太气哼哼地回到家里,咬牙切齿地对我发誓说,“我再也不去端盘子了!他们讲的广东话,我统统听不懂!和鸟语没有什么区别!”
我劝慰着她,“不去就不去吧,咱们俩有一个人出去打工就行了。”
於是,阿唐太平生第一次真正成了一个家庭妇女,而阿唐也在海外第一次成为了家庭的顶梁柱。呵呵,累是累了点,不过又当上了大丈夫的感觉硬是好。
在家里闲居了两个月,已经在中国读了19年书的阿唐太决定再回学校去读书。
做出这个决定其实并不容易,原因在于温哥华周围的朋友中选择读书的很少,大多象阿唐一样直接去做蓝领。如果两夫妻都工作,打蓝领工,节省一些,买房置业者也是大有人在。而上学读书,对于电脑电子一类的热门专业而言,基本上很难拿到奖学金。因此,在不能确定毕业后能否找到工作的情况下,先花一笔钱去读书是有一定风险的。
实际上,上学之路在北美其它地区很常见,不知道为什么在温哥华却不很流行。我在送货中认识的一对开餐馆的夫妻,甚至放弃了博士学位的攻读,全心全意地经营餐馆。
尽管我当初对上学之路有一点顾虑,不过还是坚决支持阿唐太的决定,小呀么小女儿郎,背上书包去学堂。
这样,在我当送货司机的一个月后,阿唐太又回炉去读电子硕士去了。次年夏天,阿唐太在某通讯公司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以阿唐太的说法是,她这是低投入高产出的典范,最短的时间和最少的金钱,获得最高的效益。
一家人终於苦尽甘来,可以喘一口气了。
从经济收入而言,我本来已经可以不再打这一份蓝领工了,神差鬼使,我又继续挥汗如雨了半年多的时间。
我这人干什么上手都很快,一旦上手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将其完美化。这种执着精神的反面,就是不够变通。套用一句文革时代的常用语,只顾低头拉车,不能抬头看路。惯性太大。
我一时想不出辞工后干什么。去上学吧,30出头,毕业后近10年来没有正经读过书,不知道还能否蹋下心来;做生意吧,又没有什么本钱,也看不到明确的经商的方向。
21个月的送货生涯,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挑战期,满足期和麻木期。
在最初的两三个月里,送货的惊险艰辛,收入多少的可追求性,这些都是对我极大的挑战,每一天都有新的餐馆,每一天都有新的面孔,十足的刺激!
等到自己成了主力送货后,想象着自己挣着餐馆里工作的同胞们的一倍工资,开着大货车东跑西颠,威风凛凛,颇有些自豪感。
半年后,大温哥华地区的几百家餐馆基本都跑过一遍,手头的工作就变成了与朝九晚五的办公室工作没有什么两样了,人也渐渐地麻木了。
那些日子里,我的工作程序大致是,在家里吃完了中午饭,12点半左右开上货车去公司上班,顺路把昨天没有送完的货送完;下午2点半到达公司的货场,整理好收到的现金,支票和签单,3点钟开始装货,货少半个钟头装完,货多要装近一个钟;3点半出发,先唐人街,再Downtown,接下来是北温西温,或是温西,本那比,新西敏,高贵林以东或以南,8点半左右回到家里。不过非常忙的时候,也有晚上10半点送最后一家,好在餐馆关门都晚,一般而言,午夜前都会有人。
阿唐太回来的早,负责做晚餐。可能是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阿唐太炮制的猪狗食味道虽不好,却营养成分高,我练掉了在京华沉浮时攒下的一身肥膘,体重稳定在150~160磅。昨天翻出那时的照片,好一条精壮的汉子!悲哀的是,不再送货而饭量不减,今天是180磅,痴肥了20多磅。
日子一长,渐渐地曾经有过的辉煌似乎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身份的认知也越来越难以定位。
一次,送货至一个写字楼,经过一面大镜子的时候,我赫然见到一个头戴棒球帽,足登军用靴,粗布的工装服,推着一辆载满米袋的送货小车,糙人哪!这就是我吗?
还有一次,参加阿唐太公司的一个聚会,一个人问我是否还在读书,我回答说在工作,那人又问高就何处,我说做送货司机。他当时脸上露出的惊诧表情,我今天还能清楚记得。
那时的温哥华,很多的高学历者在从事着蓝领的工作,今天可能更多。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适应环境的能力真是很强。以阿唐为例,毕业后,以一介书生,下海经商,终至市井游侠;出国以来,放下身段,投身蓝领,一年光阴,跻身糙人行列。
偶尔在送货的时候,望着满街忙碌的人们,我不禁问自己:阿唐,你就这样沉沦下去,做一辈子的送货司机吗?
十二 别了,司徒雷登!
终于到了辞工的日子。那天下午装完车,跟M说,
“我做到这个月底就不做了,你现在可以开始找人来取代我的位置了。”
M哦了一声,没有说话,眼睛看着前面的什么地方。
当晚,大老板B打电话到我家,关切地问我有什么问题,如果是嫌分配的活不好,他可以吩咐M太给我安排好一点儿的活计。
我谢了他,只是说自己做的太久了,要喘口气先。他一再劝我三思而行。我终于答应他,再多干一个月,到97年1月底。不过,我要求他届时给我出具一封layoff信,他满口应承。
入冬以来,妻一再要求我辞掉这份工,做一点别的什么。我一直犹犹豫豫,未做最后的决断。
就在这时候公司接连发生了几件事,促使我做出了最后的选择。
入秋以来,时不时有几个便衣警察,埋伏在离货场不远处,等我们装完货一出车,就警灯闪烁地杀出来,押着我们去过磅。结果就是开超重罚单,押回货场卸货至允许范围内。如此一来,搞得我们只好一天出两次车,效率因而大减。
公司的管理混乱,常常多装点什么。有很多大的餐馆对送货数目是否准确并不在意。如此种种,都给送货的人以上下其手的机会。本人也不能免俗,拿去送朋友,与其它公司的送货司机换螃蟹或其它什么的。罪过啊,怪不得名人们都有一本忏悔录,想来凡人们也会有一本,只是没人看过罢了。不知怎的,这些慢慢传到老板们的耳中,于是开始严格把关,处处小心。进而矫枉过正,规定加油只能到唐人街指定油站。
偏偏那一阵子很忙,很多列治文的单都跑到我手上了。此前送货大致分成两个区域:东北和西南。列治文属西南。前者由NO.1和小J负责,后者由NO.2和我负责。要么是因为NO.1退役,要么是因为公司想让司机交叉走位,反正东南西北都安排到了。看官只要查查地图就清楚了,列治文和东面的高贵林以东完全是两个方向,通常我是2点半到3点出车,除非我每晚做到10点,否则当天不可能送完。送完北区,已临近下班高峰,通往列治文的两座桥堵得满满的,只能撇下南区奔东,第二天上货前再送南区。等于拉着半车货兜了一大圈,耗油量激增。每两天加一次油都不够,又不愿意天天跑去专程加油。故而常有在什么地方实在熬不住加5块钱油的事。每次拿回来报销时,M太都有几分不快。
接着11月底发生的一件事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颗草。
有一晚上送DOWNTOWN一住家,2袋米。因为上下楼梯用小车不方便,我扛着米袋到公寓大门口,按门铃叫人。房客接电话后,我用国语、广东话及英语轮流上阵,那厮就是听不懂,我又不会闽南话。
说到这想起另一件事,那是我刚送货不久,也是送住家,也是说什么话都听不懂,旁边有一白人老太太听我在不停地用各种方言对着MIC喊,很同情地对我说,他们CHINESE有600种方言,听不懂你很正常。难道我什么地方不象中国人吗?
就这样反反复复了几分钟,我实在太累了,忍不住就把肩上的米袋扔了下来。真巧,刚好砸在大门玻璃上,力量虽不大,刚好也就碎了。我迟疑了2秒钟,等我反应过来抓起米袋想跑的时候,管理员出来了,人赃俱获。嘿嘿,还是不够坏,傻了2秒钟。
第二天M要我自己陪玻璃,300多元,说这不属于车祸,ICBC保险不受理。看官明白了吧,华夏粮油并无劳动保险。我据理力争,说这是工作中正常失误,理应公司负责。M太蹦出来,说我有太多的车祸,公司已经付了太多的钱等等。不错,我是有过7次车祸,不过其中两次已经被我狡辩成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接手时,该车的保险率已经是800%,可想而知前面有多少车祸发生,我并不是最差的。
最后我跑去找B,告诉他,你可以解雇我,但不可以让我陪钱。他看我态度坚决,只好顺水推舟地做了好人。
对此结果,M太肯定极为不满。M是个惧内的人,在太座的压力下终于在我辞工前一日,由于报销加油费的事和我大吵起来。我已经从收上来的钱里扣除了油费,结果他就伸出手来管我要钱,说不给钱就不装车。以我的性格本该拂袖而去的,结果到底低了头,让他从工资里扣,是为了那封LAYOFF信哪!
次日,便出现了前面辞职那一幕。我知道B的心理,道貌岸然地装君子。我正正规规地提前2周辞工,B就会老老实实地给我写信。另外,B其实并不想我离开,找一个熟手送货司机太难了,尤其是送华夏粮油。或许他认为我拿几个月UI后,还会回来做也说不定。MMD,还真让他猜着了,我有时做梦还梦见我周末去华夏粮油做兼职,还不只一次梦见,所以可以想见这一段送货生涯对我影响有多大!
我已经告诉小J我不干了。他沉默半晌说,是啊,这份工是不能干的太长,不然,都不知是怎么死的。
终于,最后一天来了,十年前的一个星期六,我开着我那辆油迹斑斑的货车前往华夏粮油货场,妻开着TOYOTA在后面跟随。
我到了货场,停稳车,径直走向M交牌,银单两讫。M笑着问我说,今天还要不要做?我笑着摇摇头,把车钥匙递给他,挥挥手,转身离去。
别了,司徒雷登!从此天涯各一方,你我的世界再也不会交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