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Instancology的范畴 从大约十年前出版了《论范例》这本书,关于范例体系的范畴选择,我自己实际经过了一些反复的思想和变化。我在书中一直认为,“在”,应该是第一范例的范畴,虽然我的意思是“在”就是“潜在”的存在。在最近我身体好些以后,我逐渐认识到,选择“在” 作为第一范畴,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我还没有摆脱古希腊和德国的哲学家的影响,还是在“Being(必应),或译为“有”,“存在”的意思的延申。真正的突破和进步,如果范例体系可以提出,必须脱离西方哲学思维的这种轨道。 我前一段似乎觉得“无”或“虚无”,从中国古代思想里面,作为第一范畴也许更恰当些。经过反复思考,我最近决定还是放弃。如果“无”作为第一范畴,听起来似乎也与萨特的“存在与虚无”的概念很类似。因为萨特特别强调,在他这700多页,Nothing and Being,的书中,人是先有存在,然后才有本质。虽然我提出的第一范畴,比萨特所指的“人”的存在,概括和适用的范围要更广泛。而海德格尔,也是从人的存在“DasSein” 的角度来讨论第一范畴的规定性。虽然他没有写完“存在和时间”的下篇,据说是要从“客观”的角度探讨存在的问题。 如果要重新考虑,到底什么是Instancology 的“第一范畴”的问题,让我们首先思考一下关于语言的一些问题。我们必须承认,“存在”,不言而喻的基础是语言。维特根斯坦说,语言是思维的边界,也是世界的边界,海德格 尔也表述了类似的意思。到此,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有点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意思,两边走到一起了。其实,用东方人观点,作为第一的范畴,“说”或语言,无疑问的不是思维或世界的边界。 如果从认识论的第二阶段,理性思维发展来看,理性思维的极限,必然是语言的极限了。没有语言了,我们不能想像任何东西,我们的思维就枯竭了。但事实是,我们的语言,甚至我们的思维,可以停止,而我们的意识,不是感觉,并没有放弃一切我们所意识到的东西。首先举个动物的例子。我们知道,许多动物都有意识,但他们没有语言,或没有类似人类的语言。但它们可以感受到其他动物的存在。中国人说的“第六感觉”,所感受的东西,就是意识里的某物存在的证据。维氏认为,对于不可以言之物,应该保持沉默。这首先说明,维氏也承认,世界上存在着在语言之外的事物。虽然他认为,如果说不清楚,人不应该说。说不说是态度问题,但我们必须承认,这类事物确实是存在的。 这就是范例体系的前进。在超越语言的限制之后,我们首先遇到的范畴,是“意义”。犹如物理上的粒子加速器,前不久发现的波色子(“上帝粒子”),它可以给其他不具有质量的基本粒子,施加质量一样,“意义”,作为范畴,我认为也是对“存在”之物 - 这里只有借语言以表达 – 对这些物质赋予“意义”。这个被赋予的意义,落实到语言的范围,就是语义的“存在”。这样,在“逻辑上”的“意义”范畴以后,我们就有了“存在”的语言意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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