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性的创新及孩子的例证
中军
2015.3.16
创新,人人都想,也都会,但人人又都把握不定,琢磨不透。那些难得可贵的创新火花的蹦出,往往都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这瞬间闪现出的灵动,在《论范例》里被明确地叫做“悟性认识”。
在《论范例》看来,“如果‘创新’是一逻辑过程,则迟早可以让机器来完 成。很显然,机器是有限的事物,而创新是无限的事物。机器显然不能克服自身的有限性。从逻辑上讲,只有无限事物才能‘match’无限事物。所以,这个创新的能力, 只有留给人的思维来解决,因为‘只有思维具有无限和绝对的本质’。这就是‘创新不可能是逻辑过程’的哲学判断。”这便是《论范例》有关悟性认识的特殊之处。
首先,这种“悟性认识”不同于佛教、基督教的“灵悟”等说法,是作为经典哲学中,知性认识,理性认识之外的第三层认识能力,也是最高的认识层次。理性认识,是基于知性认知,但又更高级的认识能力。理性认知的特点是将感性材料,既知性认识,用康德的“范畴”概念加以整理,而产生更可靠的知识。自然科学的基础,就是理性认知。
“在经典的哲学中,人类的认识能力发展,停止在理性认知。哲学上的认识论,不应该满足于为科学提供了基础而停止。事实上,理性和逻辑的认识的核心弱点是,即使在科学上,它也并不能提供新发现所需要的认识能力。因为,如果理性和逻辑能找到发现的渠道,机器有一天就会取代人脑,人就会逐渐失去存在的意义。正如爱因思坦谈相对论所说:科学的发现“没有一条逻辑道路”。而这种发现的能力,就是悟性认识的来源。”
其次,悟性认知,是产生“新的形象思维”的时刻。其特点是突然性,迅速性,升华等特点,所谓“来的快去的快,倏忽既逝”。你抓不住它,它就跑了,不知猴年马月“君 再来”。
悟性认识,“必须基于理性认识,但又必须高于理性认识,因为它必须‘穷尽’悟性认识的要求,而且不能与理性相矛盾。也就是,悟性认识必须跳出理性认识所规定的范围,框架,是一种‘OUT OF BOX’的思维方式。用中国的比喻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一样的感觉。如果说理性认识是‘单一’性的逻辑思维,是一个一个方法的尝试,是‘线性思维’方法,那末,悟性认知,就是‘多线并行’的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混合并用。是在头脑中的爱因思坦相对论的想象实验,它不拘泥于个别的具体实验操作。”总之,悟性认识是思维“直接,准确,正确”地抓住事物的本质的认识能力。
以上请参见《第三篇 范例认识——悟性认识》。
不管《论范例》对悟性规定与解释是否妥当,但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
一是明确地规定“悟性”为一个认识阶段。把人的认识规定为三个层次,即感性、理性与悟性认识,说明 “因果逻辑”不能到达对世界本体的认识,这个认识只有超越理性的范围,由更高级的“悟性认知”才能达到,因为“理性的知识都局限于“条件性”,都在时空的限定范围,理性天生的局限,解释不了人类探索中“发现机制” 的心理现象”。由于语言只是理性认识的表达形式,所以用语言表达不出什么是禅,什么是情。这种悟性认识的规定,有可能很好地说明情、艺、禅之类的非语言、非逻辑等认识内容及其发生,有可能很好地理解科学与宗教、宗教与哲学、哲学与创新的关系问题。
二是挑明悟性有特殊功能,即直接认识因果关系,由效果过渡到原因,由原因过渡到效果。这就是说,在“悟性阶段”的世界,不再是外界与内心两个分开的世界,也不是一对类似的世 界,而是一个完整唯一的世界本身,有如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幅画面,而这是心灵直接产生出特有的,新的图像,新的形象,直接进行思维和判断,不是感性直观,不是语言,更没有逻辑与规则。这有可能解释创新过程中,人们往往是意识不到、把握不住的现象。
三是强化悟性的非语言、非逻辑性,即一方面说明创新思维不能仅仅是依据语言来产生及其进行的,另一方面说明语言不能完全表达出、描述出意念的感受的。这就是包括许多宗教人士人在内所说的 ,凡能够说的,都能够说清楚;凡不能谈论的,就应该保持沉默。
从庄子、禅宗到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德里达等对语言的困惑,搅动着后人对语言的不信任,甚至导致了他们发动了对于语言神圣性的破坏与攻击,就是因为语言不能完全表达生活的实在。是的,现实中,人的生活意义及其世界不是就在符号之中的。
悟性思维为何能突破语言逻辑的边界呢?
本性上还是人与动物的不同,人要追寻内在心灵的自由境界,这是他的生命形态,不可为语言及文化习性所圈定。如禅宗,为了获得这样的生活体验,禅不得不借助虚妄的语言来实现这种生命的境界性。所谓的 “因指见月”、“蓦首阑珊”等等表述的随意性,都是为了借助一套权宜的语言形式来超越语言的限制,或以形象直入启悟,或用公案典故棒喝,或背谬常规语法,或悬置概念逻辑,制造大量“无理”的语言迷惑。这种对语言、逻辑彻底“忘言”、“除故”的方式,与分析哲学的清楚命题、消解语言的努力都是一致的。对这中境界性的在乎,可能就是海德格尔为什么强调人是唯一能够并得到敞开的存在物、维特根斯坦为什么从人工语言学派转向自然语言学派的缘故吧。甚至,整个20世纪以来的各种艺术、文学现代流派,都是为了彻底取消任何语言、逻辑的限制,追求审美经验和形式的绝对性,借用这种绝对性,进到直觉体悟的世界中来,从而获得日常性的个人的生命形态的体验。所以,悟性认识,原本上应该是这种自由境界性的释然。
悟性所以这么执着,就在于现实的人拥有着太多太多的欲求,不仅要了解什么是真,还想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情,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这些、这样的拥有,哪怕是文盲,而人们、那怕是大思想家常常又都说不出,“为什么我们会拥有而又惧怕?为什么每一个人都拥有而任何人又都借用语言说不出?”所以才有了“佛说不可说”的说法,其实是因为爱、情本身这类本身的东西与真的性质不同,不是语言能充分表达的,需要非逻辑非语言的悟性认识。
那么, 这种悟性认识有产生的根据吗?
悟性,不论怎样的非语言化,都不能离开人的记忆、联想、想象、抽象等思维能力。离开了这种能力,任何悟性思维都是不能进行的。如果没有发达的认知能力,那浮想联翩的思维能发生吗?那恍恍惚惚、奇奇怪怪、延延绵绵的思绪能够存在吗?没有这个心理基础,任何生命的意义冲动、意志的感悟追寻都不能存在,不管哲学家们怎样论证也没用。但是,问题在于,仅有这些思维能力,也是不能生出悟性思维的。
有些灵长类动物具有低级形式的感触能力,如记忆及简单的感知能力,但它们却不能产生悟性。如同一个初生婴儿,也具备了人所特有的基本思维能力,可他在获得文化知识之前,为什么只能懵懵懂懂而没有灵明之心呢?为什么不能思如泉涌呢?为什么不能从一个思想到另一个思想、从一种情怀到另一种情怀的思索呢?这些说明,悟性在认识发生的过程中,还需要有另外的东西参与才行。
在研究认识发生上,皮亚杰的贡献很大。他的发生认识论曾论述过,人的认识是一个发生的过程,而不是一开始就具有了成熟的认识,是从幼儿阶段逐渐建构起来的。在不同的认识阶段上,认识建构的方式、人的认识能力都是不同的。他认为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1、感知协调阶段,从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时的幼儿没有任何自我意识,没有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即没有我与非我的区别。这个时期的认识活动是建立在感知活动之中的。这种感知活动完全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把一切事物都与之联系起来。从18个月到24个月左右,主体的活动被协调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他意识到自己是空间中诸种客体中的一个。虽然这还只是在实物水平上进行的,这表明他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原来的自身身体的中心化,并且具有了主动性。主动性的主体与客体分离,证明了思维先于语言。
2、前运演阶段,从两岁到六、七岁左右。这个阶段发展的结果,是儿童能够运动概念符号来进行思维和描述世界,建立了初步不完全的逻辑结构。对于外部客体的协调导致了因果观念的出现,表现为儿童总是问“为什么”。此时的孩子思维是定向的,不具有可逆性,不能同时考虑到两个方向,也没有守恒的概念。比如,在一个场合看见A小于B,另一个场合看见B小于C,他不能由此推论出A小于C,只有把它们同时摆在一起他才能够得出这个结论。此时孩子的思维还具有直观的特点。这也证明直观先于抽象。
3、具体运演阶段,从六、七岁到十一、二岁。这个阶段的儿童已经能够进行逻辑运演,虽然是在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情况下进行的。孩子处理问题时,在时间方面,可以同时考虑到两个方向,能够把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能够进行预见和回顾;在空间方面,整体不再是一个无联系的集合体,而是相互连续的客体。但是,逻辑运演的特点是还没有与具体的内容相分开,即还没有形成纯粹形式的逻辑运演。这证明内容先于形式。
4、形式运演阶段,从十一、二岁到十四、五岁。这时孩子能够进行纯粹的逻辑运演,而无需借助于具体的事物,能够进行纯逻辑的运算,即能够处理符号之间的关系,而不考虑符号和命题的具体对象。运演也具有了超时间性,不再是处理处于前后关系中的具体事物,而只处理抽象的因果关系。此时孩子的思维完全从自己的身体活动中解放出来,理性思维能力形成了。这证明思维在认识事物中,可以凭借想象来寓意、构造事物的意义,并通过意义的赋予,创造满足自己的新事物。这种新事物的观念就必然需要悟性的参与.
从皮亚杰的发现可以看到四点启发。
第一,儿童认知的原始性,说明不管悟性认识多么高深、复杂,都可以追溯到人的童年时期,并且孩子的认识能力不是简单地由语言、逻辑训练造成的,而是由自我调节和同化两个方面形成的。调节能力存在于包括染色体在内的机体的所有水平上。这是认识发生的生物学基础。由于这种调节作用的存在,在认识发生的不同阶段中就形成了不同的认知结构,以适应外部的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同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化的存在使主体能够对于刺激做出反应。同化能够把外部的活动内化为内在的逻辑形式,能够对内外行为进行组织,把经验内容同化为思想的形式。通过这两个方面的作用,认识过程不断得到发展,生产了新的认识结构,以与外部环境产生同步性的适应。所以,孩子的悟性能力及其新意识的培养,特别是幼儿阶段的教育,不能追求智力单一地增长,包括盲目的让孩子死记硬背的唐诗宋词的。
第二,儿童认知发生的过程性,说明孩子不同阶段上所产生的认知能力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既包含水平上具体内容的不同,也包括构成方面的不同,儿童在某个阶段上只能理解一定的现象和知识。所以,对于儿童的教育,既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态度,把所有的知识都灌输进去,应当采取分阶段、由低到高的方式,也不能过早开发,拔苗助长。否则既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儿童也是一种伤害,悟性认识及其新意识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第三,儿童认知发展的内化性,说明孩子的思维不是杂乱无章而是有组织的,在活动和具体运算之间有一个表象思维和直观思维的过渡阶段,其中符号化活动起了重要作用,它使儿童种种的感知运动图式内化为表象,并且学会了语言。所以,这一方面证明儿童在没有掌握语言以前,通过同化和顺应以及同化过程的逐步复杂化,掌握了类和关系,由此说明语言和思维的发展是平行的,但并非同时发生,思维并非起源于语言,语言有助于动作的内化和认识的符号化及形式化;另一方面说明语言的重要性也越大,语言是交际工具,能起强化作用,当儿童的思维达到运算阶段时,思维和语言就相互联系、相互同化和协调起来。思维结构越精细就越需要更多的语言参加,高级形式的运算结构是用语言来表达的。由此可见,悟性认识可以非语言、非逻辑地影响着孩子的思维。
第四,儿童认知发生的成熟性,说明悟性认识会以直观的形式来影响思维,跳出就有框架的限制而产生创新意念,必须与文化的意义进行整合才能发生。如果从哲学上看,皮亚杰最大的贡献,在于说明了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已存的、能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并且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作用的过程中。所以,悟性认识,不管有没有语言、逻辑的色彩,但一定得有作为环境、社会群体文化的客体参与。
悟性的迸发,固然得有生理系统的冲动,但离开了文化的意识,离开了文化的意义,纯粹的生物本能,纯粹的心理机制,是不能进行任何有价值、有意义的联想、想象、推理、判断的,也是不能进行任何人生追求的感受、体验、领悟活动的。没有人生的意义追寻,天上的云地上的风,日月星辰,花开花落,人事沧桑悲欢离合,这一切能进人的记忆、回忆、联想和想象,但人们便没有足够的冲动力量,推动思维冲破语言、逻辑、经验、习惯定势的限制,把对于对象的记忆、回忆、联想和想象变成为对自己生活的价值感受、体验、领悟的活动,更不能使人们通过这种领悟活动,把自己追求的善良、审美意念加到对对象的价值肯定中。那么,即使整出来一些新东西,怎么可以算为有意义的创造呢?
也许,这里就涉及到了网友老几曾提出的问题:“比如中国农民都能够人造鸡蛋,你敢说这不是创新?”
如果要深入思考悟性认识,我们至少有两点还需要进一步考虑,一是当人们使用同感性相对、特别是置于悟性之下的“理性”时,这个对理性的规定是出在什么逻辑的关系中,就是说,使用者是在日常生活的习惯上出发的,还是站在概念本身的关系上的;二是既然悟性认识不是语言的,不是逻辑的,那是什么的? 在回答三聲关于Saussure论述“语言(language)有两个分别被名之为‘Langue’与‘parole’的‘层面’”时,我提到了从佛洛依德的“深层无意识”、到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再到佛洛姆“社会无意识”等关于心灵冲突的研究,看看能不能在心里本能地发生过程中,从语言与非语言、逻辑与非逻辑的相互作用为悟性认识、从而为创新机制找到一些根据及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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