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重慶搞文革”案,本人以人大代表和原國防科委情報所黨組副組長的名義給中共中央發了兩封公開信,國內外媒體都能查到,所述內容在此不重複。關於審判“重慶搞文革”的“首犯”薄某的問題,我和其他一些同志簽名致信中央,內容都已公布,本文也不重複。現僅就拜讀互聯網上公布的審薄某全過程報導內容談點個人看法。
首先我認為這次庭審是公開的,基本上是透明的,但是否公正?現在還無法定論。所以稱基本透明,是指還有不透明的一面,例如谷某沒有讓岀庭,為什麼不讓岀庭?這在後面談點本人看法。
法庭外有不少違反依法審判的不諧音,主要來自官方和官辦媒體。例如在審判前官辦媒體即宣布薄某三宗罪,並要求全民同中央保持一致,這是對法庭審理的公開干涉和干擾,同時嚴重違背了中央當前一再強調的“群眾路線”。除紅歌網不加任何評述報導了庭審情況外,許多網站保持了“完全一致”而成了啞巴,不發任何信息,更不敢評論。造成了萬馬齊喑的極不正常狀態。“群眾路線”在這方面成了死角。另外,開庭第一天,薄某依法陳述後,第二天官辦人民網帶頭給薄某亂扣帽子,施加壓力。直至24日才見互聯網報導上海文匯報發文批評人民網干涉庭審的錯誤行為。事實再一次證明,破壞法紀、造謠等的“總公司”就是這30年來的“政府”及其操縱的新聞媒體。
談這次庭審薄某,現摘某薄某最後一段陳述:
被告人(註:指薄某。以下同):對。王立軍到底為什麼跑,是免公安局長就要叛逃嗎,他還有副市長在干着呢?再有不讓他去3號樓他就要跑嗎,他心裡沒鬼他跑什麼呀,他說我暫緩讓他到京開會,就上升到我限制他人身自由,其實他開會是2月3、4日,這時候正是市公安局在交接,你開完會到哪去不行啊?我並沒有限制他,我認為這幾個理由根本不成為理由,其實王立軍自己跑是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外因是很輕微的,內因是有基礎的。我打他一把掌,我向法院向中央誠懇地檢討。
審判長:這個理由你已說明白了。
被告人:我一巴掌把他打跑,我有錯誤,但是一個巴掌就打出一個叛徒來也不容易。
審判長:這一部分就說到這裡,請繼續說。
被告人:其實王立軍為什麼要跑,他自述的那幾個理由根本都不成立,包括公訴人講的那幾個理由我認為也是非常牽強的,他真正理由就是因為王立軍他自己已經交待了,他暗戀着谷開來,情感糾結,他不能自拔,也向谷開來做了表白,這個他與谷開來寫信時寫出來了,而且自己打自己八個耳光,谷開來說你有點不正常,他說我過去不正常我現在正常了,沒想到這時我突然出現,我把東西收走了,他知道我的性格,他侵害了我的家庭,侵害了我的基本情感,這才是他真正叛逃的原因。王立軍實際上想把水攪渾。
審判長:被告,本庭提醒你圍繞本案事實進行辯論。
被告人:好的。我認為王立軍謊話連篇,用他的證言證明我有罪,我認為是不可信的。
摘這一段互聯網報導的庭審記錄,對王立軍、谷某、薄某三案的分析及庭審不透明一面有重要研究價值。
首先是:“審判長:被告,本庭提醒你圍繞本案事實進行辯論。”這表明審判長認為薄某這段陳述“與本案事實無關”。我首先聲明:本人不是學法律的,本人是科學工作者,並有一段政治工作的經歷,並親自主持解決了文革期三個相當廳、部級“老大難”單位的問題。但就政治工作而言,我仍是個門外漢。我只能保證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但不求言者無罪。審判長這段話就不知是水平問題、還是有別有隱情?這就是本文開頭指岀審判存在該透明而不透明的地方。
薄的這段陳述,不僅講清了王立軍、谷某、薄某三個案件的極為重要的情節,而且如實介紹了三人間不尋常關係,是判案不可忽視的重要情節。對薄的庭審中,控方所舉事例,基本上依據一些在押犯的口供,重大問題無證據,特別是涉及特大“受賄案”的在國外購買房產案,從國內外媒體公布的材料,至今產權與薄家無關,即薄家無一人有產權,夠新聞的。按慣例,我們黨的政策歷來是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
關於不讓谷某出庭的問題,無非三種可能:1、如社會廣為流傳谷某精神有問題;2、怕導演的谷的口供在現場推翻;3、怕谷某揭岀與官方需要相反的事實。在此我重點講一下不讓谷某本人岀場,其錄像存嚴重質疑:是否是人造編輯的?我是從事信息科學工作的,信息技術發展到今天,錄像是可以人造拼接的,這已不是什麼秘密,當今錄像作為法律依據大大降低了可信度。不僅人像可拼接,即便語言也可以人工合成。因此,不讓谷某岀庭,就等於推翻了谷某一切供述,起碼是谷的錄像作為定案的證據,可信度大大降低。
再談薄某上述這段陳述的重要意義:
1、增強了薄某曾陳述(大意)殺害外國間諜一事是王立軍所為的可信度。此事對谷某的審判中認定是谷某所殺,此案至今國內外提出的疑點多多,包括因避免腐敗的法醫玷污了自己名譽而辭職的知名法學家王雪梅同志對谷某殺人提出了有說服力的詳細質疑。從錄像谷某似文弱女子,竟能輕鬆殺害一個外國間諜,而且殺人的動機幾近童話;對谷某庭審不公開,是否隱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致中共中央的信以反黨集團自己發表的文章為依據,以足夠的證據揭露審谷某時的“政府”在反黨集團操縱下。因此,對谷某審判的合法性和不公開審判是十分值得重視的問題。前面己介紹當今的錄像可以人工拼接、製作。薄某的陳述是王立軍所殺,從開頭介紹薄陳述王立軍為了占有谷某,殺了外國間諜,栽贓給谷某,以此要俠薄某堵住薄某的嘴,達到其不可告人目的。不妨提醒大家回憶一下中國名劇“六月雪”的劇情,這類骯髒的情場上的惡作劇,在王立軍迷上了谷某的情況下,以他熟悉作案、轉嫁他人等這套“學問”世界知名“專家”的人手裡,玩弄這套“魔術”易如反掌。
2、控方完全站在一個判國投敵的王立軍的立場,對其所有“作證”完全採信,這個問題值得大家深思,這決不是什麼思想等方法問題。當今的司法腐敗國內外皆知,這是司法部門自己的所作所為干岀來的。
3、如果薄某前述陳述屬實,王立軍的案子必須重新審理,谷案同樣應重新審理。
4、谷案為什麼不公開審理?其中有什麼秘密?值得深思!!!
24日上午,一位自我介紹是英國廣播公司的工作人員電話採訪我,其中問及我認不認識薄某、認不認識薄某家人和親友、同他們有無交往?我回答說:據我所知,和我一道為審薄某而簽名給中央寫信的都同薄某及其家屬、親友不相識、無任何私人關係。又問我見過薄某沒有?我說:沒見過,他比我年令小好多,我工作時,他可能還在……;因我對“重慶案”的看法,在我再致中共中央公開信中己講清楚,公開信在國外媒體可以查到,估計你也一定看到,就不必介紹,作為一個中國公民,對人民負責,我應當盡這個責任。
最後,對薄某的庭審,完全證明了反黨集團骨幹分子製造的“重慶搞文革”,是嚴重影響黨和國家聲譽的大假案,反黨集團骨幹分子把共產黨領導,有幾億人民參加的“文革”作為“罪行”控告,是其反革命面目的大暴露。有人說:“現在是抱着定時炸彈擊鼓傳花”。是誰製造的“定時炸彈”?同反黨集團有什麼關係?不把反黨集團的問題審查清楚,查清製造“重慶搞文革”這一震動世界的大假案的罪魁禍首,就無法向人民和歷史交代。
最後希望有編劇才能的同志,把“重慶搞文革”這一大假案編成劇本,一定會比盛傳了幾百年的“六月雪”精彩得多。而且終會有一天廣為上演,讓後代看看:什麼是走資派、什麼是賣國賊、什麼是民族的叛徒和敗類?意義非常深遠!同時讓後代可以看到一些人民英雄和廣大人民同這伙敗類的殘酷鬥爭歷史,是真理同反動的一場大搏鬥。
惲仁祥
2013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