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面是我在牧羊人兄的大作《纪念还是忘却,这是一个问题》后对几个评论的评论,现根据网友建议收进博客备考。
一
我家离六三之夜解放军进城的一条主要街道大约百米左右。当晚家中只有两位老人,在枪声中倍受惊吓。天亮后发现,不远处的一座居民楼墙上布满弹孔,人们纷纷拿出捡到的子弹壳给路人看,说是解放军进城时开枪打的!我不敢想象,如果这些子弹射进窗口怎么办?如果再射得远些,射进我家伤了老人怎么办?不管中共及其走卒用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为镇压辩护,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弹孔,不会忘记当年中共是怎样与市民为敌的。
如果一个家庭有小孩子哭闹,做爷爷的哄不好,就挥刀斩之,这样伤天理、灭人伦的爷爷是不是应该受到世人谴责?那天夜里,就有那么几个七老八十的领导人为了权力,夺去了成百上千的本民族优秀青年(包括学生和军警)的生命。邓小平自称是“中国人民的儿子”,言不由衷啊。
有人说什么中国的经济发展,证明了六四镇压的正确。难道为了经济发展就要杀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希特勒杀犹太人、杀异见者也是合理了,因为第三帝国的经济起飞了么!请问这些朋友:如果将来经济出现问题,是不是又要靠杀人来振兴经济?如果拿你们和家人的生命来换取经济发展,你们愿意吗?
六四不会被忘记,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六四的噩梦在中共领导人的头脑中萦绕不去,以至于他们每年一到这个时刻就诚惶诚恐如临大敌,不断通过禁言、封网等行为来提醒民众不要忘记六四。在国内网站不仅不能出现“六四”二字,连“535”、“88”都要屏蔽,令人想起阿Q的癞疮疤,“光”也忌,“亮”也忌。越是这样,就越说明自己理亏心虚,会使更多的有心人去一探究竟。
二
有的朋友强调“为发展经济而杀人”和“为保障发展经济而杀人”的不同,其实并不能否定“为了经济而杀人”吧?经济改革既然是为了利国利民,为什么要靠杀人来保障?这说得通吗?
因为近日较忙,不能对朋友的论点一一作答,仅就纪念六四之事谈点看法。六四难以忘怀,不是功利主义的考虑,而是基本良知的问题。且不论六四的起因、过程如何,也不论参与者犯错多少,中共动用野战军杀害和平抗议的本国人民就是反人性、反文明的大罪恶,理应得到世人谴责。
不排除有人利用纪念六四为自己谋利,但更多的人纪念六四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想在这里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曾任哈佛大学生物化学系主任的王倬教授。六四惨案发生后,王教授立即宣布停止与中国学术机构的一切交流。他说:这不是为了政治,而是为了良心。王教授的这一决定坚持至今。
另一个例子是几位女同胞。她们每年都会在华盛顿纪念碑下举办纪念活动,向中国游客介绍六四。举办者说:我是母亲,我不能让我的子女生活在恐惧之下。她们也坚持至今。
这些人,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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