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中国政府的“阳谋”吗?警惕啊! ——《宗教/信仰自由漫思录》(10) “阳谋”这个词,是伟大领袖的独创,时在1957年。那一年,他(们)把许多知识分子打入了另册:右派。当时有的右派叫屈,说你叫我们帮助你们整风提意见,我们刚说了几句心里话,你们就把我们打成右派,这是阴谋。老人家辩解说,这是“阳谋”,说我们早就知道什么什么什么了。我们是引蛇出洞。但你嘴再厉害,事实在那里摆着啊!你诚恳地邀请人家提意见,人家说没什么意见,你还一请,再请,比诸葛亮三顾茅庐还礼贤下士。并且请时也没有公开宣告,尔等意见若不合朕之意,杀无赦。结果,书生一开口,你就大开杀戒,坑儒五十万,令秦始皇再世,也自愧不如。如此说来,还是阴谋。 但我说的这个“阳谋”,乃是光天化日之下的谋略,堂堂正正,正大光明,它就写在联合国的文件中,并且我们政府也签署了这个文件。这谋略就是在全世界的范围内争取人权。具体地说,就是争取宗教或者信仰自由。 妙就妙在“或者”这两个字上。 这个文件就是我一再提到的《消 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 该宣言的第一条第一款这样写到: 人人皆应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之权利。这项权利应包括信仰自己所选择的宗教或任何信仰之自由,以及个别或集体、公众场合或私人场合通过礼拜、虔守、举行仪式或传播教义等来表示其所赞成之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中文的翻译看不出这个“或”字的奥秘,特别是它后面跟着的“任何”一词。英文版是这么写的。 Everyone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thought,conscience and religion. This right shall include freedom to have a religion or whatever belief of his choice, and freedom, either individually or in community with others and in public or private, to manifest his religion or belief in worship, observance, practice and teaching.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宗教自由,是包括宗教或任何信仰的,也就是说,你不相信任何宗教,但你持守某种信仰,这种信仰的权利也在保护之中,也属于每一个人都应当享有的人权:宗教自由之权。 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到“信仰”之前的定语。中文说的是两个字:“任何”。查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一书,对“任何”的定义是:“不论什么”,英文说的只有一个字:“whatever”,查《新英汉词典》,“whatever”的意思是,“不论什么,不管什么”,而几本权威的英文字典,都将“whatever”解释为:“anything or everything that ; no matter what ”“ anything”, 意指任何的事(物 );“everything”, 意指每一件事;而“no matter what ” 则指 不管什么,不管怎么样。 这就是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根本所在:不论你相信的是什么,不管你相信的是什么,你都有信仰的权利和自由。 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奥秘就在这里,它不问你信的是什么,你信的是否正确,是否高尚,是否合乎科学,是否有益健康,是否反映历史必然性,是否带来社会安定,国运长久,天下太平。这些它统统不管,它管的只有一件事,一个人,是否有相信他自己所愿意相信的任何事物的权利。 他相信的对不对?这是要由他自己的良心来负责的,别人,组织,机构,政府,不必为之操心,为之辛苦,为之费力,为之绞尽心机,为之破费钱财。你管别人信的是什么,英语的说法是:那不管你的事,中文地说法就多了,你那是闲(咸)吃萝卜淡操心,你那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要是说,你那是黄鼠狼子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可就惨了。 一个公民信仰什么,这只能由他个人的良心来决定。从消极的意义上来说,宗教或信仰自由就是,无论一个人相信的是多么荒唐,多么背理,多么与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公民背道而驰,政府都没有任何一点权力对之加以干涉,控制,更不必说逼迫了。 换句话说:无论执政党如何伟大光荣正确,无论政府如何代表人民并且为人民所拥护所赞美所爱戴,政府都没有任何权力规定什么是公民所必须信仰的,什么是公民绝对不可以信仰的。一个人信仰什么,这是政府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没有任何权力为之规定的。 这就是每一个公民都要警惕的:无限制的权力竟然要把一个人的良心也置于自己的管辖之下。 每一个人都应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之权利,这个“阳谋”好得很。它从根本上维护了人的尊严,并成为自由国家的基石。在一国之中,人人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之权利的这一日来到,就是自由之花开放之时。 2005 。2。3 一个特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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