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阅读了一篇标题为《1980年,江青在法庭上说了什么,竟让六名法官同时呵斥:你住口!》的文帖(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Wd9na70JsZA2YHJ22UWPQ)。 阅后你会发现,通篇东西与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而所见所闻的那段历史,完全类似移花接木、偷梁换柱般、或张冠李戴等,逻辑前后、左右之间,自相矛盾,而牛头不对马嘴。透视着邓小平伪共党修正主义集团实乃这四十多年来,涉嫌违法犯罪性质之篡改、或伪造、或歪曲、或掩盖历史,以达至其捆绑性否毛化、辱毛化、非毛化根本因果溯源性政治目的罪魁祸首。而外来因素只不过是仅占其次、起着被动性质的作用罢了。完全就是中共曾作为执政党的内部堡垒首先自毁自废,而被攻破所致。 而华、叶、汪集团之首先集体性、罪过性犯错,而导致了这一系列政治防范理论上形同“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性质的逻辑漏洞百出而造成。 不妨从该篇文章中,作者一开头便以诬陷性先入为主的概念定义称:“自1980年9月到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长达数月针对四人帮公审下,叛徒江青,罪恶滔天,已成定局”。这就是其故意以一种强权政治式不由分说、不讲理的洗脑手法,欲首先令读者在大脑意识中植入江青实乃其所“莫须有”式诬陷性的敌我关系或刑事犯罪分子的政治性定义概念。 然后,再以悖论司法概念定义之逻辑规矩,而形同未经审判,便洗脑植入性定罪式说道:“可尽管如此,在面对六名法官的步步追问,江青仍以鄙夷的目光扫视在场的所有人,语气狂妄不羁。以下为江青在法庭上,所说之原话”。紧接着,该作者部分性、断章取义式援引江青的如下当庭反击的说话内容为:“你们说的大量事实,那是鸡蛋里面挑骨头,捡来捡去!战争时,唯一留在前方追随毛泽东主席的,只有我一个女同志!你们躲到哪去了?......哼,你们逮捕我,审判我,就是在诋毁毛主席!......主席留给华国锋的那张‘你办事,我放心’的纸条,后面至少还差6个字‘有问 题,找江青’!” 然后,作者笔锋回转,却又无不透视着理亏心虚地描述道: “此话一出,引发全场哗然,言外之意,难道,华国锋不是毛泽东的指定接班人?知晓案件全貌的六名法官,顿时怒不可遏,异口同声地拔高音调道:‘住口,江青!’ “那么,江青说的‘有问题,找江青’是否确有其事?其实,这件事情,实际上有人核对过......” 然而,事情的历史事实真相,果真如此这般地所谓“实际上有人核对过”吗?因为,当年的当事人,全都早已作古。这不形同死无对证、缺席审判性质的一面之词的孤证了嘛!更何况,即便作者所特意装模作样地死无对证式搬出当年的汪东兴做垫背式佐证。却也于法理客观中立性、公正性、庄严性而言,完全背道而驰而实乃强权政治下之强词夺理,而根本未经分别由华国锋本人、汪东兴本人、甚至张玉凤本人的亲自到庭,来针对性就此历史性争议极大的问题,做面对面地做人证物证俱全性质的对质核实!这就是其司法上完全弄虚作假而逻辑漏洞百出之根本所在了!在法理上,无论放到哪个国家或任何朝代,都完全站不住脚,而法理逻辑上,历史性无法自圆其说。这就是当年邓党伪共践踏司法程序、悖论司法逻辑规矩而尽显其法盲般外行性质而最大的法理逻辑漏洞之一! 不妨再继续透过现象看本质,尽量细化式透视该篇文章至始至终那种种伪造或篡改历史,而“莫须有”罪式诬陷毛主席的夫人江青,以便进而逻辑性捆绑着影射式诬陷、抹黑毛主席而达至非毛化的根本政治目的吧: 第一)就仅凭作者整篇东西的遣词造句而言,恰恰客观性逻辑上,从侧面更为印证了江青在法庭当场揭示的“谜底”之毛主席给华国锋的字条中,最后那句“有问题,找江青”的说法,完全具备可信度!为什么这么说呀?那是因为: 1)客观法理逻辑和事实印证:阴谋设局而突袭性抓捕江青等人之举,本来就是华国锋集团践踏司法而违法政纲的欺骗性、诬陷性误导视听的行径!完全背叛了毛主席生前遗嘱性指示之“江青无大过,四人帮问题不好小题大作”、以及涉及到党内政治斗争时,所明确规范的“一个不抓,一个不杀”的指示而非法诬陷以“莫须有”罪名的知法犯法之举! 而江青等被抓之前,完全遵规守法的表现,就已客观性印证了:江青的话更可信。而华国锋的传达则更显孤证性之断章取义了!否则,为何要对江青搞公然背叛毛主席指示之“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而以阴谋诡计的手法抓捕之?并且为何还以同样的手法,歪曲客观事实地欺骗全国人民呢?故而,江青当庭反抗式戳穿更具可信性!更何况,江青是毛主席的法理夫人、“文革”期间最为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毛主席政治路线的忠诚执行者!这可全都客观公认的历史事实!这可是谁也否不了的!否则,就根本不可能逻辑性衍生出所谓“五人帮”之说。 2)而作者所谓“知晓案件全貌的六名法官,顿时怒不可遏,异口同声地拔高音调道:‘住口,江青!’”的描述,就恰恰反过来印证这么个客观事实: 法官那是完全悖论本该具备的专业素质,而倒行逆施的行径。而足显其不懂装懂而违法粗暴性剥夺了被告人的法理正当辩护权。 3)故而,作者所谓“江青所言是否属实,她自己也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虽然在座看客一片哗然,但几乎没人相信江青的所言所语,毕竟,她在党内的风评一向不好”的说道,恰恰凸显了作者以政法诬陷性做概念上之先入为主的偷换,以便强权政治式歪曲事实而洗脑,误导视听!
因为,江青的历史上,从未有过对党内欺骗的记录!而邓小平们去有着充斥于整个时代的、俯拾皆是的口是心非、出尔反尔、说一套做一套的政治欺骗性记录可查!故而,作为毛主席夫人的江青,她揭穿更为可具备采信度!这也是为何:邓小平处处悸颤江青之依法依规的所谓“告密”之所在了! 4)即便仅凭作者文章所涉及到华国锋如何得到毛主席那几个手写指示的因果关系的过程,也可以透视出:客观上实事求是地说,那也并非是毛主席明确地欲让华国锋接他身后的班的专门指示。只不过是华国锋们,为了顺利得逞华国锋接班的目的,而刻意以主观臆断之举:歪曲事实、偷换概念地强权政治式滥用职权于官方舆论上,做移花接木而似是而非的洗脑。无非误导视听罢了! 故而,又以弄虚作假式篡改历史真相的具体操作在先,而令华国锋等人的说道,更是形同了无理狡辩而凸显骗人!而自此之后,华国锋却又从未就此敢于针对性,甚至可以说,一直在回避这种针对性江青那番戳穿性供词,做出任何的反驳性的回应。而此举,就更是足以负面性地透视性反映出了,以时任法理名正言顺的华国锋为首的执政党中央,上上下下那种典型的做贼心虚而胆怯得无所适从的表现,反而倍令江青的戳穿性说法,更加被视为其极高的可信度。而相形之下的华国锋们的说法,在客观性上,则尽显被动挨打式质疑,而不再具备原先曾普遍性被盲目采信的可信度了!因为,后来这四十多年来,邓党伪共修正主义集团的那些自毁自废政治公信力性质的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出尔反尔、说一套做一套等之类的假话谎言太多了。已经毫无任何的可信度了。 第二)而作者为了能进一步再次得逞其强词夺理式误导视听,欲迫使人们误入歧途而采信之,而荒唐可笑地所谓:“她与毛主席的婚姻从未得到过党大多数成员的尊重和认可,甚至党与其‘约法三章’,其中一条就是否认她作为毛泽东的合法妻子。晚年的奢靡生活,更是遭人唾弃”之类的说道,就更加凸显其极尽无中生有般谎言捏造是非之能事,而欲盖弥彰,却逻辑漏洞百出了!为什么这么说呀?原因如下: 1)所谓毛主席和江青的婚姻曾经“约法三章”的说法,纯粹是就当年国民党反动派所掌控的媒体舆论,为了诬蔑抹黑毛江之间的婚姻而瞎编杜撰的伪命题!而这么个早就被历史的事实真相戳穿了的“伪命题”之本身,就已经完全非人道常伦化了!且还非但实乃根本不存在,而子虚乌有的事情,即便连党史、以及当年见证人,也从未有过任何具体的、白纸黑字的记载。全都是道听途说或瞎蒙瞎猜的无中生有!而且,每每追根溯源,无不源自以港台作为策源地的原蒋氏国民党背景的媒体人。 2)而所谓“约法三章”,且不说其政治性质就纯属违反党章国法而属犯罪性质之悖论婚姻自由法,同时也违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政治理念和宗旨,而根本行不通!从而,逻辑性反过来印证了作者之假话谎言的骗人性质。 3)与此同时,这种所谓“约法三章”的思维意识,在三观上,也逻辑性根本无法吻合毛主席的为人思想和道德意识,而根本不可能被毛主席所接受!更何况,江青还是劳动人民的家庭背景出身,而属于劳苦大众之一员,而更易于得到毛主席的同情、爱护和帮助。 而且,江青还特别地才华横溢而更能帮助毛主席!在这一点上,实践检验真理的无数事实已经充分证明:江青远比那在江青之前,完全嫌弃性抛弃毛主席而远走他乡养病休闲的贺子珍强多了!贺子珍唯有那点资历,不就是老革命经历,以及在行军中奋不顾身勇救红军战士而受伤的那点英雄壮举的事迹嘛!翻来覆去地“炒冷饭”式对贺子珍的歌功颂德,也就那么点东西能凑合成的几行简单句。而江青,在政治嗅觉的理论上,那可是连毛主席都不得不打心眼里佩服和承认的;更何况江青的艺术人生的成绩作品,也属于国际性行业领域里公认拿得出手而载入史册了的;再以及她的完全,政治上以孤独之身,勇敢地面对面式挑战那邓党伪共集团所得逞绑架了的整个修正主义本质党中央所有无法无天的倒行逆施、胡作非为,而忠贞不渝、大义凌然、视死如归地捍卫毛泽东思想的政治路线,所进行的有理有力有节的说理斗争等,无不英雄史诗般令人倍受敬重地载入史册,而其作为毛泽东最为合格般配的妻子而增添光彩。实乃毫不逊色于历史上之秋瑾、花木兰、江姐式的巾帼英雄人物。 由此可见,作者搬出当年拿本来就属于国民党反动派的造谣污蔑口吻所谓“约法三章”,就足显其历史常识之不懂装懂,而更是疑似源自蒋氏国民党的背景而逻辑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试问:还有任何有价值的可信度吗?
更何况当时的江青仍然法理名正言顺地是毛主席的遗孀的客观历史事实下,作者却仍法盲式所谓“其中一条就是否认她作为毛泽东的合法妻子”,久更是法理逻辑不通,而政治牛头不对马嘴的胡说八道了。否则,试问:江青作为事实上之毛主席的“合法妻子”,还需要党中央的另行批准,或死后正式“追认”吗?而非完全在宪法具体规范下,去完全公平公正地遵规守法而成婚吗? 还有,作者补充式煞有介事般“莫须有”诬蔑性造谣是非而所谓江青:“晚年的奢靡生活,更是遭人唾弃”的说道,就更是毫无起码具体的、客观性的事实依据可佐证了! 第三)而作者在描述那当年“已经快70岁的毛泽东,毫不犹豫地对外宾”在涉及到他的接班人时,而所谓:“当然是刘少奇同志,我们党的第一副主席”的说法,则显然有篡改历史之嫌。因为: 1)当年的刘少奇,已经是法理在任的国家主席。故而,根本无需特别强调“党的第一副主席”这类强调性的表达法。更何况,所谓“第一副主席”的强化式表达法,当年也从未使用过。而是,直至后来,才开始用在了华国锋身上而已。 之所以后来要在华国锋身上特别强调式遣词造句为“党的第一副主席”的身份,作为其突出式强调,其逻辑因果,则那完全就是出于当时的华国锋在中央高层中,其客观性党内资历排名较靠后。而客观性威信不足以感召式巩固其将面对由于其被突如其来被提拔,所必需的任何威望高度。所以,毛主席才特别地人为式而为之。为华国锋从客观上为其营造相应的、最高领导者该有的政治威信氛围。这就犹如之前,在把邓小平的工作岗位恢复了之后,为了帮助邓小平尽快融入重新恢复工作的政治环境氛围,也专门为邓说过几句有利于邓小平重新开展工作的话,而诸如:那什么邓是“人才难得”之类性质的话。 以便培养中观察之。其实,客观地说,当时的毛主席,也未知能否对华国锋的综合能力,做最后决策性定夺。 2)故而,作者又紧接着那句纯属一面之词,而孤证般画蛇添足地所谓“接着补充道:‘他是‘接班人’,我们不用‘继承人’一词”的说道;以及还所谓:“那个时候,毛泽东从来没有考虑过其他人。刘少奇的领导能力和卓越贡献,是党和人民的亲眼见证到的”之类说道......那纯粹就是作者意在刻舟求剑般,疑似在完全悖论历史唯物主义之客观发展的事实真相,而做的一面之词性质的“孤证”、而一厢情愿了!犹如: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否则:假设作者果真由衷地什么都唯以毛泽东主席在历史上曾经说过的话、或曾经决策过的人和事,而马首是瞻地百般服从的话,那么,作者又何必多此一举地断章取义历史呢?而何不回头重新审视一番,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毛主席又是如何战略性对刘少奇等人的使用上,所曾做过的或舍或取的历史性决策呀?毕竟历史的事物,永远都处于发展的动态变换的状态中。 客观的历史因由,则是:首先,当年的刘少奇之所以能被毛选择上位作为“接班人”,其根本性因果,并非其毫无起码军事战略能力或战功的资历!而更多则是:由于他刘少奇个人原本在党内高层的资历之深厚,以及延安整风期间,其个人政治理论和实践的表现,较为突出;而毛主席又向来重视政治理论的建设所致。因为,毛主席在针对政治理论指导社会实践的问题上,曾专门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可能战胜敌人的”! 而再由此对照一番,后来篡权夺政后的邓小平,其那一系列不读书、不学习而仅浮于听听汇报、看看文件报刊,而形同吃喝玩乐般“棋牌治国”的手法,则更加类似文盲法盲的具体表现,以及其实践之因果恶效,不都在后毛时期的这四十多年以来,得以充分地印证了嘛! 否则,设若当年的毛主席没有如此特别地强化式在舆论上鼎力支持刘少奇上位的话,那么,当时的党内,将极可能:没有几个战功彪炳的军头会把他当回事的。尤其是那战功赫赫、心气极高而桀骜不驯、刚愎自用的彭德怀元帅,更是对刘不屑一顾了! 第四)而作者再接下来这段所谓:“可是在接下来革命胜利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上,刘少奇同志的部分提案在江青等人的歪曲解读下,被打上了‘走资派’的标签。于是在四人帮的暗中操作下,刘少奇同志于1969年底含冤逝世”的说法,就更显其历史常识逻辑之移花接木、或偷梁换柱式颠三倒四了!因为: 1)刘少奇在后来的“文革”中至所为被定性为什么“走资派”,那完全就是客观事实上,他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所具体表现在其言论和实践上之确确实实有据可查的“走资”行为,才被毛主席确定的!历史的客观事实摆在历史的尘埃里:查核当年的官方报纸的报道中,他的言论涉及那完全违反党章国法以及政党政治宗旨的什么“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之类,并由此导致国民经济之重大受挫,诸如:大跃进中违反政策、悖论科学逻辑规矩的“共产风”、“浮夸风”、“集体食堂”等“极左”或形左实右的行径; 2)再以及“文革”初期,他明明就曾在政治局会议上,举手同意那一系列该如何展开“文革”民主政治运动的具体实施政策。然而,他却公然“举着红旗反红旗般”般,违法违规而悖论党所制定的“文革”政策。并反其道而行之地由上至下地强权政治式组织借组织“工作组”之名,而打击压制群众的声音;并挑逗群众斗群众,而导致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以人身诬蔑性辱骂、甚至暴力攻击性质的武斗打砸抢的手法来解决,等等,故而,暴恐乱象泛滥成灾…… 3)“文革”中被广大群众,具体有根有据、人证物证均可出示,并经得起调查而落实了的揭露,其历史上确实三次被捕而三次变节或叛变,并导致中共地下组织严重受损的事实真相,所以必然被依法依规地倒台!完全咎由自取!也正好印证了作者所援引的那句常言道:“人在做,天在看”了。 而这一切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因果结局,就更非与林彪、江青等,在逻辑上有着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之瓜葛了!故而,还是请作者切勿伪造历史冤枉无辜、而任意栽赃陷害了!
第五)而作者这段所谓:“江青等人的目标,从来不只是刘少奇,可以说,凡是阻碍其同盟——林彪‘上位’的,都是她针对、批评的对象”的概念定义手法,就更是唯心主义性质之主观臆想而强词夺理了!因为: 1)且不说作者连起码站得住脚的佐证都没有,而客观历史的真相,却无不客观地印证:恰恰正是刘少奇种种倒行逆施、胡作非为而导致了祸国殃民性质的失败,而咎由自取地丧失了毛主席原本对他的那份殷切期盼和信任。而必须提醒作者的是:刘少奇的这类政治因果效应,即便搁在蒋介石手下,抑或任何国家的统治政治的体系内,他自己也照样如此这般的因果受挫。这才是导致了毛主席不得不重新考虑接班人的问题,而选择了当时综合条件被公认为相对较为全面的林彪元帅:即战功赫赫,却又一直相对比较谦虚低调。而看似尽显:与世无争..... 2)而刘少奇本人,明明就是因病不幸去世的客观事实真相,而却被作者刻意的人为式篡改着误导性歪曲成了所谓:“于是在四人帮的暗中操作下,刘少奇同志于1969年底含冤逝世”的定义概念偷换,那就是典型的篡改历史而胡说八道了!且不说客观上就事论事而言,刘的因果报应一点也不冤,却与所谓“四人帮的暗中操作”还毫无必然的因果关联。何不干脆实话实说地直接点名道姓地说出其真相实乃:周恩来总理之白纸黑字的鉴定之后,再转呈毛主席做最后依法依规的定夺呢? 客观就事论事而言,刚开始履行其岗位职责的林彪,其具体所作所为的表现,基本上尚未令人失望。只不过是他后来个人思想意识自我改善不够,而急于求成的个人野心过于膨胀,而因果导致其沦为违法犯罪性质的“折戟沉沙”式灭亡罢了。 3)故而,作者又再所谓:“在得知毛泽东决定重新启用邓小平之后,江青、林彪等不断在旁边煽风点火,强调邓等人的观念违背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然后又趁机开始了‘批邓’运动” 的说道,则尽显其历史常识之肤浅无知了!因为,上述林彪纯属个人咎由自取而折戟沉沙之死,其前后整个历史过程,与邓小平后来之重新被起用,毫无逻辑上之必然关联。
第六)而作者还睁着眼睛说假话般所谓:“子虚乌有,粉碎四人帮的阴谋诡计”的说道,就更是点滴地透视着:凡属那些否文革而诬陷迫害王张江姚,而意在映射性诬陷侮辱毛主席的邓党伪共的喉舌,无不惯性说假话的劣根性了。 否则,我们不妨试问:假设所谓“粉碎四人帮”并非预置性“阴谋诡计”所至的话,那么,作为党中央嘴高层领导集团的成员之一的王张江姚以及毛远新等,为何事先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们将会被分别抓捕的事情呀?难道他们还会被预先通知吗?抑或参与华叶汪的密谋会议之后,却仍傻乎乎地明知于己不利,却仍故意被束手就擒吗?不至于吧! 而且,居然绝大多数的政治局委员都并非预先知道、或参与抓捕“四人帮”的会议。而这可,全都是客观的历史事实真相吧!否则,为何官方的遣词造句是所谓的“一举粉粹”呀?所谓“一举粉粹”者,不正是突如其来之意嘛!否则,为何不以名正言顺地通过司法程序,发出逮捕令而抓捕之呀? 故而,就凭上述那些客观性、有根有据所戳穿作者篇文章中,所处处充斥着弄虚作假之伪历史、造谣诬陷性质的假话谎言,那么,其文中还在重复那空洞无物而简单句口号式的所谓“四人帮迫害一大批老革命、国家干部、知识分子的罪行昭然若揭”的说道,且不说更是连公开庭审都调查不下去,还有起码的政治公信力而令人心服口服地采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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