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嘛,随时准备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坚持正确,捍卫正确的同时,也要随时准备错误、弥补不足之举,且不说是中共党国缔造者毛泽东主席生前这么严格要求其手下将士官兵之举措,而其本身就是全世界先进文明国家那正确政治的统治软实力系统,本该形成制度性的正当正确而正义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结合的能动性反映。根本就没有任何涉嫌违法违规犯罪性大逆不道之错。 故而,客观性纵观全红婵那些公共场合中本能而自然的应答表现,以及该朱姓记者那个人性,完全客观性就事论事,而非任何无中生有捏造式,更不存在任何毫无条件句作为前缀的、刻意恶性人格侮辱的口吻,而做出的纯粹个人单方面的评比,完全就是一个职业记者本身该具备的法理所赋予说话的人权资格!怎么叫所谓“有什么资格诋毁她,对她指指点点”呀?难道国家宪法所明文规范性质地赋予每一位公民可以法理性质的说话权力,就不正是百分之百的可以“指指点点”的所谓“资格”了吗?否则,你小编不妨具体地好好地“释法”一番你所谓的“资格”该是什么个“资格”,以免合法合规地广而告之性普法,也好让大家遵规守法你所谓“资格"了吗!否则的话,不就形同:凡属记者客观性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地针砭时弊,便全都被你“莫须有”罪性质地诬陷成了属性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所谓“诋毁”了,咋办呀?
最近这些天,围绕着有些中国采访2024巴黎奥运会的体育记者,其个人行业道德操守的素质,实在无法令人恭维。主要表现在他们处处有损被采访对象的个人自尊的乱像,实在令人遗憾,而倍受诟病、倍受谴责。这也可以理解,而无可厚非。然而,这并非该成为行业管理舆论上,为了找他们认为的“替罪羊”,便可滥用职权而践踏法理法规地随意断章取义一些正常而规范工作的记者,其毫无恶意、而实乃善意的同行的言论,故意弄虚作假地以断章取义、或移花接木、或以点代面、或以偏概全的手法,刻意歪曲之、陷害之并威胁恐吓之的借口。否则,就意味着自毁本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媒体舆论的行业道德环境。这不,这几天网络上围绕着《南方周末》某位朱姓记者,在涉及对全红婵的点评聊天中,其个人客观性、合法性而实事求是的随性言论,却居然无辜地遭到疑似什么强大背景的不切实际的诬陷抹黑性质的指责,实在令人同情。 这里举例一个相关参考视频链接: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mcFknDcKQI,人们不妨透过现象看本质地透视其中那疑似某种背后的资本渗透力的操作,而自废损毁性的破坏法理舆论之本该公平公正、民主言论自由的行业道德规矩。 客观实事求是地说,只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地稍微深入分析和思考,就不妨透视出,小编的整篇东西,整个就是疑似涉嫌违反人权法、违反民主言论自由的犯规,而在遣词造句上,前后自相矛盾而逻辑上前言不搭后语地在偷换概念着跳跃拼接式移花接木着弄些似是而非的霸道性的邓党伪共“特色”的那种“莫须有”罪诬陷性,对该记者之客观实事求是之针砭时弊或忠言逆耳式合法合理的言行,做强权政治式威胁恐吓!令整个国人“特色社会主义”的舆论倍显“白色恐怖”般害人听闻。 这背后显然透视着体育高层那疑似某种官商勾结下,邪恶资本在运作着打压人民群众合法合规的民主言论自由的政治意向! 为何令人产生出这么个判断呀?因为,该朱姓记者客观性实事求是,且完全合法合规、吻合行业道德操守的言论,居然突兀式被“极左”政治所操控,就必然涉及到该记者的法理上本来就理直气壮的言论,令全红婵的商业价值受到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不得不采取此网络舆论暴恐主义或“白色恐怖”之举,来威胁恐吓该朱姓记者! 整篇东西,前后逻辑自相矛盾,自己打脸自己。我们不妨试问形式举例如下: 试问:倘若该朱姓记者的即言论中,正如小编所援引其说话记录的那样:“全红婵没有什么文化,也不爱学习;说话做实不够大方”云云,等之说法的同时,小编自己本身也客观实事求地顺其事实坦承道:“的确,全红婵的文化水平不算高。因为他很小就去连跳水了。而且,全红婵此前也表示:自己以为练跳水,就不用学习了......可以看出,她的确不太爱学习”云云等之类的话,那么,无论从汉语的语法上而言,抑或从其说话的具体口吻语气而言,不就恰恰反过来以小编自己这番白纸黑字为佐证,而客观实事求是的遣词造句,进一步给印证了,该朱姓记者对全红婵善意的点评,根本没啥非法非规、非规范性质而大逆不道性质的恶意了嘛! 而是,恰恰相反:完全就是出于好意善意之期盼。更何况,人家朱姓记者的该句话中,自身还先设置了条件句性质的遣词造句之“否则”,以此以作为其后续那些局限于所预置的条件下,将会发生的结论性定义。也就是说:“否则”一词意即:如果她全红婵不是已经开始知道该学习、并且也已经开始学习了的话,这么个条件前提下,哪天她将来不再跳水了之后,就会形同“白痴”!那么,只要前后文这么连贯地顺着理解下来,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另一番反面贬义词性曲解和误导。除非:要么,你观众自己本身就没啥文化水平而汉语理解能力极低;要么,你本身就是政治动机不存而意在刻意歪曲而诬陷抹黑该朱姓记者,已达至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故而,客观性其原始遣词造句,还能有啥大逆不道、或非法非规、或冒犯行业道德操守,而必须被小编“鸡蛋里头挑骨头”式吹毛求疵?难道世界冠军,就意味着“老虎屁股摸不得”啦?这不正是当年毛泽东主席最为严厉批评的那种自以为是“功高震主”、或“战功彪炳”而劳苦功高了,便可高高在上而听不得任何不同意见。便只能为其歌功颂德、或类似花言巧语性质的舆论了! 试问:这还是一个真正的所谓“共产党”领导下,而所谓社会主义包含着“民主言论自由”理念的现代文明社会吗?那不典型的复辟倒退到了类似、或形同蒋氏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的民国社会那独裁专制舆论乱像的具体表现了嘛!否则,又该是什么呀? 接着该记者又继续自打嘴巴地印证本草民的上述说法而道:“可是,这位记者(指某朱姓记者)说的话,就带有明显的蔑视,让人很不舒服:‘全红婵如今也开始学习了。她也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了。否则,退役后就像白痴一样’,前面,还说全红婵开始学习了;后面,有侮辱全红婵退役后像白痴。这样的话哪像是一个记者能说得出来的”,云云。 试问:这不典型的逻辑自相矛盾,又该算是什么呢?自己明明都承认了该朱姓记者,完全就是客观性实事求是地肯定全红婵开始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且全红婵也确实付诸于行动的进步等之类褒义性肯定点评在前,同时,又客观性地紧接着以一个条件句的语法形式之“否则”铺垫后面再接着的陈述—— 即:假设全红婵没有今天就已经觉悟并开始实践了的话,就极可能会在“退役后”,形同或类似“就像白痴一样”。这种表达法,完全逻辑性连贯畅通而根本没有任何恶意之遣词造句问题嘛!小编怎么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地故意曲解而诬陷该朱姓记者呢?这不就典型形同败坏了媒体舆论道德的政治环境,而误导视听是诬陷性人身攻击该朱姓记者了嘛! 再就是:无论国家宪法中、抑或媒体记者的行业道德操守之规范中,都完全没有明确或细化地限制性说道,而严禁记者:仅仅只能报道,不能评价的规矩!故而,该朱姓记者那段言行举止,完全就是依法依规行驶自己作为记者职责范围份内的事情。否则,就根本不可能是合格的记者职业!而且,全世界的同行都一样。只要稍微浏览外国舆论中有关体育项目的报道中,不乏该当事记者的个人客观性或褒或贬、或针砭时弊性的点评,就可见一斑了。而小编最后,却还画蛇添足式所谓“......身为一个体育记者,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公正地报道体育信息。绝不是发表太多自己打看法"的误导性倒行逆施的胡说八道,就更是可笑了!完全凸显其行业规矩之外行而不懂装懂了! 而小编接着有完全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强权政治式强加给别人式地说道:“......让人看着很不舒服。这种人就是单纯地看不上全红婵。而且,即便是全红婵发生了改变,他也不会因为全红婵的改变,而喜欢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会因为改变了,就变得喜欢......”云云,之类的说道,那不就完全仅属于小编所代表的那一部份人网民的看法嘛!而并非、或未必见得代表得了类似本草民以及类似观点的众多网民的客观中立性实事求是的看法嘛!那么,小编怎么就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地强词夺理说事儿呢?让大家在网上客观性就事论事地说话就行了!否则,你自己不就出尔反尔性质地作茧自缚于自己所设定的规矩而所谓“身为一个体育记者,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公正地报道体育信息。绝不是发表太多自己打看法”的说道,而自相矛盾了嘛! 从法理的客观性规矩而言,只要不是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无中生有、捏造是非、悖论客观、弄虚作假、造谣污蔑等欺诈罪性质的言论,就行了呗!否则,不就类似知法犯法般非法非规地无理压制人权中之言论自由权力了嘛!怎么能以类似“白色恐怖”式威胁恐吓该朱姓记者的职业饭碗呢?那么,这不正是典型的疑似在侵犯人权的言行举止,又该算是什么?否则,难道违法违规、非公非正地强权政治压制般故意类似栽赃陷害式诬陷抹黑无辜者舆论,还能式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价值观吗?那不典型的伪共而修正主义性质的邪门歪道政治了嘛! 而小编还继续这么旁白道:“在此之前,这位记者的社交媒体上,也经常发一些有关全红婵的动态”云云之后,便紧接着,小编附上了该记者之前曾发出的有关全红婵的动态信息是这样原文原话却是:“全红婵绝对是一个拥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体育明星,巴黎的房东给我的告别邮件中,专门称赞了她。记者年初去新加坡的时候,一个华裔司机也是对她了如指掌”,云云。 那么,试问:那不就恰恰以客观事实而白纸黑字般印证了,该朱姓记者平时涉及全红婵的点评,完全就是正面、正义而善意、褒义的言论嘛! 试问:哪里还有任何丁点儿遣词造句,是犹如小编所紧接着故意、恶意歪曲、或曲解性的那样鉴定性点评,而成为了所谓:“但是,可以看得出来,大部份都是阴阳怪气的”了呀?完全没有嘛! 故而,恰恰正是众多犹如小编这类资本背后那非公非正、非法非规式介入,所如此这般地操作那样,客观性被视为以类似“白色恐怖”式威胁恐吓到了该弱势群体属性的朱姓记者,并进而逻辑性导致了他,必然就会出自于自我保护之本能,而在类似小编这样的写手那不断狂轰滥炸式歪曲恐吓下,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而暂时避其锋芒。才以至于正如小编所说的那样:“而他在被举报以后,居然秒删了这些动态。看得出来,自己也害怕了.......”了!可鉴,该朱姓记者所有本能性的反应,完全客观性吻合人类之所有本能反应的逻辑规矩了嘛! 否则,不妨试问该视频的小编,以及所有相关舆论的小编或写手们:你们又何来世界上哪一国家的具体宪法条款,或记者行业规矩条款,有过明确的规范,如小编所一面之词性质的强权政治式强词夺理,而所谓:“身为一个体育记者,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公正地报道体育信息。绝不是发表太多自己打看法。他这么带有强烈的个人意愿的说法,真的让人气愤.....这不是一个记者该做的事情”等之类歪理谬论说道呢?请不妨具体地、有根有据地援引出来,好令国内外网络读者拜读之、信服之嘛...... 故而,赞美颂扬全红婵,也并非可成为非法性歪曲朱姓记者之善意言论,而刻意求全责备式诬陷威胁之的硬道理!否则,政治效果,唯有适得其难免被视为:尽显国人社会媒体舆论之极尽弄虚作假、造谣诬陷而暴恐威胁之能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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