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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田楓葉的博客  
邪惡之所以橫行,乃善良沉默所至;正義之所以不張,乃司法不公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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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黨史研究員李海文如何遙相呼應蔣黨而裡應外合靠重複謊言捏造來否文革而人格羞辱毛江夫 2026-11-07 08:53:23

    最近,偶然從微信轉帖中,收閱了一篇標題為《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文革”中很多造反派都是地痞、流氓》帖子。其具體鏈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yFY-l8na2oSHfo9524dbKA

   本文欲政論之、戳穿之的上述鏈接文章,客觀上,實乃北京晨報對李海文研究員的訪談錄中,雙方之間的對話。由於本草民經歷過、見證過整個“文革”十年,所以,歪打正着地有點資格對這個無異於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口吻代理人的李文海,其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所慣用的空口無憑而孤證性、或斷章取義歷史情節中的人和事,而偷換概念做毫無人任何司法鑑定性而似是而非的歪曲欺騙性誤導視聽。權且不妨以她與北京晨報記者之間的對話中,其所具體涉及的那段歷史的人和事,來做透過現象看本質的分析如下:

    第一,首先,必須客觀性實事求是地概念定義性再次就事論事地澄清以下幾個基本史載性客觀事實:

    1)“文革”民主政改運動之發動,儘管是毛主席所主動提案性發動,然而,客觀史載性事實真相,卻根本並非毛主席一人所獨斷專行性質的一錘定音所成!

    而是:完全依法依規地通過黨國法定之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而經由中央高層政治局擴大會議中,一致舉手通過而合法合規地形成了中央集體之決策。這麼個決策的過程本身,就已經式客觀事實性的民主政治的具體表現了。還怎麼能動輒歪曲客觀歷史事實真相的手法,而所謂毛主席的“獨裁”呢?完全說不過去,而純屬假話謊言性政治欺騙了嘛!

    2)而“文革”政治宗旨之意在政治性反修防修,而揭發批判客觀事實性、長期性出現了少頑固不悔改的“走資派”高層幹部,而針對性展開的、具體實乃群眾運動形式的民主政改大革命運動。而所謂的“民主政治”,那就是國家法治體制下,公開透明的民生政治和經濟。這就是毛主席當時以其公平公正的民主政治心態說公開強調性號召全國老百姓的那樣:“你要關心國家大事,要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換個直截了當的說法就是:你們要關心國家政治,要把民主政治透明度的改革進行到底。不就這麼個實質含義嘛!即便當今無論美國抑或其它西方國家,其民主政治,不全都是八九不離十般群眾運動性透明度的具體表現形式嘛!

    故而,任何反民主政治的政客或統治集團,就是勢必否“文革”、反“文革”。反過來,也是如此這般:任何否中國毛時代的“文革”或反“文革”者,就勢必反民主政治而獨裁暴政。

    3)當年政治上與中共“文革”場反調、持極端反對立場,恰恰正是大陸境外港台地區那些蔣國民黨極右政治的反毛反共反社的政治文宣輿論。這就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反過來坐實了:後毛時期以來,大陸中共黨內任何涉及盲目地以歷史虛無主義式,篡改或掩蓋或歪曲“文革”客觀歷史而誤導視聽的手法來否“文革”者,客觀事實的邏輯上,都無異於政治性投降叛變於蔣國民黨的政治意識和立場而淪為其大陸中共黨內政治代理人,從而與之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式遙相呼應地裡應外合之舉。其客觀性根本的政治因果效應,所透視出其所圖謀,就是:假“宜粗不宜細”式盲目地、徹底地否“文革”民主政治,以達至全盤否毛而非毛化;並可貪毛之功為己功。然後,得逞其暗助蔣黨,以軟實力、軟着陸的手法,兵不血刃而可光復其蔣國民黨原大陸政權,並恢復其所謂“中華民國”的舊國號來令整個中國重新淪為復辟倒退回潮到民國舊社會中去......

    那不正是:毛主席生前所英明預判其身後會演變為“衛星上天,紅旗落地”的論斷嘛。很不幸的是:而這四十多年來的實踐檢驗真理,也已經客觀事實的硬道理性佐證了這一切......

    第二,上述就“文革”的民主政治改革性,政治宗旨性,及其發動的具體歷史根本因果和過程等前提做了交代之後,那麼,言歸正傳:透過現象看本質,就不難理解,文中所涉及的那位什麼“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李海文”,其政治立場所代表的政治背景,實乃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在大陸中共內部代理人——鄧黨偽共集團的喉舌口吻了。

    而李文海也就在回答中,所謂“造反派”的說法,當年,只要任何人,戴過紅衛兵袖章者,客觀上,就可以被視為所謂“造反派”了!包括當年北京高乾子弟中,幾乎所有人都是!他們全都是最早那批紅衛兵“造反派”。

    而所謂“造反派”一詞的出處,不正是毛主席那段語錄中所這麼說的嘛:“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於是就反抗,就鬥爭,就干社會主義”嘛。而當初所有佩戴着“紅衛兵”袖章者,無不都普遍性、反覆性高唱着這首毛主席的語錄歌。所以,概念定義之為:全都是“造反派”者,也根本沒啥偏頗。無非是:你到底想“造”誰都“反”罷了。一個是造劉鄧集團路線的反;再一個則是造毛澤東路線的反。無論針對性,都得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而不是憑空捏造、口空無憑而“莫須有”方式誣陷抹黑......

    而所謂“造反”者,其具體所指,實乃:依法依規的群眾運動中,有根有據有佐證地矛頭向上,以文斗式揭發批判,而造那些平日裡,對老百姓高高在上、確實曾仗勢欺人而欺壓底下老百姓的官僚階級的反......而不是:口空無憑、瞎編捏造式誣陷抹黑無辜,甚至還涉嫌違法犯罪性仗勢欺人而武鬥侵權被揭發批判的對象......

    然而,根本的問題是:率先打着“跟毛主席繼續革命”的“文革”幌子下,仗勢欺人性質而涉嫌違法犯罪性搞暴恐式人身侵權式辱罵批鬥、和武鬥打砸搶的紅衛兵“造反派”,恰恰正是之前所提及的最早那批北京高乾子弟北京的紅衛兵“造反派”組織,諸如“聯動”、“西糾”之類......而後來,賊喊做賊地狡辯式否“文革”、反“文革”,否毛反毛的政治勢力,也正是他們自己......卻把自己“文革”初期所犯下的那些暴恐侵權、武鬥打砸搶的壞事,再次仗勢欺人般濫用職權,而強權政治地諉過卸責到了無辜的毛主席和江青夫婦身上......完全類似法西斯政治般黑暗謊言政治......卻還所謂“宜粗不宜細”而“不爭論”。

    再不妨再結合到她李海文在接受採訪時,如下的這段話,所謂“今天的年輕人不知道,他們的生活比‘文革’時他們的父輩要好得多,但如今電視上天天演的都是大款們的生活,開好車,住別墅。一些人覺得,有朝一日把這些大款們轟出去,自己也能在裡面住兩天,你就不想想,真是亂了,大款們說不準先找幾個打手把你幹掉呢?”云云,完全透視着她所代表的當年“文革”初期,那些破壞和毀譽“文革”而涉嫌違法侵權性暴恐武鬥的老紅衛兵的口吻,動不動就仗勢欺人般威脅恐嚇地所謂“......說不準先找幾個打手把你幹掉呢......”云云;再則,難道“文革”時代裡,人們的生活,不也照樣客觀發展性,同樣比蔣統民國舊社會更強,並且,也不見得比同時代的港台民生差嘛......    

    第三,而李文海的話中這段所謂“王秀珍為了要幾斤特殊毛線,竟開動整個生產線,今天的貪官也不敢這麼做;為討好江青,馬天水等花了100多萬美元進口電影設備和膠片,只給江青一人享受;王洪文吃餃子,吃一口就吐,只是嘗嘗滋味......”云云,完全就是口空無憑的瞎編杜撰。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就已經陷她於自我打臉了!因為,假設這段所謂“王秀珍為了要幾斤特殊毛線,竟開動整個生產線,今天的貪官也不敢這麼做.....”的話,試問:

    1)那麼,為什麼沒有在毛澤東健在時,針對性檢舉呢?以至於也未見其後來因為“文革”的事情被起訴於法庭,而該被針對性公審和法庭公開調查其所謂“王秀珍為了要幾斤特殊毛線,竟開動整個生產線”呢?且還牽強附會式概念定義成了所謂“貪官”,有啥具體的法理邏輯性關聯呢?而卻是拖到了今天,才由着她李海文一個人孤證性,類似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所慣用的那種:弄虛作假式死無對證、缺席審判的手法來說事呢?

    2)所謂“馬天水等花了100多萬美元進口電影設備和膠片,只給江青一人享受”的說法,就更是狡辯了!否則,難道那是江青聲明可轉為其私有財產、甚至讓她的家屬繼承該“財產”了嗎?沒有吧!既然如此,怎麼“莫須有”式誣陷為“只給江青一人享用呢?!那不正是純屬工作性質的設備,而同時拿來與其他同事一起公共使用嘛?她也根本並沒有據無私有吧!而是公用於工作上審閱進口或國產影片之用嘛!有啥涉嫌違法違規呀?否則,咋未見法庭上針對性審理和調查呀?故而,李海文完全就類似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的手法,而玩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嘛!

    3)權且勿論其所謂“王洪文吃餃子,吃一口就吐,只是嘗嘗滋味…… ”的說法,完全就是孤證性誣衊抹黑,即便能假設其果真如此這般的偶然發生過,那就等於腐敗性質的所謂“貪官”了嗎?有法理性依據嗎?否則,咋不見他法庭被針對此事而質問調查而審理之呢?

    李海文完全就是個人情緒化發泄式,而毫無任何客觀公平性地將客觀事實性原本完全就是中央與地方領導之間,那純屬公事公辦性質而使用公共財產或物品之投入,就被其以“莫須有”罪式誣陷抹黑成了所謂“馬天水、徐景賢、陳阿大他們每人都騙取特別津貼,還為’四人幫‘提供經費,他們以試吃、試用為名,占有大量國家財產。”的狡辯性說法了嗎?那麼,試問:1)當年具體的法理依據是哪一條呀?2)為何法庭上未見針對性審議和調查呀?而卻是任由着作者今天以涉嫌違法違規性質,而做死無對證式缺席審判呀?那是客觀實事求是和依法治國的原則的具體表現嗎?

    第四,而李文海這段所謂“在今天,有些人刻意把這段歷史誤讀成‘底層人起來,占了老幹部的福利’,可‘造反派’上台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好處了?葉飛被囚禁後,人們在路上遇到葉飛,還會向他敬軍禮。‘四人幫’被逮起來後,王洪文也當過軍委副主席,為什麼就沒人向他敬軍禮?因為葉飛他們這些老幹部為國家做過貢獻,為人民做過好事,心中無悔,人民忘不了,以為通過造反、作假就能治天下,怎麼可能成功?”的說法,就更是典型偷換概念性似是而非了!

    假設作者對所謂當年的所有“造反派”,全都持有否定否定態度而所謂他們“上台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好處了?”的話,那麼,我們今天也不妨反過來針對性試問:

    1)難道當年那幫老革命們,不也照樣是如此這般、依法依規地造反了蔣統國民黨當局之政治違法犯罪性的黑暗腐朽的反動統治,而成其為後來帶給老百姓的“老革命”資歷所在嘛;

    2)難道縱容老革命背叛其政治宗旨,而涉嫌違反法理政綱而“走資派”性質的復辟倒退、倒行逆施等,就給老百姓帶來什麼好處了嗎?假設果真如此,那麼,且不說“造反派”還何必非得打倒他們不可,卻又怎麼有能力以民主政治性、具體有根有據有佐證揭發批判的手法,而成功打倒了他們呀?而後者,卻反倒無能力反擊成功呀?為何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當時從法理政綱的原則,卻無能為力保護得了那所謂“被迫害的老幹部”之諸如陳丕顯等的地位呀?

    3)作者文中這段舉例所謂“葉飛被囚禁後,人們在路上遇到葉飛,還會向他敬軍禮。''四人幫''被逮起來後,王洪文也當過軍委副主席,為什麼就沒人向他敬軍禮?”的狡辯式比較,就更是南轅北轍而盡顯不講理的一面了.....!

    因為,道理邏輯很簡單:當年王洪文沒有葉飛將軍那種領兵作戰的經歷而不具備血與火的戰場上洗禮後下回來的戰友手下,而未被敬禮等,那又有啥可比性而可少見多怪的呢?再則,從法理邏輯而言,王洪文也遠不至於該由於路上沒有軍人給他敬禮,而涉嫌違法犯罪而必須被“必須有”罪所冤抓、冤審、冤判而最後被迫害而死吧?真不知道這麼個如此法盲、政論欠缺的李海文,到底是憑什麼政法理論水平或資格而成其為所謂“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的身份的......那不就完全為自己的政黨,為其所謂“中央黨史研究室”丟臉嗎?

    然而,今天,當人們終於從中央檔案室所不斷先後披露於公眾媒體的那些客觀歷史的是與非真相之後,總算明白了當年“文革”之民主正確性,而瑕不掩瑜、而功大於過性之後,便因此開始公平公正、客觀就事論事地為王洪文叫屈,並緬懷那曾經無辜被黑暗政治迫害而死去的王洪文之舉,這不正是客觀性對他應享有的人權人格之敬禮了嘛......

    更何況,那架後來被否“文革”的蔣國民黨極右政治勢力代理人鄧小平所下令拆毀運十大飛機,還完全就是在他王洪文所代表中央而直接領導下所研製成功的!起碼還史載性這份促成尖端科技成果的功勞,擺着這裡.....那不就恰恰客觀事實性反過來說明了:以王洪文所代表的、當年那些完全依法依規搞文革的上海紅衛兵造反派們,其所在“文革”十年中,給國家和人民所帶來的客觀而具體和實質性的所謂“好處”了嘛......那麼,她李海文,還怎麼能重蹈他們自己當年在“文革”初期、所違法違規地“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覆轍呢?

    第五,而李文海所以點代面、以偏概全,甚至偷換概念而似是而非的誣陷抹黑“文革”的手法以及遣詞造句口吻,則完全一脈相承於當年蔣國民黨極右發毛反共反民主性質的話術口吻!具體諸如:

    1)所謂小孩子問售貨員什麼“買汽水要不要票”說法,就純屬主觀臆想性質所虛設的偽命題。即便果真發生,那也疑似台灣蔣國民黨極右政治勢力文宣背景過來“土包子”式法盲政客,才以至於如此這般地不懂裝懂,連假話欺騙也舉錯了例子;

    2)當年所謂“......我插隊去黑龍江,還是比較富裕的林區,可商店裡什麼都沒有”的說法,純屬偷換概念手法之欺騙了!其遣詞造句之本身,邏輯性就已經前言不搭後語,而自相矛盾了!因為,既然李海文口中都客觀性承認了自己所去插隊的黑龍江“還是比較富裕的林區,可商店裡什麼都沒有......”的話,那不就恰恰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反映出了,當年該地區具體時任領導的管理水平的主要矛盾問題,而根本不是該商店,在涉及民生日用品的貨源問題上“什麼都沒有”的問題了嘛!換人或寫大字報批評之而令其改善之,不就得了嘛!

    因為,客觀事實上,當年全國普遍性而言,大中小商鋪中,即便再不濟,也還是有着國產品牌性質的日用品可擺的嘛!而後毛時期以來,被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代理人所把控了輿論,其長期以來,所普遍性偷換概念式,誣陷抹黑毛主席時代所謂“物資匱乏”的謠傳,全都無非就是“匱乏”進口洋貨罷了!而幾乎沒有涉及國貨性的民生日用品之所謂“匱乏”,甚至沒啥大礙;有些重要日用品,之憑票購物策略之本身,就是因應具體歷史階段里,具體客觀國情之法定性確保物品。而即便所謂“物資匱乏”部分,也與當時那代表着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政治路線的所謂“四人幫”或“文革”民主政治運動等,毫無客觀事實性邏輯關係!反倒是與當年美蔣國民黨反動派聯手封殺圍堵心中國政權息息相關......

    而與此同時,她遣詞造句中所謂“我插隊去黑龍江,還是比較富裕的林區”的說法,就已經客觀的歷史事實性透視出來:即便她所上山下鄉的地區,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富裕”的嘛!所以,也別把上山下鄉的區域誣衊抹黑的那麼一文不值嘛......

    故而,作者純屬張冠李戴地“莫須有”罪式批判錯了對象了!將本該歸咎於當時境外敵對勢力之美蔣相互聯手,而封殺圍堵新中國大陸的惡果,卻不分青紅皂白地諉過卸責於毛主席時代,尤其是“文革”民主政改運動時代罷了。實乃遙相呼應地變相代理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勢力,而在誣陷抹黑毛主席和共產黨。其真正潛在性用意,無非就意在推翻之、取代之而實現國民黨統治之死灰復燃,而軟着陸式光復大陸、復辟倒退回到舊社會性質的所謂“中華民國”政權的國號罷了......

    3)所謂新中國之後,什麼“全國只漲過7次工資,由於幅度太小,許多人印象中只漲過2次,以上海為例,許多30多歲的工人一個月只拿35元,因為沒房子,只好幾代同堂,擠在小屋中”的說法,則純屬幾乎原汁原味性跟風照搬,當年蔣國民黨極右政治勢力那套反毛反共反社的文宣口吻,不懂裝懂,而偷換概念性做似是而非的政治欺騙!卻故意熟視無睹地罔顧了:當年,毛主席的“文革”時代裡,全國性的物價,都普遍性、長期性,確保着住房免費,且正與時俱進地的發展中,不斷地漸進式改善和完善的過程;醫教養老免費,而職業確保。

    即便就順着她李海文所誣衊抹黑的所謂“......許多30多歲的工人一個月只拿35元,因為沒房子,只好幾代同堂,擠在小屋中”的說法,卻也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反過來透視出:毛主席時代的工資水平,非但可以完全養活當年根本無需受限於後來鄧時代暴政強迫性計劃生育的“一胎政策”,而養活了有多胎下眾多兄弟姐妹的家庭,且還能所謂“幾代同堂”的客觀事實。且客觀普遍性遠比同期的台灣好!而台灣反倒是後來,在民進黨執政了之後,才向毛主席的思想學習,而效仿毛主席的做法而有所改善了的......那麼,即便毛主席時代裡政治遺產而未竟的事業遺志,本來就該後人來承前啟後、繼往開來地改善之、完善之嘛!

    第六,李海文的話語中,還在斷章取義歷史片段而以點代面、以偏概全,再偷換概念式定義所謂“''四人幫''把國家搞成這樣,人民能沒有怨言嗎?''四·五運動''後,''四人幫''組織群眾遊行,結果稀稀拉拉沒幾個人。而粉碎''四人幫''消息傳來,上海等地人們自發遊行。當時華國鋒的夫人在外貿部工作,沒有上級通知,大家就在院子內自己遊行,人們究竟支持誰不支持誰,這不很清楚嗎?”等之類說法本身就是一脈相承於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性的、遙相呼應、裡應外合式歪曲客觀歷史而謊言欺騙手法了:

    1)所謂“四人幫“,是以毛主席夫人——江青為代表的時任法理政綱性在位高層的王張江姚。而他們在位期間,所具體執行的重大政治路線,客觀史載性已經坐了:全都有着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明文規定的政策法規或指示。即便這點,就連葉劍英在其晚年中,也終於悔悟性主動坦承了的客觀事實。因為,他們從未事實性參與任何涉嫌違反犯罪性質的武鬥打砸搶事件.......即便當年法庭上針對性的公審全過程,已經客觀事實性全球司法邏輯和準則所公認。並且,葉帥還更是進一步明確親口坦承道:“毛主席晚年所整的那些人,沒有一個是整錯了的”......她李海文怎麼隻字不提呢?

    故而,且不說李海文所謂當年“''四·五運動''後,''四人幫''組織群眾遊行,結果稀稀拉拉沒幾個人.....”的說法,當年也根本沒有全國性報道,而上海就更是根本沒有客觀歷史性事實可佐證。然而,即便她緊接着所謂“而粉碎''四人幫''消息傳來,上海等地人們自發遊行”的說法,也純屬當時的以那背叛了毛主席政治遺囑而涉嫌違反法理政綱性搞“華仁堂政變”的華國鋒為首的黨中央,其輿論上謊言欺騙、蒙蔽誤導了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所致。本草民當年就是被謊言蒙蔽欺騙的受害者......

    再則,黨史性客觀史載也坐實了:毛主席始終依法依規、就事論事而不輕易將當時仍屬黨內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激烈尖銳化而以觀後效!相較於後來華國鋒政治愚昧性,且叛變性所搞的什麼“粉碎四人幫的遊行”,其無論政治性質和規模,而言,全都是官方性、全國性、指令性,而根本無法與毛時代之僅限於黨章法理程序即可,而相提並論!故而,李海文還搬出華國鋒的夫人,為其丈夫那“聰明一世,糊塗一時”的政治叛變性得逞,而所謂在外貿部大院內遊行之舉,在做塗脂抹粉的粉飾,實乃客觀性自我打臉.....試問:難道作為老婆她,會不支持其丈夫華國鋒嗎?

    2)“文革”十年,客觀事實性就是馬列主義憲法下民主整改和科學春天的十年,國民經濟突飛猛進、工農業生產全面發展並豐碩成果的十年;也恰恰政治毛主席戰略決策和部署並奠基和發展延續至今的改革開放性質的四個現代化工程,瑕不掩瑜、功大於過的十年!而不是作者可以刻意歪曲歷史般本末倒置式以點代面、以偏概全、偷換概念式可歪曲、誣陷抹黑的十年!而後來背叛了毛主席的遺志,而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地陰謀設局抓捕毛主席的夫人江青等人之後,自己又徹底倒台的華國鋒集團,其所有失敗,就是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坐實了這一切!而否“文革”民主政治之後,“紅旗落地”式官貪民窮、社德敗壞、科技被毀等就是證明......

    第七,北京晨報提出了“可今天在網上,有不少年輕人在美化''文革''”的說法,那麼,李海文稱:“這不能怨他們,是我們的責任,因為我們沒有把真相告訴孩子們,他們在現實中遭遇挫折,容易把''文革''中一些美好的詞句當成真的,當年我們也曾為之感動,但理論和實踐存在很大差距...”的話,那麼,就不妨請李文海,這類所謂“專家教授”們,能更該完全依法依規、客觀而實事求是地還原歷史本來面目,而正本清源“文革”到底是被所謂“美化”所致、抑或本來就客觀事實性正如毛主席所終結性定義的那樣所謂“三七開”而:瑕不掩瑜性功大於過了嘛!只不過是,後來,在毛主席去世之後,才被後來政治叛徒們,所迎合蔣國民黨極右反動暴政性政治勢力文宣口吻,而給故意政治誣陷抹黑所致了嘛......

    故而,這就需要:完全客觀事實性還原“文革”民主運動,其原始性是怎麼形成的決策,以及“文革”政策中,有沒有具體明文規定:可以縱容以涉嫌違法犯罪的手法搞破壞“文革”民主政治性質的侵權性武鬥打砸搶......

    如果當年涉及“文革”的相關政策中,何曾有過這麼些類似要求搞暴恐侵權性武鬥打砸搶的明文規定的話,那麼,就該請李海文研究員,能專業規範化而具體地、細化性地明確指出,當年到底誰搞了侵權武鬥打砸搶者?那麼,則誰就涉嫌了違法犯罪性破壞和毀譽文革!否則,就與當年“文革”民主政治宗旨和法理政策,毫無任何事實性邏輯關係!

    那麼,李文海就無權再以涉嫌知法犯法的手法,來斷章取義或取捨性有所選擇歷史客觀性的因果關係,來政論“文革”!因為,“文革”之本身,正如其所顧名思義而名稱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那樣:本就一場以無產階級專政下,法理允許廣大的老百姓,可依法依規、有根有據地反擊當時官僚階層有人頭頂着“老革命”光環卻掛羊頭賣狗肉式搞政治背叛性復辟倒退的大革命。既然是革命,必有鬥爭性衝突而非可吹毛求疵般十全十美......

    第八,“文革”是毛主席生前所一再政治遺囑性,絕不准盲目否定的群眾性民主政改運動!並為其政法硬道理結論性定義為:一分為二性三七開,即:三分錯,七分功。非誰可所謂“美化”。這也是李海文根本不具備任何資格否定,也根本無法掩蓋的毛主席生前做過此官方性定論的事實!毛主席本人,就是中共“祖師爺”身份詮釋;是“文革”的發動者、理論制定者和領導者,而具備詮釋“文革”的法理性資格。

    而李海文更該客觀中立性而事實求是地回復如下這麼個政法性而關鍵性的問題:為什麼當年大陸境外港台地區以蔣統國民黨的政治立場及其政治文宣輿論那麼極度仇視和反對“文革”、並長期以其反毛反共反社反民主的政治立場、而造謠、誣陷、抹黑“文革”政治舉措,居然會在毛主席去世之後,卻反而得到了中共內部那些反毛、且也反社並否民主群眾運動的極右政治勢力,所附和呢?且為何遣詞造句的口吻還高度一致地遙相呼應、裡應外合性質地相互唱和呢?

    這不就恰恰悖論了毛主席生前所一再這麼提醒全黨“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的英明論斷了嗎?那不就客觀事實地邏輯性將鄧黨集團所標榜的“中共中央”,早已將自己淪為了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性而反毛反共反社反民主的政治立場上了嘛......而與中共黨國原初衷所代表的無產階級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完全針鋒相對地相衝突了嘛......

    你將自己原本馬列社會主義宗旨政治原則的立場,同化於原本自己政黨之敵對勢力的立場、而否毛否文革否民主的立場、而沆瀣一氣性一致了的話,不就客觀事實性、政法邏輯性透視出了自己投降叛變到了敵對勢力政黨之政治思想意識及其反民主、反人民、反社會主義制度之共同富裕的政治路線的立場上,而不能自拔,卻還渾然不知,抑或明知故犯了嘛!

    第九,李海文還理當客觀而事實求是地自己回答自己如下幾個關鍵問題在於:假設“文革”本身是她口中所謂的“一出鬧劇”的話,抑或,假設“文革”是被當今的青少年們給所謂“美化”所致了的話,而並非其客觀事實性之原本瑕不掩瑜、而功大於過的真相的話,那麼,不妨試問:

    一,卻為何能令公開的政治敵對勢力國民黨反動派,如此瘋狂地反對呢?

    二,卻為何“文革”的十年過程中,反倒政治性確保了改革開放性質的國民經濟建設之工農業生產,民族品牌之高精尖科技自主創新,民生經濟和福利之諸如醫教、住房、人口繁殖等,得以全方位之突飛猛進發展呢?道理邏輯上,該如何自圓其說呢?而這一切,全都有着客觀史載性的官方證據,而無法輕易一筆勾銷式抹殺地了的。

    三,否則,為何還得靠歷史虛無主義式歪曲顛倒、或移花接木、或張冠李戴式弄虛作假地篡改來掩蓋呢?因為,後來華國鋒被鄧小平、胡耀邦集團所施加的壓力之下,確實要靠以歷史虛無主義性質的掩蓋或歪曲手法來篡改“文革”過程中的具體歷史細節,而以假話謊言的政治欺騙來全盤否定“文革”嘛!諸如:

    1)將那客觀史載性白紙黑字下,明明就是周恩來作為專案小組組長,而全程立案並深入調查核實了劉少奇叛徒案的客觀事實,卻居然以弄虛作假、張冠李戴的手法,全盤怪罪到毛夫人江青或所謂“四人幫”頭上嘛!因為,假設周恩來所獲得的所有涉及劉少奇案的人證物證,全都可以在周恩來去世之後,以死無對證、缺席審判的手法來推翻那已經毛主席核准,並經“九大”黨代會全體代表以民主集中制式投票、而幾乎一致同意下才定的鐵案的話,那麼,從法理邏輯性公平公正的原則而言,從鄧小平等人所向來強調所謂“實事求是”的原則而言,今天是否更該得起碼“依法治國”性追責當年的周恩來,及其整個劉案專案組成員的政治欺騙性責任呢?怎麼能僅僅針對性去全盤追責那位、無非就完全遵規守法地在周總理鑑定而簽字之後,再附和性認可而簽字的江青,和毛主席頭上呢?這不就完全悖論黨章憲法,完全悖論法理政綱,也九完全悖論了中共所一再強調的客觀“事實求是”、“依法治國”的原則了嘛!也就無異於政治和司法性質的雙重標準,而類似知法犯法了嘛!而這麼個針對性、客觀性、就事論事的質問,應該完全合法合規了吧?

    2)再諸如:為何明明史載性白紙黑字證明:“文革”十年間,國家政治改革開放性國民經濟性建設非但沒有被所謂“浩劫”,且政治確保性得以突飛猛進式健康的發展,農業糧食大米能連續十幾年大豐收的輝煌成績,而非但達至了戰略自主性自給自足地徹底解決了全國老百姓的吃飽飯問題,且還富裕性能出口外援;而且世界級尖端科技成果如雨後春筍般層出不窮;金融財政甚至達至了“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境界,等等,而這一切,卻還得刻意做人為的掩蓋性來誣陷抹黑呢?這全都是根本客觀事實性根本無法盲目否“文革”政改運動之根本所在吧!

    假設“文革”果真的那麼糟糕、那麼不濟的話,那麼,不妨試問:它邏輯性因果效應,還能產生這種國民經濟的全面輝煌嗎?這就是為何蔣黨、鄧黨均純屬政治反動派性質的政黨,而勢必以涉嫌違反法理規矩,悖論人倫道德操守的手法來政治欺騙性否“文革”、反民主而實質性否毛否共否社之根本所在了!

    第十,李海文又以“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所謂“....比如徐景賢,還是個大學畢業生,他在''文革''中說醫院是等級最森嚴的地方,要大夫、護士掃廁所,讓雜工帶聽診器給病人看病。有人生病了,想找老專家,徐景賢不同意,最終導致患者死亡,這不是草菅人命嗎?可徐景賢自己得病,從來是找老專家看。我插隊前,帶同學去晉陽飯莊去吃飯,結果被改造成大食堂,還沒我們北大做得好,這都是學徐景賢的上海經驗,讓顧客自己刷盤子、自己端菜...”云云,那麼,就不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透視一番,其事實性如下邏輯漏洞了:

    1)有啥具體的史載性司法所認定的所謂徐景賢什麼“要大夫、護士掃廁所,讓雜工帶聽診器給病人看病”的犯罪性事實嗎?否則,李老師不就在客觀事實性信口開河、假話謊言式敗壞黨國政治輿論的政治道德環境,而無異於蔣國民黨反動政治文宣的輿論手法了嘛!如果縱容這類以子虛烏有、口空無憑、瞎編杜撰的涉嫌違法犯罪性捏造誣衊的歷史虛無主義手法,能出自於一個冠冕堂皇地自詡為“中央黨史研究員”之口,那不就純粹在敗壞中共官方史學性學術信譽了嘛.....

    再則,還不妨順帶一句題外話的是:難道當今的現在,中國醫療科技水平大幅度提高了的今天,醫療道德環境就比“文革”期間更好了嗎?假設果真如此的話,卻為何一度全國性層出不窮地發生醫鬧血案的社會事件呀?為何當今的全國普遍性的醫院裡,人滿為患,保安眾多,而戒備森嚴了呀?那不正是客觀性變相凸顯了醫院內社會治安環境更惡劣了,而更為普遍性倍受詬病了嘛!

    2)即便原來的飯莊改造成了所謂“大食堂”,就代表整個文革期間全國都這麼幹、且還都淪為了“文革”政策性所規範的實踐過程中的“罪狀”嗎?否則,怎麼拿來混淆着“文革”政策和路線來說事兒呢?

    3)而且,即便果真的所謂“讓顧客自己刷盤子,端盤子”等,也成為“文革”之罪了嗎?那麼,西方的麥當勞、肯德基或自助餐等形式,不也除了無需所謂“刷盤子”以外,全都得顧客自己動手的形式嘛!咋不說呀?是不是那也該算是所謂“文革餘孽”而被世界接軌了呀?

    第十一,再不妨細化性分析李海文這段所謂“‘四人幫’是我們黨中的敗類,揭露他們的罪行,怎麼是給黨抹黑?‘文革’是我們黨主動糾正的錯誤,事實證明,我們的黨是有一批好幹部的,他們的功績不應被遺忘....”等說法,我們就不妨,完全基於客觀性歷史的事實真相,基於黨紀國法的公平公正的法理邏輯上來就事論事,而試問:

    1)她所謂的“四人幫”中,有着客觀法理的事實性背景的、倍受公認為毛主席忠貞不渝的夫人——江青......那麼,根本的問題就來了:難道毛主席娶了個所謂“黨中的敗類”來結婚,甚至直至愚昧得連去世之前都察覺不出來嗎?否則,不就意味着極具人格羞辱式被視為:毛主席生前一直在與一個所謂的“當中的敗類”或“罪犯”在同流合污而“狼狽為奸”了嘛!不就這麼個意思嘛!難道還有可能被誤解嗎?其怎麼整個理論上遣詞造句的口吻,怎麼就那麼八九不離十般類似於蔣國民黨政治文宣歪理謬論的口吻呢?

    因為,當年截至到現在,空口無憑式憑空捏造所謂“毛江結婚約法三章”,所謂“江青是國民黨特務”之類反間計的謠傳全都源自於大陸境外港台地區的地攤野史、抑或似是而非的官方渠道嘛。那麼,從政治邏輯而言,李海文的言論,不就極易被視為: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的政治代理人性質,而雙方聯手,裡應外合、遙相呼應地誣陷抹黑毛主席本人,以及毛主席所結婚的女人了嘛!當年蔣國民黨軍閥殺害了無辜的毛主席第一位夫人楊開慧;後來又通過被視為蔣黨大陸執政黨內政治代理人的鄧黨偽共集團,以踐踏司法性“莫須有”罪,而迫害性冤殺了毛主席最後一位夫人——無辜的江青。他們卻唯有在輿論上,歪理邪說式大書特書地吹捧那位曾經作為第二位毛夫人而出現過,後來卻又主動拋棄了毛主席、而遠離戰爭躲到了莫斯科去所謂“治病”、所謂“學習”的賀子珍,而今卻要強詞奪理式將其吹捧成了所謂的“毛澤東夫人”......     

    2)而她針對的所謂“四人幫”,而那些所謂“揭露他們的罪行,怎麼是給黨抹黑?”等之類的說法,其法理邏輯性漏洞卻在於:難道當年那所謂“四人幫”們,完全就是遵規守法地盡忠職守,而履行職責,依法依規地、光明正大地執行或貫徹落實毛主席、黨中央所合法合規制定的政治路線或政策、以及具體的指示,就是其所謂“罪行”而還需要所謂“揭露”嗎?而不是歷史的官方文件,全都白紙黑字、開誠布公地擺在那裡,也擺在後來公審的法庭公開性調查過程中,所有客觀性所見所聞嗎?

    設若李海文所“揭露”的那些人和事全都是其所謂“罪行”、或“給黨抹黑”了的邏輯來推理的話,那麼,是否當年,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所制定的政策或下達的指示,全都涉嫌違法違規性質的所謂“罪行”或“給黨抹黑”了呀?那麼,當年中共的“九大”、“十大”等黨代會,全都該法理邏輯性定義為所謂“罪行”或“給黨抹黑”了呀?假設果真如此這般的話,那麼,毛主席、周總理、朱老總等,全都該法理邏輯性被視為“給黨抹黑”的“罪行”之“罪魁禍首”了吧......否則,法理政綱的邏輯性,根本無法自圓其說下去了嘛!否則,不就典型困獸性自我打臉式狡辯了嘛!完全悖論客觀性“實事求是”的原則,完全政治雙重標準性所謂“依法治國”了嘛!

    3)既然她李海文都承認了“''文革''是我們黨主動糾正的錯誤”的話,那麼,不就恰恰客觀事實的理論邏輯性,反過來坐實了:“文革”民主政改運動意在“我們黨主動糾正的錯誤”話,那就根本無法盲目性全盤否定之了嘛!還如何在政法理論邏輯上,否得了“文革”之瑕不掩瑜而功大於過的性質呢?

    4)難道所謂“我們的黨是有一批好幹部的”表達法,不就恰恰客觀事實的邏輯性一分為二地從側面,反過來說明了:客觀實踐檢驗真理的事實,也證明了:即便當年所謂“我們的黨是有一批好幹部”的同時,我們黨也有一些確實表現不太好的,而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而掛着羊頭賣狗肉的偽共修正主義分子了嘛!

    而“文革”民主政治運動,其政治宗旨所具體針對性革命對象,不正是試圖挽救或清除這類屢不悔改的偽共“走資派”嘛!不正是她李海文之所謂“我們黨主動糾正的錯誤”的具體表現了嘛!而這四十多年來的實踐經驗真理的無數客觀事實,不也鐵般事實性、有理有據地坐實了這些“走資派”性不好的幹部之客觀存在的現實性了嘛!

    第十二,再就是:假設所謂“四人幫”果真的是所謂“黨的敗類”,且還“有罪”而所謂“給黨抹黑”等之類概念性定義政法上站得住腳的話,那麼,不妨客觀性就事論事地試問:

    1)為何毛主席生前要格外政治遺囑性交代高層:“江青並無大過......四人幫的問題,不要小題大作”,以及,還誇獎客觀承認:江青的政治眼光銳利,並讓高層領導應該向她學習等,明確指示呀?難道李海文的政治理論和實踐水平還能高於毛主席,而可凌駕於毛主席偉大英明的戰略遠見之上嗎?她李海文是否玩得有點太過了、而盡顯自不量力了呀?

    而“文革”中本身就是當時的整個黨中央高層,以政治局擴大會議、且依法依規地行使黨章憲法所明文規定的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而一致舉手通過的民主政改運動,也是後來被當今世界所學習效仿着、與之接軌性的群眾運動形式的民主政治。

    故而,難道所謂“四人幫”依法依規、盡忠職守地貫徹執行之,怎麼就淪為了被“莫須有”性所謂“黨內敗類”了呢?

    2)既然李海文認為:黨的好幹部其“功績不應被遺忘”的話,那麼,試問:如果他們確實犯了明顯的大錯、甚至罪過,就能以政法性雙重標準而知法犯法式,網開一面地所謂“將功抵過”而不可被揭發批判了嗎?否則,依法依規、有根有據有佐證地將他們“告密”式揭發批判的話,就被雙重標準而是非顛倒式說成了所謂“迫害”,並且還可將全黨高層以民主集中制所發動的“文革”民主政治運動,倒打一耙式誣陷抹黑成了“我們犯了錯誤,付出了這麼大代價”了嗎?那麼,就不妨順着其話語的邏輯試問:且不說法理原則和邏輯何在的問題,那麼,她口中所謂的“我們”,到底是代表哪個“政黨政治”呀?難道還是蔣國民黨極右政黨政治不成了嗎?

    3)再則,既然她都能所謂“我們的黨是有一批好幹部的,他們的功績不應被遺忘”的話,那麼,難道:即便她就能所謂由於“江青沒參加過長征”就等於功勞的“資格不夠”了嗎?到底李海文是根據哪一條黨章和憲法具體條款,抑或哪一份具體歷史中央文件的政策,可霸道性做出這麼個政治概念定義呀?

    難道江青在公審法理上,完全客觀事實性、有根有據有佐證地告訴大家,她確實追隨毛主席轉戰陝北的客觀事實,還能被李海文,以完全涉嫌違法犯罪性謊言誣陷成所謂江青“.....她(指江青)也抄襲來,說:我轉戰陝北時,你們在幹什麼?”了嗎?

    難道不更該反過來被視為:她李海文所謂“結果台下哄堂大笑,誰資格不比她老”的說法,更適得其反地反陷她自己於:對歷史政治之幼稚無知,卻還來不懂裝懂地胡說八道了嘛!否則,她還怎麼解釋那連陳雲都不得不客觀坦承:“江青對中國革命是有功”的定義性說法呢?否則,她李海文頭頂着的那個什麼“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的職稱,就確實值得商榷了。因為,江青法庭上公開說成的歷史事實,那可是全都有着史載性文件和照片可佐證的:她陪同毛主席轉戰陝北過程中,起着馬的鏡頭;以及她在延安窯洞裡,與毛主席坐在一起辦公,並幫毛主席抄寫那篇《論持久戰》的鏡頭;以及人證性質的當時毛主席身邊工作人員性質的李銀橋等人的具體回憶文章等,均能客觀而具體地佐證之。她李海文,作為一個所謂“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背景身份的人,怎麼能夠膽敢如此睜着眼睛說瞎話般,信口開河、胡說八道,而完全就無異於一副蔣國民黨“中央日報”式嘴臉,而任意顛倒是非黑白的口吻呢?她這不就典型地、具體地如她自己所謂的“在給黨抹黑”的真實寫照了嘛......而她李文海的言行文風,完全就不啻一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而不懂裝懂的真實寫照了嘛......

   4)而更加無法客觀性就事論事地理解的是:她李海文在根本無法客觀事實性否認得了江青確實曾追隨毛主席轉戰陝北的客觀事實面前,卻另行隱含政治對毛主席和江青,潛台詞式色情隱喻性偷換概念地人格誣衊和羞辱,而這麼所謂:“再比如說她‘轉戰陝北’,說她是隊伍中唯一的女同志,可當時周恩來、任弼時等都不得不和夫人分開,只有她能留下,有條件過夫妻生活”云云.....

   那麼,根據她李海文這麼個具體的遣詞造句本身,不就恰恰隱喻性羞辱了毛江夫婦,而歪曲、誤導視聽性誘惑人們,順着其偷換個概念的邏輯而往那類似淫意性意圖,而誤導成這麼概念,即:毛江夫婦倆之所以非得共同“轉戰陝北”不可,完全就是獨享“特權”而為了其所歪理謬論式所謂“只有她能留下,有條件過夫妻生活”目的,而根本並非意在“轉戰”嘛;而當時周恩來、任弼時,則享受不到此“特權”,所以只能 被迫性“不得不和其夫人分開”,而無法創造“有條件過夫妻生活”嘛......

   故而,李海文的話中話,不正是要試圖往這方面誘導人們去理解的概念定義嘛......完全類似於蔣國民黨極右政治勢力文宣之大陸代言人,所慣用於羞辱、誣衊、抹黑毛主席和江青的話術口吻!完全隱喻着極強的人格侮辱式、人身攻擊式,而誣衊、羞辱、抹黑毛主席、江青夫婦的意味了嘛。即便形容其手法,該算得上式大陸內之登峰造極,也未必不客觀了......難道客觀事實性,江青確實曾追溯毛主席“轉戰陝北”的行為,就算不上是她的革命功勞,也該被故意政治性歪曲誤導成了所謂“留下,有條件過夫妻生活”了嗎?再則,難道即便有不少老幹部的資格確實都比江青老,那麼,江青就沒有資格客觀性地實事求是而實話實說了嗎?那麼,作為“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的李海文,其具體評判的政法性標準何在呀?所以,她的這番言論,這不正是當今大陸中共的政治輿論陣地,完全被敵對政治思想意識所占領了的具體表現了嘛.......

    第十三,而李海文話中之所謂“‘文革’雖已過去,但它的負面影響仍在,‘文革’使我們國家至少少培養了200萬大學生。因為1965年我國每年培養20萬大學生,如果按每年遞增10%計算,十年動亂我們就少培養了三四百萬大學生。此外我們還少培養了兩千萬中學生,少培養了一億小學生,“文革“結束時,在中國的8億人口中,文盲就占2億。我在東北教書時,很多初中生居然連基本的知識都不具備,我很奇怪,他們說,那時淨鬧革命了,什麼都沒學”的胡說八道,就更是客觀事實性邏輯漏洞百出了!完全一種慣用偷換概念式攻其一點、而不及其餘的、睜着眼睛說瞎話式狡辯!

    1)既然客觀事實上那場“文革”其完整稱呼為“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提法之本身,就是以代表草根階級統治集團執政下,所進行的一場民主政治改革性、以便路線上確保國家改革開放性的四個現代化建設的一場政治大革命的話,那麼,理所當然地勢必要政治路線正確為首,而確保安全第一,方可確保其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的建設和發展了嘛......故而,李海文之所謂“''文革''使我們國家至少少培養了200萬大學生”的說法,不就恰恰可以不妨客觀事實性透過現象看本質而看出:她的大腦意識完全就無異於書生政治幼稚病,而看不懂一場政治大革命之本身,就無異於“磨刀不誤砍柴工”的實質了嘛!

    2)作者文中所謂“十年動亂.....我們還少培養了兩千萬中學生,少培養了一億小學生,''文革''結束時,在中國的8億人口中,文盲就占2億......”云云,就是完全悖論客觀事實真相的謊言!是一種偷換概念來做似是而非式政治障眼法式欺騙。完全類似當年蔣國民黨極右政治的反毛反共反社的政治文宣口吻,而故意混淆問題中,矛盾之主次、因果之先後,而顛倒之或本末倒置:熟視無睹地罔顧當年“走資派還在走”的客觀威脅性現實政局,而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首先,凡經歷“文革”者,都該知道期間,從未中斷過小學和中學招生和升學而開課。而無論從中學畢業,到升學初中,再到升學高中,全都是法定性必升上去的。尤其是從初中畢業升上高中,自1969後開始“學制要縮短,教育要革命”(所謂“革命”就是改革)之後,那也是法定性無需類似舊的教學制度那樣還必須得通過一場升學考試的合格後才行。而是:只要你個人意願想升學,就可升。除非其個人家庭另有原因以外,絕大多數同學大都寧願隨流而升學校園,因為想法通常很幼稚簡單:可以再多享兩年的青春玩耍嘛......否則,就由國家分配到社會上的什麼工廠或企業、或什麼集體單位、或回鄉務農等,走向社會去開始個人謀生。就這麼簡單。這本身,就已經無形中相對於“文革”之前,那種沿襲過往舊的教育制度,而自然而然地更能增添了所培養學生的數量了......否則,當年還怎麼可能有小學“紅小兵、以及中學後有“紅衛兵”組織的生源呢?否則,還怎麼可能發生了針對性因應當時,年年不斷的畢業中學生,畢業後本該就業的社會壓力,而由於國家一時無法安置在城裡就業,便因果關係性出台了號召、鼓勵和幫助中學畢業生上山下鄉就業的相關政策呢?

    所以,這不正是當今這幾十年來,類似李海文這幫所謂“專家、教授”或什麼“中央黨史研究員”或“學者之類,所壟斷把持着的國家輿論話語權,而卻一直要麼不懂裝懂,要麼刻意歪曲客觀事實,而誤導視聽地胡說八道式政治欺騙之所在了......

    其次,李海文這類透頂着什麼“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的大桂冠,卻熱衷於睜着眼睛說瞎話的心態本身,恰恰正是她無異於文盲的具體表現了!其政治文化理論之“文盲”程度,卻無形中印證着毛主席這段英明論斷:“沒有文化的軍隊,是一支愚蠢的軍隊。而愚蠢的軍隊,是不可能戰勝敵人的”。當今,這不正是這幫政治文化理論“文盲”,所搶占和把持着國家的輿論陣地,而不斷地以歷史虛無主義式,假話謊言、篡改歷史、歪曲歷史地歪理邪說性誤導視聽,而屢屢挫敗中國那始自於毛主席時代的改革開放性國家現代化進程嘛......

    她李海文這種類似假話謊言的手法來污衊抹黑式否“文革”而意在變相否毛之本身,其實質性就是潛台詞性變相遙相呼應地迎合當年蔣國民黨極右政治勢力的話術口吻,而盡顯一脈相承、沆瀣一氣性,幾乎八九不離十般類似將大陸曾經發生過的、原本中共官方明明白白地概念定性為“三年自然災害困難時期”的說法,地非得跟風蔣國民黨極右政治文宣那口空無憑式假話謊言的口吻話術不可,而非但硬生生地該說成那極具潛在性政治誣陷抹黑的什麼“大饑荒餓死人”之類話術不可嘛!還閉門造車式偽造邪門歪道式佐證......從而裡應外合地聯手來混淆大陸老百姓對歷史政治上原本正確的概念視聽,導致社會政治爭執互撕不止、而政治族群分裂而一盤散沙,便夭折、遲滯、延緩中國的國家現代化進程......

    因為,即便截至今天,海峽對過那些國民黨的極右政治輿論寫手,以及那些無需點其名的名嘴政客們,不就仍一直在話里話外地否“文革”中一切,而實乃意在藉此邏輯來順着否毛否共否社,從而阻滯兩岸大統嘛!所以,李海文的政治立場不就無異於國民黨政治文宣的代理人了嘛......

    3)所謂“''文革''結束時,在中國的8億人口中,文盲就占2億......”的說法,且不說完全悖論了客觀事實性十億人口(這可是華國鋒臨終前,在接受某作家時,所親口使用的遣詞造句)情況,即便能假設性順着李海文所說的邏輯,來如此這般的話,那麼,相較於1949年新中國建立時,與前蔣統民國舊社會的政府所遺留下四億多、不到五億人口,而其中國文盲率約為80%,農村地區更高約95%而言,那麼,包括“文革”十年在內的整個毛主席健在的時代裡,國家的掃盲工作成績,那是絕對巨大的掃盲進步了嘛!連工農兵背景的人,都可以在選出而抽調去參與相關的院校高考之後,而能直接上大學等,客觀擺在那裡的事實真相,她還怎麼能睜眼瞎般偷換概念說假話呢?

    所以,難怪在“文革”民主政改運動的初期,那些學生無論“紅衛兵”也好,抑或“造反派”也好,絕對會針對她這類李海文式所謂“專家”或“學者”或“研究員”之類無異於“地溝油”式制假販假而假話謊言的偽學術權威,奮起而民主言論自由性大鳴大放大字報而盡顯揭發批判呢!難怪學生們,要對他們這類偽專家、偽教授高喊毛主席那段名句:“馬克思主義的真理,千條萬緒,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造反有理。於是就反抗、就鬥爭,就干社會主義”了呢!難怪當年的學生們會對這類偽專家、偽教授,勇敢地以民主言論自由性“要文斗不要武鬥”的方式來對他們口誅筆伐而不惜“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呢......這不正是全世界弱勢百姓都幾乎絕度民主民意所聲援、都支持的所謂“民主政治”和“言論自由”了嘛!合法合規、有根有據有佐證地揭發批判社會上那些假話謊言、坑蒙拐騙的壞人壞事,有啥大逆不道了呀?即便當今的歐美所謂民主體制的歐美國家,不也照樣如此這般地針對性立法立規而歸屬於正常的人權範疇嘛......

    第十四,再看她最後這段強權政治性、強詞奪理式所謂:“經過‘文革’,我們與世界之間的差距一下子拉大了,科技方面落後歐美幾十年。值得警惕的是:雖然‘文革’已被徹底否定,但引發‘文革’的極端思維依然普遍存在”云云,之類說法,那完全就是空口無憑,而實乃與客觀歷史的事實真相性,完全背道而馳或南轅北轍胡說八道了!那麼,就僅憑當今這些年來,國家檔案室不斷地、陸續地公開了不少相關“文革”中一些人與事的原始資料、圖文佐證等,一經客觀性對比核實之下,她那番胡說八道本身,就無異於閉門造車式“文盲”或“地溝油”式制假販假了!其邏輯漏洞百出,而無法自圓其說就在於:

    假設她所說的果真的客觀事實的話,那麼,不妨客觀性就事論事地考究如下幾個問題:當年歐美俄等西方國家所擁有的重大尖端科技成果,作為後來者居上的我們,當時也已經基本具備或種類範疇也相差無幾了;即便個別領域仍未臻其平,卻也已經將相距在拉近或正在靠近的途中了;即便半導體工業的芯片和光刻機等,我們也全都分別地更是遠早於荷蘭和台灣所擁有......而台灣就更是1986年才開始有了台積電,這也正是當年李登輝所能底氣十足地針對性大陸“統戰”呼籲而反其道行之地所謂:我們台灣有晶圓,我們不怕......云云了......

    她李海文,卻怎麼還居然能在那裡,繼續不懂裝懂地胡說八道成了所謂“與世界之間的差距一下子拉大了,科技方面落後歐美幾十年”呢?完全就是在睜着眼睛說瞎話了嘛......把客觀現實性當年的中國,實乃後來居上而追趕之勢,反而遣詞造句上歪曲概念性誤導成了所謂“差距一下子拉大了,科技方面落後歐美幾十年”,這麼個口吻,聽得就令人覺得:好像當年“文革”之前的中國,本來就“持平”了世界科技的先進水平、抑或甚至還“領先”之,只不過是被“文革”給那什麼“差距拉大”而由此開始“落後歐美”了似的......這不正是必須揭露、戳穿其玩弄文字而在政治性偷換概念來歪曲客觀事實、而政治欺騙廣大的不明真相的無辜後來者之根本所在了嘛!她完全就不啻一副台灣國民黨“中央日報”的代言人的口吻......這就是她頭上所戴着那頂所謂“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身份之欺騙性所在了!完全就是在“掛羊頭賣狗肉”式或“地溝油”式制假販假政治嘛......

    然而,客觀事實性歷史真相所反倒打臉了她李海文自己是:以毛主席法定夫人——江青為首的所謂“四人幫”被無辜迫害而關押之後,中共黨內蔣黨反毛反共反社政治代理人性質的鄧黨偽共“還鄉團”們,為了迎合境內敵對勢力之否毛否共否社而非毛化政治陰謀詭計,而弄虛作假地以歷史虛無主義式盲目否了“文革”之後,從此,以運十大飛機,以及半導體產業鏈性質的芯片、光刻機等無辜被自廢武功式前功盡棄地下馬而盡數拆毀,反倒客觀事實性,因果惡效地導致了後來實實在在地發生了她李海文所謂的“我們與世界之間的差距一下子拉大了,科技方面落後歐美幾十年”罪過......

    否“文革”而硬生生地把本該於上個世紀末基本全面實現四個現代化的毛主席改革開放性戰略部署,給嚴重耽誤而後推了四十年......這才是客觀性事實真相而勝於其狡辯!直至今天西方帝國主義性強權霸國政治,對華重開封殺、圍堵、孤立性合圍的貿易戰之後,中國才全面地、徹底地、普遍性地領悟毛澤東思想,領悟“文革”民主政改運動之正如毛主席所客觀而實事求是地鑑定的那樣:瑕不掩瑜、功大於過!

    從而也就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反向坐實了:“文革”民主政治之整個過程本身,就是貨真價實的民族科技產業、國民經濟蒸蒸日上的科學春天......而實踐檢驗真理的事實也驗證了毛主席生前所客觀事實求是地鑑定“文革”的那樣:瑕不掩瑜、功大於過,而客觀事實性法理不容後人睜眼瞎般否定!否則,絕對是政治背叛初衷,政治欺騙歷史、欺騙人民......

    所以,還是應該請她這類李海文們,千萬別再搬出那紙純屬政治背叛性、欺騙性而僅僅可約束他們自己鄧黨代理人性質的什麼紅頭“中央文件”來所謂“值得警惕的是:雖然‘文革’已被徹底否定”的歪理政治定義來嚇唬今天已經普遍性覺悟了的人民老百姓了!讓它見鬼去吧......畢竟:非其偽共黨內黨規可約束的普通老百姓,只能以國家憲法大綱的準則為依規。所以,還試圖張冠李戴式搬出其偽共黨規的“紅頭文件”來嚇唬老百姓,純屬法盲性狐假虎威而自欺欺人式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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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胡述安 留言時間:2026-11-07 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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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胡述安 留言時間:2026-11-07 15:55:48

回答你的問題:

1)請看這一已經附上的參考文章的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yFY-l8na2oSHfo9524dbKA

原文中明確寫着:李海文

2)作者的揭批,實乃具體細化性、針對性揭發論證,所以,就難免看似你所抱怨的“沒有頭緒”。然而,細化於每個具體細化性緊扣的話題,則不該產生所謂“沒有頭緒”的說法!

請大人慢慢感受吧。恕本老人,已人老昏花,而不太可能具備太大的精力和注意力,再進而“頭緒”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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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述安 留言時間:2026-11-07 13:38:59

博文很長,完全沒有頭緒。李海文(還是李文海?)是什麼觀點,博主又是什麼觀點,看不出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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