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再從歷史學術性重申:種種客觀史載性的事實真相,早已客觀事實性,有根有據有佐證地坐實了這麼個客觀硬道理事實:即便中共建政之後新中國大陸,歸咎於前民國舊社會所遺留廢墟而重建的大變革發展過程中,即便再如何不濟,也根本沒有發生過任何形式的、客觀學術上稱得上所謂“大饑荒餓死人”的經歷!這就是法理原則和邏輯性硬道理的事實真相。即便上法庭對質,也絕對客觀硬道理般站得住腳而無可辯駁。 其次,再不妨繼續透過現象看本質,而透過本文標題為《偽律師造謊黔驢技窮唯生搬硬套浮腫病來偷換概念硬撐餓死人謊言破局而歪曲再淪邏輯笑話》下,又發現那些政治謊言欺騙者,又如何換成“律師”裝扮的公眾號,來變換着手法,就類似袁隆平打着“雜交稻專家”、莫言打着“諾貝爾獎獲得者”旗號那般手法,如出一轍地繼續其納粹戈培爾式違法犯罪嫌疑性謊言狡辯那完全是個子虛烏有的所謂“餓死人”笑話,而繼續邏輯漏洞百出,盡出邏輯性弄巧成拙的洋相。他們這些偽專家們,無關主業。而卻熱衷於忽悠性政治的遙相呼應、互為幫腔、暗互點讚、默契迎合着,盡說些與其具體專業性質毫無關聯政治任務性話題。其根本性政治欺騙性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必須弄假成真。否則,無法再繼續得逞性玩弄得下去其欲政治性“非毛化”大陸的戰略陰謀。 因為,客觀事實上,毛澤東確實就是太過於“不是神而勝似神”般實質性偉大而輝煌了!還確實沒有任何政治性重大過失。所以,被誣陷抹黑地歪曲成負面的人和事,全都事實性反被實踐性客觀性坐實為了:他是正確者,正義方!其英明正確性,而幾乎已經到了無可挑剔的地步!而所要說的,正是這篇不久前,在網絡微信網上偶然瀏覽到的標題為《“信陽事件”再揭秘》文章,其相應的網鏈為: https://mp.weixin.qq.com/s/j3p4DJfbdMUzn1W5Cq5GDw 我們根本無需類似他們那樣劣根性式憑空捏造或瞎編杜撰,為造假而造假。僅需學會毛澤東思想式戰略戰術的手法“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理念之妙:僅憑其文章內容中,所有舉例及其相應的遣詞造句口吻,再具體針對性聯繫網上所能查核到的所有相關性、法理性可令人採信的邏輯,再來做具體問題具體的分析,就可洞穿其障眼法的迷霧,戳穿其政治欺騙大陸老百姓的本質。而該文章依舊是秉承蔣國民黨時代政治文宣的那種:似是而非、偷換概念的虛假文風,以及重複式如法泡製其空口無憑;抑或,重複式其關鍵性避重就輕、顧左右而言他等之狀,而毫無任何客觀史載性、具體性照片可佐證的手法,繼續在偽造、歪曲歷史地搞政治欺騙!其邏輯漏洞百出而無法自圓其說在於: 一,正如之前,本草民所向來重複:所謂“餓死人的事件不斷發生”的說法,純屬刻意迎合境外反毛反共的政治勢力而製造的百分之百的假話謊言!因為,與客觀事實不符!所有歷史見證者的過來人,誰也沒有親眼目睹過任何一個當年餓死者! 二,假設果真的發生過任何“餓死人”事件,而如其文章中先後之所謂“由於1959年秋季發生旱災,當年冬到1960年春,信陽的情況更加惡化,飢餓遍布全區,浮腫病人迅速增加,農民大量因此去世”;“有一個黨支部,23個黨員餓死了20個,剩下的三個黨員”;“調查的結果是因浮腫病去世的人數為70多萬人”的話,那麼,就必然政治本能性肯定會見報!而一旦發生新聞報道,就必然有當地記者被派前往發生地,做跟蹤報道、且必然會產生相關死人場景的拍攝並附上以佐證其可信度!這是一個:自從有了媒體性時事新聞報道的歷史以來,行業領域裡法理硬性配套的職業崗位操守所必硬性遵守的社會新聞報道之常識邏輯規矩! 而當年攝影全都是膠片性質,而肯定會邏輯性散布在所有當年參與現場實況報道的記者手裡;即便官方再想銷毀之,也根本不可能徹底,而必然私存有底,而今天完全可以普遍性查找得出來!那些大躍進過程中、反右鬥爭中、文革運動中,種種客觀歷史性的照片,不也照樣多如牛毛,而網上俯拾皆是嘛!怎麼就偏偏欠缺了那所謂“大饑荒餓死人”的照片了呀?常理邏輯都狡辯不通!唯有絕對文盲法盲性愚人政治,才會不懂裝懂地反其道而行之!唯有客觀性確實不曾存在過或不曾發生過,才以至於客觀事實性的今天,根本找不出任何歷史性照片的存留....... 三,而且,一旦發生報道,那麼,即便是今天,也照樣刻意查閱得到。即便中國大陸查閱不到,那麼,當年邏輯性肯定轉載之的港台報紙、西方媒體等,今天也肯定能查閱得到。恰恰正是根本就沒有發生任何所謂“餓死人”的事實,才以至於因果性導至不存在此類相關照片!而越是故弄玄虛而神秘兮兮的解釋,就越是事實邏輯性反陷其於理屈詞窮而故作鎮靜、卻心虛意亂式狡辯。這就類似那些社會上那些非法傳銷性質的“老鼠會”中所慣用手法一樣:有人再弄虛作假地對你忽悠的同時,也有其同夥在一旁暗示性點頭認可之狀而配合罷了。挺逗...... 四,個假設果真“餓死人”的話,那麼,許學富給周恩來所發的電報,就肯定史載性有所反映出來。那麼,作者抑或反毛反共的史學家早就該把此類史載性證據附上佐證之了!還需要費盡心機地狡辯嗎? 五,而且,該篇文章中所提及的吳芝圃,也該屬於屬於那段具體歷史中,具體涉嫌玩忽職守而大量“殺人”罪責嫌疑歸咎者,而起碼被司法追責了!而且,還極可能以“亂世用重典”勢而被叛無期徒刑或極刑了……還怎麼能繼續將其調任使用呢?這不就連起碼的邏輯都說不通了嘛!而後來胡耀邦和鄧小平,甚至還為他來個所謂“平反昭雪”之舉,不就更加盡顯高層法盲而愚人政治、荒謬得可笑,而無異於黑社會性招降納叛了嘛!政治邏輯能自圓其說嗎? 六,即便當年的美國情報局的史載性涉華記錄,也完全否定任何所謂“餓死人”事件!非但如此,英美駐華記者均分別斬釘截鐵地否認了所謂“餓死人”傳聞的說法!而在這類事情上,西方記者,尤其是那些名記者們,對自己職業操守準則之堅守所帶來的政治言論信譽度或可信度,那都客觀事實性、普遍性遠高於那些為政治性反共而反共、為否毛而否毛的蔣國民黨政治背景的媒體人之上。 七,再就是:就僅憑毛主席的政治智慧,客觀上,也根本沒可能會說出該作者試圖借毛之口,而純屬作者自行所憑空捏造出來“毛語錄”而所謂“我還沒殺過縣委書記,改為死緩吧”之類信口開河式胡說八道!一看上去,就是毫無起碼政法水平性質的遣詞造句和口吻!故而,全文疑似:重複式似是而非、偷換概念的瞎編杜撰。 八,更具自我打臉而諷刺的是。其文中開頭便所謂“竟造成了大量人口因飢餓患上浮腫病而去世”的說法,就更是自我否定了! 因為,既然該作者的遣詞造句,鑑定事件乃其所謂“患上浮腫病而去世”的話,那麼,不就更該客觀性回歸就事論事的本質,被認定為因疾病而死,而非所謂“餓死”了嘛! 因為,什麼叫做“浮腫病”呀?大家也根本無需主觀臆斷、瞎矇瞎猜了!即便上網核實百度一番,不也客觀公平公正、學術性地佐證:其與飢餓完全無關嘛!故而,該疑似偽律師作者,就類似那位名不副實的所謂雜交稻專家袁隆平所政治說謊的手法那樣,完全就是張冠李戴、文不對題、答非所問之類的具體表現嘛! 明明就是病死,卻偏偏要硬性捆綁着“饑荒”而潛台詞式偷換概念到所謂“餓死”;明明自己從未有過客觀事實性可佐證其所謂“親看餓殍”的證據,卻仍要先後改口由“親眼看到三個”到後來所謂的“親眼看到五個”。就類似軍事訓練着打擊移動靶似的,可隨時調整變換......結果,自毀人品身份、自毀言論信譽、自毀行業道德操守準則及其相應大環境。 這不就完全意在歪曲歷史而做政治欺騙嘛!更何況,另一個客觀的史載性、且還是官方性的報道還在於:毛主席當年不也患了浮腫病,卻也未見死嘛!同時,不也報道過,甚至連毛主席年紀輕輕的女兒李納,當時不也由於效仿其爹,而與民共渡時艱的過程中,也同樣被波及性患上了那什麼“浮腫病”嘛!那麼,怎麼他們父女倆都沒有因為浮腫病而死。怎麼換到別人頭上去就必死無疑,而還非得生搬硬套上地搭配上“餓死”的範疇內呀?客觀性從技術層面而言,也邏輯沒有必然的聯繫,而根本說不通嘛! 再一點就是:更何況,即便當年美國的情報局官方史載信息,也客觀而明確地實時性記載了:當年中國政府,為具體針對性該具體階段性國情的災難性,所導致的糧食困難一度困難的局面,而專門同期大量進口了糧食,從而緩解了老百姓的吃飽飯問題。這都是有着客觀史載性記錄可佐證在案的事情。那麼,客觀性又怎麼可至於發生得了所謂“餓死人”的程度呢?而且,還如何能有起碼的倫理人道底氣,而過度無窮大式誇大到,連起碼的邏輯常識都不惜悖論的代價,而被強行扭曲性失真成所謂“餓死千萬人”的程度呢?這不正反陷其理論性文盲法盲,而政治性邪門歪道性質了荒唐到了極點了嘛!何其類似社會上那些“地溝油”式制假販假推銷販的表現手法,何其類似那些非法傳銷性的“老鼠會”上具體表演,何其類似當年趙本山、范偉和高秀敏台上合演的小品《賣拐》中的具體演繹......幾乎如出一轍、八九不離十。 更何況,還就是:為何廬山會議上或什麼千人大會上,卻也從未見證過,涉及此類話題的議題或爭論呢?而卻唯獨那些源自於蔣國民黨政治文宣背景而閉門造車式的人,才會獨享此純粹孤證性的消息來源呢? 由此可見:國民黨反動派之所敗,就敗在其政治性假話謊言、坑蒙拐騙,而毫無起碼的政治信譽。而作者顯然就是為了迎合大陸境外那些反毛反共的極右政治謊言文宣的憑空捏造、空口無憑式瞎編杜撰的口吻!完全就是為了其自私自利性質的邪門歪道政治而倒共,而後復辟倒退式回潮到那國破民窮的民國舊社會的國號而胡說八道造謠了嘛。試問:這種無異於制假販假、坑蒙拐騙的舊社會式邪門歪道性質的政黨政治,還值得大陸老百姓可輕易採信之、追隨之嗎?連人家台灣當地老百姓早就政治性棄之如敝屣了邪門政治,為何還要強加給無辜的大陸老百姓呀?大陸人啥呀?還不如繼續支持和擁護今天已經終於領悟到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而現成的、曾經運用毛澤東思想而風光輝煌過的執政黨,維繫政權和政局的安穩完全性呢...... 九,再來透過現象看本質地透視該文中這段的事實性邏輯漏洞笑話吧“由於1959年秋季發生旱災,當年冬到1960年春,信陽的情況更加惡化,飢餓遍布全區,浮腫病人迅速增加,農民大量因此去世。據時任信陽地區專員的張樹藩回憶:省紀委書記劉名榜是信陽地區新縣人。他回老家時,也在路上看到過死的人沒人埋和鄉親的飢餓情況”云云。 1)所謂“農民大量去世”,就肯定是由於浮腫病嗎?那麼,為什麼當年的官媒曾經報道過“浮腫病”,卻從未報道過由於浮腫病所導致的所謂“大量去世”呀? 2)一個省紀委書記劉名榜,在“他回老家時,也在路上看到過死的人沒人埋”,還居然不會立即向當地高層或新聞媒體報告此事嗎?太不符合人的本能的自然邏輯性反應了吧!即便今天,任何你我偶發性看到一個路過時,確有躺平的死人的話, 無論其死因如何,也起碼會本能性有所恐懼不安的反應,而立即報警等吧?怎麼可能熟視無睹而無動於衷呢?完全悖論人類的高級動物性本能邏輯。 十,再補充駁斥下面這段說法“周恩來感到事情嚴重,向毛澤東談了信陽的情況”云云。這就更是歷史事實性邏輯說不通了: 1)當時毛主席並非中央一線領導。而是劉少奇,作為法理政綱性的實際行政當家人。那麼,從政治組織的原則而言,周總理就更該依法依規地首先考慮到,應該給劉少奇報告同時,而抄送給毛才對了嘛!怎麼可能本末倒置呢?而作者那悖論法理政綱的邏輯原則和規矩的表現手法,客觀性不就意味着:反陷周恩來於涉嫌違法違規而輕視劉少奇的地位的表現了嘛!那是周恩來個人生前的組織紀律性風格的具體表現嗎? 2)再就是:反過來,就僅憑毛主席之以其遵紀守法而政治運作技巧之老道而言,他也遠不致於要以蔑視自己所曾參與設定的法理政綱規矩為代價,而在尚未與劉少奇通氣的前提下,便輕易地背着眾人而單向性對周指示,所謂“中央成立了以中央監委副書記王從吾為組長、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安子文為副組長的中央工作組,深入信陽作進一步調查”之類的做法吧?而所謂公眾號聲稱“律師”的作者,卻又為何無法針對性附上相應的歷史檔案性文件之影印件,以佐證之而令人信服之呢?這就是其整篇假話謊言的東西,疑點和漏洞百出之根本所在了...... 不過該重複式、閉門造車式編造偽造歷史謊言的文章,倒是客觀事實的邏輯性,反而坐實了:當年大躍進期間所發生那些瑕不掩瑜的政治挫折,其法理性因果追溯實乃歸罪於劉鄧主導下所導致“共產風”、“浮誇風”、“命令風”等,違法違規、倒行逆施的胡作非為所致!而與當時已經官宣其實質性退居二線了的毛主席個人,確實客觀性沒有任何必然的邏輯關聯,無論毛主席後來試圖主動承擔他們哪些責任而個人情感性為其開脫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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