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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田楓葉的博客  
邪惡之所以橫行,乃善良沉默所至;正義之所以不張,乃司法不公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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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史載客觀佐證了聞捷之死,純屬殉情自殺而非文革之罪,卻反而還原了文革民主政治實質 2025-07-13 18:34:55

    不知道看官們發現沒有:只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透過現象看本質,人們就不難發現:凡屬否文革,而借否文革來全面否毛反毛以達至徹底顏色革命那真正馬列毛主義(不包括任何鄧黨亂邦偽共集團的那些歪理“特色”謬論)的公知媒體人,為了達至其歪曲歷史而誤導視聽的政治欺騙目的,他們必然以偷換概念、篡改客觀歷史事實真相的概念,而做似是而非、假話謊言,而做混淆是非黑白的政治欺騙!
    他們怎麼偷換概念呢?首先,歷史上的“文革”政治運動,權且無論其進行過程的具體因果成效如何,然而,無論其法理政治目的、抑或其具體發動的法理程序,及其具體白紙黑字、開誠布公的政策條款內容,無一不完全合法合規地吻合當時黨章憲法的明確規範,而純屬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體系的具體體現。沒有任何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性質而類似所謂“一錘定音”形式的獨裁暴政性質。意即:完全就是毛主席發動,並同時得到了時任全黨高層,所一致民主程序的舉手同意的民主政改性質大革命。而一切都是有着充分的客觀歷史事實性的人證物證可佐證,而擺在客觀史載的塵埃里。誰也無法能人為式逆轉客觀性原始時空而篡改該原始歷史的事實真相。
    這不:這幾天又偶讀到這篇題為《盛讚毛澤東的聞捷死於毛的文革及其愛將的迫害》文章,又意在重複式偷換概念地以在歷史上“文革”民主政治運動期間,所發生類似聞捷詩人之、毫無任何疑點而純屬戀人之間,為愛情而殉情自殺的現象,又來以假話謊言、虛假杜撰而栽贓誣陷的手法,法盲般怪罪到“文革”民主政改運動上。該文章作者的手法,似乎在刻意歪曲事實着誤導這麼個視聽:好像世界上任何民主政治法制化的國家裡,所發生的任何男女之間,為了愛情而殉情自殺的現象,都該因果歸罪於民主與法治的政治體系似的。該作者那畸形的政治思維及其具體行文內容,極盡形同文盲法盲般之能事,而荒謬得可笑!
    然而,問題是:涉及聞捷詩人為何自殺的前因後果,即便從網上查核出的文章報道中,所透視出,其“文革”初期,曾如何如何為了與別人爭權奪利中敗北、被撤職的客觀事實,而被慣性地誣衊成所謂“被迫害”,卻也根本不妨透過現象看本質地透視出:聞捷之死,純屬其個人殉情自殺而咎由自取!其客觀性發生在“文革”的具體歷史期間段里,卻並非法理性意味着:那是“文革”政策指示性規範他必須自殺所致!完全就是他個人之私人情懷性質,而情緒化自取滅亡、自作自受!
    否則,不妨試問該作者:到底有哪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上、哪個朝代政治和經濟發展年代裡,沒有發生過任何類似殉情自殺的現象呀?難道發生了的話,就全都該怪罪於該國家、該朝代里,政治民主變革及其經濟發展所致啦?那麼,具體的法理邏輯依據何在呀?這就是這類當今中國政治極右公知的法盲、而愚民政治的具體表現所在了。
    我們不妨摘錄該標題文章中,一些純屬作者毫無具體人證物證可佐證,而實乃個人主觀臆斷下情緒化“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對“文革”民主政改運動,做牛頭不對馬嘴式栽贓誣陷的段落來剖視一番,看其如何邏輯性自我打臉的吧。
    第一,該文《盛讚毛澤東的聞捷死於毛的文革及其愛將的迫害》作者開篇便有這麼一段寫道:“上海的文匯報於2024年發表文章說:‘新中國成立初期,詩壇主要人物有郭小川、賀敬之、李季、聞捷等。其中聞捷於1971年去世時年僅48歲。一顆詩壇彗星過早而突然地殞落’。然而這篇文章卻隻字不提聞捷之死和文革的關係,這反映了近些年來中國媒體對文革諱莫如深,為尊者諱。其惡果是,不少人不了解文革,卻讚揚文革......”云云。然而,客觀的歷史真相和現實,又如何呢?
    1)該作者這段具體的遣詞造句而所謂“然而這篇文章卻隻字不提聞捷之死和文革的關係......”,不就恰恰客觀性反映出了當今整個國人社會的絕對民意,早已經絕對醒悟性地回歸了客觀實事求是,而基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來就事論事地追求客觀真理性而重新審視“文革”民主與法治政改大革命的客觀歷史,及其經得起實踐的檢驗性,而被驗證為英明、正確而及時了嘛!並且,而“文革”客觀民主政治性,也確實客觀事實性地被當今絕大多數民主與法治體製發達的國家和地區,所與其接軌性效仿和運用了嘛!
    故而,回歸客觀性科學真理之本身,又何來作者所主觀臆斷而多此一舉的所謂“這反映了近些年來中國媒體對文革諱莫如深.....”的說道呀?
    然而,客觀的事實卻是:這幾十年來,所謂“中國媒體對文革諱莫如深”者,不正是鄧黨胡亂邦偽共集團以來,對媒體輿論的管控,根本不讓人們哪怕正常地提及“文革”倆字的根本因故效應嘛!否則,不就勢必被披着馬甲的網管人員,立即出來針對性嚴詞恐嚇打壓,或禁言、或封賬所致,而完全涉嫌違反了憲法所具體規範下之民主言論自由的人權所致嘛!
    2)凡屬經歷親身經歷過“文革”民主政改運動歷史的那一代人,無不客觀性親身見聞和體驗過“文革”的那還政於民的民主政治的整個的、具體的過程。又何來所謂“不少人不了解文革,卻讚揚文革”呀?
    而“文革”不正是上面所客觀實事求是地陳述的核心實質那樣:完全就是一場客觀事實性,經過高層合法合規的法理民主程序,所一致舉手通過的、體現領導層民主意志的群眾性民主政治改革性質的大革命運動嘛!
    而“文革”民主政改運動的整個過程,也完全類似一切政治大變革運動的新鮮事物一樣:照樣有着“一分為二”性質的豐功偉績下,有待進一步改進改善的缺點性問題,而並非十全十美,可功卻遠大於過!
    其最大的功勞就是:大亂了、或者用他們的話來說就是“浩劫”了當年那些披着“老革命、老功臣”外衣、而卻不知不覺地淪為了“走資派”的這類背叛馬列主義政治宗旨的偽共修正主義敵對勢力,而確保了工農業、國防尖端科技等健康而全面的發展,並突飛猛進地提高了國家建設進度以及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實現農業半機械化,國家工業化,尖端科技自主化,國防走向現代化等奠定了同期於“文革”期間所戰略遠見性決策的國家“四個現代化”戰略部署,而令後人至今都仍然一直在具體地執行之、落實之、實現之嘛!
    然而,不足或瑕疵而仍有待改善的卻是:“文革”初期,由於以前沒有經驗,而沒有預置性防範到那些被革命革到了自己頭上的“走資派”,會以“舉着紅旗反紅旗”的政治背叛,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挑逗群眾斗群眾,並煽動破壞和毀譽“文革”民主與法治性質的武鬥打砸搶犯罪亂像的發生。
    然後,這些當年背地裡陰謀估計的破壞“文革”、毀譽“文革”而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和事,卻又將自己那些無法無天的胡作非為,假話謊言而賊喊捉賊般倒打一耙式,諉過卸責給死去了毛澤東主席,以做類似“死無對證,缺席審判”誣陷抹黑而無法為己合法申辯嘛;並類似當年國民黨地方軍閥之暴政性殺害了毛主席的前妻楊開慧那樣,效仿着再次以踐踏司法的“莫須有”罪,而將毛主席最後一位夫人江青,原審原判而迫害致死。
    故而,事實證明:凡屬反民主反毛者,無不以殺害毛主席夫人抑或其他家庭成員作為政治報仇雪恨的手段,以達至其公報私仇、秋後算賬的黑暗政治目的嘛。那麼,就客觀事實性、邏輯性順理成章地變相佐證了,後來法盲性瘋狂否文革而否毛澤東的鄧黨亂邦集團,實乃政治性偽共而形同於政治屬性蔣統國民黨政治在中共黨內的代理人,而已經政治叛變性顏色革命了整個中共,且已幾乎實質性“木已成舟”地顛覆了整個社會主義制度。所以,怎麼能罔顧客觀事實地反過來所謂“少人不了解文革,卻讚揚文革”呀?這種悖論客觀的歷史事實,而睜着眼睛說瞎話、說反話的手法,不正是該作者自己所謂的“對文革諱莫如深”的說法的具體而真實寫照了嘛!而這種明知故犯的謊言誤導視聽的手法本身,就根本不可能政治性歸類那什麼“馬列主義”了!否則,馬列主義者不就淪為了政治騙子了嘛.......
    第二,而該文作者其文中又所謂:“在描繪風景,借景抒情之後,在《我思念北京》的後半部分,作者不點名歌頌和神化了毛澤東......”的說法云云。
    然而,問題是,客觀地歷史事實,卻滴地以具體的實踐檢驗真理的客觀事實,確實驗證了:毛澤東本人,確實以其生前具體所作所為的因果效應坐實了:儘管他客觀上不是神,然而,確實就勝似神!那麼,試問:今天那社會上層出不窮的、出自於老百姓詩人心聲所對毛澤東做神化般歌頌,難道不正是胡耀邦、鄧小平們所一再強調的、要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的具體體現嗎?有啥悖論法理道德而大逆不道之處呀?
    且不說毛澤東如何將中共那原本十足的窮光蛋般倍受諷刺挖苦所詬病為所謂“赤匪”、且行將被蔣軍將其全軍覆沒而幾近成定局的殘兵敗將之軍,從死亡線的困境中帶出而由敗轉勝、再由弱到強地打造出今天中共黨國之躋身世界強國之一的平台的豐功偉績之本身,就足以由此客觀事實性令毛澤東合乎邏輯性神化了,那麼,即便他生前晚年所一再告訴大家“千萬不要階級鬥爭”,而階級鬥爭的客觀性存在,絕對不會以任何個人的意志為轉移;且還要“繼續不斷地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否則,而就憑劉鄧集團的政治思想意識,客觀事實上,確實形同蔣統國民黨那腐朽暴政邪門歪道般在中共黨內的代理人,而必然伺機篡權後轉向變修變質、顏色革命性質之類的政治警告;並且,也必然會有類似該作者那樣中滿假話謊言、篡改歷史而政治欺騙,等等之類的政治警告,不都客觀性的在今天,逐一地呈現在大家眼前、光天化日之下了嘛!試問:毛澤東這不正是客觀事實性地被客觀真理所神化了嘛?
    毛澤東生前在不同的具體歷史階段,都一再原創版地強調:“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奮發圖強”;以及帝國主義忘我之心不死而絕不能“洋奴哲學”式搞“靠洋吃飯”而仰人鼻息地搞什麼“造不如買,買不如租”的投降主義性質的賣國賣資源的建國建設道路;否則,就勢必淪為西方帝國主義的附庸,並同時,以犧牲本國絕大多數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作為代價;否則,“帝國主義靠什麼來對中國人民耀武揚威”呀?等等,之類告誡,今天這幾十年,不都客觀事實性地、先後全都八九不離十般地兌現、而擺在大家面前了嘛!試問:難道毛澤東這不正是客觀事實性之被真理所神化了嗎?還怎麼能熟視無睹而悖論客觀事實性來盲目否認之呀?毛澤東確實不是神,卻又確實勝似神。這就是客觀事實!
    第三,該文作者文中還這麼悖論客觀事實而純屬個人情緒化式不服氣地這麼繼續重複那早已臭名昭著的台式謊言道:“宣揚個人崇拜的這首詩寫於1963年10月。那時候中國大饑荒(主要發生在農村)剛結束不久......”的說道,就更是假得不能再假了。而卻又客觀性反過來佐證其完全就出自於其自私自利性,為了貫徹落實那疑似蔣統國民黨政治文宣背景的那種慣性情緒化之:為否毛而否毛、為反毛而反毛,而淪為了熟視無睹客觀事實的境地了。
    為什麼這麼說呀?因為,該作者所重複式喋喋不休着老調重彈都所謂“中國大饑荒”抑或“餓死人”之類的專用遣詞造句的術語,不正是當年那大陸境外港台背景的蔣統國民黨反毛反共反社的政治文宣口吻、而極盡空口無憑、憑空捏造、假話謊言而坑蒙拐騙之能事嘛!所以,他們這類人,就勢必政治上否民主、反民主!而邏輯性順理成章地極度否定“文革”這類群眾運動形式的民主政治改革運動,並以此維護其蔣氏思維的獨裁暴政體系了嘛!否則,他們怎麼能還怎麼得逞其實現“反攻大陸”的可能性呢?其政治和軍事上硬實力早已不行,而那什麼“域外國家”也不批准,再加上,當地老百姓也早已拋棄了其慣性假話謊言做欺騙政治的統治,故而,那也就只能求助於政治軟實力之“地溝油”式制假販假的坑蒙拐騙來欺負自己廣大的大陸老百姓了嘛!
    因為,客觀事實上,該作者所重複其謊言版本的那什麼“中國大饑荒”抑或“餓死人”說法,即便截止到今天的60多年之後,仍然在依舊維續其空口無憑、憑空捏造、無根無據的法理邏輯性硬傷,而根本無法自圓其說了嘛!故而,其這類歪理謬論的言行,不正是客觀性恰恰適得其反地反而坐實了該作者這類人,其政治思想意識深處那種納粹法西斯獨裁專制所具體表現謊言欺騙而邪門歪道式政治洗腦了嘛!因為,只有獨裁專制的政治,才以至於總是靠假話謊言、坑蒙拐騙來對付自己無辜的老百姓嘛!這不是為何:自從鄧黨胡亂邦政治集團篡權後統治開始:整個中國社會就自上而下地充斥着五花八門的歷史虛無主義式制假販假、坑蒙拐騙,而滿大街“地溝油”式假貨贗品、庸醫毒藥、假證偽書、剽竊盜版、偽學術偽專家等之類亂像泛濫成災了嘛!
    第四,再不妨分析一番作者這段所謂:“而在兩年多之後,被劉少奇、林彪以及包括聞捷在內的眾人捧上神壇的毛澤東,發動了所謂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覆滅者里也包括一大批昔日吹捧他的造神者。他死後,他提拔重用的一大批文革干將也垮台了,從而成為被文化大革命吞噬的另一批革命者......”的說法,不就恰恰地以其之筆,客觀性適得其反地反而客觀事實性坐實了:當年那“被劉少奇、林彪以及包括聞捷在內的眾人捧上神壇的毛澤東”,完全不負眾望,客觀中立、依法依規地發動了後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都權力支持和擁戴的史無前例群眾運動性的“文革”民主政改運動,而充分地體現着民主與法治的先進統治軟實力了嘛。否則,假設那不是先進的東西的話,怎麼會被當今世界、甚至包括港台在內的老百姓所接軌、所效仿、所立法推廣呀?
    而除了聞捷詩人之死實乃純屬其個人私情性質的殉情自殺、而其愚昧之舉即便“放之四海”於何法治國家裡,也皆準於法理性咎由自取以外,那麼其他那先後政治倒台者諸如劉少奇和林彪等人,其政治挫折,又有哪一個不正是具體因果歸咎於其涉嫌違法違法、或亂政亂綱、或暴恐政變所致呀?
    難道這一切客觀歷史事實,即便擱在港台,抑或,即便擱在任何西方國家的法治社會裡,不也照樣屬於涉嫌違法犯罪性質,而必遭依法治國之法理追責、而必然依法下台滾蛋嗎?難道作為黨國最高統治者的毛澤東,還能罔顧司法政綱而縱容其自行背叛政黨政治宗旨,而不做依法依規的針對性反抗反擊嗎?否則,不就典型的悖論司法性質的黨章國法而知法犯法、包庇罪犯性,縱容犯法罪人仍在台上繼續假話謊言地政治欺騙,而胡作非為、禍國殃民了嗎?
    而即便那純屬自私自利殉情自殺的聞捷,就能有由於他是個什麼政治書生幼稚病的著名詩人,便可以假話謊言的手法來為其文過飾非地遮醜,而刻意又以移花接木而偷換概念做似是而非的欺騙成他是“文革迫害”所致嗎?那不實質性獨裁專制式歪理謬論了嘛!
    這不正是該文作者這類典型的蔣國黨政治文宣背景者,所熱衷於重複式如法炮製的類似“大饑荒餓死人”式胡說八道而政治欺騙了嘛!好像毛澤東無論如何完全地依法依規地做了什麼,卻都必須被誣衊抹黑成罪過;而凡是明顯非法非規、亂政亂綱、甚至涉嫌違法犯罪性謀害毛生命的任何否毛反毛之舉,全都是合法合規似的!這不就完全暴露出了該作者這類人那種純屬法盲性質的政治反動性了嘛!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客觀性地從司法層面、事實真相層面來擺事實、講道理而以理服人的方式理智地分析歷史、而論證歷史,根本就沒有客觀邏輯性地透過現象看本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論證歷史嘛!而卻純屬個人泄氣之情緒化般黑白顛倒、是非混淆是歪理強詞狡辯嘛!故而,客觀上,毫無任何的學術性邏輯性!
    第五,然後,該文作者,又刻意地類似鄧小平那政治意在斷章取義歷史、以點代面地掩蓋和敷衍歷史而所謂“宜粗不宜細”的手法,而去繁化簡式刻意不失誣陷抹黑“文革”民主政改性,而這麼簡單句而空洞無物式寫道:“在十年浩劫期間,聞捷因為歷史問題接受他所在單位的“文革領導小組”成員戴厚英的審查。聞捷的妻子跳樓自殺,戴厚英去勸慰他,從對他同情發展到兩人相愛”,以及“風言風語傳到文革干將張春橋那裡,被張春橋指為‘階級鬥爭新動向’。於是進駐和領導該單位的工宣隊試圖拆散這對戀人,也對聞捷展開大批判。聞捷憤而開煤氣自殺......”等之類陳述。
    然而,權且無論其所述客觀事實性對錯與否,而卻又無意地透視出其誤導性說法中如下客觀性事實及其相應被質疑點:
    1)該作者的所謂“在十年浩劫期間”的具體實質性都表現在哪裡呢?
    假設如其所謂“浩劫”屬實的話,怎麼會有十年國民經濟之輝煌,而工農業、尖端科技等全面發展而達至了“既無外債,有無內置”,並實現了國家工業化,外交上進入聯合國並令美國主動前來訪華簽約建交框架協議,而客觀歷史性國泰民安、發展欣欣向榮、而社會根本無需維穩國泰民安,而綜合國力客觀性躍升世界鼎足三強呢?難道這就是該作者之所謂“浩劫”或“動亂”的具體表現形式嗎?這就是該文作者這類人,一直在重複那什麼“大饑荒餓死人”式的假話謊言之根本所在了!無中生有、空口無憑嘛!
    2)難道聞捷是個詩人的身份,那麼,就可以自認沒有任何丁點兒的所謂“歷史問題”,而容不得任何所謂“文革領導小組”所根據群眾之揭發,而必須被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地調查之後,再以事實證實來澄清之、以理服人之嗎?否則,他聞捷心虛害怕幹什麼呀?何不乾脆理直氣壯、意志堅定地活着,而“讓子彈飛一會兒”,以便到時看對方自打臉的笑話呀?
    而根據鳳凰網衛視多年前所曾針對性的相關報道中,另一番細化道:“.......與此同時,聞捷逐步捲入權力鬥爭,文化大革命爆發後,聞捷因為與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張春橋素有嫌隙,成為上海作協第一批被整肅的對象......”的陳述,再另行結合該文作者文中如下這番八九不離十的陳述而所謂:
   “在十年浩劫期間,聞捷因為歷史問題接受他所在單位的“文革領導小組”成員戴厚英的審查。聞捷的妻子跳樓自殺,戴厚英去勸慰他,從對他同情發展到兩人相愛。
   “風言風語傳到文革干將張春橋那裡,被張春橋指為‘階級鬥爭新動向’。於是進駐和領導該單位的工宣隊試圖拆散這對戀人,也對聞捷展開大批判。聞捷憤而開煤氣自殺”云云。
    這就客觀性不難看出:恰恰適得其反地事實性暴露了,當年“文革”初期的聞捷,也根本並非猶如該文作者口吻所暗示的那樣,鐵板一塊而與政治“一塵不染”或毫無瓜葛的嘛!實質上,聞捷本人也根本未能免俗地參與了當年的政治爭權奪利的嘛!這不就恰恰客觀性反而坐實了:“文革”於老百姓群眾運動的具體表現形式之本身,其民主政治的性質、還政於民的具體表現了嘛!
    只不過是他聞捷詩人書生氣於“首戰不利”而敗北了罷了!而政治上之勝王敗寇的世俗看法,一點也不奇怪。跟那些造謠誣陷或肢體暴力性質的所謂“迫害”,有啥必然的邏輯性關聯呀?即便當時聞捷的妻子,便因此而自殺,也完全咎由自取而與“文革”政策的具體規範,毫無必然關聯、與什麼人為性質的所謂“迫害”,也風馬牛不相及嘛!
    而他聞捷“所在單位的‘文革領導小組’成員戴厚英”,作為被上級領導委任而公務性去“審查”聞捷的政治問題時,她戴厚英不是秉公辦事,而卻又另行私下裡,心生情竇而導致本該公事公辦而類似司法公正的公務,失責性變相地淪為了形同“徇私枉法”般的性質。故而,無論從任何黨紀國法而言,無論擱到任何民主和法制健全的國家社會裡,其政黨政治的規矩中,那也絕對是法理所不容的。否則,還如何能秉公辦事呢?還如何強化那這麼“依法治國”理念下之司法獨立、公正性呀?那麼,設若戴厚英便因此被撤職、被政治調查,那就必然法理性順理成章而正當性的因果結局。
    那麼,試問:他聞捷還殉情自殺個啥呀?其背後客觀邏輯性的因果,那就肯定八九不離十般應該是:恰恰正是由於他聞捷與戴厚英,在法理性非合乎客觀性“天時地利人和”的前提下,非理智地陷入戀愛,而導致了本該公事公辦的戴厚英無法依法履責,並因此客觀性被政治法理性追責,所以,才導致了聞捷當時的思想潛意識深處,愧疚於自己非理想性而自私自利之舉,反倒禍害了自己本該為其着想而保護之的戴厚英。所以,便心理上失衡而羞愧難當,才以以至於一時憤而失去理智而自殺!
    故而,於客觀事實的道理邏輯而言,與“文革”民主政改運動之是非好壞,客觀上毫無必然的法理邏輯性關聯,而純屬私人意志之殉情自殺!即不可理喻,也純屬咎由自取!因為,從客觀性法理中立地就事論事的角度而言,根本不是什麼是否要“試圖拆散這兩對戀人”之間的問題。而是:客觀性就事論事而涉及此舉是否一時合法合規、公平公正地類似“依法治國”般能準確性具體地平衡與政治與法理、公與私的問題。即便類似案子,設若擱在美國或西方任何國家的司法程序里,也照樣客觀性法理不容任何被疑似牽扯到自身切身利益的相關司法人員,來審案、斷案!以免有失公允!
    而聞捷卻由於自己明知故犯,而知法犯法性質地突然以完全無政府主義性偏執,為殉情而自尋短見,這就純屬書生政治幼稚病式鑽牛角尖,而不可理喻、無法評論!
    故而,即便作者所謂“被張春橋指為‘階級鬥爭新動向’......”的說道,那也客觀性說明了,當年張春橋所針對性的說法,還是非常客觀而實事求是的嘛!確實就是一種政治的“新動向”嘛!難道還能書生政治幼稚般,熟視無睹而答非所問之嗎?
    而從客觀性政治角度而言,當時的聞捷,根本就沒有任何否文革民主政治性、否毛澤東思想英明正確性、或否毛澤東之偉大性的異議心態和意識!所以,這就客觀性反過來坐實了,該篇題為《盛讚毛澤東的聞捷死於毛的文革及其愛將的迫害》的文章,其作者試圖藉此以其主觀臆斷,再偷換概念式做似是而非地刻意歪曲當年聞捷的政治思想活動,而在今天做輿論上之“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誤導視聽,實乃政治欺騙性生搬硬套式洗腦!南轅北轍而風馬牛不相及!
    而至於那位活着活到“文革”之後的戴厚英,後來又如何重複那類似書生政治幼稚病般隨大流,而也難免俗地為了個人經濟利益,而罔顧客觀歷史、罔顧事實,而如何如何也在政治道德變色變質的大環境下,為否“文革”,而否“文革”地寫傷痕文學,向錢看等,那也就純屬她的個人民主言論自由的人權選擇,及其為人道德品的是與非問題了。今天已經沒啥好對她做任何的“死無對證,缺席審判”式說三道四而是是非非了。
    第六,而該文作者緊接着,為了試圖鞏固他自己那些刻意主觀臆斷式歪曲歷史事實而誤導視聽的可信度,便又援引了巴金後來的話,而這麼寫道:“在文革後,作家巴金在其《隨想錄》中不點名提到他:
   “這位詩人同一個造反派談戀愛,要和她結婚,據說本單位的工宣隊員不但不同意,並且批判了他。聽說那位徐某某又講了話:‘某某人腐蝕造反派,如何如何……’大概又是什麼階級鬥爭的新動向吧。於是詩人開煤氣自盡。對這件事徐某某究竟有沒有責任,還是讓歷史來裁決吧......”的云云。
    這一說法說明了什麼呢?只要不妨透過現象看本質,就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透視出:其實,即便巴金這類著名知識分子,即便他們生前的平時,基本上沒啥為人道德品質的差錯,卻也純屬政治膚淺短視,而看不懂政治深層次背後的那些客觀性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僅滿足於浮於表象的外觀,而盡顯其書生政治幼稚病的特點。
    故而,這類人書生,除了只能形同“傻白甜”般熟悉於自己那些純粹性的文學寫作業務以外,假設讓他們參與領導政治或經濟建設性質極強的群眾性運動的話,也必然類似吳晗呀、田家英呀、鄧拓呀,抑或另類的張聞天呀、周小川呀、以及後來的陳伯達呀、胡耀邦呀,等之類人那樣:只會重蹈“浮誇風”覆轍式或搞“面子工程”式,盡幹些虛有其表而花里胡哨、華而不實的事情。當其處處因果敗仗或受挫而倍受詬病之後,卻仍知錯還不服氣、還不知悔改,而盡干那類自尋短見、抑或強詞奪理狡辯的傻事。
    且這些自以為是、而或左或右的公知類政客,還特別精明於計較個人得失,而動輒見異思遷、或見風使舵,趨炎附勢、巴結權貴。所以,他們就必然只會政治幼稚般,傻乎乎地盡說些根本無法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的狡辯式歪理謬論了嘛!這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因此,他們怎麼可能拿着自己那點批毛式雕蟲小技,來試圖與毛澤東這麼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世界級戰略政治的才幹與學識相比較呢?那不就典型的不自量力,而自欺欺人、自取其辱了嘛!
    假設讓他們上升到黨國高層治國理政的話,毛澤東時代艱苦創業所打造建成的那些政治遺產於國家和人民的“家當”,還不被他們整個官商集團給吃光、喝光、嫖個、賭光、貪光、賣光呀......今天人們普遍性所見所聞國人社會的一切政治失信、道德自毀、百姓更窮的亂像,就是真實而具體的現實佐證嘛!
    第七,而作者最後這段法理邏輯和客觀事實上完全無法自圓其說的所謂:“張春橋在法庭上一言不發,以漠視對抗法庭。他被判處死刑緩期,後來減為無期徒刑,1997年又減為有期徒刑18年。
   “2013年6月3日的人民日報有文章紀念聞捷說:‘毀滅文化的年代毀滅了他’。這裡直言不諱把文革歲月稱作‘毀滅文化的年代’,正如不少人把文化大革命稱作大革文化的命”的說道,就更顯其當年強權政治下,那整個蔣統國民黨政治意識代理人性質的偽共修正主義政黨,在得逞其篡權奪政之後,而政治欺騙性綁架了當時整個善良的中國老百姓、其心中那原本對以毛主席為首的中共所質樸性深度信任和整體意志,而獨裁暴政、亂政亂綱、踐踏司法性質強詞奪理的具體表現……
    1)當年那以敵我不分而陰謀詭計地突襲性非法抓捕張春橋等人、並在後來審判之舉,其本身就已經踐踏司法而違反起碼的人權法、亂政亂綱了!同時,也完全背叛了中共黨國締造者毛主席的思想及其涉及王張江姚的政治遺囑和遺志了!
    完全違反了毛主席生前所一再合法合規地明確規範的這些指示:一,“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陰謀詭計;要團結,不要分裂;要搞馬克思主義,不要搞修正主義”;二,涉及黨內政治鬥爭必須“一個不抓,一個不殺”的民主與法治的指示;三,“江青無大過.......四人幫的問題,不要小題大做”等。而且,無論之前的華葉汪集團,抑或後來鄧黨胡亂邦集團,其政治性所作所為,無不透視着唯有蔣統國民黨時代的政黨政治,才會如此這般黑暗性。
    故而,所謂審判張春橋等人,在客觀性法理邏輯的原則問題上,當今早就涉嫌了知法犯法而亂政亂綱了!
    否則,試問:作者還法盲而廢話般所謂“張春橋在法庭上一言不發,以漠視對抗法庭。他被判處死刑緩期,後來減為無期徒刑,1997年又減為有期徒刑18年”的說法,還有起碼法理性站得住腳的硬道理邏輯嗎?
    即便法庭上種種圍繞着“文革”期間的法庭調查,也沒有任何一項不是張春橋事先經過當年法理名正言順性在位的、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領導集團所同意、所核准之後,才貫徹落實的政治任務。
    試問:從純粹的司法獨立的公正性而言,他到底具體觸犯哪一條黨紀國法呀?法官們根本就無法當庭出示任何具體性有根有據的佐證,以便能坐實他確實觸犯了人司法條例而有罪嘛!完全就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公報私仇性質的“莫須有”式冤案冤判而政治迫害嘛!此案例根本經不起任何國際性司法的檢驗,而毫無任何的司法學術價值!所以,張春橋有啥好廢話性回應,那偽共所設的名不正、言不順的偽法庭所謂“審判”呀?
    假設張春橋果真觸犯了死刑性質的罪行的話,那麼,試問:才僅叛死緩之後,卻非但後來還根本無法再繼續執行下去,且為何還所謂“減刑”了呀?此舉本身,客觀上就已經狠狠地打了該作者那法盲性質而法理邏輯無法自圓其說的臉了!
    2)假設那早已被全球發達國家和地區所與之接軌的“文革”民主政治,是該作者所援引那仍由鄧黨胡亂邦偽共修正主義否文革而否毛否共之流,所把持着所謂“喉舌”的輿論所謂“把文革歲月稱作‘毀滅文化的年代’”的話,那麼,就恰恰客觀性反過來,透過現象看本質地看出了當今中國社會政治上的主要矛盾,正是以政治回歸馬列毛主義政治路線為代表的絕對民意,與以鄧黨亂邦偽共集團那背叛馬列毛主義及其宗旨所代表的復辟蔣統國民黨政治思想意識之間的矛盾......
    3)假設該作者所謂“正如不少人把文化大革命稱作大革文化的命”的說法,果真是客觀歷史的事實真相的話,那麼,就證明了他自己,完全就是在刻意以“睜着眼睛說瞎話”的重複式假話謊言說法,以獨裁專制心態,在自欺欺人、一廂情願地熟視無睹當今中國社會上那早已自發性群起雲涌、不謀而合性遍及全國社會公開場合的絕對擁毛的熱烈遊行集群。另外,再不妨看看那客觀事實性政治對立面的鄧大人紀念公園,卻客觀性呈現出冷清得稀稀拉拉、門可羅雀的尷尬局面。
    故而, 這不就客觀性同時,也反過來坐實了:該文作者這類人那慣性熱衷於重複其“大饑荒餓死人”式再版假話謊言騙人的慣性了嘛!
    4)再則,假設客觀歷史上的“文革”民主政改運動,果真的如作者所謂“文革歲月稱作‘毀滅文化的年代’.....”的話,那麼,不妨試問:為什麼我們這些整批經歷過“文革”的五零後、六零後等年齡段的人們,其文化程度一點也不見得比前人或後人有啥巨大的差距呢?反倒卻全是公認的這四十多年來在建設國家、發展國家的中流砥柱式中堅呢?尤其是:自從1977年所啟動的全國性統考大學之後,全社會無不客觀性公認那先後的77級、78級和79級的高考入學的大學生中,其綜合學識、成績和品質,卻是最高、最後質量的!
    試問:這一切客觀事實負面性證實那所謂“文革”歲月是什麼“毀滅文化的年代”、抑或什麼文化大革命“大革文化的命”的具體客觀事實嗎?那不就客觀性地反而以鐵般的事實佐證了:經歷了文化大革命之後,果真令文化大豐收的客觀事實了嘛!
    設若當年的文化果真所謂被“毀滅”或給“大革文化的命”了的話,那麼,我們這代人,還能具備起碼的文化知識而有能力參與後來全國性公平公正的高考而考入大學嗎?那還會有屠呦呦、袁隆平、陳景潤等層出不窮的尖端科學家及其科研成果嗎?所以,該作者這類標題文章內容,完全就是重複式那“大饑荒餓死人”式慣性假話謊言的愚昧手法嘛!
    還有,為什麼所謂的“文革浩劫”的十年間,整個國家的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增長,以及所實現了國家工業化、自主尖端科技化、國防步入現代化等輝煌成績等,之於當年而言,無不被舉世公認為:實乃中國史無前例的突飛猛進時期高速發展呢?
    試問:難道這一切鐵般客觀事實真相面前,還能睜眼瞎地負面性偽證成那所謂“文革”歲月是什麼“毀滅文化的年代”、抑或什麼“大革文化的命”嗎?那麼,作者還有什麼起碼的客觀公正性、法理中立性而就事論事的言論道德操守的品性嗎?那不就典型的在自毀自廢其公信力之武功了嘛!(完)

      附上一篇題為《紅色詩人聞捷被逼自殺真實內幕》的參考文章全文如下:

    核心內容:1970年戴與聞同時下放幹校,兩人地位相當,朝夕相處,談文學談理想,逐漸產生了強烈的愛情,他們天真地相信愛情應該主導一切,但是在當時愛情被視為資產階級個人主義的行為,何況兩人的身份更不允許他們相愛,於是他們的結婚申請被駁回。張春橋甚至公開宣稱這是“階級鬥爭新動向”,工宣隊則強行拆散了這對戀人。曾經充滿紅色理想的聞捷,終於感覺了徹底的絕望,於1971年1月10日開煤氣自殺,恰值他與戴厚英相愛一百天。

    鳳凰衛視7月25日《騰飛中國》,以下為文字實錄:
    何亮亮:今天翻看反映十年浩劫,為數不多的傷痕文學作品中,能看到一部名為《詩人之死》的長篇小說,這部小說取材於真實的人物,著名的詩人聞捷的死亡。小說的特別之處在於作者戴厚英是以自己與聞捷的愛情悲劇為題材,創作了這部小說。
    戴厚英還在致友人高雲的一份長信中揭示了這段感情的始末,還有潛藏其中的政治暴力。聞捷是新中國的紅色詩人,他的代表詩作不僅有田園牧歌的主題,更有為政治服務的主題,特別是1959年以後,他的詩作使他獲得“大躍進運動的戰鼓”的稱號,從這些詩作標題當中即可見一斑。例如《我們遍插紅旗》、《復仇的火焰》、《動盪的年代》、《叛亂的草原》等等。
    與此同時,聞捷逐步捲入權力鬥爭,文化大革命爆發後,聞捷因為與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張春橋素有嫌隙,成為上海作協第一批被整肅的對象。1968年,聞捷被下放牛棚,接受隔離審查的時候,他的妻子已經跳樓自殺,女兒被趕出了家門。
    時被指派為聞捷調查組組長的正是戴厚英,戴厚英政治出身並不好,但是因為她的政治熱情和文才成為作協上海分會革委會的“第四把手”。戴厚英曾經公開批判過授業恩師錢穀融的人道主義文學觀點,她也因為“我愛我師但我更愛真理”的名言而一時名聲大噪。然而,當戴厚英審查“反黨反國家”的詩人聞捷的時候,卻對聞捷產生了同情,富有戲劇性的是聞捷最後澄清了多數指控,而戴厚英卻在下一輪政治鬥爭里成為階下囚。
    1970年戴與聞同時下放幹校,兩人地位相當,朝夕相處,談文學談理想,逐漸產生了強烈的愛情,他們天真地相信愛情應該主導一切,但是在當時愛情被視為資產階級個人主義的行為,何況兩人的身份更不允許他們相愛,於是他們的結婚申請被駁回。
    張春橋甚至公開宣稱這是“階級鬥爭新動向”,工宣隊則強行拆散了這對戀人。曾經充滿紅色理想的聞捷,終於感覺了徹底的絕望,於1971年1月10日開煤氣自殺,恰值他與戴厚英相愛一百天。
    而歷經慘痛的戴厚英也開始深切地反省和懺悔,在整個80年代,她成為傷痕文學的代言人,她的代表作《詩人之死》、《人啊人》、《腦裂》等作品,以文學手段反思了文革的荒謬,體現了人道主義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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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1 20:40:28

3)又比如說:毛時代“食不果腹,衣不蔽體”之類。不妨反問之:是普遍性、常態化性嗎?抑或極個別性或偶發性呀?否則,在找不出任何一張毛時代過來的人中,其當年有過光身裸體的社會背景的歷史性照片呀?啥叫那所謂“吃不飽”呀?既然有憑票購買,不就客觀性反過來坐實了:法理政策性確保吃飽喝足了嘛!還啥個“吃不飽”呀?你當年每頓白米飯可吃四兩或五輛,難道開放購買之後,你的飯量就開始大增,常態式每餐吃個8兩或一斤了嗎?完全就悖論客觀事實嘛!而且,還完全悖論客觀性、健康性科學飲食了嘛!還不早死呀?對嗎?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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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1 20:39:50

無論有什麼人,如何情緒化般歪曲、誤導性而誣衊性的罵毛澤東,都不妨靜下心來讓其發泄完畢之後,找出他們說話的邏輯漏洞:有否具體的官方性或法理機構性的佐證,可上網查閱一番嗎?請對方不妨具體一點嘛!對嗎?比如說:1)毛時代政策導致那什麼“大饑荒餓死人”,有具體的史載性客觀報道照片嗎?有“萬人坑”遺志嗎?否則,怎麼今天這四十多年來,到處開挖土建房地產,卻總挖不出個所以然來呀?沒有的話,你們憑什麼知道的?難道是主觀臆斷、瞎矇瞎猜、道聽途說嗎?

2)又比如說:說毛澤東跟了哪個哪個“文工團演員”之類無稽之談,有名有姓嗎?任何跟毛澤東接觸的人,無論或男或女,都肯定會經過保安事先嚴格政審吧?否則,客觀法理邏輯不通嘛!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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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1 20:37:48

無論別人如何說毛這不是、或那也不是,都不要緊。誰也攔不住他們的嘴。你且不妨首先學會傾聽、了解正反雙方的說法之後,然後,再另行靜下心來理智的運動毛澤東思想那種“一分為二”的辯證法看問題而取捨孰是孰非。關鍵在於:1)透過現象看本質。而非被表象所迷惑、誤導;2)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這個大千世界:每個外表看似、聽似一樣的東西,卻落實到具體不同個體的人和事時,肯就是:各有各的具體時空、內外因“國情”,而肯定有所區別。必須自覺自律地做到那這就正如毛主席所說的那樣:“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科學對待的精神。

這就是毛主席所說的那樣:“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對嗎?正如古人云:聽其言,觀其行。而能基於客觀理智性事實性的說道,而非被那些個人憤青式情緒化感情用事的罵罵咧咧。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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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1 20:37:25

說實話,由於本草民是過來人,親身經歷並見證過哪個年代裡,自己處於所在省市內、親身所及的地理範圍之內之所見所聞。所以,說起話來就容易有根有據有佐證。所以,談不上有啥過人之處。

不過,只要你能學會自覺地看點毛澤東文章和著作,比如:《矛盾論》、《實踐論》、《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以及一些軍事戰略文章,等,並客觀地、切身地將其理論,結合於自身所涉的社會範圍中的人和事,以及所參與其中的社會活動之後,你就會不知不覺地感覺到,似乎自己應對社會上或工作上任何的人和事,都顯得無形中長了點本事。起碼比那些根本沒領教過毛澤東理論或思想的人,別具一格,且合法合規、合情合理下,有所悄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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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東田楓葉 回復 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1 20:36:59

首先,抱歉剛剛才看到你的留言,而遲復為歉。其次呢,也十分慚愧你對本老人的過獎。。然而,本草民回帖你時,卻總是發不上去。看來,有人阻攔俺的民主言論自由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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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甲 留言時間:2025-07-30 10:15:06

我是大陸的一個高中生,對現在國內的言論自由度,和一些社會上的亂象感到十分的困惑,遂翻牆來外網看看資料。十分想了解文革的十年到底發生了什麼,搜索到了博主的幾篇文章。看完之後評價是有理有據、條理清晰,也使我耳目一新。我本人雖然在國內這種故意掩埋偉人光輝的體系教育下成長的,但是本能就是認為偉人是對的,在了解到事實之後也想一直當毛主席的擁護者、學生。請問博主如何才能做的像您一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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