攘外必先安內,安內必先鋤奸,奸必藏於黨內。正如毛主席所說的那樣:“資產階級就在黨內”!否則,就勢必重蹈中國版“馬杜羅事件”覆轍。還真的別不信,這可並非危言聳聽或空穴來風。這可是當今大家都公開性看得見的、硬邦邦客觀性發生的事實,擺在眼前。 再就是:凡事無風不起浪,而必有其因果效應!因果相報,環環纏繞。辯證而論,有得有失;孰是孰非,唯法論證。 不過,張又俠、劉振利之敗,恰恰客觀事實性透視出了他們哥倆實乃:聰明一世,糊塗一時。 尤其是張又俠,根據這幾天來網絡論壇上,源自官方抑或非官方的種種是是非非的報道,無不可透過現象看本質地透視出:他張又俠,顯然就涉及着試圖重新如法炮製鄧小平那種曾經涉嫌違反法理政綱性質的邪門歪道,欲以其副職之位,同時,仗着自己曾經有過越戰軍功章之輝煌、抑或什麼實戰經驗等作為護身符,再加上他那原本“根正苗紅”的所謂“紅二代”基因背景,便可無視法理政綱的嚴肅性等,便試圖亂政亂綱式喧賓奪主地圖謀篡權奪位之實! 然而,張又俠們卻忘了:當年鄧小平之所以得逞其罪,實乃當時的客觀大環境上,“文革”之後,人們那些背叛毛主席、背叛“文革”民主政治的叛徒們及其所操控的官方輿論,反覆誤導性洗腦而嚴重地誤會了毛主席及其戰略部署,並轉而誤信鄧黨胡亂邦偽共集團的那些假話謊言、歪理謬論而政治迷航所致。所以,才以至於無所謂地順變,盲目瞎混。 好在習近平政治成熟度,遠非華國鋒鼠輩之蠢可比擬。故而,他始終確保着作為一個出色的政治家,所應具備的高度警惕性。從應對突發,準確無誤,果敢拿捏,一舉粉碎之!習幹得漂亮,令人佩服! 他在位以來,在政治手段上,幹了兩件出色的事情:1)英明果敢的在二十大會議上,完全依法依規地準確出手,成功挫敗了胡錦濤試圖重蹈鄧式非法“垂簾聽政” 覆轍而亂政亂綱之舉,而力王狂瀾而令大會達至應有的戰略意圖;2)就是這次英明果敢地拿下張又俠這類,在黨政軍內恃功慢上、仗功欺人而無視黨紀國法、無視法理政綱的敗類! 張又俠、劉振利因確實涉嫌亂政亂綱、陰謀不軌的觸犯法紀政綱之罪而宣布落網的突發事件,已經到處傳聞好幾天了。本來本草民也未必想就這麼個法理性黑白分明、無誤的事件,去發揮些啥看法。 然而,既然網上、網下,都先後有人想聽聽俺的看法;尤其是,有位熟人,在及時地轉發了事發後中國軍方的相關公告視頻時,還專門微信俺,而這麼道:“今天我在轉發這個視頻講話的時候,不到一秒鐘,一個朋友就說:‘這是狗咬狗一嘴毛,狗不理包子為了清除異己的說辭’。 這個故事在二十大的時候就由外籍電台配合國內無名網絡在全國熱播,真的是很蒙圈兒。楓葉君以為怎樣?”云云。所以呢,俺就不妨,也抽空來針對性該話題,湊個熱鬧吧。 今天任何這類政治人事上的突發性變動,無不回歸毛主席辯證法思想之客觀性一分為二那樣:好事可變壞事,壞事亦可變好事。 故而,這就恰恰客觀事實證明了毛主席所說過的那樣:“……在困難的時候,要看到成績,要看到光明,要提高我們的勇氣”。因此,即便客觀性看似,或被視為所謂“狗咬狗”,也並非全是壞事。或許不妨客觀地將習之反腐,實乃另版《論持久戰》之舉,而視之為:借力打力,點滴瓦解,各個擊破之策。從而點滴弱敵中自我強化,積小勝為大勝。 因為,反腐之本身,畢竟早已經由於那蔣國民黨反動派於中共黨內代理人,鄧黨偽共集團,掛羊頭賣狗肉地惡化性經營了多年,而腐化霉爛得積重難返......因為,當年鄧小平欲徹底共而顏色革命之的隱形手法就是:假“改開”之名,而首先縱容公款吃喝、色情泛濫,污染政治環境之後,方可另以類似“法不責眾”之舉,而網開一面式操控制衡所有附庸者...... 故而,今天反腐之錯綜複雜之難,非可“浮誇風”式,一廂情願地可畢其功於一役而速戰速決之 。即便當今習大人,其表現也許尚未臻盡善盡美,然,在目前黨國內在軟實力體系的困境,客觀現實性積重難返、危機四伏而敵強我弱的情況下,也必須現實地回歸毛戰略性“持久戰”之策:循序漸進、由外及里地不斷清剿……只要路線正確,即便再耐心點也不要緊。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更何況涉及人事性的政治階級鬥爭了。 再就是:更何況,根據官方媒體所披露有過張又俠和劉振立等之倒台,其根本因果關係並非僅限於表象之腐敗問題,而更關鍵於他們涉嫌私下裡類似另立中央般拉幫結派,陰謀政變性架空習近平,並進而非法非規、亂政亂綱性篡權奪政,取而代之的司法追責問題,而更類似政變未遂之敗。據傳聞,張又俠曾在一次會議上頂撞習大大時,這麼道:“我今天不放你走,算不算政變?”。設若果真客觀事實,張就法理上不冤枉了。任何政變,就勢必影響整個國家政局的穩定性,而導致動盪不安。 於當前中國社會和人民最切身的根本利益而言,那就是:最高當局的關鍵性政治人物及其政府團隊,就必須相對性穩定,以便政治上能達至,鞏固性確保長期的對內反腐而安內;而對外抗霸而攘外的政治路線的延續性。 故而,客觀地就事論事而言,目前,任何政治反習的雜音、而試圖倒習的政治勢力,其根本的戰略目的,旨在於:中止執政黨內的對內反腐態勢;並且,對外棄俄朝而投降西方、緩衝台海、東海和南海的臨戰態勢。從而再度回歸鄧黨偽共那矮人戰略短視的政治路線。 這就是為何說,最高領導人的更換,就意味着國家政策路線的重大改變。這就是為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為何突然被裡應外合陰謀勾結的軍事政變所逮捕之根本所在。因為,即便當今的政策,在貫徹落實或實踐的過程中,出現有待商榷的問題,那都可以在內部或論壇的公開辯論中找出糾錯方案......而並非什麼大問題。 本草民認為:中共這支軍隊高層,早就被鄧黨幾近顏色毀掉了……能徹底換將,未必不是好事!毛思想的辯證法說得很清楚:凡事都有兩面性,有得有失。故而,壞事未必不能變成好事!攘外必先安內,安內必首除奸。否則,那些內奸若不清除,他們也將繼續照樣占着茅坑不拉屎……成事不足還敗事有餘。完全有理由懷疑:這些年來,在南海問題上拖了26年之久,而一直紙老虎般拖着不收復,極有可能與這些直接掌控軍事行動的張大俠們,欺上瞞下、陽奉陰違式忽悠有關……這就猶如:一個貌似強大的大塊頭拳擊手,設若出現在身體內在免疫系統的毒瘤不徹底切割清除,就根本不可能確保其身體健康的狀況下,可充分發揮其拳擊競技功能。 這也猶如當年的“文革”民主政治運動那樣:恰恰正是根據民主民意而先後徹底地打倒了當時那些阻撓民政治改革的劉少奇、鄧小平以及林彪之後,方可政治上確保了該十年中,工農業國民經濟以及自主尖端科技發展的春天,實現了國家工業化,戰略決策、部署並啟動了國家改革開放性質的全面現代化的工程,並持之以恆地延續至今......隨着歷史進程的推移,至今更是經得起實踐檢驗真理的驗證,而證明“文革”實乃英明正確而及時的決策,瑕不掩瑜,功大於過! 故而,設若不徹底清除軍中內奸,武統台海就勢必形同虛設,而空喊口號!唯有新人上來,更有躍躍欲試、一戰成名的戰場立功雄心。任何有雄心壯志的軍人,都可以達至在戰爭中學習戰爭的目的。萬事開頭難,誰都會有第一次的面對的時候。然,不怕不懂,最怕不曾面對、不曾經歷...... 習任內有着解決台海統一政治目標性任務。故而,設若張又俠、劉振立之流,果真確屬濫用職權,而欺上瞞下、陽奉陰違地拒絕配合習近平的戰略決策的話,則變相意味着:他們在配合當今那些鄧黨胡亂邦或胡歌集團等,在其副職崗位上,觸犯法理政綱所明文規範的軍委主席負責制,從中作梗而意在阻撓習之連任並完成其任內戰略目的。以便重新回歸鄧式內定性限期任制。這就是習本能性必須針對性反抗反擊之之因果。 至於習近平與張又俠們之間,政治上孰是孰非就必然是:首先,什麼階級說什麼話。你是什麼個情緒化情感選邊站政治立場,你就為誰站台而據理力爭,抑或,反之:強詞奪理狡辯!再要麼,就是:客觀中立、就事論事地透過現象看本質來看問題,才能說些法理性公平公正的點評! 凡事發生,必有其因果效應。故而,張又俠等之挫敗,實乃“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之因果必然,合乎情理邏輯之必然。如何透視張又俠等被抓中,孰是孰非的問題,根本的客觀性關鍵在於: 一,法理政綱原則上之孰是孰非!在法理政綱明文規範“黨指揮槍”下之軍委主席負責制,即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張又俠必須遵規守法於絕對的“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鐵律規矩!而所謂“上級”及其所代表的“黨中央”,恰恰正是習近平!這就猶如美國總統或任何其它國家首腦的身份。而這個身份,不是虛有其表的擺設,而是國家憲法授予其涉及國家重大政治決策之最後決策權的法理代表人!除非習近平本人在其法理崗位職責上,觸犯了什麼法紀政綱性的嚴重罪過,否則,並非張又俠可任意無政府主義般可隨意踐踏政綱性違抗之、甚至非法替代之! 而黨紀國法明文規定:組織內部應該光明正大,而不許搞類似於另立中央性質式招降納叛、拉幫結派,而針對性陰謀詭計、憑空誣陷、造謠冤屈之類胡作非為!甚至如此這般對付上級!否則,就是事實性違反法理政綱性質的濫用職權、犯上作亂,尤其是以踐踏司法性質而濫用軍權綁架黨中央最高首腦的政治抉擇意志力,就更是被視為亂政亂綱而觸犯司法行徑的“槍指揮黨”的倒行逆施、胡作非為之舉,而普遍性被視為政變行為。既然已經被視為“政變”性質了,那麼,它還有可能在法理政綱的邏輯上站得住腳嗎? 故而,綜上所述,就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地透過現象看本質而透視出:客觀事實上,張又俠等全都首先觸犯了上述法律政綱規矩,活該承擔其因果惡效。而相應地反而襯托出:習近平完全法理政綱性有理有力,而站得住腳。故而,其出擊英明果敢而正確!凸顯其令人刮目相看的英明領導人式英雄本色! 二,再客觀性從政治角度來看孰是孰非!其根本性判斷的標準就是毛澤東那句客觀而科學性的英明論斷:“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這一科學標準! 也就是說:事件發生之後,所有中國大陸境內外那些反毛反共反社而擁鄧擁蔣的政治勢力,無不盲目性、情緒化性以人格羞辱(毫無任何具體法理依據可擺的那種)、人身攻擊、諷刺挖苦的方式,罔顧客觀事實地罵習而挺張劉。這就恰恰客觀邏輯性反過來坐實了:習近平幹得完全英明正確!恰恰準確地擊中了那些政治反動派的要害!因為,他們原本就恰恰期盼能在歪理謬論上,能得逞誤導張又俠等人政治愣頭青無理造反習近平、推翻習近平為首的中國執政政府,以此中止習近平當今不斷嚴厲並深入的反腐打貪、連廉潔並純淨執政黨政治環境的正確的政治路線! 就這麼簡單!沒啥好歪曲客觀事實、而歪理謬論式強詞奪理的狡辯的!因為,即便張又俠、劉振利之舉,擱在美國抑或任何其它國家、抑或甚至台灣,也照樣屬於涉嫌違法犯罪,而必遭司法追究! 最後,再想補充兩句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任何家庭背景抑或所謂“戰功卓著”、或如何如何“本事巨大”等,均非可網開一面的硬道理託辭!否則,法將不法,國將不國。 正如毛主席所英明論斷那樣:“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線正確與否,是決定一切的。黨的路線正確就有一切,沒有人可以有人;沒有槍可以有槍;沒有政權可以有政權。路線不正確,有了也可以丟掉。路線是個綱,綱舉目張”;再就是:“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即便全球,無不如此這般真理性,而放之四海而皆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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