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大陆,自邓小平为首的伪共党篡权夺政以来,以邓小平亲自以自身榜样的力量带头以类似欺诈罪式弄虚作假地篡改或伪造历史,搞贪功、诿过、卸责的邪门歪道政治以来,整个国人社会,早已普遍性不讲任何的行业道德操守。故而整个社会,这四十多年里,无论再如何换届政府,其一直充斥着“地沟油”式弄虚作假、制假贩假、坑蒙拐骗,就从未消停过。所以,什么假证件、假文书、假公证、假司法、假法官、假结婚、假离婚、假军人、假奶粉、假酒水、假比赛、假裁判、假冠军、假药庸医、伪劣商品,等等,不一而足,数不胜数.....一切都为了不择手段式尔虞我诈、坑蒙拐骗而丧尽天良地弄钱。而这一切,其背后,无不隐藏着类似金钱买卖的潜规则,而充分而具体地体现了邓氏那以钱为纲,而不分白道黑道性质的“黑白猫论”式弄钱的长期性潜移默化所谓“解放思想”的洗脑所致......完全自毁自废了整个国家社会的行业道德操守公信力。哪里还有起码的政治道德、商业操守的信誉呢?呵呵呵 不久前,发生在上个月的2024西安举行的世界杯跳水总决赛的赛事中,在争夺世界冠亚军之间的对决时刻,两位中国女跳水队员,陈芋汐和全红婵之间,疑似又来玩了一把邓氏“地沟油”式制假贩假的比赛,把俺也给耍了一把。 其实,客观地说,她们俩之间,纯属仲伯之分,不相上下。不过客观上,以这两年中规中矩的表现而言,全红婵更为全面。原本乃陈芋汐,尽管技术技巧上稍欠炉火纯青而稍逊一筹,然,却总能赢在经验之成熟而赛中心理状态更稳定些。然而,问题是,这些原本属于全红婵的略微弱项,已被她年少老成的心理素质和反复的锤炼之后,而基本改善并可与陈持平了。即便正常发挥中,再有瑕疵或问题,却也远不至于重复两次“炸鱼”式落体而导致失败远达30多分...... 不妨重温一番倍受质疑的该决赛过程,其具体情景吧: 1)裁判委员会,又再次如法炮制那践踏奥林匹克精神性质的非公非正的裁判行为:客观中立而言,对全红婵的压分,压得太厉害了!从第一、第二跳,就已经看得出来了嘛!当第一跳结束的各自过程中,无论空中姿态抑或落水后之水花,都显然,全红婵更优胜些。然,裁判也仅判全红婵仅胜出三分。这也就算了。 然而,尤其是第二跳,全红婵跳得综合效果,整体性明显质量远比陈芋汐跳得更好,且好得多。道理逻辑上,此跳的判分上,应该再不低与五分以上,而由此可相应地与陈芋汐再拉开更远点距离。然而,裁判委员会,却居然才仅仅给个能齐平于陈芋汐所跳的分数。由此可见,全红婵的粉丝们的反抗闹事,是完全有道理的!合法合规!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 而全红婵本人,无需理会这些,到也不要紧、也可以被理解了。 2)然而,第三跳,显然,陈芋汐跳得非常出色,而必须客观性点赞。而反观全红婵之跳,着公认失误较大。这是客观事实。 然而,却由于陈在前面的第一、第二跳中,裁判故意压分了全红婵,而使得全红婵在前两轮过后,也仅能以微弱三分领先,而却无法客观上再拉开一定的距离。这就反过来为这第三跳中,陈芋汐之成功,而预留除了更多反超机会的空间。从令陈在第三跳中,其能以出色表现而赢得高分时,更为易如反掌般以高分反超全之。 客观中立地就事论事而言,其实,两个人跳得都不错。然而,三跳过后,双方各自整体性比较着看上去,本人仍觉得全红婵的平均发挥,综合性稍微更好些。然而,却又在陈芋汐又疑似啥“有来头”的背景做背后之暗中支持,而令全红婵,又再次被人为非公非正地才裁判评分的表面上给弄了个落败处境。 3)此后,再紧接着的第四跳中,全红婵那整个“炸鱼”式水花的落体一跳,其技术性类似初学者之随意性,那就完全无法令人按常规惯性的逻辑来理喻了。而是必须在惊吓之余,自己不妨冷静地反复回放该整个落体及其处理水花的具体过程了......因为,这才发现了明显的破绽:全红婵第四跳的落水收官刹那,其脚部动作,显然在故意地人为式作践了水花,而导致其“炸鱼”效果......完全就可以疑似:全红婵,不知为何在故意人为地做“破罐破摔”之跳..... 而在此之前,观看中的本草民,仍在仅仅一厢情愿地私底下为全红婵鸣不平地以为:中国当今这种腐败烂透了整个国家各行各业的资本操控乱像下,全红婵很难有机会公平比赛呢。可事后,反复重播式回放之后,本草民这种侥幸心态,便彻底消失了。觉得完全就是一场类似“地沟油”式人为弄虚作假的、意在令决赛单方面倾斜性有利于陈芋汐的假比赛了。 4)而再看到全红婵最后那一跳的第五跳,无论其难度之高、无论其起跳后的空中姿态、抑或落体后水花之消失,都那么几乎完美的收尾,而本以为其赢面应该起码不少于95分呢。然而,却也仅仅给评判出了个86.4分...... 由此可见,非但全红婵根本无法公平地赛出个啥名堂,而且,大环境还迫使她也不得不配合式参同流合污于了“地沟油”式假比赛了嘛!完全由小小的年龄开始,就被自废武功式毁誉了自己的行业道德操守了嘛!所以,今后全红婵的比赛,还有啥好看吗?肯定没意思了嘛!完全就是裁判组在背后,做人为式导演着非公非正的比赛评分,而分数操控了整个过程了嘛!就类似中国足球那样:无论真踢抑或假踢,均已根本不再好看了!都是在骗人嘛!在欺负、羞辱观众或球迷的智商嘛! 从今以后,本草民不再兴趣追踪凡有全红婵与陈芋汐在中国境内的同台比赛!因为,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实质性的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原则。冠军早已内定妥了。那纯粹就疑似组委会官方,通过裁判组暗箱作业性质“潜规则”交易。黑透了!整个就是中国自邓产党伪共集团领导下才会产生的“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环境下之特有的“地沟油”性质的制假贩假、或假货赝品冠亚军的比赛!
也许,也唯有全红婵或陈芋汐分别、或共同时,却是在参加整个大中华区域以外的赛区的比赛,且裁判组还必须是以欧美人为背景的国际比赛时,才值得你花时间和精力去追踪着看了。 同时,还应该呼吁在国际舆论上严厉谴责、并拒绝所有凡以中国人种为主的裁判组的评分国际跳水赛事!否则,他们确实“太厉害了,我的国”! 5)最后还想补充性说道一番的是:类似跳水之类的比赛,通常都是单兵作战式个人展示赛。故而,不存在类似乒乓球、或足、篮球等之类分有团体性质的比赛那样:而有着可做策略选择在某个赛程阶段做策略性失败或故意拱手相让名次,而为下一个赛程阶段做选择对手之的空间,而看可以给予理解或接受。然而,此番陈芋汐和全红婵之间,则纯属各自争夺锦标之战;而无论谁赢,都实属那什么“为国争光”的前提,而却极度或正或负地影响个人于本行业的前途的情况下,全红婵被疑似故意弄虚作假之败,难以令人们释怀。故而,综上所述,若属实,那么:陈芋汐胜之不武,全红婵败亦不惜。 而反观中国的体育高层管理部门,则疑似该被建议,而尽早地、果断地、惩罚性换掉全红婵了!并无需再纵容之了。否则,涉嫌涉嫌违法违规性质的欺诈罪嘛! 因为,疑似参与黑箱比赛的始作俑者,全红婵是也!小小年龄,好的不学!尽是学些邪门歪道的装傻充愣、装神弄鬼的比赛! 否则,就是势必形同在明目张胆地纵容弄虚作假的“地沟油”是假赛事!骗人!自废武功了国人体坛的行业道德操守环境!搞虚假比赛!就类似中国足球队之打假球!弄虚作假、糊弄全国人民!毁坏整个社会的行业道德操守环境!令人愤怒!耻辱! 就应该呼吁国际泳联依法依规地严厉制裁、惩罚之!绝不能纵容姑息!否则,中国社会当今那种“特色”假货赝品性质的制假贩假、坑蒙拐骗而胜之不武的体坛乱像,必将臭名远扬,毁坏中华民族的名声,而令华人到处都不受欢迎或将疑似会被歧视!全红婵已经令人厌恶、谴责、唾弃!装萌卖傻的背后,却尽是干些“地沟油”式假货赝品性质的假比赛!完全就是在羞辱她的粉丝、以及全国人民的智商! 而,如若陈芋汐胜之不武,冠军纯属假货赝品,“地沟油”货!根本不值得追捧!反正,邓产党伪共贪腐集团统治下的中国社会,各行各业,无不制假贩假、坑蒙拐骗!在花钱消灾的潜规则下,始终充斥着层出不穷、此起彼伏“地沟油”式制假贩假假文凭、假证书、假考试、假分数、假结婚、假离婚、假法官、家判决、假公证、假球赛、假假假假、假大空个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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