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化
相信很多人能立刻看懂這個標題,但不一定馬上理解標題里的含義。解釋一下,自由言論不是自由“言論”,前一個言論是名詞,後一個帶引號的“言論”是動詞。意思是,自由言論是一句完整的語句,代表一套理論和觀念,不等於字面上望文生義的自由隨便說話。
一個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這是不是自由言論?不是。這個巨大的誤解不但實現不了自由言論,反而在謀殺自由言論。就在美國英雄查理.柯克遇難後的幾天內,世界互聯網輿論掀起軒然大波,圍繞着的正是對自由言論的理解。眾多網民對柯克之死表示幸災樂禍,公然挑釁人性和社會道德底線,因此被美國的執法部門追究,於是他們集體喊冤,控訴美國司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此,有人反駁,有人支持,刀斧相見,水火不容。
我站在哪一面毋庸置疑。並且,針對為什麼幸災樂禍的人如此眾多,還特意寫了一篇《天才隕落,集體之過》的分析文章。現在覺得,有關到底什麼是自由言論,仍有必要單獨成篇,繼續深入探討。即便第一修正案已經問世200年,全球輿論對自由言論的認識,仍然一筆糊塗賬。
最有代表性支持自由言論的立法,無過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英語: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是美國權利法案中的一部分,使美國成為一個在憲法中明文不設國教,並保障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
之所以眾多網噴氣焰囂張,正因他們拉起修正案的虎皮當大旗,理直氣壯。但是且慢,他們搞清了什麼叫言論自由嗎?他們一定會大言不慚地回答,這還用問,言論自由就是不管什麼人,不管什麼話,想怎麼說就怎麼說!
大錯特錯!這樣的意識和行為不但不是在行施和享受言論自由,反而是毀壞和消滅言論自由。
不知道言論自由的概念究竟起於何時,不過兩個事實可以確定,一,言論自由在第一修正案誕生之前就有了。所以,修正案不需要刻意對她詳加解釋,只因家喻戶曉;二,在中文環境裡,從來沒有存在過言論自由的定義和解釋。古代不用說沒有,現代呢?據說不清楚。請看百度詞條的原文:幾乎所有國家都將言論自由的相關內容入憲,然而由於某些眾所周知的原因,言論自由逐漸演變為一個模糊的概念,在世界範圍內的不同的地區被賦予不同的含義。
既然不清楚,那麼,當務之急只有一條:搞清楚言論自由的含義到底是什麼?
我以為,與法的本質一樣,言論自由的本質也是——保護。保護什麼?保護每一個公民的生命,財產,尊嚴和思想。(關於法的本質,請移步參考我的《法的本質,鎮壓還是保護?》)
保護生命。當身體以致生命受到威脅和傷害之前,大聲疾呼求救,讓呼救的聲音廣為傳播。
保護財產。當個人財產受到欺詐,盤剝,搶劫之前,大聲疾呼請求幫助,讓社會的良心力量得知並伸以援手。
保護尊嚴。在受到無端的人身攻擊或毀滅名譽的時候,大聲疾呼說出真相,讓謊言不攻自破。
保護思想。人的思想同生命一樣重要,不准思想的人形同行屍走肉。而思想只有通過語言這一種途徑表達。文字是書面的語言。所以,讓人說話不僅僅在於說話本身,更在於讓人表達思想。
只要讓眾人從道理上明白自由言論的上述保護功能,甚至都不需要知道四條全部(當然繼續分析下去,還有五條六條N條),就絕對不會對言論自由產生反感和害怕。可惜,在中文語言環境裡,對自由言論本質的解釋和還原,幾乎一片空白。相反,互聯網範圍內,倒有無數口出狂言,四下噴糞的人,洋洋自得地彈冠相慶,享受着所謂的言論自由。結果自然使老實人茫然,“到底要不要言論自由?”如果對他人惡語相向,拿別人的痛苦當笑料,這叫言論自由,那麼不要也罷。如此一來,當然把言論自由的支持者嚇跑,誰還再敢提?所以,我指責這些人正在謀殺言論自由,一點也不為過。並且他們為數眾多,還自以為人多力量大,由多數自動化身為正確代表。
為了拯救中國人還沒來得及享受的言論自由,個人認為首先需要普及自由言論的基本定義。我願意接受挑戰,請任何人前來證明“言論自由的本質是保護”這一定義是錯的。好在海外的互聯網中文論壇現在還算開放,發言沒有安全威脅。
我的論據是這樣的。自宗教改革文藝復興之後,世界範圍已經對現代政府的功能達成共識,歸納為一句話:“保護本國公民”。也許有人申辯說,保護主權更重要。是的,可是主權的權力基礎在哪裡?民意。不對公民實行起碼的保護,何來民意支持?他們不立即把你推翻就很客氣了。
既然一切都在於保護,那麼,政府是保護,法治是保護,接下來意識形態其中有言論自由當然也是保護。所有擁護自由發言的人,在第一時間就必須顧及到,我的言論有沒有傷害到其他任何人?因為自由言論的本質是保護。
保護有這麼重要嗎?難道維穩不更重要?那就要問,為什麼要維穩?回答,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不就得了?繞了一圈還是回到保護。如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已經被行政司法意識形態全方位保護了,你怎麼會不穩,哪需要多此一舉?
環視當今世界,誰最受保護,誰就最感到幸福和安寧。
世界人口中,基督徒的占比非常大。據統計,基督徒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約為23.6億人。據我觀察,他們是最幸福和安寧的一群。因為他們受到上帝的保護。別扯了,上帝在哪裡,怎麼保護?你可以不理解,但我理解。因為上帝主張愛,愛是什麼?愛就是保護。你愛你的孩子,自然無微不至地保護他們。
比較兩個大國,中國和美國,哪個國家的公民受保護多一點?不至於有人說中國吧?自然,中國的公務員,紅二代三代,官二代三代,商二代三代,受到的保護說不定比美國的普通人多一些。所以他們肯定很幸福和安寧。美國政府對海外公民的保護,那絕對是沒話說的。中國人也號稱非常保護海外華人,不過只在電影裡說說。
總而言之,回到為什麼要支持和堅守言論自由?答,為了自己受到保護。有誰不想自己受保護的,請舉手。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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