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好!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华人,现在住在加拿大。用这样的方式来和你们交流,可能不太合时宜。不过有几句话,真的从心里很想对你们说出来,如果你们觉得不喜欢或不爱听,就当我没说。
事情的起因是最近几天发生在大陆杭州和台湾的那件事。你们也许都知道,杭州的大学生以抗议的方式,抵制了台湾歌手张惠妹参加演唱会。台湾的大学生,也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抵制香港电影明星成龙的新拍影片。因为有了互联网,所以很快两岸和全球的华人就都知道了。
我很欣赏同学们的热情和勇气,不但随即把自己的思想观点表达出来,而且迅速采取行动。行动组织得也很不错,在你们自己看来,是成功的,为此你们也许很兴奋,感到欢欣鼓舞。不过我想说的是,做一件事而且做成它,相对来说是容易的。但是要判断它的利弊、价值和影响,就不是那么容易,可能要花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我一点也不想倚老卖老,教训什么人,只想平等地和你们交流,告诉你们我自己的经历和后悔。这些话不一定每个过来人都会这样对你们说,但我还是决定说。说出来主要是为你们,部分也是为我自己。为自己临终的时候不后悔。
我在1966年有一个很后悔的经历。那一年我才初中一年级,当时发生了什么,想必你们的历史课本里都有记载。学校停了课,搞“破四旧”,大批判。有一天全班开批斗会,批斗当时我们的班主任、数学老师黎天慰。黎老师是一个小个子、深度近视、很厚道的资深女教师,据说丈夫好象和国民党有什么瓜葛。当时我突然有一个很“英勇”的举动,当着全班的面,走到她面前,用手指点着她的鼻子大声说:“你在狡辩,你必须老实交待!”当然,这很容易地激起群体的义愤,口号声接连不断。黎老师脸色惨白,厚嘴唇不停地在颤抖。
事情过去了将近40年,直到现在我还在反省自己。毫无疑问她是无辜的,有罪的是我。当时不但没人责备我,还有人赞扬我表现不错,可以参加“红卫兵”了。当时我的确踌躇志满,觉得相当有成功感,可丝毫也没有替对方设身处地想一想:她是多么冤屈,多么孤立无援,多么深感羞辱,她的心一定在那一刻破碎,即便死去也没有那一刻痛苦。她的后半生很可能就由这次创伤而改变,对人生美好的希望将被碾得粉碎,对后一代的热情将化为冰雪……
同学们不要以为我在这里小题大作。这种事在那个年代,的确微不足道。可是要知道,因为和我同样的思维方式,我们学校的一个美术老师被打死了,是被棒球棍猛击头部打死的。打死他的是一个高年级的我认识的同学,这个同学说,“没想到打得重了一点,谁叫他不老实。”和他同样的思维方式,你们应该知道,“文革”中死去的无辜者无法统计。打死一个人就是从践踏一个人开始的,在生到死之间并没有任何鸿沟,差别只是“重了一点”。特别是群体一致的时候,一旦突破“人的权利不可侵犯”这条堤坝,决堤的洪水将一直冲到“群体灭绝”才会停下来。人杀光了,不停也得停。历史一直在重复着告诉我这个道理。
你们会说,我们和你不同,我们反对的是一种反动的力量,我们代表正义。我一点也不反对你们想代表正义,正义是每个年轻人都向往的美好的东西。但是建议你们把握一条准则,如果你们为了追求正义,必须要伤害到一个人,而这个人并没有危及社会安全和他人生命,仅仅不过在思想认识、政治立场、民族认同、宗教信仰上和你不同时,请把这个正义追求暂时搁置一下,宁可不要去伤害任何人。正义是有时效的,而人的生命、尊严、情感的贵重是永远的,不可挽回的。如果不相信,最简单的办法,把你自已的位置和将被你伤害的那个人换过来试试就知道了。我现在意识到自己在黎老师面前有罪,但当时我可自认完全是正义的。知道吗,大陆国台办的官员都说,张惠妹可以继续在大陆演出,你们的正义反应是不是过激了一点?
云南大学生马加爵刚刚被处死。他是另一个很极端的例子。我认为他精神正常。他是在感到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毫无保护地被践踏的时候,忍无可忍,铤而走险的,但他罪已至死。和被他杀害的同学一样,他自己也没有人权意识,把别人和自己的生命看得都只有一盏火燭的价值:“人死如灯灭”。他的四个同学死了,他自己也死了,结果怎么样?他们的父母、家庭、同学、亲戚、朋友、社会关系,将要承担多么巨大的痛苦,如果痛苦需要时间来冲洗,又需要多么长的时间?一个健康社会所需要的宁静详和、友谊快乐,补得回来吗?我想这也是加拿大废除死刑的原因之一。
当然,张惠妹和成龙都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多受点委屈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公众人物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如果把你们的正义行动稍稍鼓励一下,波及开去,结果会怎么样?结果将是你们不想看到的:一群群义愤的年轻人将满街地去围剿 “台独分子”、“亲共分子”,有人反抗,就打一顿再说,不小心“重了一点”,就会打死人。打死人也不要紧,只要为了正义。历史就是这样陷入一个个恶圈。
为了你们,为了你们的下一代,为了下一代的下一代,请认真考虑一下我说的并不中听的话。谢谢。
200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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