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施化的博客  
不断思索,不断发现  
https://blog.creaders.net/u/4339/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封建制 VS 郡县制 2025-12-06 22:52:57

施化



有必要说明,写这个题目的宗旨,远超出还原历史正本清源的需要。因为,彻底搞清中国的传统制度,明白它们的性质,关系,作用和结果,直接影响后共时期中国的政治转型。十数亿人有没有可能跳出历史循环,结束长达数千年的噩梦,有赖于此。厘清真相,利在千秋。


谁都知道,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多年来实行的是郡县制。即由皇帝为中心,垂直自上而下的一统政治体制。可是,当上世纪初大革命到来,誓言彻底推翻旧制度的革命党,喊出的口号竟然不是反郡县,而是反封建!去推翻一个不存在的制度,建立一个既老又旧的制度,脑子进水了吗?要证明革命建立的新制度,其实就是自上而下的秦朝郡县制,简直太容易,只要把郡县换成当今的省市县就完了。而铺天盖地口号震天地反封建,封建在哪里呢?


维基百科以这样寥寥数语来解释封建制。封建制度是历史学与社会学核心概念,指以土地分封为基础形成等级权力结构的社会形态。在中国传统语境中,狭义封建特指西周邦国体制,周天子分封诸侯世袭治理领地;广义涵盖秦汉至明清在中央集权下保留的爵位封授,如汉代郡国并行制。


不得不承认,中国严格的封建制其实只是西周东周两朝。春秋战国时代,随着各个王的实力增强,天子实力相对削弱,大部分王都不再需要天子保护,封建制已经根基不稳了。秦朝所建立的郡县制,其实是在革封建制的命,在郡县制的这样的规则之下,可以直接把权力延伸到郡县,也就是人事权财权兵权都集中到皇帝手里,由皇帝调度。至于说后来的封建残余,什么保留的爵位封授,无关大局。


近代马克思主义引入后,封建概念不知怎么一来,化为旧社会形态的总代称,衍生出封建思想等意识形态术语。可是,马克思原著强调西欧封建制,需满足领主司法权、农奴制等条件,明确否认将中国秦汉至明清归为封建社会。


二十世纪中国学界受苏联理论影响,展开泛封建化论争,冯天瑜封建考论》指出该定义背离马克思原义,引发对秦至清社会性质的重新探讨。可见,中国的史学界对此并无定论,至今仍是谜团,不知奥秘何在。希望今天我的见解能够抛砖引玉,与朋友们一起解开这个世纪之谜。


所谓封建的,指封地和建国。天子把土地分给宗室,亲戚或者功臣,并且赋予他们三项最重要的权利,人事权,财权和兵权,统治各自的封地。当其中一国受侵犯,天子将号令其他一起带兵去讨伐拯救。而各个国为了表示对天子的敬重和服从,每年也需定期上供。


秦以后,西周邦国式的封建基本消失。但汉高祖为了自己的儿子,还是给他们留了封地。几代之后,宗族统治的封地渐渐做大做强,出现了不服中央管束的状况。并且,不论汉代的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或推荐制,官场和权力基本完全被大家族,也就是门阀垄断,穷人根本没有机会进入官场。仅仅穷人觉得不公平不是什么事,问题是,当朝廷的大臣都是关系户,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大家族,皇帝想推行政令或者改革难上加难。


事情的本质其实是大家族的合力超过皇权,皇权根基被动摇。事情于是走向反面。根据史学家研判,中国大家族受打击最严重的一次是唐末农民起义,以黄巢为代表的农民起义军,基本把从汉朝就开始经营、维持了七八百年的各大家族杀了个精光。也正是因为黄巢以及其他唐末农民起义军的努力,选拔人才的规则才不再由各大家族把持,宋朝才有机会把科举制上升到更完善的程度。


别误以为大家族体制就是封建制的延续,不是的。因为封建制的三大要素,人事权,财权和兵权,从未正式公开地授予这些亲属或门阀,一切在背着皇帝暗中操作。作为潜规则可以,但不成为制度。基本制度仍是郡县制。


一直到了明朝,朱元璋不死心,仍给自己的儿子留了封地,结果在归西之后,儿子带兵从北方杀回来,抢了孙子的皇位。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皇帝最后一次分封尝试。也就是说,从秦朝发明了郡县制,一直到1000多年以后的明朝。历朝历代经过无数的惨痛教训,才让后来的统治者决定彻底摒弃分封制,到了明后期和清代,随着科举制的成熟,子弟有机会参与国家统一科举从寒门上升,做到宰相大臣,此时连分封的影子也不见了。可以说,明清才真正做成了举国体制,一直被奉行到现在,被中共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再讨论郡县制。周武王分封诸侯之时,有许多地方既非王畿又无适当的人可封悬而未决,只能派人暂时管理,称为悬之,后来就演化成了。春秋时期诸侯兼并,大国灭掉小国之后如不愿将该地分封给贵族,也会设置县。至战国时代,这种行政区划制度逐渐成熟。秦始皇之前的郡,与国防军事有关。郡多设在边境,为防止邻国侵袭则需有大将戍边,集财政大权于一身,直接听命于中央,相当于军事特别区


统一天下,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唯李斯力排众议实行郡县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在郡县制底下,共设三十六郡(后增至五十四郡),每郡有守(相当于省长)、尉(相当于防区司令)和监(相当于监察专员)各一。郡下辖县;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命。汉代承袭这个制度一直至今。郡县,行政单位的名称而已,可以另外取名如省市县,那不重要,性质都是受最高统治者直接管理的单位。


至此,封建制与郡县制的根本差别来就看出来了。封建并存相对独立的行政单位,郡县是完全受制于中央的行政单位。独立与不独立的区分只看三权:人事权,财权和兵权。至于说那些意识形态的所谓封建意识,封建糟粕,封建残余,反帝反封建,等等,统统都是因宣传需要,掩人耳目的文字游戏。只有对此有所觉悟的人,才有可能跳出共产思维,蜕变成独立的现代公民。其余的,无可避免,只能继续跟着共产主义进行曲跳舞。


中共革命之初提出反帝反封建,耐人寻味。胡适先生曾说过,哪有什么帝国主义?帝国主义是指某个国家还是某种制度?不知道,谁也讲不清。封建的原意是封建领地或封建邦国,却被偷换成落后反动的思想意识。从1921年起,中国人像猴一样被耍了100多年。


在东周春秋的封建制度下,中国经历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思想史上最辉煌的时期。而至今一直在延续的郡县制,则极大遏制了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万家墨面,于无声处。两种制度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为什么?权力分散,治理层次少,民主管理容易,财政节省。权力集中则相反。更在于,郡县制即皇帝一人负责制,犯错概率极高,并且一旦错了就错到底,毫无回旋余地。封建制各个小国相互制约,相互比照,纠错很容易。可以打个比方,美国的联邦制,更接近封建制还是郡县制?自己想想吧。


不对。国家多了就要相互爆发战争,还是统一的好。我早就评论过,统一才是战争根源,发动战争的必定是那个想统一的帝王。普京想统一乌克兰就发动了俄乌战争。习近平想统一台湾,正准备发动台海战争。北欧西欧的小国不想统一,没有战争。不错,历史上曾经有多次,但那基本上都是试图吞并别人的统一战争。一旦接受独立现实,各自相安无事得很。台湾不想吞并大陆,他永远不会发动战争。


2025-12-06


浏览(1268) (12) 评论(2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洋知青1 回复 施化 留言时间:2025-12-17 07:21:05

封建制是国家统治制度,郡县制只是地方管理方法,不是吗?

========

不是。郡县制是国家统治,封建制是地方管理。你颠倒了。

============

就是说,韩信封齐王分封的四个郡管理韩信,吴三桂封的贵州管理吴三桂,那还怕什么封王之乱?脑袋被驴踢了?

对了。吴三桂那是早就没了郡,按你说的就是没了国家统治,缺心眼不?


回复 | 0
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25-12-14 10:41:14

现实在教育我,对一个逻辑不通的人讲道理,全部是徒劳。可见土共废除逻辑课的危害。

回复 | 1
作者:施化 回复 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4 10:39:13

封建制是国家统治制度,郡县制只是地方管理方法,不是吗?

========

不是。郡县制是国家统治,封建制是地方管理。你颠倒了。

回复 | 0
作者:洋知青1 回复 施化 留言时间:2025-12-13 20:04:58

封建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必须具有三个条件,即封建主掌有财产权,人事权和兵权,除此之外不可随意叫封建制。

这不正是皇帝或者伟大领袖吗?和郡县有鸟关系?

封建制是国家统治制度,郡县制只是地方管理方法,不是吗?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18:08:44

似乎很难让你意识到什么叫常识。封建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必须具有三个条件,即封建主掌有财产权,人事权和兵权,除此之外不可随意叫封建制。郡县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所有权力必须由最高统治者掌握,否则不可随便定义郡县制。有了这些定义,其余的胡扯全可以免了。

回复 | 0
作者:洋知青1 回复 施化 留言时间:2025-12-13 13:47:11

帝王的自留地总要派人管理,如果自留地少派几个人就行了。但如果自留地多就要规范化管理,郡县制就是这样出炉的。

=======

这叫什么话?自说自话。

================

封王下面也有郡县,这些随便就可以查到,难道封王也是共产一种,难怪红垃圾鼓吹秦制,你又把秦制弄成郡县,太先进了啊!

回复 | 0
作者:洋知青1 回复 施化 留言时间:2025-12-13 13:42:55

共产时代也是分封,只是名称不同罢了。

=========

真是无知无畏。

================

就是,毛远新这个东北王可以随便把张志新处死,好多封建亲王都不敢这么做啊!

别和我说那是秦制,是郡县,太无知了啊!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11:20:55

共产时代也是分封,只是名称不同罢了。

=========

真是无知无畏。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11:19:57

帝王的自留地总要派人管理,如果自留地少派几个人就行了。但如果自留地多就要规范化管理,郡县制就是这样出炉的。

=======

这叫什么话?自说自话。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10:38:15

像你这样侃侃而谈的自说自话,很让人无语。还要分“1、2、3、4”,有自知之明吗?

回复 | 0
作者: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07:28:49

郡县制起源有西周,终结于唐,最风靡的是秦。

如果把元朝以后的地区分类也算成郡县制,那么郡县制之前的商朝也应该算郡县制。因为历史上,没有一个帝王会把土地都分封出去,自己是光杆司令。那样的封建社会根本就不存在。每个帝王都有自己的自留地,有的多些,有的少些。

帝王的自留地总要派人管理,如果自留地少派几个人就行了。但如果自留地多就要规范化管理,郡县制就是这样出炉的。所以所谓郡县制是封建社会的辅助产物。历史上,自留地最多的就是秦始皇。由于他以前封王造反导致了春秋战国分裂,所以秦始皇统一后几乎把所有的地都收回来,分成了四十多个郡,秦始皇亲自管理。据说每天待批的折子竹签就以袋装。到汉代就皇帝又把部分郡县分给了封王。比如韩信封齐王就得到四个郡。中山靖王,就是刘备的祖先,分了十几个县。后来汉武帝接受主父偃建议,实行了推恩令。中山靖王把他的十几个县的封地分给十几个儿子,到刘备时已经无地可分。这才有了刘备和小贩关羽,杀猪匠张飞结义的故事。

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像秦始皇那样勤快,每天看无数折子。没办法,他们把几个郡合成更大机构,这就是后来的州,府,道,路,省结构。严格的说,只分郡县的只有秦朝和它之前的社会。比如到唐朝时又有了更大的州,府结构,宋朝时又加了路,清朝时又加了省结构。所以唐以后的行政区结构,早就远离了郡县结构。但封建的分封制一直持续到清朝,甚至共产朝代。

回复 | 0
作者:洋知青1 留言时间:2025-12-13 03:45:46

1 郡县制如果论县是3000多年。县起源于周武王年代(公元前1076年—1043年)。周武王分封诸侯之时,由于不愿意给诸侯过大的封地,又不愿分封太多的异姓诸侯,导致“有许多地方既非王畿又无适当的人可封”,这些土地“悬而未决”,只能暂时派人管理,等待有合适的人来封,称为“悬之”,后来就演化成了“县”。县一直传到今天,所以县的历史是三千年以上。

2 郡县制如果论郡大概2000多年,郡起源于周朝,大概在元朝时就消失了。所以说郡县制延续到今,一点道理都没有。

3 除了郡县以外,中国地方还出现过州、府、道、省,市,地区等其它行政区划。如果严格郡县制,只有秦朝一朝。

4 郡县制并不是什么取代封建的机制,它只是封建社会一种辅助统治方式。所有的封建帝王并不会把所有土地分出去,自己称为光杆司令。所以帝王早期管理自己的自留地的方式就采取了郡县制。因为帝王根本就管理不好所有自留地,把它们分区管理就成了郡县,后来又发展成了省,州,府,道,市,地区等更复杂的方式。

5 封建的分封制却延续至今,如清朝有近二十个封王。最著名的三王之乱就是清朝异性王吴三桂等的叛乱。封王下面的统治也是郡县制,比如汉朝封王韩信最开始封齐王时就掌管四个郡,封楚王时掌管五个郡。

6 共产时代也是分封,只是名称不同罢了。比如毛远新就是名符其实的东北王,胡作非为的习远平也被称作远亲王。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5-12-09 17:31:04

应该说是民主制度更接近于封建制。客观评比的标准是统一的程度。

=======

一语道破天机,原来反封建就是为了反民主?有意思。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5-12-09 17:27:55

只要是陈述事实,结论不重要,见仁见智。

回复 | 0
作者:白草 回复 天雅 留言时间:2025-12-09 17:11:06

个人以为邦联制更接近封建制。

应该说是民主制度更接近于封建制。客观评比的标准是统一的程度。

回复 | 0
作者:白草 回复 浅冬深夏 留言时间:2025-12-09 17:09:41

“西南大小土司600多,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他们实际上是封建诸侯,”


从秦制开始,国土的边界一直在变动中。这些诸侯,藩属国,长期存在是正常的。毕竟山高皇帝远,中央管不到的地方,无法征税的地方,都不算统一。

回复 | 0
作者:白草 留言时间:2025-12-09 17:03:22

这篇介绍非常好,就是结论反了。秦制的核心就是统一。所谓郡县制就是能上行下效,不搞自行其事。以前课本里把中国称为两千年封建社会,是拿西方的社会分类套在中国身上的错误做法。西方进化不到秦制,欧盟费劲地统一了欧元,却把英国漏下,还得罪了美国。一切根源就是落后的民主制度。连美国都比欧盟统一。


“两种制度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为什么?权力分散,治理层次少,民主管理容易,财政节省。权力集中则相反。”


权力集中统一,决策的成本就低,内耗少。在越来越现代的社会里,优势就越大。相反,民主管理,决策成本更高,内耗更多,政党轮替纠错,等于来什么是正确都不知道。加州高铁花了一百亿建了500米的高架桥。美国是最腐败的国家,没有之一,根源就在于它仍然是民主制度。拜登贪完换川普贪,三权分立无人负责无人追责。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llyismyson 留言时间:2025-12-09 11:40:57

是。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

回复 | 0
作者:llyismyson 留言时间:2025-12-08 19:50:19

郡县制实际是奴隶制吧,比封建制野蛮落后

回复 | 0
作者:天雅 留言时间:2025-12-08 11:17:28

关于台湾,本人支持主民自决权。

回复 | 1
作者:施化 回复 浅冬深夏 留言时间:2025-12-08 10:09:45

谢谢提出这个案例。据我所知,几千年的土司制度,几乎没有发生过中原的尸骨遍野,赤地千里的情景。

回复 | 0
作者:施化 回复 天雅 留言时间:2025-12-08 09:47:15

对,大背景不一样,很难直接比较。但是无限抽象到本质,就是一个比较,权力分散和权力集中。

回复 | 0
作者:浅冬深夏 留言时间:2025-12-08 06:04:44

一直到改土归流,中国的郡县制都没有推及到西南地区。西南大小土司600多,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他们实际上是封建诸侯,比皇权还要稳妥。那边是否思想辉煌,样样进步,您可以去查阅一下。

回复 | 0
作者:天雅 留言时间:2025-12-07 13:04:07

个人以为邦联制更接近封建制。很难说美国的联邦制更接近封建制还是郡县制。替代皇帝国王的是宪法。总统只是代理行政管辖。

回复 | 1
我的名片
施化
注册日期: 2010-09-21
访问总量: 4,927,603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川普最危险的敌人
· 为什么说手段比目的更重要?
· 封建制 VS 郡县制
· 东西方冲突源于不同的思维逻辑
· 当正义或生命必须二选其一
· 人口锐减与神秘延年
· 左媒BBC仅仅是左吗?
友好链接
· 芹泥:芹泥
· 雪窦:雪窦的博客
· 人参花:人参花的博客
· 秀峰真人曾节明:曾节明的博客
· 天雅:天雅的博客
· 新歌:newsong
· 远方的孤独:远方的孤独
· 思芦:思芦随笔
· 寡言:寡言的博客
· 夕子:夕子的魔幻星球
· 一冰:一冰的博客
· 沐岚:沐岚的博客
· 艺萌:艺萌的博客
· 老度:老度的博客
· 思羽:思羽的博客
· 雪梅:雪梅的博客
· ladybug:ladybug
分类目录
【翻翻晒晒】
· 我看川普卸任的成功意义(2021.1
· 中国总是被“问题男人”左右着
· 一个领袖的成功和他的民族的失败
· 恐怖主义的起源
· 寡言博的最后一篇日志
· 一开枪,就分裂了(2008)
· 妈妈的遗产
· 可怕,一个没有权威的权威体制
· 写给两岸的大学生朋友
· “宣传”不同于“描述”
【一言蔽之】
· 为什么说手段比目的更重要?
· 东西方冲突源于不同的思维逻辑
· 当正义或生命必须二选其一
· 美国的命运决定中国的命运
· 家族政治,古今相似
· 别指望四中全会,交易而已
· 维基百科,又一个幻灭的乌托邦
· 自由言论不是自由“言论”
· 天才陨落,集体之过
· 法的本质,镇压还是保护?
【奇谈怪论】
· 小泽被正义带歪了
· 川普撒手不管也不失为一种谋略
· 跟阿妞不牛博新帖
· 振聋发聩
· 重发:李克强和他的“天在看”
· 方方:那些待宰的猪们
· 请勿外传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谣言太多,真假自辨吧
· 很久不讨论病毒了,事实与我预测
【有感而发】
· 川普最危险的敌人
· 封建制 VS 郡县制
· 人口锐减与神秘延年
· 左媒BBC仅仅是左吗?
· 共产主义卷土重来的终极奥秘
· 川习会把一众网民给整不会了
· 暴力革命的途径和出路
· 自古多少国家在民族纠结中倒下
· 以完美来比照柯克不仅仅是病态
· 大国无好运
存档目录
2025-12-01 - 2025-12-22
2025-11-06 - 2025-11-22
2025-10-03 - 2025-10-31
2025-09-01 - 2025-09-28
2025-08-01 - 2025-08-25
2025-07-01 - 2025-07-28
2025-06-05 - 2025-06-27
2025-05-06 - 2025-05-29
2025-04-04 - 2025-04-29
2025-03-10 - 2025-03-29
2025-02-01 - 2025-02-28
2025-01-02 - 2025-01-27
2024-12-01 - 2024-12-30
2024-11-06 - 2024-11-27
2024-10-05 - 2024-10-29
2024-08-24 - 2024-08-27
2024-05-06 - 2024-05-23
2024-04-01 - 2024-04-29
2024-03-04 - 2024-03-26
2024-02-27 - 2024-02-27
2023-11-05 - 2023-11-14
2023-10-04 - 2023-10-30
2023-09-05 - 2023-09-28
2023-08-13 - 2023-08-31
2023-05-06 - 2023-05-06
2023-04-09 - 2023-04-24
2023-03-04 - 2023-03-30
2022-09-02 - 2022-09-06
2022-08-07 - 2022-08-25
2022-07-03 - 2022-07-31
2022-06-08 - 2022-06-30
2022-05-03 - 2022-05-29
2022-04-01 - 2022-04-30
2022-03-01 - 2022-03-24
2022-02-02 - 2022-02-28
2022-01-01 - 2022-01-30
2021-12-03 - 2021-12-29
2021-11-01 - 2021-11-28
2021-10-02 - 2021-10-29
2021-09-01 - 2021-09-27
2021-08-02 - 2021-08-29
2021-07-04 - 2021-07-27
2021-06-05 - 2021-06-29
2021-05-02 - 2021-05-27
2021-04-02 - 2021-04-20
2021-03-05 - 2021-03-28
2021-02-06 - 2021-02-28
2021-01-03 - 2021-01-30
2020-12-02 - 2020-12-25
2020-11-04 - 2020-11-27
2020-10-02 - 2020-10-31
2020-09-14 - 2020-09-23
2020-08-24 - 2020-08-24
2018-09-06 - 2018-09-06
2018-07-01 - 2018-07-06
2018-06-29 - 2018-06-29
2018-01-19 - 2018-01-19
2017-12-08 - 2017-12-25
2017-09-19 - 2017-09-19
2017-08-07 - 2017-08-30
2017-07-11 - 2017-07-31
2017-06-19 - 2017-06-19
2017-04-14 - 2017-04-14
2017-03-20 - 2017-03-27
2017-01-03 - 2017-01-18
2016-12-06 - 2016-12-28
2016-11-02 - 2016-11-18
2016-09-02 - 2016-09-02
2016-08-13 - 2016-08-13
2016-07-12 - 2016-07-18
2016-06-02 - 2016-06-02
2016-05-09 - 2016-05-13
2016-04-09 - 2016-04-11
2016-03-02 - 2016-03-31
2016-02-28 - 2016-02-28
2016-01-05 - 2016-01-26
2015-12-08 - 2015-12-28
2015-11-17 - 2015-11-26
2015-10-02 - 2015-10-30
2015-09-01 - 2015-09-30
2015-08-21 - 2015-08-26
2015-07-03 - 2015-07-26
2015-06-02 - 2015-06-29
2015-05-04 - 2015-05-10
2015-04-11 - 2015-04-27
2015-03-02 - 2015-03-24
2015-02-10 - 2015-02-24
2015-01-02 - 2015-01-24
2014-12-01 - 2014-12-30
2014-11-04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28
2014-09-03 - 2014-09-29
2014-08-01 - 2014-08-31
2014-07-07 - 2014-07-18
2014-06-23 - 2014-06-27
2014-05-04 - 2014-05-28
2014-04-22 - 2014-04-22
2014-03-02 - 2014-03-17
2014-01-07 - 2014-01-24
2013-12-03 - 2013-12-27
2013-11-04 - 2013-11-28
2013-10-02 - 2013-10-30
2013-09-01 - 2013-09-24
2013-08-02 - 2013-08-23
2013-07-05 - 2013-07-31
2013-06-04 - 2013-06-29
2013-05-06 - 2013-05-26
2013-04-13 - 2013-04-29
2013-03-05 - 2013-03-26
2013-01-05 - 2013-01-29
2012-12-03 - 2012-12-31
2012-11-04 - 2012-11-28
2012-10-01 - 2012-10-25
2012-09-03 - 2012-09-27
2012-08-04 - 2012-08-29
2012-07-02 - 2012-07-27
2012-06-13 - 2012-06-23
2012-02-02 - 2012-02-02
2011-11-27 - 2011-11-27
2011-10-03 - 2011-10-10
2011-09-08 - 2011-09-26
2011-08-02 - 2011-08-30
2011-07-08 - 2011-07-26
2011-06-01 - 2011-06-28
2011-05-17 - 2011-05-26
2011-04-04 - 2011-04-19
2011-03-02 - 2011-03-30
2011-02-02 - 2011-02-28
2011-01-01 - 2011-01-31
2010-12-01 - 2010-12-31
2010-11-01 - 2010-11-29
2010-10-01 - 2010-10-31
2010-09-21 - 2010-09-29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