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張平特拉維夫的博客  
猶太、中東、中國  
https://blog.creaders.net/u/3898/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寬容悖論與九一一清真寺的出路 2010-09-23 16:24:16

看了龔曉夏《伊斯蘭文化中心:外人看不到的一面》(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448462&page=1&uid=&usernames=&userids=),不禁想起幾天前猶太贖罪日前夕美國左翼猶太報紙《Forwards》的一篇懺悔要目。贖罪日是猶太人每年法定的閉門思過的一天,猶太報紙通常會在贖罪日前夕發表今年猶太人該思過的公共事項,幫助人們進行反省。今年的懺悔要目第二條就是:“懺悔我們沒有堅定不移地堅持寬容原則,沒有在911清真寺問題上給穆斯林兄弟們提供更大的支持。”如今龔曉夏揭開了底牌,那個猶太人呼籲要加以寬容的“文化中心”顯然將是一個對猶太人的祖國絕不寬容的宣傳陣地。

比這個更說明問題實質的是以色列左派記者Shlomi Eldar今年執導的一部新片《珍貴的生命》(Precious Life)。這部影片記錄了他本人以加沙記者的身份幫助一名四個月大的加沙嬰兒Mohammed Abu Mustafa在以色列得到救助的真實經歷。這名嬰兒患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生命垂危。為了救他,Shlomi Eldar和他的左派朋友們為他做了大量努力進行安排,一個親人死於以巴衝突的以色列家庭承擔了昂貴的醫療費用,以色列最好的醫院Tel Shomer的醫生護士像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對他無微不至——這一切換來的是:這位嬰兒的母親當着記者的面發誓要把這嬰兒培養成一顆人肉炸彈,炸死以色列人,為收復耶路撒冷而犧牲。(可參看Thomas Friendman的影評Steal This Movie,http://www.nytimes.com/2010/08/08/opinion/08friedman.html?_r=1

這兩個事件所反映出來的是一個相當艱深的哲學命題,叫做寬容悖論。

寬容悖論有兩個基本內涵:語義上的和實用上。

語義上的寬容悖論是這樣的:如果寬容意味着對不寬容的不寬容,那麼寬容者同時也就是一個不寬容者。

如果這個寬容者選擇對不寬容寬容,那麼他就掉進了實用不寬容悖論,也就是實行這種寬容的結果是出現了不寬容的現實,而且因為寬容者寬容一切,結果對這種不寬容無能為力。

美國的911清真寺之爭本質上是一個寬容悖論的問題,問題不在於清真寺要不要建,而在於:如果穆斯林不寬容我們,那麼我們憑什麼要寬容他們?也就是很多網友問的:如果穆斯林能在911遺址修建清真寺,那麼我們為什麼不能在麥加修建基督教堂?參與這場爭論的每一方其實都掉在這個寬容悖論里。比如奧巴馬出面支持修建清真寺,打的是寬容的旗號,但是在反對者看來,他是在寬容不寬容者(伊斯蘭教),也就是掉進了實用寬容悖論的陷阱。即使反對者是錯誤的,伊斯蘭教被證明是寬容的,奧巴馬依然是一個不寬容者,因為他對反對者的不寬容不寬容,從而掉進語義不寬容悖論的陷阱。

因此,從寬容悖論的角度看,911清真寺問題的核心在於伊斯蘭教是否寬容。如果伊斯蘭教像反對者所說的那樣是不寬容的,那麼反對者就是有理的,因為對不寬容的不寬容恰恰是寬容;如果伊斯蘭教是寬容的,或者其不寬容性是在寬容概念所許可的範圍之內,那麼反對者就是無理的,對寬容者不寬容,這是絕對的不寬容。

問題在於,論證一種宗教是否寬容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而且也很難得出讓所有人都心悅誠服的結論。即便如此,911清真寺問題並非毫無出路,而這齣路仍然在寬容悖論本身。

首先提出寬容悖論的哲學大師是卡爾•波普爾。他在《開放的社會及其敵人》第七章註解四中討論了柏拉圖提出的“自由悖論”、“民主悖論”,也順帶提出並討論了同屬一類的“寬容悖論”。波普爾討論的是實用悖論,因為柏拉圖的兩個悖論都是從實用角度出發的。因此,波普爾對這個悖論的解決也走的是實用道路。他的方案是:可以對不寬容給予適當的寬容,但是一定要有一個界限。因為“無限制的寬容必然導致寬容的消失。如果我們把無限度的寬容甚至給了那些不寬容者,如果我們不準備保衛一個寬容的社會,使之免於不寬容者的進犯,那麼寬容者就會連同寬容一起被消滅。”(普林斯頓1971年平裝版,265頁)

那麼這個寬容與不寬容的界限在哪裡呢?在波普爾看來,這個界限在於我們是否還能“用理性觀點來反駁他們,用公眾輿論來遏制他們”。因此,一個寬容的社會所不能寬容的人群帶有兩個基本特徵:第一、拒絕聽取“理性觀點”,“禁止他們的信徒們聽取理性觀點,因為那都是欺騙性的”。第二,訴諸暴力,“教導他們使用拳頭或者手槍來回答理性觀點。”

現代哲學家如Rawls等人對“寬容悖論”都有所論述,但基本上都沒跳出波普爾的框架。到目前為止,波普爾有關寬容悖論的的理論依然是最有價值的。

從這個框架看待911清真寺事件,就可以看出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法。要想反駁那些反對者,穆斯林們並不需要費力不討好地去證明伊斯蘭教是寬容的,他們只需要證明兩點:第一、他們願意聽取理性觀點;第二、他們反對使用暴力。

要證明這兩點,他們只需要做一件事情:在911清真寺里修建一個911紀念廳,對遇難者表示哀悼,對恐怖主義表示譴責。前者證明他們是聽取他人的理性觀點的,後者使他們與暴力分子一刀兩斷。這樣做不僅一舉兩得,而且釜底抽薪,保證讓反對者輸得心服口服。

清真寺里並非不能修建政治建築。耶路撒冷的伊斯蘭聖地阿克薩清真寺里,就有一個紀念博物館,紀念一次所謂的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大屠殺。那次“屠殺”不過死了十幾個人,而911死了3000多人;以色列能容忍自己治下的聖殿山上建一個把自己罵成屠夫的紀念館,穆斯林們就不能容納一個譴責據說是跟自己無關的屠夫們的紀念廳?

張平 2010年9月24日 於特拉維夫

瀏覽(2287) (0) 評論(14)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wzcl 留言時間:2010-09-26 18:35:43
說到寬容,猶太人寬容?張平特拉維夫如果沒健忘的話,應該記得不久前以色列驅逐在以色列出生的外國人。理由?"keep The Nature of Jewish ". 這和當年NZ驅逐猶太人有什麼區別?
回復 | 0
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0-09-26 10:47:48
這個邏輯悖論的應用只能是從邏輯角度或語言角度存在意義,但不具備社會學意義,原因就在於你這個悖論的討論的寬容或不寬容的雙方所具有的地位是可能非常不同的。強者對弱者的大度叫寬容,但反過來不存在寬容的概念(比如中國人把這種行為叫阿Q),這是社會學常識。

因此這種理論本質上是為強者的凌弱行為尋找理論根據的概念,即eye for eye的概念,你的“眼”是人的眼,我的“眼”是眼鏡蛇導彈的“眼”。
這種誤區廣泛存在於社會衝突的評論之中,在社會中,人們所具有的資源是不同的,因此所具有的所謂公平的概念也是不同的,因而寬容的標準也是不同的,即什麼算是“寬容”?也許一方認為我允許你在我的地盤上建清真寺就是寬容,而另一方也許認為我沒把人肉炸彈送過去就是寬容。

人文主義精神的核心是同情弱者,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概念,否則也應該同樣同情強者,或另一種可能的通常的說法“助紂為虐”。
而人文主義的出現是強者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做出的“妥協”,比如爭取減少人肉炸彈什麼的。而同情的概念體現了對被同情一方的不理智或不寬容的“寬容”。

紐約建清真寺問題的評價,脫離了對穆斯林整體的定位就沒有意義。清真寺是穆斯林文化的象徵,如果穆斯林整體是敵人,那麼其文化可能就是有問題,那麼。。。。
但穆斯林整體是敵人麽?這種亨廷頓的所謂的文明衝突的概念,本身是從宗教排他性的角度看問題的,包括基督教的排他性。
但世界上宗教的影響不是在迅速減少麽?
回復 | 0
作者:張平特拉維夫 留言時間:2010-09-26 01:32:02
盡善:我同意領土爭端可以各執一詞,也不必為個人恩怨而放棄。但寬容的意義在於,即使我們之間存在爭端,我仍然寬容你的存在。所以雖然巴勒斯坦人是我的敵人,我仍然救他們的孩子。另一方面,人肉炸彈則意味我不讓任何人生存:老人、兒童、救過我的命的醫生護士,沒有人在我的寬容之內,是絕對的不寬容。
回復 | 0
作者:張平特拉維夫 留言時間:2010-09-26 01:24:01
回復之前,先借地方給萬維技術部門提個意見:回帖時能不能讓我也看見跟貼,而不只是主貼?

昭君:謝謝捧場!

歡樂頌:我以為在多元文明共存的時代,參與對話是一種責任。伊斯蘭教有義務向人們解釋自己的存在,即使沒遭到指控也是一樣。其它宗教也有同樣的責任。

波普爾有所謂的“四大悖論”:政治權利悖論、自由悖論、民主悖論和寬容悖論,其中自由悖論是根本。

要問悖論的起源,基本上是在問人類知識的本質。誰要能解答這個問題,就揭開了“我是誰”這個千古大謎。

皇城根兒:我以為你說的情感因素和政治因素都存在,但我的問題是:在這些表象下面的終極問題是什麼?
回復 | 0
作者:~ 留言時間:2010-09-25 21:23:55
只能消滅產生極端分子的環境和意識。。。那麼巴以問題是必須解決的。無論如何世人看到的是巴勒斯坦人在被扼殺中,以色利人是強者應該做出更多的讓步。因為他們隨時可以憑藉武力取回放棄的部分。。先停止建立巴人土地上的猶太人聚居點吧。絕望的人更容易極端,這不是向一個嬰兒表達善意能改變的。
回復 | 0
作者:~ 留言時間:2010-09-25 21:17:07
把穆斯林這個宗教推向被批判被鬥爭被消滅的一邊是任何人任何國家都不能做到的
回復 | 0
作者:7171 留言時間:2010-09-25 16:56:17
這世界的亂象說到根源,就是西方的那股“左傾”思潮。

“人權,民主,平等”這些整天叫的震天響的偽“原則”在歷史地,辯證地

走向它的反面,帶來的是黑白顛倒,人妖不分的一片混亂。

倒不由不對歷史重做思考:如果二戰是以“德意日”的同盟國獲勝,這世界會

容忍象鼻屎大的那些跳蚤臭蟲如金正日之類上竄下跳嗎?

想說的是,二戰以英美為主的文明得勝的結果帶來的是“劇毒的小動物群”泛

濫,那麼這個結果是否要重新考慮了?!
回復 | 0
作者:盡善 留言時間:2010-09-25 11:02:10
我基本同意博主的觀點。只是認為那位加沙母親的不寬容不能只從宗教層面來解釋。在巴勒斯坦人眼裡,耶路撒冷是被占領土。就好比抗戰時日本人治好了你的孩子(請注意這裡是虛擬語氣),難道你和你的孩子就不抗日了?當然猶太人認為耶路撒冷自古以來就是以色列的領土。在領土問題上要妥協不容易,和寬容好像不沾邊。
回復 | 0
作者:皇城根兒 留言時間:2010-09-25 08:04:18
寬容絕不等於好心情。壞心情也不一定就是不寬容。

紐約清真寺的實質是美國人民可以寬容穆斯林子那裡建址。但感情上感覺並不好。有些窩囊。即便清真寺里有一個政治性的標誌也不就是說美國人民的感覺會好到哪去。和平相處和感情相溶是兩個概念,可以共存但不可混淆。

曾和一個老美好友認真地探討過此事,他說這事是美國極右勢力藉此讓自由派難,是美國基督教近多年發展趨向保守(向後倒退)的跡象之一。讀者不同意但可以理解。對不起,扯遠了。
回復 | 0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0-09-25 04:37:44
作者的觀點先猜不透,後來慢慢顯現出來,即,穆斯林啊,你得有一個很好的辦法證明自己不是911的同案犯。
除了一開始還有些新意外,今後這類文章的基調不會變化,寬容偉大的只屬於特拉維夫。
回復 | 0
作者:歡樂頌 留言時間:2010-09-24 08:02:11
明白了,你想解決“出路在哪裡”的問題,而我是質疑這個問題被提出的合理性,即一開始就不應界定這些人是“殺人嫌疑犯”。不過這確實意義不大了,因為在現實中他們已經被界定成“殺人嫌疑犯”了。

另外,還要請教一下寬容悖論這個命題本身。1.為什麼會出現這個悖論?是人類的邏輯或語言中存有缺陷嗎?2.哲學中這樣的悖論還有哪些?謝謝!
回復 | 0
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10-09-24 05:02:56
“如果寬容意味着對不寬容的不寬容,那麼寬容者同時也就是一個不寬容者。如果這個寬容者選擇對不寬容寬容,那麼他就掉進了實用不寬容悖論,也就是實行這種寬容的結果是出現了不寬容的現實,而且因為寬容者寬容一切,結果對這種不寬容無能為力”

太精闢了!!! 謝謝分享您的智慧和思維!!
回復 | 0
作者:張平特拉維夫 留言時間:2010-09-23 23:38:39
謝謝老兄的回應。

問題恐怕應該是:“為什麼修建911清真寺的那伙人成為不被寬容的對象?”也就是我所論述的寬容悖論的問題。寬容的定義,對個人來說,是“容許自己不贊成的事物存在”;對社會來說,是“容許多數人不贊成的事物存在”;在一個基督徒占多數的國家裡,容許任何一座異教廟堂的存在都是一種寬容,那座廟堂也就成了寬容的對象。您要住到中東某些國家去,就會明白當眾說個豬肉而不挨揍也是一種寬容。

伊斯蘭教是否寬容?跟911有多少關係?這個問題可以討論,但不是我這篇的題目。我這裡提出的問題是“出路在哪裡”。好比有人被指控謀殺,我並不評判他是否真的殺人犯,只是想告訴他:“你有一個很好的辦法證明自己不是。”
回復 | 0
作者:歡樂頌 留言時間:2010-09-23 18:15:04
張兄介紹寬容悖論的哲學應用令人耳目一新。同意寬容確實得有界限,不過在您的敘述中,怎麼建寺的這伙穆斯林自動就成為需要被寬容的對象了,假定他們有“原罪”不能成立吧。一夥壞人打着某個宗教的旗號幹壞事,這個宗教就得背黑鍋,這個宗教的信徒就要出面道歉,即使他們也在這個受害國居住,那這個判定可以延伸到任何宗教,種族。這和您舉得阿克薩清真寺的例子不一樣,在那裡,以色列國是事件製造的主體,在這裡不是,所以無法等同類比。

大人不能和小孩較勁兒,男人不能和女人較勁兒,因為前者強勢。在美國,黑人有種族言論可以容忍,比如奧巴馬的老師牧師懷特,但白人的種族言論絕對要被禁止。穆斯林現在是“落後”文明,“弱勢”文明,能照顧弱勢文明,這是美國先進的地方,也是以色列先進的地方。這個好傳統應該持續下去,得留給“落後”文明演進的時間。

您關於在寺內建911紀念廳從公關的角度講是個好主意,可惜在當前的氣氛下沒有可操作性,雙方都不可能接受。

BTW,謝謝你介紹贖罪日這個概念。所有人閉門思過的一天,高明,確實體現了猶太文明中的傳統智慧。
回復 | 0
我的名片
張平特拉維夫
註冊日期: 2010-05-31
訪問總量: 289,068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巴黎,最後一次為你哭泣!
· 啟明者之光——讓胡適之對話孟德爾
· 官二代戰死最前線――以色列國防軍
· 當文明遭遇野蠻——以色列“護刃行
· 巴勒斯坦土地問題的七大謬論
· 十個影響我們日常生活的以色列發
· 阿以衝突——你不可不知道的十個基
分類目錄
【《中國企業家》雜誌張平專欄】
· 異類賢哲——以利沙•本&
· 猶太才女貝茹麗婭
· 研碎群山的辯士——拉比梅伊爾
· 苦難之謎——拉比阿奇瓦
· 我們為什麼不能按“猶太比例”出人
· 金桌腿奇人——拉比哈尼納&#82
· 神秘失蹤的智者——拉比以利亞撒-
· 曲高和寡的聖人——拉比以利以謝
· 為學而生——拉班約哈南&#8226
· 犧牲與反犧牲——從猶太傳統視角看
【靜思錄】
· 巴黎,最後一次為你哭泣!
· 啟明者之光——讓胡適之對話孟德爾
· 生命大於苦難——寫在列文話劇《旅
· 親眼目睹以色列天穹系統攔擊哈馬
· 寬容悖論與九一一清真寺的出路
· 民族主義的誤區
【猶太藝術】
· 生命大於苦難——寫在列文話劇《旅
· 以色列流行經典《我的美人》
· 以色列名曲:金鑄耶路撒冷
· 以色列民歌《最後一戰》
· 猶太民謠《夜玫瑰》
【譯文】
· 四級教授制職稱的標準譯法問題
· 希望之歌(以色列國歌)
· 以色列流行經典《我的美人》
· 以色列名曲:金鑄耶路撒冷
· 以色列民歌《最後一戰》
· 猶太民謠《夜玫瑰》
【《走遍天下》雜誌張平圖文專欄】
· 告別
· 極地人
· 天涯北極
· 歷史是一排琴鍵
· 天堂海灘怪圈
· 母親的廚房
· 期待
· 旅行的理由
· 完美
· 無憂
【猶太教問題】
· 真正的猶太父母什麼樣兒?——兼批
· 異類賢哲——以利沙•本&
· 猶太才女貝茹麗婭
· 研碎群山的辯士——拉比梅伊爾
· 苦難之謎——拉比阿奇瓦
· 我們為什麼不能按“猶太比例”出人
· 金桌腿奇人——拉比哈尼納&#82
· 神秘失蹤的智者——拉比以利亞撒-
· 曲高和寡的聖人——拉比以利以謝
· 為學而生——拉班約哈南&#8226
【以色列的衝突與和平】
· 官二代戰死最前線――以色列國防軍
· 當文明遭遇野蠻——以色列“護刃行
· 巴勒斯坦土地問題的七大謬論
· 十個影響我們日常生活的以色列發
· 阿以衝突——你不可不知道的十個基
· 阿以衝突第一槍----生命嶺與生命
· 將軍百戰身名裂——解讀阿里爾·沙
· 告別沙龍(之三):黃沙鐵甲論英
· 安妮的黃昏——關於納粹反猶大屠殺
· 所謂“以色列禁止中國工人與當地
存檔目錄
2015-11-14 - 2015-11-14
2015-03-08 - 2015-03-08
2014-08-02 - 2014-08-03
2014-07-05 - 2014-07-28
2014-02-17 - 2014-02-17
2014-01-03 - 2014-01-03
2013-06-23 - 2013-06-23
2013-04-16 - 2013-04-16
2013-03-09 - 2013-03-09
2012-12-18 - 2012-12-22
2012-11-17 - 2012-11-30
2012-08-18 - 2012-08-18
2012-07-04 - 2012-07-04
2012-06-07 - 2012-06-22
2012-05-26 - 2012-05-26
2012-03-16 - 2012-03-16
2012-02-08 - 2012-02-08
2012-01-01 - 2012-01-01
2011-12-08 - 2011-12-24
2011-11-04 - 2011-11-27
2011-10-27 - 2011-10-30
2011-08-13 - 2011-08-31
2011-07-15 - 2011-07-18
2011-06-09 - 2011-06-25
2011-05-09 - 2011-05-09
2011-04-02 - 2011-04-28
2011-03-14 - 2011-03-23
2011-02-14 - 2011-02-14
2011-01-12 - 2011-01-24
2010-12-23 - 2010-12-23
2010-11-15 - 2010-11-15
2010-10-14 - 2010-10-16
2010-09-23 - 2010-09-23
2010-08-06 - 2010-08-13
2010-07-14 - 2010-07-31
2010-06-01 - 2010-06-06
2010-05-31 - 2010-05-3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