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张平特拉维夫的博客  
犹太、中东、中国  
https://blog.creaders.net/u/3898/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宽容悖论与九一一清真寺的出路 2010-09-23 16:24:16

看了龚晓夏《伊斯兰文化中心:外人看不到的一面》(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448462&page=1&uid=&usernames=&userids=),不禁想起几天前犹太赎罪日前夕美国左翼犹太报纸《Forwards》的一篇忏悔要目。赎罪日是犹太人每年法定的闭门思过的一天,犹太报纸通常会在赎罪日前夕发表今年犹太人该思过的公共事项,帮助人们进行反省。今年的忏悔要目第二条就是:“忏悔我们没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宽容原则,没有在911清真寺问题上给穆斯林兄弟们提供更大的支持。”如今龚晓夏揭开了底牌,那个犹太人呼吁要加以宽容的“文化中心”显然将是一个对犹太人的祖国绝不宽容的宣传阵地。

比这个更说明问题实质的是以色列左派记者Shlomi Eldar今年执导的一部新片《珍贵的生命》(Precious Life)。这部影片记录了他本人以加沙记者的身份帮助一名四个月大的加沙婴儿Mohammed Abu Mustafa在以色列得到救助的真实经历。这名婴儿患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生命垂危。为了救他,Shlomi Eldar和他的左派朋友们为他做了大量努力进行安排,一个亲人死于以巴冲突的以色列家庭承担了昂贵的医疗费用,以色列最好的医院Tel Shomer的医生护士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对他无微不至——这一切换来的是:这位婴儿的母亲当着记者的面发誓要把这婴儿培养成一颗人肉炸弹,炸死以色列人,为收复耶路撒冷而牺牲。(可参看Thomas Friendman的影评Steal This Movie,http://www.nytimes.com/2010/08/08/opinion/08friedman.html?_r=1

这两个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是一个相当艰深的哲学命题,叫做宽容悖论。

宽容悖论有两个基本内涵:语义上的和实用上。

语义上的宽容悖论是这样的:如果宽容意味着对不宽容的不宽容,那么宽容者同时也就是一个不宽容者。

如果这个宽容者选择对不宽容宽容,那么他就掉进了实用不宽容悖论,也就是实行这种宽容的结果是出现了不宽容的现实,而且因为宽容者宽容一切,结果对这种不宽容无能为力。

美国的911清真寺之争本质上是一个宽容悖论的问题,问题不在于清真寺要不要建,而在于:如果穆斯林不宽容我们,那么我们凭什么要宽容他们?也就是很多网友问的:如果穆斯林能在911遗址修建清真寺,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在麦加修建基督教堂?参与这场争论的每一方其实都掉在这个宽容悖论里。比如奥巴马出面支持修建清真寺,打的是宽容的旗号,但是在反对者看来,他是在宽容不宽容者(伊斯兰教),也就是掉进了实用宽容悖论的陷阱。即使反对者是错误的,伊斯兰教被证明是宽容的,奥巴马依然是一个不宽容者,因为他对反对者的不宽容不宽容,从而掉进语义不宽容悖论的陷阱。

因此,从宽容悖论的角度看,911清真寺问题的核心在于伊斯兰教是否宽容。如果伊斯兰教像反对者所说的那样是不宽容的,那么反对者就是有理的,因为对不宽容的不宽容恰恰是宽容;如果伊斯兰教是宽容的,或者其不宽容性是在宽容概念所许可的范围之内,那么反对者就是无理的,对宽容者不宽容,这是绝对的不宽容。

问题在于,论证一种宗教是否宽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且也很难得出让所有人都心悦诚服的结论。即便如此,911清真寺问题并非毫无出路,而这出路仍然在宽容悖论本身。

首先提出宽容悖论的哲学大师是卡尔•波普尔。他在《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第七章注解四中讨论了柏拉图提出的“自由悖论”、“民主悖论”,也顺带提出并讨论了同属一类的“宽容悖论”。波普尔讨论的是实用悖论,因为柏拉图的两个悖论都是从实用角度出发的。因此,波普尔对这个悖论的解决也走的是实用道路。他的方案是:可以对不宽容给予适当的宽容,但是一定要有一个界限。因为“无限制的宽容必然导致宽容的消失。如果我们把无限度的宽容甚至给了那些不宽容者,如果我们不准备保卫一个宽容的社会,使之免于不宽容者的进犯,那么宽容者就会连同宽容一起被消灭。”(普林斯顿1971年平装版,265页)

那么这个宽容与不宽容的界限在哪里呢?在波普尔看来,这个界限在于我们是否还能“用理性观点来反驳他们,用公众舆论来遏制他们”。因此,一个宽容的社会所不能宽容的人群带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拒绝听取“理性观点”,“禁止他们的信徒们听取理性观点,因为那都是欺骗性的”。第二,诉诸暴力,“教导他们使用拳头或者手枪来回答理性观点。”

现代哲学家如Rawls等人对“宽容悖论”都有所论述,但基本上都没跳出波普尔的框架。到目前为止,波普尔有关宽容悖论的的理论依然是最有价值的。

从这个框架看待911清真寺事件,就可以看出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要想反驳那些反对者,穆斯林们并不需要费力不讨好地去证明伊斯兰教是宽容的,他们只需要证明两点:第一、他们愿意听取理性观点;第二、他们反对使用暴力。

要证明这两点,他们只需要做一件事情:在911清真寺里修建一个911纪念厅,对遇难者表示哀悼,对恐怖主义表示谴责。前者证明他们是听取他人的理性观点的,后者使他们与暴力分子一刀两断。这样做不仅一举两得,而且釜底抽薪,保证让反对者输得心服口服。

清真寺里并非不能修建政治建筑。耶路撒冷的伊斯兰圣地阿克萨清真寺里,就有一个纪念博物馆,纪念一次所谓的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的大屠杀。那次“屠杀”不过死了十几个人,而911死了3000多人;以色列能容忍自己治下的圣殿山上建一个把自己骂成屠夫的纪念馆,穆斯林们就不能容纳一个谴责据说是跟自己无关的屠夫们的纪念厅?

张平 2010年9月24日 于特拉维夫

浏览(2095) (0) 评论(1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wzcl 留言时间:2010-09-26 18:35:43
说到宽容,犹太人宽容?张平特拉维夫如果没健忘的话,应该记得不久前以色列驱逐在以色列出生的外国人。理由?"keep The Nature of Jewish ". 这和当年NZ驱逐犹太人有什么区别?
回复 | 0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0-09-26 10:47:48
这个逻辑悖论的应用只能是从逻辑角度或语言角度存在意义,但不具备社会学意义,原因就在于你这个悖论的讨论的宽容或不宽容的双方所具有的地位是可能非常不同的。强者对弱者的大度叫宽容,但反过来不存在宽容的概念(比如中国人把这种行为叫阿Q),这是社会学常识。

因此这种理论本质上是为强者的凌弱行为寻找理论根据的概念,即eye for eye的概念,你的“眼”是人的眼,我的“眼”是眼镜蛇导弹的“眼”。
这种误区广泛存在于社会冲突的评论之中,在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资源是不同的,因此所具有的所谓公平的概念也是不同的,因而宽容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即什么算是“宽容”?也许一方认为我允许你在我的地盘上建清真寺就是宽容,而另一方也许认为我没把人肉炸弹送过去就是宽容。

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是同情弱者,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概念,否则也应该同样同情强者,或另一种可能的通常的说法“助纣为虐”。
而人文主义的出现是强者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做出的“妥协”,比如争取减少人肉炸弹什么的。而同情的概念体现了对被同情一方的不理智或不宽容的“宽容”。

纽约建清真寺问题的评价,脱离了对穆斯林整体的定位就没有意义。清真寺是穆斯林文化的象征,如果穆斯林整体是敌人,那么其文化可能就是有问题,那么。。。。
但穆斯林整体是敌人麽?这种亨廷顿的所谓的文明冲突的概念,本身是从宗教排他性的角度看问题的,包括基督教的排他性。
但世界上宗教的影响不是在迅速减少麽?
回复 | 0
作者:张平特拉维夫 留言时间:2010-09-26 01:32:02
尽善:我同意领土争端可以各执一词,也不必为个人恩怨而放弃。但宽容的意义在于,即使我们之间存在争端,我仍然宽容你的存在。所以虽然巴勒斯坦人是我的敌人,我仍然救他们的孩子。另一方面,人肉炸弹则意味我不让任何人生存:老人、儿童、救过我的命的医生护士,没有人在我的宽容之内,是绝对的不宽容。
回复 | 0
作者:张平特拉维夫 留言时间:2010-09-26 01:24:01
回复之前,先借地方给万维技术部门提个意见:回帖时能不能让我也看见跟贴,而不只是主贴?

昭君:谢谢捧场!

欢乐颂:我以为在多元文明共存的时代,参与对话是一种责任。伊斯兰教有义务向人们解释自己的存在,即使没遭到指控也是一样。其它宗教也有同样的责任。

波普尔有所谓的“四大悖论”:政治权利悖论、自由悖论、民主悖论和宽容悖论,其中自由悖论是根本。

要问悖论的起源,基本上是在问人类知识的本质。谁要能解答这个问题,就揭开了“我是谁”这个千古大谜。

皇城根儿:我以为你说的情感因素和政治因素都存在,但我的问题是:在这些表象下面的终极问题是什么?
回复 | 0
作者:~ 留言时间:2010-09-25 21:23:55
只能消灭产生极端分子的环境和意识。。。那么巴以问题是必须解决的。无论如何世人看到的是巴勒斯坦人在被扼杀中,以色利人是强者应该做出更多的让步。因为他们随时可以凭借武力取回放弃的部分。。先停止建立巴人土地上的犹太人聚居点吧。绝望的人更容易极端,这不是向一个婴儿表达善意能改变的。
回复 | 0
作者:~ 留言时间:2010-09-25 21:17:07
把穆斯林这个宗教推向被批判被斗争被消灭的一边是任何人任何国家都不能做到的
回复 | 0
作者:7171 留言时间:2010-09-25 16:56:17
这世界的乱象说到根源,就是西方的那股“左倾”思潮。

“人权,民主,平等”这些整天叫的震天响的伪“原则”在历史地,辩证地

走向它的反面,带来的是黑白颠倒,人妖不分的一片混乱。

倒不由不对历史重做思考:如果二战是以“德意日”的同盟国获胜,这世界会

容忍象鼻屎大的那些跳蚤臭虫如金正日之类上窜下跳吗?

想说的是,二战以英美为主的文明得胜的结果带来的是“剧毒的小动物群”泛

滥,那么这个结果是否要重新考虑了?!
回复 | 0
作者:尽善 留言时间:2010-09-25 11:02:10
我基本同意博主的观点。只是认为那位加沙母亲的不宽容不能只从宗教层面来解释。在巴勒斯坦人眼里,耶路撒冷是被占领土。就好比抗战时日本人治好了你的孩子(请注意这里是虚拟语气),难道你和你的孩子就不抗日了?当然犹太人认为耶路撒冷自古以来就是以色列的领土。在领土问题上要妥协不容易,和宽容好像不沾边。
回复 | 0
作者:皇城根儿 留言时间:2010-09-25 08:04:18
宽容绝不等于好心情。坏心情也不一定就是不宽容。

纽约清真寺的实质是美国人民可以宽容穆斯林子那里建址。但感情上感觉并不好。有些窝囊。即便清真寺里有一个政治性的标志也不就是说美国人民的感觉会好到哪去。和平相处和感情相溶是两个概念,可以共存但不可混淆。

曾和一个老美好友认真地探讨过此事,他说这事是美国极右势力借此让自由派难,是美国基督教近多年发展趋向保守(向后倒退)的迹象之一。读者不同意但可以理解。对不起,扯远了。
回复 | 0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0-09-25 04:37:44
作者的观点先猜不透,后来慢慢显现出来,即,穆斯林啊,你得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证明自己不是911的同案犯。
除了一开始还有些新意外,今后这类文章的基调不会变化,宽容伟大的只属于特拉维夫。
回复 | 0
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0-09-24 08:02:11
明白了,你想解决“出路在哪里”的问题,而我是质疑这个问题被提出的合理性,即一开始就不应界定这些人是“杀人嫌疑犯”。不过这确实意义不大了,因为在现实中他们已经被界定成“杀人嫌疑犯”了。

另外,还要请教一下宽容悖论这个命题本身。1.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悖论?是人类的逻辑或语言中存有缺陷吗?2.哲学中这样的悖论还有哪些?谢谢!
回复 | 0
作者:昭君 留言时间:2010-09-24 05:02:56
“如果宽容意味着对不宽容的不宽容,那么宽容者同时也就是一个不宽容者。如果这个宽容者选择对不宽容宽容,那么他就掉进了实用不宽容悖论,也就是实行这种宽容的结果是出现了不宽容的现实,而且因为宽容者宽容一切,结果对这种不宽容无能为力”

太精辟了!!! 谢谢分享您的智慧和思维!!
回复 | 0
作者:张平特拉维夫 留言时间:2010-09-23 23:38:39
谢谢老兄的回应。

问题恐怕应该是:“为什么修建911清真寺的那伙人成为不被宽容的对象?”也就是我所论述的宽容悖论的问题。宽容的定义,对个人来说,是“容许自己不赞成的事物存在”;对社会来说,是“容许多数人不赞成的事物存在”;在一个基督徒占多数的国家里,容许任何一座异教庙堂的存在都是一种宽容,那座庙堂也就成了宽容的对象。您要住到中东某些国家去,就会明白当众说个猪肉而不挨揍也是一种宽容。

伊斯兰教是否宽容?跟911有多少关系?这个问题可以讨论,但不是我这篇的题目。我这里提出的问题是“出路在哪里”。好比有人被指控谋杀,我并不评判他是否真的杀人犯,只是想告诉他:“你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证明自己不是。”
回复 | 0
作者:欢乐颂 留言时间:2010-09-23 18:15:04
张兄介绍宽容悖论的哲学应用令人耳目一新。同意宽容确实得有界限,不过在您的叙述中,怎么建寺的这伙穆斯林自动就成为需要被宽容的对象了,假定他们有“原罪”不能成立吧。一伙坏人打着某个宗教的旗号干坏事,这个宗教就得背黑锅,这个宗教的信徒就要出面道歉,即使他们也在这个受害国居住,那这个判定可以延伸到任何宗教,种族。这和您举得阿克萨清真寺的例子不一样,在那里,以色列国是事件制造的主体,在这里不是,所以无法等同类比。

大人不能和小孩较劲儿,男人不能和女人较劲儿,因为前者强势。在美国,黑人有种族言论可以容忍,比如奥巴马的老师牧师怀特,但白人的种族言论绝对要被禁止。穆斯林现在是“落后”文明,“弱势”文明,能照顾弱势文明,这是美国先进的地方,也是以色列先进的地方。这个好传统应该持续下去,得留给“落后”文明演进的时间。

您关于在寺内建911纪念厅从公关的角度讲是个好主意,可惜在当前的气氛下没有可操作性,双方都不可能接受。

BTW,谢谢你介绍赎罪日这个概念。所有人闭门思过的一天,高明,确实体现了犹太文明中的传统智慧。
回复 | 0
我的名片
张平特拉维夫
注册日期: 2010-05-31
访问总量: 271,281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巴黎,最后一次为你哭泣!
· 启明者之光——让胡适之对话孟德尔
· 官二代战死最前线――以色列国防军
· 当文明遭遇野蛮——以色列“护刃行
· 巴勒斯坦土地问题的七大谬论
· 十个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以色列发
· 阿以冲突——你不可不知道的十个基
分类目录
【《中国企业家》杂志张平专栏】
· 异类贤哲——以利沙•本&
· 犹太才女贝茹丽娅
· 研碎群山的辩士——拉比梅伊尔
· 苦难之谜——拉比阿奇瓦
· 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犹太比例”出人
· 金桌腿奇人——拉比哈尼纳&#82
· 神秘失踪的智者——拉比以利亚撒-
· 曲高和寡的圣人——拉比以利以谢
· 为学而生——拉班约哈南&#8226
· 牺牲与反牺牲——从犹太传统视角看
【静思录】
· 巴黎,最后一次为你哭泣!
· 启明者之光——让胡适之对话孟德尔
· 生命大于苦难——写在列文话剧《旅
· 亲眼目睹以色列天穹系统拦击哈马
· 宽容悖论与九一一清真寺的出路
· 民族主义的误区
【犹太艺术】
· 生命大于苦难——写在列文话剧《旅
· 以色列流行经典《我的美人》
· 以色列名曲:金铸耶路撒冷
· 以色列民歌《最后一战》
· 犹太民谣《夜玫瑰》
【译文】
· 四级教授制职称的标准译法问题
· 希望之歌(以色列国歌)
· 以色列流行经典《我的美人》
· 以色列名曲:金铸耶路撒冷
· 以色列民歌《最后一战》
· 犹太民谣《夜玫瑰》
【《走遍天下》杂志张平图文专栏】
· 告别
· 极地人
· 天涯北极
· 历史是一排琴键
· 天堂海滩怪圈
· 母亲的厨房
· 期待
· 旅行的理由
· 完美
· 无忧
【犹太教问题】
· 真正的犹太父母什么样儿?——兼批
· 异类贤哲——以利沙•本&
· 犹太才女贝茹丽娅
· 研碎群山的辩士——拉比梅伊尔
· 苦难之谜——拉比阿奇瓦
· 我们为什么不能按“犹太比例”出人
· 金桌腿奇人——拉比哈尼纳&#82
· 神秘失踪的智者——拉比以利亚撒-
· 曲高和寡的圣人——拉比以利以谢
· 为学而生——拉班约哈南&#8226
【以色列的冲突与和平】
· 官二代战死最前线――以色列国防军
· 当文明遭遇野蛮——以色列“护刃行
· 巴勒斯坦土地问题的七大谬论
· 十个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以色列发
· 阿以冲突——你不可不知道的十个基
· 阿以冲突第一枪----生命岭与生命
· 将军百战身名裂——解读阿里尔·沙
· 告别沙龙(之三):黄沙铁甲论英
· 安妮的黄昏——关于纳粹反犹大屠杀
· 所谓“以色列禁止中国工人与当地
存档目录
2015-11-14 - 2015-11-14
2015-03-08 - 2015-03-08
2014-08-02 - 2014-08-03
2014-07-05 - 2014-07-28
2014-02-17 - 2014-02-17
2014-01-03 - 2014-01-03
2013-06-23 - 2013-06-23
2013-04-16 - 2013-04-16
2013-03-09 - 2013-03-09
2012-12-18 - 2012-12-22
2012-11-17 - 2012-11-30
2012-08-18 - 2012-08-18
2012-07-04 - 2012-07-04
2012-06-07 - 2012-06-22
2012-05-26 - 2012-05-26
2012-03-16 - 2012-03-16
2012-02-08 - 2012-02-08
2012-01-01 - 2012-01-01
2011-12-08 - 2011-12-24
2011-11-04 - 2011-11-27
2011-10-27 - 2011-10-30
2011-08-13 - 2011-08-31
2011-07-15 - 2011-07-18
2011-06-09 - 2011-06-25
2011-05-09 - 2011-05-09
2011-04-02 - 2011-04-28
2011-03-14 - 2011-03-23
2011-02-14 - 2011-02-14
2011-01-12 - 2011-01-24
2010-12-23 - 2010-12-23
2010-11-15 - 2010-11-15
2010-10-14 - 2010-10-16
2010-09-23 - 2010-09-23
2010-08-06 - 2010-08-13
2010-07-14 - 2010-07-31
2010-06-01 - 2010-06-06
2010-05-31 - 2010-05-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