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老的民族与神圣不可侵犯的土地 在讨论有关民族主义的种种误区之前,应该了解一个根本的误解,那就是民族与领土的关系,通常认为,领土是民族所居住的区域,但事实则是,民族是为了据有领土的目的而想像出来的共同体。占有领土的野心在先,形成占有依据的民族身份在后。 因此,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民族并不存在,无论是民族的历史或者民族的存在都是近现代人想像出来的,而这想像的目的,便是据有领土主权。古人,无论中外,领土主权的依据无非有两个,一是神权,二是君权。近现代理性运动的发展加上民主革命的扩散,使这两种权力都跌落尘埃,国土的占有也因此丧失了基础。民族和民族主义便是为了给这种权力寻找替身而想像出来的。 无论是理性还是民主,都是欧洲人的发明,因此民族和民族主义都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今天中国民族主义者凡事以贴中国标签为自豪,以为自己也跟着一块中国起来,殊不知中国谈得越多越西化。古人讲道,讲天下,并不讲中国。 因此,谈民族或者民族主义,首先要破除的是那种人造的神圣感,拥有某千年历史的某某民族并不曾在这个星球上存在过,任何一个可以被称为民族的共同体都至早是两百年前被想像出来的。自古以来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也是句自欺欺人的谎言,如果这领土是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领有的,那么当王被废除之时,领土便已不再存在,而如果这领土是做为民族产业而据有的,那么你据有的历史至多不过两百年,何谈自古以来? 要想知道你那个民族是何时被想象出来的,也就是你那个民族的历史到底有多久,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看看今天的民族官方语言是何时形成的,因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的标准之一是拥有共同的语言,没有这个语言,民族就还没形成。这里的官方语言不是古汉语、“官话”或者拉丁文那样的“只有官方或精英才使用的语言”,而是民众普遍能够使用的正式语言。用这个标准来检测,我们会发现那些耳熟能详的“古老民族”其实比我们想象的年轻得多。比如,法国大革命建成共和国时,全国说法语的人口不到一半。意大利1861年建国的时候,全国只有2.5%的人口说意大利语。这两个国家的标准语言普及都是建国以后的事情。日本的统一语言是明治维新以后才慢慢建立起来的。中国的国语运动只是在1912的“国语统一会”上才开始成为一件严肃的事情。在那次会议上。各省代表就统一国语的读音进行了一个字一个字的表决,这场每省一票的马拉松表决持续了三个月,共投票决定了6500个汉字的发音,结果自然是南腔北调,没人能说,但好歹算是一次认真的努力。也许最能说明语言——民族——土地关系的莫过于希伯来语的复兴:为了夺回失去的土地,必须形成一个共同的犹太民族,因为在这个时代,只有民族能提供占据领土的合法依据,而为了形成这个民族,就必须复活希伯来语。 因此,在这些民族里,法兰西民族大概最古老,但还不到160年。“大和民族”的历史勉强可以从明治维新算起,而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的历史都不到一百年,至于那个跟以色列争夺土地的“巴勒斯坦民族”,不仅所有的民族意识都是从犹太民族主义那里学来的,而且至今也没能想象出一个共同体来。在这些“民族”存在之前,存在的是文化、传统、宗教、族群、地域,王国,等等,但从来不曾存在过现代意义上的拥有土地主权的民族。而所有这些民族的“古老历史”,都是在这个近代想象的过程中一起被想象进去的。这方面最典型的是南美诸国,当那些西班牙殖民者的后裔建起国家民族后,原来被征服的印第安人的历史被想象成了以征服者为主体的新国家民族的历史。 二、到我为止的民族主义 由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根本目的在于占有土地和建立国家,因此民族主义的理想世界便是马志尼所说的“民族即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这种理想的错误在于它颠倒了民族和国家的基本关系。马志尼以为民族在先,国家在后,现实则是如我们上文所显示的,先有国家,民族则是在国家的领土范围内想象出来的。至于这国土的范围,现代大多数国家基本上是以当年殖民统治的疆域划分的,比如非洲和中东诸国;还有一些是旧帝国的遗产,比如,中国、英国,等等。正是由于这种基本错误的存在,民族主义的理想世界不仅永远无法实现,而且给这个世界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 面对这种困境,人们基本上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你可以成为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没完没了地发动民族战争,试图给每个自己想象出来的民族建立一个国家。结果你发现新的民族不断从已经建成的民族国家里涌现出来,战争无休无止,流血无边无际。第二,你可以跟现实妥协,认为民族主义的理想世界代价太大,我们不妨随遇而安。这样做的代价是你承认“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是句谎言,各民族间天生不平等——有的民族有占有土地和国家的权利,另外一些民族则没有;有的民族有把别人想象进自己的共同体的权利,另外一些民族则只有被人想象的份儿。 无论你做哪种选择,你都逃不出一个最基本的民族主义陷阱:究竟哪些民族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国家和土地,人类从来也没有过一个真正的标准!我们永远无法回答诸如为什么巴勒斯坦人有权建立自己的国家,而库尔德人就得接受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的压迫这样的问题。 这个标准的虚无本身是把双刃剑。对于争取独立的民族来说,没有标准意味着人人都有权利要求独立;而对于反对分裂的民族来说,没有标准意味着那些分离运动没有道义基础。 到我为止的民族主义者们的错误在于把这把双刃剑看成单刃剑,以为我既然已经是一个民族,就不会再分出其它民族去。殊不知主民族概念之下往往都或隐或显地存在着大大小小的次民族概念。由于没有标准,任何一个次民族都有可能在时机成熟时要求分裂。 印度的圣雄甘地是个典型的“到我为止”的民族主义失误者。当英国人警告他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将导致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他老人家傲慢地回答说:“那是我们印度人的问题,而不是你们英国人的问题”。他老人家只注意到英国人和“我们印度人”之间的矛盾,从来没想过穆斯林是不是也愿意被称为“我们印度人”。结果,正当甘地功成名就,准备建国之机,独立运动中的老战友真纳却在背后捅了他一刀,策动穆斯林们开展次民族主义运动,并成功地从印度分裂出来,成立了巴基斯坦。当然,民族主义的发展从来都是“螳螂捕黄雀,蝉在后”,几十年后,巴基斯坦自己也没能逃脱孟加拉次民族主义运动的打击而一分为二。 印度的例子在很大程度说明了到我为止的民族主义失误的危害。次民族主义的发展往往跟主民族主义的发展而形成的刺激有关系。一方面,主民族主义的发展会向次民族宣传民族主义观念,引发次民族主义的成长;另一方面,主民族主义的过度发展往往会让那些次民族感到自身的身份和认同受到威胁,从而引起次民族主义的反弹。甘地的错误在于印度民族主义过度强调以印度教为主体的民族认同,导致穆斯林们认为自己的文化身份受到威胁,因而发展了自己的民族主义。 到我为止的纯粹民族是不存在的,无论哪个民族其实都有被分裂的可能。因此,对于已经开疆立土、建成了民族国家的国家来说,明智的选择是压制和放弃民族主义的理念。不仅对次民族主义如此,对主民族主义也一样。一方面,国家主权已经形成,不需要民族主义来提供合法性。另一方面则是为防止次民族主义受到刺激而发展。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次民族主义的兴起是早晚的事情。 三、经济发展能消灭民族主义 爱尔兰著名诗人叶芝曾经写过一首仅两行的短诗——《帕内尔》: 帕内尔走了下来,对一个欢呼的人说: "爱尔兰将有她的自由,而你仍然敲石头。" 帕内尔(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爱尔兰独立运动政治思想家。我们可以想象这是他所进行的的一场要求独立的公共演讲,人们为他的自由独立理念而激动不已,他却跑下来给一个石匠泼了一盆冷水。 这两句诗其实恰好概括了自由的两个基本内涵:自主与可选性。自主是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的权利,也就是康德的自律(顺便说一句,康德的自律本来是“我自己给自己制定法则,不要他人制定法则来约束我”,跑到中文里却成了“自觉遵守他人给我制定的法则”,非洲的雄狮跑到中国就成了看门狗,此又一例证)。可选性指的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范围和项目的多少。爱尔兰独立使石匠有了自主的自由,却不能保证他有可选项的自由,他仍然除了砸石头为生以外别无选择。帕内尔的总结很精辟,他的嘲笑却毫无道理。自由的两个部分本来就是各自独立的,从来也没有一个部分的获得会招来另一个部分这样一种关系。 明白了这一点,就可以明白发展经济跟消灭民族主义没任何关系。因为发展经济只能满足可选性的自由,而民族主义、民族独立则属于自主的自由,不可能因为可选性的满足而得到满足。恰恰相反,经济的发展往往会促成当地中产阶级下层势力的壮大,而这个阶层恰恰是民族主义的主力,因此,特别是在贫困或不发达地区,民族主义的发展往往跟经济发展成正比。 1967年,当以色列占领加沙地带时,巴勒斯坦人的人均可望寿命不过40来岁,2005年,当以色列撤出加沙地带时,巴勒斯坦人的平均可望寿命是72岁。换句话说,如今那些巴勒斯坦恐怖分子里的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以色列占领改善了当地医疗条件才成长到当肉弹、扔火箭弹的年龄的,以色列的占领导致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还多,有些年份的速度甚至超过以色列本土),以色列向这些地区引进的医疗体系以及允许当地人到以色列的医院接受高水平治疗的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人的健康状况,然而这一切正好被巴勒斯坦人用来搞民族独立,这是经济发展与民族主义关系背道而驰的一个典型例子,特别是关于医院的问题,巴勒斯坦伤病员在关口受到检查而耽误成了巴勒斯坦人进行血泪控诉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本不提如果没有占领,巴勒斯坦人本来也就无权在以色列的医院看病。 对经济发展与民族主义关系的错误理解往往使人们对形势作出完全错误的判断,进而导致采取错误的措施。比如,看见民族主义运动发展就宣称当地人的经济生活一定水深火热,或者谴责主民族没有照顾次民族的经济利益。新疆七五事件之后,有人撰文宣称中国跟以色列犯了同样的错误:向民族地区移民而破坏了当地人的经济利益。这位作者全然不顾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发达地区的经济移民通常都会给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好处而不是坏处,民族地区的经济也绝对不是不移民就会富有那么简单。以色列撤出加沙之前,一个在定居点工作的巴勒斯坦泥水匠一天能赚一百多美元,定居点拆除后,这些泥水匠连以前的零头都挣不到。去年西藏事件后,《国际先驱论坛报》曾采访过青海地区的两个藏民,那两个人倒是老老实实承认汉人建立的工厂给当地人带来了工作机会,他们不满的是“所有的技术和管理岗位”都被汉人占据。这个例子再次表明民族主义问题上可选性跟自主之间的不平衡的关系。 如果政策制定者出现这方面的认识失误,那么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一种只注意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而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其自主要求的政策最终将助长而不是消灭次民族的分裂倾向。 四、价值至上的民族主义 看过新疆七五事件录像的人都会为暴徒的残忍而大惊失色。他们不明白那些看起来无辜善良的妇女儿童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禽兽不如的凶犯,残忍地殴打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汉族民众。我的一个朋友评价说:“他们看起来杀人杀得那么高兴,做人的良心哪里去了?”我的看法是:这良心被民族主义吃了。 由于民族主义事实上是“神权”或“王权”的替代品,因此它跟这两种权力一样,都被人为地赋予了“神圣”、“天然”、“自古以来”等一系列圣洁的光圈。这光圈是如此地耀眼,以至于人类所遵循的其它道德准则往往由此黯然失色。顶着“民族主义”的名义就可以无恶不作,这是不少民族主义者的共识。因为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价值高于民族这个价值,民族主义价值至上,因此只要是民族主义的,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做的。所以我们可以堂而皇之叫嚣“东京大屠杀”、“把西安以东变成焦土”,等等,而不必让自己承受良心的折磨。 两年前某先生曾撰文批判我在以巴问题上的立场,后来他在我博客里的跟帖中说哈马斯不能被称为恐怖组织,因为哈马斯是在反抗占领。换句话说,如果你用炸弹去炸死一群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那么你是罪犯;但如果你的动机是民族主义的,那么你就不能被称为罪犯。这是民族主义价值至上的一个典型例子。这个例子里的谬误比较显著,但现实中也存在着许多比较隐晦的例子。比如新疆七五事件期间我一直追踪《国际先驱论坛报》的报道。总的来说,这些报道还算中立,倾向性不很明显。不过细看还是有些问题,比如维族人打汉人,报道中只说他们是维族人,到了汉族人上街的时候,就被称为汉族暴徒。这种称谓上的歧视同样是因为民族主义至上的观念在作怪,维族人的行为被看作是民族主义的,因此他们是人;汉族人的行为不是民族主义的,所以被称为暴徒。这跟以色列被炸死的平民被称以色列人,而巴勒斯坦死者则被称为“平民”是同一个道理。总之,到了你跟民族主义者发生争执的时候,你总是没理,谁让你不是民族主义者?如果两个都是民族主义者,那么理就转到次民族那一边,因为民族主义的原则是小鱼吃大鱼。大就没理,谁让你大? 价值至上使得民族主义跟当年的“神权”、“王权”一样,血腥而充满暴力。民族主义在这个世界上犯下的罪恶绝对不比它的两个前任少。只是因为我们还生活在民族主义时代,所以这些罪恶往往不但不受谴责,反而受人同情。 五、结束语:关于反分裂与反民族主义 要消灭一个民族的独立倾向,首先要明白建立民族国家的三个前提条件。这三个条件是: 第一、拥有对领土的想象,认定某片土地是本民族自古已然的领土。 第二、拥有一个以共同语言为基础的独特文化。 第三、拥有一支武装力量,强大到足以让外敌望而却步,让内部的次民族不敢分裂的程度。 因此,要消灭该民族的独立愿望,你必须解除这三个条件,具体的做法是: 第一、切断该民族与土地的固定联系。可以通过鼓励自由迁移而打破民族区域界限,对于不愿意迁移的可以给他们留下小块的不成规模的自治领地。 第二、推广主民族的语言与文化,而将次民族的语言文化“标本化”,使这种语言和文化的使用和流行被限定在特定的狭小区域和范围之内。或者干脆让这种文化流行开来,使之成为一种与土地和特定人群无关的亚文化。 第三、消灭次民族的武装力量,并且适时使用武力,使次民族明白独立意味着没有希望的流血。 只有这样,次民族的独立意志才有可能消失。听起来很残酷,然而民族主义就是这样惨无人道!不仅主民族的民族主义如此,次民族的民族主义也一样好不到哪里去。在民族主义问题上,弱小从来就不代表道义! 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也许在与反民族主义。一个没有民族和民族主义的世界也许将是一个比今天美好的世界,正如泰戈尔所说:“我们不属于世界上的任何民族……我们依然满怀希望,当权力对于它占据的宝座感到羞愧,准备让位于爱的时候,当黎明沿着人性的大道为洗净民族的血腥足迹而来到的时候,我们将被召唤带着我们自己的水罐,盛满圣水——信仰之水,将人类历史清洗干净。” 然而民族的替代品会比民族好一点吗?人类下一次会变得聪明一点吗?我们至多也只能是如此希望吧! 张平 2009年10月24日 于特拉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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