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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平特拉維夫的博客  
猶太、中東、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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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巴勒斯坦土地問題的七大謬論 2014-07-28 13:08:19


【謬論一】:分治前,93%(版本不同,有說95%的,有說絕大多數的)的土地是阿拉伯人的,猶太人只收購了6%多一點的土地。跟這個謬論放在一起的,通常是一張地圖,上邊把巴勒斯坦整個塗成了綠色,只留下一些白點代表猶太土地。


【張平批駁】這個謬論一半是事實,一半是謊言:猶太人那6%多是真的,阿拉伯人那93%則是赤裸裸的謊言!無論是在奧斯曼土耳其時代還是英國託管時期,巴勒斯坦地區的絕大多數土地都是國有(公有或君王所有)的土地,比如占地13,000多平方公里(巴勒斯坦總面積的50%左右)的內蓋夫大荒漠,一戰前是土耳其蘇丹的土地,託管時期是皇家土地,也就是女王陛下的產業,從來也不是私人土地(誰會傻到去購買沒用的荒漠的地步)。阿拉伯人想說這土地那時候是他們的,也沒查查自己的血是不是藍的。


那麼阿拉伯人究竟在巴勒斯坦占有多少土地呢?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學者都會告訴你:沒人知道!猶太擁有的土地情況,都是在土耳其和英國的土地管理部門登記了的,雖然只有6%,但每一筆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阿拉伯人則無論自稱有多少土地,都很少能拿出相關文件來證明。如果真按登記過的土地所有權來計算,阿拉伯人的土地占有率即使能超過6%,恐怕也多不出多少(土耳其人隱瞞了相當一部分土地登記資料,因此無法完全確認)。


【謬論二】:巴勒斯坦人以法拉赫方式擁有巴勒斯坦的土地。


【張平批駁】因為拿不出土地所有權的證明,阿拉伯學者及其追隨者們便發明了一個所謂的法拉赫所有權,宣稱巴勒斯坦人是以這種方式擁有土地的。


所謂的法拉赫土地所有權,是指一種阿拉伯人傳統上的按村莊分配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也就是每個村莊每年給各戶分派土地耕種,得到土地的家庭只能使用,並不擁有,下一年則重新分派。這本來是一種土地使用方式,並不涉及所有權問題(嚴肅的有關伊斯蘭土地所有制度的文獻裡通常不會把法拉赫當作一種土地所有形式,談論這種土地所有形式的論文和書籍通常都是涉及以巴之爭的),因此在法拉赫系統中,搞不清土地的所有人是誰,搞不清土地的方位和大小,搞不清土地的交易情況。任何財產登記制度都不可能登記這種土地,所以無論是奧斯曼帝國還是英國託管當局,都不承認這是一種土地所有權,以色列國自然而然也不承認。


退一萬步說,即使我們承認這種土地所有權,阿拉伯人的土地也多不到哪兒去。按照英國當局在20年代和30年代的兩次統計,巴勒斯坦地區的可耕作土地大約是33%左右。42年國聯做過一個評估,認為聚居地區阿拉伯人的土地擁有率大約在68%左右。按這個估算,阿拉伯人擁有土地的數量應該是33%乘0.68,也就是23%左右。就算我們再送給巴勒斯坦人10%(考慮到城鎮裡的巴勒斯坦人),也就是30%左右,換句話說,即使把口說無憑的土地都算上,離阿拉伯人自稱的93%也還差着十萬八千里。


【謬論三】:巴勒斯坦地區的阿拉伯人有120多萬,占總人口的2/3強。但分治決議中的阿拉伯國的領土只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43%。猶太人雖僅有60萬,不到總人口的1/3,然而其領土卻占巴勒斯坦總面積的57%。所以分治決議不合理。


【張平批駁】巴勒斯坦分治,本來是兩個民族國家的建立,跟人口多少沒有任何關係!就好像繼承遺產,講的是名分,跟各家人口多少不相干。


退一萬步說,就算你可以把人口和土地聯繫起來,這個謬論依然是個謊言,因為它隱瞞了土地質量問題!猶太人拿到了57%不假,但50%是上文所說的內蓋夫大荒漠,除個別綠洲外,絕大多數是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地區,在40年代末尤其如此。即使是在現代以色列,在發明了先進的滴灌技術開發了世界領先的荒漠農業之後,內蓋夫地區的絕大多數土地仍然是荒無人煙的。換句話說,猶太人分到的土地里,只有7%是適合居住的,加上荒原里的個別綠洲,總可居住面積不會超過10%。而阿拉伯人拿到的43%的土地,除死海邊上少量地塊外,全部是可居住土地(詳見下文)。


巴勒斯坦土地分配不是一個新話題,早在1936年,英國的皮爾委員會就提出過一個分治方案,那次是把包括內蓋夫在內的80%左右的土地分給阿拉伯人,猶太人獲得北部約20%的土地。阿拉伯人對此斷然拒絕。47年的分配,猶太人拿到了阿拉伯人不想要的內蓋夫,土地面積遠遠低於阿拉伯人當初得到的80%,阿拉伯人仍然是不願意。實際上從這兩次劃分,我們可以看出劃分者的一個基本原則:拿到好土地的一方少拿點兒,拿到壞土地的一方多拿點兒。無論誰來評判,都不能說這不是一個公平的原則。因此阿拉伯人抱怨土地劃分不公,只是一個藉口,根本上是想在巴勒斯坦地區搞種族清洗,無論怎樣劃分都不會滿意的。


【謬論四】:阿拉伯國的領土支離破碎,互不相連。


【張平批駁】:一塊土地被分成了六塊,每方各拿三塊,自然都是互不相連的。阿拉伯的國土互不相連,猶太人的國土又何嘗是相連的?在這樣明顯的問題上都說一半藏一半,難道想欺天下人都是弱智不成?


【謬論五】:阿拉伯國的領土大部分是丘陵和貧瘠地區。猶太國則不然,大部分位處沿海地帶,土地肥沃。


【張平批駁】:讀至此,聰明的讀者自己大概就能批駁這條謊言了。猶太國絕大部分土地是內蓋夫荒原,既不在海邊,也跟肥沃扯不上邊。猶太國土地最肥沃的部分在加利利東部的耶斯列山谷和胡拉沼澤地。這兩塊地方在阿拉伯人手中的時候,都是沼澤絕地,蚊蟲成群,瘧疾肆虐。是猶太人重金將這些土地買下,披荊斬棘地用現代技術將其改造成了良田。沿海平原雖然也有一些農田,但主要是擁有特拉維夫和海法兩座現代城市。這兩座城市都是猶太人建立的,其中的阿拉伯人口主要是依附於猶太經濟的移民人口。這些土地,就算分給阿拉伯人,阿拉伯人好意思拿嗎?


反觀阿拉伯人拿到的土地,北方加利利西部沿海地段北連有中東瑞士之稱的黎巴嫩,蒼松翠柏,綠草相映,水源豐富,是本地區最好的土地之一。南部沿海的加沙地帶,擁有極其適合耕作的農業用地。中部丘陵地帶擁有當地稀缺的地下水資源,雖然談不上肥沃,但絕對是適合人類居住的地區,比內蓋夫荒原不知好到哪裡去。東邊的約旦河谷更是肥沃的農耕區。這樣的條件還宣稱貧瘠,難道真的只有天堂才適合他們住?


【謬論六】:以色列復國是因為歐洲反猶主義,應該在歐洲復國而不是在巴勒斯坦地區。


【張平批駁】:民族自決權包括一個民族認定和選擇自己所擁有的土地的權利!當然這種權利的實行需要獲得國際社會的公認。因此,猶太民族和世界任何民族一樣,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家園。在國際社會承認之後,猶太人對自己的土地所擁有的權利和任何一個民族與自己土地的關係一樣,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在這一點上,如果一定要糾纏歷史舊賬的話,阿拉伯人更沒權利“說三道四”,如果不是他們當年入侵占領了猶太人的故土,如果不是他們在三十年代阻撓猶太人的回歸,猶太人也不至於流離失所到那個程度,甚至面臨大屠殺也無處可去。


【謬論七】:以色列占用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建國。


【張平批駁】:這說法只有一個問題:巴勒斯坦人憑什麼說這些土地是他們的?


決定一塊土地的歸屬,大概可以有這樣一些形式:歷史權利,現實存在,國際條約,戰爭結果。


巴勒斯坦人在歷史上從未建立過自己的政權,對這塊土地從未擁有任何歷史權利;私人土地所有權模糊不清,現實存在同樣是一筆糊塗賬。1947年的聯大分治決議實際上是巴勒斯坦人歷史上第一次合法拿到自己的土地,但又聯合阿拉伯各國發動滅絕以色列的戰爭,結果把分來的土地也丟了一大半,停火時綠線給了猶太人80%的土地,阿拉伯人只留下20%,跟當年皮爾委員會的方案正好翻了一個個兒。需要說明的是:巴勒斯坦人聯合各國發動侵以戰爭,表明他們不承認這個國際條約所給予他們的土地,而選擇用戰爭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因此土地的劃分就由戰爭的結局來決定了。阿拉伯人不能自以為強大就訴諸武力,打了敗仗又去引用聯合國的決議,即使他們依仗人多勢眾把持了聯合國,也不可能這樣把天下好事都占全了!所以國際社會對以巴領土問題的解決是以綠線為基礎,而不是以47年分治決議為基礎。失敗的侵略者通常喪失土地,這是國際慣例,兩次世界大戰中的戰敗國都是如此。天底下大概只有我們中國人講究以德報怨,是個例外。


猶太人在這塊土地上三次建立有效政權,擁有無可置疑的歷史權利,而且主流猶太傳統從未放棄過這種權利。近代猶太復國主義通過合法手段,增強了猶太民族在這塊土地上的現實存在。47年猶太國接受聯大分治決議,並明確表示願意與阿拉伯國和平共處。48年猶太國打贏了反侵略戰爭,合法拓展了自己的疆土並得到國際承認。今天,以色列國願意讓巴勒斯坦人在綠線之外的土地上建國,並撤出自己的軍隊,只要這個國家不威脅以色列的安全。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說,綠線之內以色列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應得的,綠線之外的土地以色列隨時可以交還(定居點其實是說撤就撤的東西,西奈半島和加沙地帶都是先例),並不是以色列建國的一部分。總之,以色列在土地獲取方面並沒有超越國際慣例,更不是在巴勒斯坦人的土地上建國的!


張平 2014年7月28日 於特拉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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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老錢 留言時間:2014-08-04 11:19:38
張教授好文。西岸的歷史知識,也很豐富。
喜歡看不同的觀點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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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jatl 留言時間:2014-07-29 21:08:59
最近對以色列的歷史很感興趣。想儘量多的了解歷史的真相。謝謝好文!

哈馬斯的宗旨就是消滅以色列,所以和他們談和平根本就是妄想。哈馬斯至今已發射的2000多飛彈打的都是以色列的民用設施,這根本就是徹頭徹尾的恐怖組織。以色列要不是靠着Iron dome防衛系統,早就不知要死多少平民了。難道就因為以色列技術先進,就應該讓哈馬斯這種垃圾肆意妄為。其實以色列想要博得世界的同情很簡單,撤掉對特拉維夫機場的防禦,讓哈馬斯的飛彈炸毀一些國際航班。到時候那些腦殘的五毛們還會支持哈馬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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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平特拉維夫 留言時間:2014-07-29 12:45:54
歐陽兄:在以色列這塊地方,往回扯幾百年是不夠的,最終都要扯到上帝他老人家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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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4-07-29 11:12:26
今天上午才跟一位猶太客人談起戰爭,他說有親戚在以色列,每天炮擊8到10次,基本上不能睡覺。

戰爭無法停止,哈馬斯不屈服不讓平民離開,以色列無法區別哈馬斯和平民,所以造成濫殺。蜜蜂指出學校和醫院,兒童和婦女都不應該在炮口和準星前面。戰爭也是人在扣扳機,哈馬斯沒有人性,以色列人應該有人性。現在的情況在世界人們眼裡,都是罪犯沒有區別。

我們沒有談到的是宗教狂熱,現在的戰爭雙方都充滿視死如歸的精神勇氣,其實也是宗教狂熱的體現,宗教信仰並沒有體現出文明和美好的情懷,反而助長了滅絕人性的愚蠢。這樣的民族頂在鄰居,註定不得安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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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4-07-29 07:55:35
了解以色列的建國歷史不能不看英國和以色列(左派)合拍的電視片“The Promise”,這部片子被以色列官方定義為反猶影片,但根據維基的介紹,海外的猶太人權威組織認為符合歷史,可以解釋巴以衝突的因果關係,是不能迴避的。
以色列的立國過程也是通過恐怖主義的方式,包括直接針對平民的對整個村子的巴勒斯坦人的屠殺等極端行為來實現的,這種事我想張平大概是不知道的,因為以色列是不願意提起這些事情的,甚至為了抹掉歷史而把事件發生的地方全部摧毀,好像從來就沒有人居住過。
至於加沙,在影片裡也表現了現狀,在以色列的全面封鎖下加沙的人沒有移動的權利,整個地區被高牆包圍,海上都無法通行,許多生活必需品都需要通過地道走私進去(當然,把地道用於軍事目的也是不可避免的)。這次戰爭,巴勒斯坦人平民的死亡率是70%,這是無論如何無法用戰爭中不可避免的誤傷來解釋的。不論哈馬斯如何利用平民,那是哈馬斯的問題,以色列以這種理由而殺死平民就是屠殺的性質。在美國的主流電視節目裡,以色列駐美大使關於這次戰爭的辯解是非常跋扈和無視常識,並且無視國際法關於戰爭的基本原則(Just War theory),他的那種無視國際法的態度是很多人看着反感的。
我以前在博客里介紹過這部影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0b781001016zp5.html
美國的人可以從hulu上直接看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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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歐陽峰 留言時間:2014-07-29 06:34:49
對那些歷史不了解,但贊同這一段話:

“需要說明的是:巴勒斯坦人聯合各國發動侵以戰爭,表明他們不承認這個國際條約所給予他們的土地,而選擇用戰爭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因此土地的劃分就由戰爭的結局來決定了。阿拉伯人不能自以為強大就訴諸武力,打了敗仗又去引用聯合國的決議,即使他們依仗人多勢眾把持了聯合國,也不可能這樣把天下好事都占全了! ”

但是要說到公義(而不是法律),那就要扯到當年阿拉伯為何不接受47年分治決議的理由,那又涉及到至少幾百年的歷史了。

我的印象是,即使退回到47年分治決議,和平依然是蜃樓而已。因為當年阿拉伯國家發動戰爭的理由今天仍然存在。即使因為力量對比的變化他們不會像當年那樣輕舉妄動,但這種基於宗教的信念和動機會存在幾千年的。即使在伊斯蘭內部,遜尼和色葉之間不也是這樣嗎?這只能說是人類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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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4-07-28 17:10:59
這裡的問題是不存在什麼放棄或沒有放棄巴勒斯坦地區的權利,而是以色列的立國是基於宗教,因此就一定要巴勒斯坦。我當年問過猶太朋友這個問題,就是為什麼非要去巴勒斯坦,而不是基於二戰後國際社會的建議,由加拿大劃分一塊地盤成立以色列國,他的回答是,如果不是在巴勒斯坦,那麼不會有多少猶太人對以色列感興趣,這就是為什麼至今以色列也不放棄約旦河西岸的兩個村莊的原因,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出生地,西岸大城市西伯羅,幾十萬巴勒斯坦人對兩千猶太移民,以色列用多餘自己平民數倍的軍隊來維持占領,也是因為是猶太宗教聖地,僅次於耶路撒冷。因此這完全是個宗教為基礎的概念,而世界上只有第三世界國家,往往是獨裁體制才會用宗教來定義國家的性質或存在意義,比如沙特。
另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為什麼以色列一定要定義為猶太國家,我不知道其憲法是如何解釋的,但這個定義在美國是經常被提到的,那麼也就意味着國家的元首和管理層只能是猶太人,這是典型的種族主義的做法。以色列是通過軍事手段獲得如今的國土面積的,也是違反了日內瓦協議關於以色列立國的原則和條款。
如今在中國時髦的一句話叫不做不死,現在以色列在加沙的軍事行動,導致了極端的與巴勒斯坦人的對立,那麼能指望有什麼好的結果?在後殖民時代,任何試圖通過軍事行動占領或打擊來實現長期目的的做法沒有成功的先例,包括美國都做不到,那麼以色列自認比美國的軍力強?
對於一部分以色列精英來講,戰爭是維持以色列能夠獲得經濟資源的方式,國家危機,僑民就會貢獻,類似抗日時期海外華僑對中國的戰爭貢獻。一旦和平共處了,以色列的資源不可能比中東海灣國家多,至多是個平常的中東國家,這就是為什麼以色列每隔一段時間一定要打仗的原因。
以色列如今的悖論是假如消滅了哈馬斯,那麼就會在加沙地區產生權力真空,更極端的穆斯林武裝集團就會占有加沙,類似如今在利比亞和敘利亞發生的事情,那麼以色列的安全就更沒有可能,因為這些組織沒有成本,可以干任何想幹的事情,包括使用核武或髒彈,也就是以色列把自己送上死亡之路。
所以說不做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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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静安别墅 留言時間:2014-07-28 16:13:53
張平先生是吃猶太飯的以色列大學教授。他在我看來是以色列僱傭的寫手。就好象歺館的寫手收錢為歺館忽悠顧客。這是對學人來說是很下流的事情。只因為你會用中文寫作,並不說明你有權誤導國人。
靜安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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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時間:2014-07-28 13:53:06
決定一塊土地的歸屬,大概可以有這樣一些形式:歷史權利,現實存在,國際條約,戰爭結果。
~~~~~~~~~~~~~~~~

其實前面三都沒用,因為國土在歷史和現實中不斷變更,中國有幾千年歷史,美國沒有歷史。呵呵!

戰爭結果比較靠譜,所以,個人判斷:巴以衝突不能停止,不會停止。
唯一解決和平共處的途徑:巴以雙方學習互相妥協,運用互相妥協的原則解決所有問題。別無他途。

以色列不可能依仗武力剿滅所有巴勒斯坦人,再你有能力把巴勒斯坦夷為平地,也不能到周邊難民營殺光所有巴勒斯坦人,他們還會前仆後繼殺回來報復。巴勒斯坦人無論如何發展不能消滅猶太人,即使男女老幼都去當恐怖分子要不行。世界上人人都要學習互相妥協退讓,才能和平共處。

以色列現在妄圖通過不平衡武力的戰爭維護國土,張平博自以為是地為以色列屠殺罪行張目,是在誤導萬維讀者的是非判斷力。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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