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夜裡,笛子李和二胡李突然在房間裡爭搶起來了,我擠進圍觀的人群,聽了一陣才明白:原來他們懷疑二胡李同一個女知青要好,超過了革命同志的關係,二胡李矢口否認,旁人一起鬨,笛子李就要二胡李交出女知青寫的那封信以澄清事實,二胡李不肯,笛子李就動手了。這時我沒有過去扯架,而是一下就把電燈關了,在我拉下開關的瞬間,突然看見了二胡李無助和絕望的眼神,我動了惻隱之心,想收手剎車,但來不及了:燈滅了,那封信被笛子李搶到手了。好奇心驅使我做了一回幫凶,因為我也想知道那封信的內容。現在想起來都覺得汗顏。
和我同一天到林場的譚知青,全沒有了登車出發那天的沒精打采的落魄樣,白淨的臉龐開始紅潤起來了。那天隊裡出牆報,不知為什麼安排我倆寫文章,那時寫文章要鬥私批修,要有針對性的。她寫的內容是批評有些知青出工不出力、紀律性不強什麼的,落款是用漢語拼音,但用的是真名。我寫的內容是批評有些知青不節約用水什麼的,用的是筆名。牆報一出來,輿論譁然,全都是指向她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麼人,現在也教訓我們了!”“你以前有難的時候我們還幫過你呢,現在你就神氣了是吧?”……她聽了心裡很難受,曾有過一段難言的坎坷生活經歷的她,何嘗願意人斗人?她苦笑着對我說:“不這樣寫又通不過,這樣寫又得罪人。還是你聰明,用的是筆名。”
從她宿舍里出來時,她給了我一張從日記本上撕下來的紙,我一把捏在手裡沒看,想等回去再慢慢看。我剛出門就被一個尾隨而來的男知青逮住了,他姓王,和譚知青的家一樣,也是二工區的。他皮膚很白,可惜呀,小時候外婆帶他時不小心掉到火坑裡一次,臉被燒傷留下了傷疤,看上去有點慘不忍睹。他要看我手上的紙條,我不肯,他就說:“你不給我看,我就告。”這句話把我震住了,就把那張紙給了他。他奪過去一看,不知是因為沒看到他希望看見的東西還是怎麼,他鼻子哼了一聲,幾下就把那張紙撕碎了,摔在地上走人。不過還好,事後他並沒有去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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