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裡的消息似乎過時了,今天早上當事的雙方都解釋了(包括當事的女人),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 這件事有個時間差,就是陪同女人的那人離開下山的目的是報警,因為當時沒有手機信號,他想下去到有信號的地方報警。而隊伍的其他人已經先行下山了,因此沒有聯繫,無法讓他們報警。 但在他報警之前,另外兩個遊人發現了那個女人,帶她下山,而最初對整個事件的描述是出自這兩個人,但可以知道他們也是僅僅知道事情的一部分,包括聽不懂這個女人對事件的描述(此女不太懂英文),因此有很大的猜測成分,就是此女的同行人離開了,但顯然他們不知道離開的原因。 可以看出包括這個想報警的陪同的人也是缺乏經驗,理論上他應該一直陪伴,哪怕沒人報警而不得不過夜。不過從報道看他們是day trip,連手電都沒準備(也就是不具備過夜的能力),而當時天開始黑了,因此有一個window,趁着天還亮下山報警,否則連這種可能都失去。再有就是據他自己說不知道沒有手機信號也可以打加拿大的911,換作我是當事人,如果沒有手機信號,我也不知道是可以打911的(其實對這個說法我還是不能肯定是可行的)。 所以,應該不能說是拋棄了這個女人,只能說是在報警和留下陪同的選擇上做出了不恰當的選擇。 但他確實沒有打算迫棄這個女人。而那些已經下山的人也沒有離開,而是在停車的地方等待他們。 這些事我想以後會有更多細節暴露,從先行下山的人在天黑後也還在等候的情形來看,並沒有要拋棄後面兩人的意圖,只是不知道兩人已經不可能正常下山。而後面陪同的這個人既無法與前面的人聯繫尋求幫助,也無法自己一個人幫助此女下山(後來的人是兩個人架着這個女人下山的)。 因此就出現了所謂的抉擇問題,比如換作你,你會怎麼做?一種可能是在天黑後在山上等候,先行下山的人有可能再次上山尋找(但他們也沒有夜間設備),那麼就是可以有人再次先下去報警。 但據說陪同女人的人是這個隊的隊長,也就是也必須同時對先下山的人負責。那麼就又是一種抉擇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