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在很多事情上特有理,然而在这个议题上的理论恐怕是建基于流沙上了。也就是受到秦制法家,青天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流毒的影响了。
请看妨碍司法公正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6%A8%E7%A4%99%E5%8F%B8%E6%B3%95%E5%85%AC%E6%AD%A3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erverting_the_course_of_justice
如果你看大陆如百度百科,法制教育之类关于司法公正的文章,基本上都是我党社会主义法制的论述。记住记住,不要看中国大陆出版的关于司法公正的文章以及影视作品, 那些全是被我党污染的。
相信博主是在大陆受过我党的教育的,意识之中多少都还残存我党教育事业的流毒。要清除流毒,要真的理解司法公正或程序公正,可能多点了解古希腊,古罗马和近代大英帝国的发展史,会有所帮助。
千锤百炼出来的美国司法体制也许不能阻止捡控官有政治立场来选择性检控,然而,程序公正让被指控的人有舞台与控方相当平等地起舞,还有自由的社会帮其获得资源来聘请大律师来充分利用法律来作d挡箭牌。这就是司法公正。 若你喜欢的人受到选择性检控,这不能说是司法不公,而是其不够运而已。法律和司法的公正就是让人人,包括你眼中的好人或坏人用法律来做挡箭牌和射箭。这就是司法公正。
事实上,是有“好人”被司法公正所害,甚至仅仅因为妨碍司法公正而被判刑坐几年监。然而,西方包括香港人的共识是,不能因此而攻击司法公正。
西方的法律和司法与中国的法家和青天没半毛关系。而我党的社会主义法制,不过是披着西方司法制度的形式上的马甲的秦制法家和毛式流氓黑帮的党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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