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秉公辦案”是秉公還是袒護? 特有理 2024-01-06
中國社會人人都要出頭的原因,就是社會作為體系而言,對個體權益的基本保障能力極其微弱。因而關係對個體利益的保障就至關重要。陌生人初識首先都要摸清對方關係網的分量,才好判斷對方是可欺負?不可欺負?還是勢均力敵?說中國人注重面子,皆因面子其實是關係網的招牌。丟了面子就是砸了關係網的牌子。不但以後鎮不住別人,關係網裡還會迅速被邊緣化。這才是面子重要的本質。 有人說朱令案中,江澤民曾批示:“秉公辦案”,因此說江袒護孫家是無稽之談。這種看法無疑是不了解中國官場的場面用語。 正常情況下,真要秉公辦案就根本用不着請示。向上請示就是問題利害關係大到辦事人員的權力無法擺平的程度,因此不敢冒然處理。而上面收到請示,自然明白下面是要自己一個態度。“秉公辦案”就是一個最有寓意的說辭。 首先,第一層意思是“秉公”。這句廢話的含義就是不要感情用事,從公事大局出發。那麼這個“公”,下面的理解就很容易想到大局的利益。 什麼是大局?朱令一介草民,相對於清華大學,“公”就清華。若投毒案坐實,清華必定名譽掃地,連帶着中國的大學都不好意思再跟國外同行打招呼。此為一。 相對於家庭身份,孫家與江家比朱家近多了。論起公私,朱家為私,江家為公。此為二。 再者,“秉公辦案”是一個態度緩和的說法。也就是上面並沒有因為案件情節而上頭。真要是重視,真要是動了氣,真要是想為受害者伸冤,語氣絕非如此。常見的有:全力偵辦、迅速破案、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從嚴查辦等等。而“秉公辦案”至少可以理解為無關痛癢,你們自己看着辦也問題不大。也就是給下級一個決策的空間。 當然,這個決策層級不可能是偵辦一級的具體辦事單位。一定會由部級往下推。可推到局級,也就是地方一級,則恰好是孫家的關係網所在。於是,在上面批示的文字上稍加變通,就有了“迅速結辦”的指令。而“結辦”就必須理解為終結辦理。這是官場辦事的反向用語,專門指示下級,糊弄社會的用詞。 因此,“秉公辦案”到底是要秉公還是意欲袒護?當然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我的理解是: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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