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高市首相!” 受《周刊文春》一系列“恶意抹黑视频”曝光的相关报道影响,日本社交媒体上“逮捕高市早苗”的呼声不断蔓延。 据查,战后,日本尚无在任首相遭到逮捕的先例。不过在1976年洛克希德事件中,前首相田中角荣在卸任首相约两年后,因受托受贿等罪名被逮捕。 那么在任首相究竟能否被逮捕?就此问题,日媒记者采访了承办过多起宪法诉讼案件、现任帝京大学法学部副教授的平裕介律师。 ●“不受追诉”是否包含逮捕在内 ——日本宪法第75条规定:“国务大臣在任职期间,未经内阁总理大臣同意,不受追诉。”此处的“追诉”具体指代什么?是否也包含逮捕、羁押? 通说认为,宪法第75条设立任职期间免予追诉特权,意在保护内阁免遭检察系统的不当干预。 现实中,法律界重视该法条中“追诉”这一用语,普遍认为“追诉”指提起公诉,也就是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公诉启动,观点主张该概念并不包含逮捕、羁押等人身强制措施。 事实上,东京高等法院在芦田内阁时期的所谓“昭和电工案件”判决中认定:不能将“追诉”理解为包含逮捕、拘提、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东京高院昭和34年12月26日判决,判例时报第213号第46页)。该裁判结论在上诉审阶段亦得到最高法院维持(最高法院昭和37年11月30日判决,判例时报第321号第13页)。 此外,在国会议事录中也能查到主旨相同的政府答辩内容(昭和51年7月21日、第77届国会参议院洛克希德问题调查特别委员会议事录 闭会后第16号第18页〔三木武夫〕)。 不过,学界也存在颇具影响力的学说,主张“追诉”包含逮捕等强制措施。 但规定免予逮捕特权的宪法第50条明文使用了“逮捕”这一表述,与之相对,宪法第75条特意采用“追诉”作为条文用词。 基于上述种种缘由,在当前实务操作中,司法实务大概率会采纳下述观点:“追诉”并不包含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 换言之,宪法第七十五条仅规定内阁大臣任职期间享有免受追诉的特权,并未赋予其免于逮捕的特权。 但国会议员依法享有非法定例外情形下,国会开会期间不受逮捕的特权(宪法第五十条)。内阁总理大臣从国会议员当中遴选产生(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因此总理大臣至少在“国会开会期间”,可依据宪法第五十条获得相关法律保护。 ●宪法第75条所要求的“内阁总理大臣的同意” ——首相本身也是国务大臣之一,宪法第75条是否同样适用于首相本人?在此情形下,规定需取得“内阁总理大臣的同意”该如何进行解释? 宪法中的“国务大臣”一词,在不同法条中含义有所区别。 例如,宪法第七条第五款以及第六十八条中的相关表述指代除内阁总理大臣之外的阁僚(内阁组成人员),而宪法第九十九条里的概念则涵盖包含首相在内的全体阁僚。 而就宪法第七十五条中的“国务大臣”是否包含首相这一问题,学界观点存在分歧,分为主张包含首相的肯定说与主张不包含首相的否定说两种学说。 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围绕首相本人免予追诉特权产生争议的实际案例,但日本政府在审议《日本国宪法》阶段,就该法条秉持肯定说的立场。 依据积极说的观点,将由首相本人来裁定是否同意对自身提起追诉。 乍看之下该逻辑似乎不合常理,但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赋予国务大臣不予追诉的特权,顺理成章也应当给予首相同等的保障。此外,若无正当理由却作出不予同意追诉的表态,首相需要就此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 基于上述缘由,积极说如今成为主流有力学说,也有不少观点将该主张划归为多数说。 ●首相能否拒绝自身被起诉 ——一边同意接受对自己的起诉,一边继续留任首相,这种情况实在难以设想。如此一来,倘若秉持肯定该特权的观点,到头来是不是就等同于认可首相在任职期间绝对免于被起诉? 确实存在这样的相关质疑。 不过理论上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首相主动同意被起诉,通过庭审为自身清白进行申辩。不能说这种可能性完全不存在。 由此可见,积极派观点认为,相关人员除了在国会答辩之外,还可选择在公开法庭上向民众履行说明义务、承担政治责任。 【受访协助律师】 平裕介(AND综合法律事务所) 2008年于东京律师协会注册执业律师,主要承办行政诉讼、宪法诉讼相关业务。同时兼任帝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耕行政法研究,发表多篇学术论文;还曾担任各类审查委员会委员、顾问,承接地方自治团体相关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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