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炒”字之外,形容美味的“鮮”字也是很難譯成英文而又譯得傳神的漢字。英文裡,關於吃的字不是很豐富,往往還要藉助外來詞,所以很難傳神。這可能是英國人不善吃的原因。中國人則不同,中國人舌頭上的味蕾特發達。我們的老祖宗對吃早就開始講究了,這可以從豐富多彩的有關吃喝的文字中找到例證。
“鮮”原是出自古代貉國的一種魚。可能是其味道太美了,所以一個魚字(表類)再加個表示美味的羊字,於是就有了這個“鮮”字。可見,我們祖先是先知道此魚之味美,再給這魚取名字的。在古時候羊被認為是美味,鮮就成了水中的羊。所以現在的人稱海里的新鮮魚蝦之類為海鮮,還是有些道理的。
貉國在哪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貉國的天是藍的,山是綠的,水是清的。那裡也一定有羊和鮮。羊是那種穿梭於山間峭壁,飲朝露食清草的大角野羊。“鮮”應該是一種淡水魚,生長在山澗清溪里。貉國的人們在山林中曬足了太陽,男的就張弓獵羊,女的則布網撈鮮。然後,回到營地,把鮮和羊放到陶鍋里,添上清澈的溪水,底下燃起熊熊的火把。接下來的就是圍着篝火的舞蹈和歡歌。令人垂涎的香氣隨着歌聲飄散到臨國,引來了鄰國的巨饞們,便導致了貉國的滅亡。接下來就是鮮的滅絕。
現在,鮮肯定是沒有了,那種羊或許也滅絕了。那篝火和歌聲,就更無從尋覓了。然而,這美味卻保留在一個“鮮”字裡,告訴我們,魚羊為鮮。好在現在魚還有,羊也有,澳洲尤其多。我就循着這個漢字,找到了這個做湯的古法。
澳洲的魚,多是海魚,而且是從還算清澈的海水了打撈上來的野生魚。做湯,我喜歡新鮮的SNAPPER魚頭。這種魚在澳洲是很普通的一種魚。澳洲羊雖多,但多有膻氣和肥肉,不能用。我用的是一種西澳的野山羊,象漢字的“羊”字,上面張着兩個大角的那種。這種羊生長在盛產黃金的所謂“黃金地帶”。那裡植被稀疏,溝壑縱橫。山羊出沒其間,身上幾乎留不下肥肉和膻腥。這種羊,只有老道的獵人們才能獵得。
湯的做法很簡單。一塊山羊大腿肉,橫切成車輪子狀,同幾個魚頭放進高壓鍋,加多些水,扔塊姜,用猛火伺候二十分鐘就可關火。高壓鍋打開,撒把鹽就可。一切多餘的佐料都是對古老貉人的不敬。
這種湯清澈見底,卻清香之極。開鍋的時候,我那饞嘴的大女兒就YAMMY YAMMY地圍着鍋子轉。我為這個湯取了這個只有一個漢字的名字。那時,我的大女兒剛開始學中文,於是讓她猜,猜對了才能喝。經我提醒,再加上她的饞蟲幫忙,她還是猜對了。於是,以後每碰到這個字,她總能想起我的這個湯。而我喝湯的那個夜晚,卻夢見了閃爍林間的篝火和古貉人那歡快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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