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爱中国吗? -----兼论顺服掌权者 (一篇旧文修改重发)
我记得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名叫法兰西的基督徒。一次,他的朋友这样介 绍他:他是法兰西弟兄,法国人。法兰西忙说:我不是法国人,我是天国的人。
一)上帝爱中国吗?
我们有时会在教会的布道上面听到这样的讲法:你们看神多爱中国,他赐给我们。。。 (或派了某某人怎么怎么)的一些话。
可是我们基督徒应当知道,我们人的灵魂是要永远存在的。而国家只是一个暂时的存在。我们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神的灵要住在我们信徒的心里,也只住在我们信徒的心里。并且我们信徒将在永恒里与主在一起。(约翰福音14章2至3节,启示录3章21节)
国家不是一直就存在的,它只是在一个历史时期里面的暂时存在。国家的存在是神的国还没有来之前的一个过渡期的产物。
所以神爱的不是中国,而是居住在中国内的这些人的灵魂,因他要救我们,把我们带到他的国度里。
哥林多后书4章18节道:“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启示录3章21节是这样说的:“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
启示录20章4节讲到:“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二)论顺服掌权者
圣经教导我们要顺服执政掌权的(罗马书13章1至7节)。国内的宗教局官员常常引用此段经文来要求信徒顺服政府的命令。
是的,我们信徒是要服从政府的,政府是有权柄的。然而在政府的权柄之上还有更高的权柄,神的权柄。如果当政者滥用其权柄,它的命令违反了神的权柄,违反了公义与人类基本道德原则,我们信徒有义务也应该反对这样的命令。这样的命令包括不允许学生参加教会活动,逼迫信徒放弃信仰,等等。(使徒行传5章29节道:“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圣经还教导妻子顺服丈夫(以弗所书第5章22节),但是如果丈夫强迫妻子放弃信仰,或是从事恶劣的非法活动。妻子显然不应该顺服丈夫。因为在丈夫的权柄之上有更高的神的权柄,社会的公义与道德。当丈夫的言行违反更高的权柄,妻子当然不应该顺服。
同样信徒要顺服教会的管理人员的命令。但是如果一个教会组织,动用权力来掩盖其内部的严重失德问题。(比如性侵,奸淫,或是严重财务问题。)那么信徒有权利反对这样的行为。并且有必要时要揭露这样的行为。教会是拥有神赐给的权柄,但是在它的上面是有更高神的权柄,有更高的准则的。我们不应该为了维护小圈子的眼前的利益和面子,而忽视我们对于神更高的权柄的顺服与义务。
因为圣经教导我们不要惧怕人过于惧怕神,不要在神以外有其他的偶像;不要把我们的终极依靠和希望投射在神以外的事物上面。
愿主加我们力量在这个时代做出正确的选择!
马太福音10章28节道:“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出埃及记20章3节道:“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申命记5章7节道:“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申命记6章5节道:“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附录
卖国妓女嗽合的故事:
旧约圣经里面有一位投靠犹太人,出卖自己所在城邦利益的妓女嗽合。用世俗的眼观看,她很可能是一个人渣。然而在神的眼里,却不是这样的。下面请允许我摘抄一下杨宁牧师是如何分析这个故事的。(次文摘自约拿之家:http://bbs.jonahome.net/thread-68110-1-1.html)
“前不久有位弟兄提到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约书亚记》中妓女嗽合与两个探子的故事,嗽合的名字被列入信心英雄榜,她蒙神的赏赐,后代中有大卫王、基督耶稣。问题是:在《约书亚记》中的嗽合,1,她说谎?2,她没有顺服执政掌权者(耶利哥王)?3,她不爱国主义?”喇合是旧约中出场仅仅几次却光彩夺目的一位女性人物,在新约里更是被两次提及,并且受到高度称赞。一次是《希伯来书》11:31:“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一次是《雅各书》2: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回到约书亚记喇合的故事,我们看到作为迦南人的喇合此时此景(与以色列探子相遇时)对耶和华独一真神有着清晰的认识,她听闻出埃及历史而了解耶和华神的作为,并由此进一步认识到耶和华神是天地间独一的主宰,绝非迦南人所膜拜的神明所能比拟的:“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因为我们听见你们出埃及的时候,耶和华怎样在你们前面使红海的水干了,并且你们怎样待约旦河东的两个亚摩利王西宏和噩,将他们尽行毁灭。我们一听见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为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书2:9-11)因此她毫不犹豫地决定信靠这位神,这也意味着同时要离弃原来所拜的耶利哥城的偶像,并寻求这位神的赦免和拯救,而且还为自己的家人代求:“现在我既是恩待你们,求你们指着耶和华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并给我一个实在的证据,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属他们的,拯救我们的性命不死。”(书2:12-13)面对以色列使者的要求,她说到做到,冒着巨大的风险接待并保护了两个探子,体现出她的信心。最后当耶利哥城被以色列人攻破,唯有喇合一家得以保全。不过,从耶利哥城的角度看,喇合似乎有“卖国通敌”、“不顺服(耶利哥)掌权者”和“说谎欺骗”的嫌疑。首先,喇合是否应该受到“爱国主义者”的道德谴责?要不是她收留以色列探子提供有关情报,耶利哥城也不至于如此轻易陷落吧?要知道在喇合那个时代,还没有“国家”的概念,更没有今天某些国家“国家如父亲”的神圣概念。我们看约书亚记的记载,区区数万平方公里的迦南地竟然有三十一个王(书12:24),也就是说有三十一个独立王国(有点类似于中国春秋时代的封建诸侯),这里的“王国”严格来说是城邦形态,也就是说当时迦南地流行的是城邦政治,一座城就是一个邦国。但不论哪个城邦,迦南地已经是恶贯满盈,在摩西五经里多次暗示迦南地的败坏(后来考古也有证实,比如充满淫乱和血腥的宗教活动),不断为自己积蓄神的震怒,直到神的审判临到,除非悔改转向上帝。因此,这样的“国”不值得去爱,忠于这样的“国”也毫无价值,除非像约拿时的尼尼微那样整体回转离弃罪恶,不然这样的“国”在上帝面前站立不住,追随这样的“国”的人死路一条。而喇合的可贵之处在于,她没有显出“愚忠”,更没有被错误的“爱国主义”情感所捆绑。她能“识时务”,选择投靠上帝并忠诚于上帝的国度。另一个外邦女子路得也不是走在同样的道路而蒙神赐福?由此可见,信仰是超越所谓“爱国主义”的。在中国这个现实环境里,“爱国主义”已然有把“国家”这个无位格的存在抬到神坛予以偶像化的倾向,“爱国爱教”背后更是潜伏着对上帝信仰忠诚的分离和弱化。但透过喇合的见证,我们足以看到信仰高于国家,忠诚于上帝的国高于所谓的爱国主义。所以,国家或者“爱国主义”不能成为我们认识上帝亲近上帝的羁绊!这就是我们从喇合身上领受的教训吧。其次,喇合“不顺服掌权者”吗?她不爱耶利哥国,而是选择忠诚于上帝,当然顺服上帝优先于顺服耶利哥城的掌权者。这是毫无疑问的。耶利哥城掌权者的权柄因对上帝缺乏敬畏而失去了效力,必须让位于对上帝权柄的最高顺服。这个优先次序不能颠倒。因此同样,当彼得、约翰等使徒被带到耶路撒冷的官长面前要求不许传福音时,彼得等使徒的回答斩钉截铁:“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我们祖宗的 神已经叫他复活。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5:29-32)耶稣虽然被你们杀害,但神确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了,这是事实更是福音。我们当然要顺服你们的权柄,但如果你们违背上帝的命令,那么你们的权柄在我们身上就失去效力和合法性,我们必须优先顺服于上帝。彼得是这样,喇合也是这样,今天的我们亦然。信仰超越于地上掌权者的权柄,如果这权柄与上帝的话语相抵触的话。最后,喇合是“说谎者”吗?圣经对说谎之罪界定非常严重,耶稣曾讲过:“……魔鬼……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说谎者心里没有真理,而且属乎魔鬼。但圣经没有如此定性喇合。在喇合的故事里(还有出埃及记第一章收生婆对法老的回应),喇合是向耶利哥王派来的人传递了假情报。百度百科对“说谎”的定义是“故意说假话,故意隐瞒事情事实。”从这个定义看,喇合的托词似乎构成了说谎的要件。但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一个伦理处境,而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道德责难。比如在抗战时,抗日分子被日本人抓了要他说出游击队的下落,他是知情者,说还是不说?当然不能说,甚至可以提供假情报以假乱真。在此时此景我们绝对不会说这位被抓的抗战分子是说谎者,而是敬佩他的聪明机智。在那种非常情况下,不经大脑的“诚实”叫愣头青叫二百五,只能带来灾难。当然这不是否定诚实,更不是如某些异端邪教那样,为了所谓高尚目的可以使用包括说谎欺压等任何不义手段。喇合没有不择手段,而是面对比自己无比强势的强权力量,以智慧应对而巧妙解围。喇合提供假情报从形式上看似构成说谎的要件,但是出于敬畏神并保护他人的而使用的一种策略,从道德上看并不是违反神的诫命。相反,她向敌人提供假情报把敌人引走从而安全妥当地保护了以色列的使者。这不仅需要信心,也需要勇气和智慧。喇合真是一个有信心的奇女子!透过喇合的故事,我们不仅看到信仰超越某些价值(比如爱国或顺服),更看到神的拯救不是临到耶利哥城的君王、大臣、富贾和宗教人士,而是临到一个地位卑微且道德表现糟糕的妓女身上,岂不正合保罗的教导?“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