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哥华当房东
那是在登陆温哥华的第二个年头,那年的初夏,我们忽然成了有房阶级。到底当年买房的动因是什么,今天已经不能够准确回忆,总之,在阿唐还在做车夫,阿唐太还在做学生的时候,我们急急忙忙地买下自己的第一个不动产物业--一栋矗立在高贵林半山坡上的有26年历史的二层独立屋。
选择这个房子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能够在家中欣赏到海拔1700米壮美的Golden Ears。一年中的不同季节,绿色的草,黛色的松,红色的枫,白色的雪,不同的风格,不同的色调,宛如一轴色彩斑斓风景迥易的水彩画,一幅一幅地在我们的面前展现。
一个二人世界,却拥有一个相对硕大的住房空间,于是,从经济的角度,如同大多数第一次买房的华人一样,我们也把楼下的一层分隔出租。
第一家房客,是一家三口华人,他们是经朋友介绍住进来的。丈夫在读书,妻子在家带一个两岁的小孩。我们非常喜欢他们家的小少爷,每次看见都要抱上一抱。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今天还是能够清楚地记起小家伙淘气的神态和稚嫩的声音,甚至,阿唐家的大少爷就是在这种氛围的感染之下,决定造人生产的。
第二位房客John,是个白人小青年,二十岁左右的年纪。John没有工作,也没有车,到底以什么营生维持生活,我一直没有搞懂。John有一个怀孕的女朋友,年龄看起来不是很大,她的父母家在我家的附近,她住在父母家待产。John做为未出生孩子的父亲,从政府领到若干用于照顾母亲生产的资助后,就近租下了我家的楼下。每月的房费是由政府直接邮寄到我家,从来不经John的手。估计如此做法是保证物尽其用,避免有人利用孩子的名义去占国家的便宜。
John是个彬彬有礼的青年,每次遇见,都是极为得体地和我们打招呼问好。但是始终不懂为什么他不去找一份正经的工作,而是满足于每天从政府拿如此微薄的资助。
John的孩子只比阿唐家的大少爷晚出生了2个月,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女孩,我只见过一次。那天我望着那个出生不久的可爱小生命,想象着她未来的单亲家庭会有怎样的风风雨雨。因为John曾经明确地告诉我,小女婴的妈妈只是他的前女友。
一天,John请我下楼去帮助他调试新买来的电脑,一套崭新的多媒体系统,一应附属设备俱全,是Future Shop的货,我那时使用的电脑还是几年前在美国自己组装的。孩子出生不久,John就搬走了。临行前一如既往彬彬有礼地请我下楼检查状况,以便拿回他的保证金。我望望空空如也的电脑桌,问John,他的新电脑呢?他说退回商店了。
呵呵,谁说白人诚实?他们或许个人品行不错,但是在占制度的便宜上一点也不比其它族裔的人含糊。
第三位房客Bill,是个中年白人,40多岁,没有工作,有一辆漂亮的跑车。他的房费也是由政府支出的。
Bill是美国人,他因为车祸在加拿大受过伤,头部有一条明显的伤疤,据Bill说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能力,因此保险公司负担了他此生的全部生活费用。Bill抽烟,但不酗酒。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女朋友,也住在附近。俩人的生活过得很潇洒,时常出去飙车。Bill很会唱歌,家里有一大堆的旧唱片,他的音色纯而醇厚,非常动听,而且也没有半夜三更唱歌的习惯。除了最初两天在室内偷偷抽烟,被我严重警告后,他就再也没有犯规,老老实实的到室外抽烟去了。因此,大家相安无事。
一次,他在院子里看到我在精心侍候小阿唐,走过来看了一眼,告诉我,他和美国的前妻一共生了5个孩子,他现在一看见小孩头就疼。我问他,有关孩子的近况,他摇摇头说不知道。我真的是很难理解这种父亲,如何能如此狠心抛妻弃子。
第四家房客是一对十七、八岁的小儿女Andrew和Wendy,他们是从内陆省份开着一辆极为破旧的老爷车过来的。
Andrew的职业是教授附近的青少年玩小轮自行车,他是97年的小轮自行车的世界冠军,我看过电视转播,有一点象马戏团的车技杂耍。每天Andrew都在Coquitlam Center Mall的停车场上教授少年们耍车技,风雨无阻。Wendy则在家里无所事事,做一些手工自娱自乐。看得出,Andrew的收入很不稳定,一个月的房租要分几次才能付清,生活压力很大。
在我家楼下住了3个月后,Andrew又参加了美国举行的98年世界比赛。这一次Andrew拿到了铜牌,Wendy很激动地跑上楼来告诉我们。
Andrew回来后,俩人渐渐开始口角,终於一天大爆发,Andrew在摔东西,Wendy在哭。我在他们的门上贴了告示,提醒他们注意检点行为,因为这样会吵到小阿唐的休息,并劝慰他们用谈话而不是争执来解决争端。事后,Andrew找到我表示抱歉,并且保证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他们就真的没有再吵了。但是没多久Andrew就搬出去了,两人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到底是性格不合还是经济原因我不知道,不过Andrew的新女友显然不如Wendy美貌。
Andrew走后,Wendy到Coquitlam Center Mall的Zellers做了几天的收银员,然后匆匆卖掉了旧车,就飞回了内陆的家乡。回家后,给我们寄过明信片,夸我们是很好的一家人,还问候了小阿唐。字写的很秀气,旁边还绘上了一些装饰图案。
最后的房客MIKE住的时间最长,可能有一年多。MIKE与我同岁,在一个建筑工头手下打零工,他也没有车,开工的日子,要劳动工头每天开车来接送。MIKE的父亲住在附近,他帮助MIKE把东西搬进我家,并且付了第一月的房租。
MIKE抽烟喝酒样样齐全,这两项每月大概要花费近300元。尽管一个月的房租要分好几次才能付清,而且时有拖欠,依旧乐此不疲。真的还是不懂,要知道阿唐当年插队北美,立马戒烟戒酒,这其中除了不方便的因素之外,经济上的考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MIKE还算规矩,总是在室外静静地抽烟,静静地喝酒,喝高了就回房去睡,很安静。有时候,楼下安静到我以为MIKE不在家的程度。
一次,我把老爸老妈来我家喝剩下的几瓶中国老白干送给MIKE。第二天,我问他滋味如何?MIKE咂模一下嘴说,“God, it just like a fire!”
赴美前的秋天,我们开始在房子外面挂牌售屋。MIKE看见了,说,还不如卖给他的老板,然后推倒重建,就象他们现在干的活一样。我顺嘴说可以。没想到MIKE真的和他老板说了,回头问我20万加元是否愿意卖?我由此知道了阿唐家的地皮的当年价值是20万加元。
我们决定搬家时,很担心MIKE赖在我家不走,那样无论是卖房还是租房,都会大大的麻烦。还好,在拖了2个月后,MIKE终於在我们搬家之前的半个月搬了出去,还是MIKE的老父开车帮忙搬家。不过,那半个月的房费MIKE没有付,大致是和保证金相等,就算两相抵消了。
三年多的房东生涯,基本上没有与房客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冲突,最多也就是催催房租,嘿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