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哥華當房東
那是在登陸溫哥華的第二個年頭,那年的初夏,我們忽然成了有房階級。到底當年買房的動因是什麼,今天已經不能夠準確回憶,總之,在阿唐還在做車夫,阿唐太還在做學生的時候,我們急急忙忙地買下自己的第一個不動產物業--一棟矗立在高貴林半山坡上的有26年歷史的二層獨立屋。
選擇這個房子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能夠在家中欣賞到海拔1700米壯美的Golden Ears。一年中的不同季節,綠色的草,黛色的松,紅色的楓,白色的雪,不同的風格,不同的色調,宛如一軸色彩斑斕風景迥易的水彩畫,一幅一幅地在我們的面前展現。
一個二人世界,卻擁有一個相對碩大的住房空間,於是,從經濟的角度,如同大多數第一次買房的華人一樣,我們也把樓下的一層分隔出租。
第一家房客,是一家三口華人,他們是經朋友介紹住進來的。丈夫在讀書,妻子在家帶一個兩歲的小孩。我們非常喜歡他們家的小少爺,每次看見都要抱上一抱。雖然時間已經過去了許多年,今天還是能夠清楚地記起小傢伙淘氣的神態和稚嫩的聲音,甚至,阿唐家的大少爺就是在這種氛圍的感染之下,決定造人生產的。
第二位房客John,是個白人小青年,二十歲左右的年紀。John沒有工作,也沒有車,到底以什麼營生維持生活,我一直沒有搞懂。John有一個懷孕的女朋友,年齡看起來不是很大,她的父母家在我家的附近,她住在父母家待產。John做為未出生孩子的父親,從政府領到若干用於照顧母親生產的資助後,就近租下了我家的樓下。每月的房費是由政府直接郵寄到我家,從來不經John的手。估計如此做法是保證物盡其用,避免有人利用孩子的名義去占國家的便宜。
John是個彬彬有禮的青年,每次遇見,都是極為得體地和我們打招呼問好。但是始終不懂為什麼他不去找一份正經的工作,而是滿足於每天從政府拿如此微薄的資助。
John的孩子只比阿唐家的大少爺晚出生了2個月,一個漂漂亮亮的小女孩,我只見過一次。那天我望着那個出生不久的可愛小生命,想象着她未來的單親家庭會有怎樣的風風雨雨。因為John曾經明確地告訴我,小女嬰的媽媽只是他的前女友。
一天,John請我下樓去幫助他調試新買來的電腦,一套嶄新的多媒體系統,一應附屬設備俱全,是Future Shop的貨,我那時使用的電腦還是幾年前在美國自己組裝的。孩子出生不久,John就搬走了。臨行前一如既往彬彬有禮地請我下樓檢查狀況,以便拿回他的保證金。我望望空空如也的電腦桌,問John,他的新電腦呢?他說退回商店了。
呵呵,誰說白人誠實?他們或許個人品行不錯,但是在占制度的便宜上一點也不比其它族裔的人含糊。
第三位房客Bill,是個中年白人,40多歲,沒有工作,有一輛漂亮的跑車。他的房費也是由政府支出的。
Bill是美國人,他因為車禍在加拿大受過傷,頭部有一條明顯的傷疤,據Bill說影響了他的工作和生活能力,因此保險公司負擔了他此生的全部生活費用。Bill抽煙,但不酗酒。有一個年齡相仿的女朋友,也住在附近。倆人的生活過得很瀟灑,時常出去飆車。Bill很會唱歌,家裡有一大堆的舊唱片,他的音色純而醇厚,非常動聽,而且也沒有半夜三更唱歌的習慣。除了最初兩天在室內偷偷抽煙,被我嚴重警告後,他就再也沒有犯規,老老實實的到室外抽煙去了。因此,大家相安無事。
一次,他在院子裡看到我在精心侍候小阿唐,走過來看了一眼,告訴我,他和美國的前妻一共生了5個孩子,他現在一看見小孩頭就疼。我問他,有關孩子的近況,他搖搖頭說不知道。我真的是很難理解這種父親,如何能如此狠心拋妻棄子。
第四家房客是一對十七、八歲的小兒女Andrew和Wendy,他們是從內陸省份開着一輛極為破舊的老爺車過來的。
Andrew的職業是教授附近的青少年玩小輪自行車,他是97年的小輪自行車的世界冠軍,我看過電視轉播,有一點象馬戲團的車技雜耍。每天Andrew都在Coquitlam Center Mall的停車場上教授少年們耍車技,風雨無阻。Wendy則在家裡無所事事,做一些手工自娛自樂。看得出,Andrew的收入很不穩定,一個月的房租要分幾次才能付清,生活壓力很大。
在我家樓下住了3個月後,Andrew又參加了美國舉行的98年世界比賽。這一次Andrew拿到了銅牌,Wendy很激動地跑上樓來告訴我們。
Andrew回來後,倆人漸漸開始口角,終於一天大爆發,Andrew在摔東西,Wendy在哭。我在他們的門上貼了告示,提醒他們注意檢點行為,因為這樣會吵到小阿唐的休息,並勸慰他們用談話而不是爭執來解決爭端。事後,Andrew找到我表示抱歉,並且保證不會再有類似行為發生,他們就真的沒有再吵了。但是沒多久Andrew就搬出去了,兩人分手了。分手的原因到底是性格不合還是經濟原因我不知道,不過Andrew的新女友顯然不如Wendy美貌。
Andrew走後,Wendy到Coquitlam Center Mall的Zellers做了幾天的收銀員,然後匆匆賣掉了舊車,就飛回了內陸的家鄉。回家後,給我們寄過明信片,誇我們是很好的一家人,還問候了小阿唐。字寫的很秀氣,旁邊還繪上了一些裝飾圖案。
最後的房客MIKE住的時間最長,可能有一年多。MIKE與我同歲,在一個建築工頭手下打零工,他也沒有車,開工的日子,要勞動工頭每天開車來接送。MIKE的父親住在附近,他幫助MIKE把東西搬進我家,並且付了第一月的房租。
MIKE抽煙喝酒樣樣齊全,這兩項每月大概要花費近300元。儘管一個月的房租要分好幾次才能付清,而且時有拖欠,依舊樂此不疲。真的還是不懂,要知道阿唐當年插隊北美,立馬戒煙戒酒,這其中除了不方便的因素之外,經濟上的考量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MIKE還算規矩,總是在室外靜靜地抽煙,靜靜地喝酒,喝高了就回房去睡,很安靜。有時候,樓下安靜到我以為MIKE不在家的程度。
一次,我把老爸老媽來我家喝剩下的幾瓶中國老白乾送給MIKE。第二天,我問他滋味如何?MIKE咂模一下嘴說,“God, it just like a fire!”
赴美前的秋天,我們開始在房子外面掛牌售屋。MIKE看見了,說,還不如賣給他的老闆,然後推倒重建,就象他們現在干的活一樣。我順嘴說可以。沒想到MIKE真的和他老闆說了,回頭問我20萬加元是否願意賣?我由此知道了阿唐家的地皮的當年價值是20萬加元。
我們決定搬家時,很擔心MIKE賴在我家不走,那樣無論是賣房還是租房,都會大大的麻煩。還好,在拖了2個月後,MIKE終於在我們搬家之前的半個月搬了出去,還是MIKE的老父開車幫忙搬家。不過,那半個月的房費MIKE沒有付,大致是和保證金相等,就算兩相抵消了。
三年多的房東生涯,基本上沒有與房客發生過任何形式的衝突,最多也就是催催房租,嘿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