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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请带头公示财产! 2019-12-24 11:02:35

北京大学退休教授郑也夫先生日前发表《财产公示,请自常委始》一文,呼吁中共政治局七常委带头公示财产,山人对此表示钦佩和支持。


郑先生在文章开头说:“腐败非个别民族之专属。它遍及今日世界。腐败削弱政府效能,败坏其声誉,伤害其合法性。因而,世界上大多数政府都为腐败大伤脑筋。筛选的结果是,诞生于欧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广被四方。这制度公正、平和、低耗、无涉意识形态,非西方传统的国家也纷纷采纳,遂传遍一个世界。遗憾的是,在治理腐败的道路选择上,今日中国仍外在于这个世界。”。


郑先生指出: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年世界上有153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中国的主要邻国如俄国、日本、韩国等都建立了这一制度,而且是由国家元首率先公示而推动的。


根据郑先生的分析,申报—公示制度的优势,恰恰在于它不消耗核查成本,而坐收巨大威慑力,其威慑机制如下。一,凡高级官员的公示,公众可以随意查阅、复印,他们代替正式机构完成了官员财产的核实。二,不公示的申报材料被严格保管,方便了举报或案件调查时的核对,故对举报投诉反应迅速。 三,申报不实要严惩,有些国家仅申报不实即免除官职。四,网络传播是申报不实的致命杀手。五,申报虽然比公示承受公众监督的压力小一些,但很多中低级官员有升迁的动力,即他们日后可能进入财产公示的行列; 他们早期的申报提供了其财产的清晰的轨迹,早期作伪将毁掉自己日后的仕途。”


反观中国,却“选择了一条特异的反腐路径:执政党自清门户。”郑先生指出:纪检委的审查制度在公正性上有大疑问,并有“打击异己”的嫌疑,而“双规”的做法更是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文章指出:1988年中国两会上已有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然而三十余年来进展甚微。郑先生认为:目前的反腐方式根本完不成反腐,还将败坏中国的司法系统。果真想搞廉政,官员财产申报是绕不过去的。为了减少官僚系统对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的抵抗,郑先生建议人大“提出一项社会与官僚系统的妥协方案”,对在规定日期内申报及自首的官员减轻或免于责罚,而对申报不实者一律诉诸司法。


郑先生建议七位常委带头公示财产。因为带头公示财产是自证清白和垂范官场的好方式。有利于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建立。文章最后说:“中国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提出30余年了。是社会与正直的官员倒逼高层的时候了。”


在专制的铁幕下,为了中国的进步而发出自己的谔谔之声,郑先生才是真正的爱国者。尽管我对于那个“妥协方案”有所保留,但我完全支持对七常委提出公示财产的要求。还要更进一步,请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率先公示财产,为其他常委和各级官员带个好头,如此才不负“人民领袖”和“英明舵手”的盛名。


有人可能会说,在没有言论出版自由,缺乏公众监督的条件下,指望官员诚实公示财产是不现实的。如果习近平和其他常委瞒报少报怎么办?你有什么办法去核实,又如何对他们进行惩罚?我倒不这样悲观。我以为,申报与否是原则问题,如果你自称是“人民公仆”,你就没有理由拒绝;而瞒报少报只是枝节问题,信息时代的进步迟早会打破对自由言论的钳制,而在财产申报公示中捣鬼的人也终将败露。


习近平先生,请带头公示财产,做个好男儿!



附:郑也夫原文


财产公示,请自常委始

作者:郑也夫(北京大学教授)

腐败非个别民族之专属。它遍及今日世界。腐败削弱政府效能,败坏其声誉,伤害其合法性。因而,世界上大多数政府都为腐败大伤脑筋。筛选的结果是,诞生于欧 洲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广被四方。这制度公正、平和、低耗、无涉意识形态,非西方传统的国家也纷纷采纳,遂传遍一个世界。遗憾的是,在治理腐败 的道路选择上,今日中国仍外在于这个世界。 

一.万国共识 

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年世界上有153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世行2013年的统计是137个国家及地区)。
 
申报与公示的主体:美国大约30万15级以上的政府官员要申报财产,大约2.5万名高级公职人员要申报并公示。日本审议官以上公务员要申报财产,近5千名高级公务员要公示,还有两万人要根据 《政治伦理条例》来判定是否公示。韩国有18.8万公务员要申报财产,1800人要公示。其他国家大多也是公务员中的一部分要申报,申报人员中的一部分要公示。台湾比较例外,所有申报都要公示。(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编 《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
 
申报与公示的内容:不动产,银行账户,收入状况,有价证券,车船飞机,收藏品,等等。俄国还要求公务员申报数额超过三年收入总和的一次性开销。多数国家申报以上内容要兼及未成年子女。 
 
申报人向各自所在机构申报,必须公示的也由各机构公示。因管理成本所限,基本上都不核查。仅有极少数国家地区以抽查的 方式来核实。申报—公示制度的优势,恰恰在于它不消耗核查成本,而坐收巨大威慑力,其威慑机制如下。一,凡高级官员的公 示,公众可以随意查阅、复印,他们代替正式机构完成了官员财产的核实。二,不公示的申报材料被严格保管,方便了举报或案件调查时的核对,故对举报投诉反应 迅速。 三,申报不实要严惩,有些国家仅申报不实即免除官职。四,网络传播是申报不实的致命杀手。五,申报虽然比公示承受公众监督的压力小一些,但很多中低级官员有升迁的动力,即他们日后可能进入财产公示的行列; 他们早期的申报提供了其财产的清晰的轨迹,早期作伪将毁掉自己日后的仕途。笔者以为,以上机制是这一制度精髓所在。新加坡只申报不公示。李光耀说:财产公示将削弱新加坡政府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国情不同,李氏的道理用在官本位的国家,则财产公示可以削弱功利之徒对官场的向往,吸引热爱公益者进入。
 
 “申报一公示”制度从无到有,在很多国家都非一帆风顺。相反,大多经历了数十年的奋斗过程。催生因素中有高官腐败事件导致的抗议运动,也有国家元首率先公示自家财产的推动。
1984年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宏为切割与洛克希德事件的牵连,也为顺应民众要求政治家公示财产的潮流,带领内阁大臣公开各自财产。1989年宇野宗佑首相为 撇清与利库路特案的瓜葛,也与其内阁成员公开财产。以上举动促进了日本国会1992通过《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 1993年2月,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伊始就公布了自己的财产。同年6月韩国《公职者伦理法》完成了修订。2009年4月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公布家庭财产,副总理和11位部长紧随其后。于是,俄国已经写入《反腐败法》的官员公示财产的规定很快实施。 

二.中国独步

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选择了一条特异的反腐路径:执政党自清门户。1978 年成立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2年纪检委的反腐力度陡然上升。其查处方法是限制被调查的党员(也有非党员)干部人身自由的党内隔离审查,即赫赫有名的双规(《中共纪检工作条例》第28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国家法律规定拘留审查的严格时 限,若证据不足24小时之内必须放人。“双规”凌驾于这条法规之上。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但有些权力,比如拘留权、剥夺自由权,一向被国家垄断。 若承认国家法律的至高地位,一个党有独立于它的拘留审查权吗?纪检委的双规无异于法外有法。这举动赫然呈现在世人面前,非议不绝于耳。执政者心知肚明,遂于2017年末祭出了合并纪检委与检察院的招数。法外有法的问题似乎去除,但取而代之的是党法合一。检察院监督法院,司法独立于党派与社会利益群体,这一经长期奋斗、渐趋形成的制衡势态荡然无存。
 
纪检委的审查制度在公正性上有大疑问。在“申报一公示”制度下,法律要求的财产公示无一遗漏,普通公民均有权查看某一公务员的公示;官员的财产申报会迅速 地与公众的举报核对;即全体公务员在面对公众监督上是平等的,尽管被公众查看或举报可能是偶然的。而在纪检制度下,一个官员被调查与否,不取决于公众及怀 疑某官员的某个普通公民,只取决于纪检机构。虽说调查有时源于举报,但举报必核查吗,都向举报人回复吗?


自清门户,动机是为了向社会证明本党清白,手法是通过抓出更多的腐败分子来完成证明。无奈抓出更多腐败分子逻辑上存在着两种可能性。第一,已经抓出这么多,漏网的不多了。第二,漏网的多着呢,不然怎么一下子抓出了这么多。为什么一定是第一种可能性呢?一句话,反腐的已有成果无力向社会证明未被证伪者(此 处“伪”即“腐败”)的清白。
 
随着中国反腐的推进,“打击异己”的说法日盛一日。不幸,此说法在逻辑上可能存在于反腐的每个权力级层。“申报一公示”制度则可免于这种嫌疑,因为那里每个官员都同等地面临大众与政治对手的有效监督。纪检制度下有无打击异己只有各级执掌纪检权力者自己知道。而要证明一碗水端得平,不存在打击异己,几乎是不可能的。不管你揪出了多少腐败官员都不能证明未出事者是清白的,因而也不能证明这不是打击异己。因为逻辑上可能更多的人是腐败者,且有证据,但被打击的只是不驯顺的。
 
当下执政党的反腐,与其说是为了提升执政效能,毋宁说是为了向社会证明自身清白。遗憾无法实现。现行反腐方式成本高昂、缺乏公正性、负作用巨大,是思考走上世界多国反腐大道的时候了。 
 
三.两策催生

1988年中国两会上已有关于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然而三十余年来进展甚 微。当然高层决策者也从未打压官员申报财产的呼吁。笔者不清楚决策者的想法。逻辑上两种可能性并存。其一,不想这么做,又不便公开反对,所以不实行也不反对。其二,明白这是反腐之正招,大势之所趋,唯担心这是一步险棋。险在何处?笔者猜想,未出问题的官员中仍有大量腐败者。一方面,搞财产申报可能面临官僚系统的集体抵抗。另一方面,实施申报将导致官僚系统断崖式塌方。 
 
笔者以为目前的反腐方式根本完不成反腐,还将败坏中国的司法系统。果真想搞廉政,官员财产申报是绕不过去的。但另一方面,即便是笔者这样的政府批评者,也不愿看到官僚系统的崩盘。笔者乐见的是:以申报和公示制度开启全面、公正的反腐,在此一过程中一些官员坦白自新,官僚系统免于全军覆没。为此,笔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一项社会与官僚系统的妥协方案:科级以上官员在规定日期申报财产及受贿情况。无论何种形式的腐败,凡低于一定数额(比如100万元)的,交出全部非法所得,职务照旧。凡高于这个数额的,交出全部非法所得,免除官职,但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申报不实的腐败者一律诉诸司法。笔者之所以愿意对腐败者宽容,是因为认定非如此很难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而通过妥协建立这一制度极其上算、收益巨大。只有凭藉申报—公示制度,我们才可望踏上真实、公正、彻底的反腐之路。
 
笔者的第二项建议是请七位常委带头公示财产。笔者已聆听多次:打铁先要自身硬。带头公示财产是自证清白和垂范官场的好方式。如是,则不怕申报公示推行不下去。中国财产申报的立法动议提出30余年了。是社会与正直的官员倒逼高层的时候了。
 
愿意的人历史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历史牵着走。

 
完稿于2019年12月22日


转自:民主中国


链接: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1334


浏览(5379) (219) 评论(17)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不列颠地主 回复 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27 08:03:50

亡秦必楚,好名字啊!我除了见你狂喷之外,没见过你正经说过什么。

回复 | 0
作者: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26 22:05:30

皇帝不急,把下面的几个太监给急坏了,急得满嘴起燎泡。

回复 | 2
作者: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26 22:02:28

不过郑教授那一代人里面,像“不列颠地主”这样的傻东西也不少,到处犯傻,都傻出花了。

回复 | 4
作者:wangqinbichu 留言时间:2019-12-26 21:57:09

郑教授那一代人,比老习水平高,能力强、品质优的,大有人在,咋就让老习给混上去了,真是择劣机制。

回复 | 4
作者:peter98 留言时间:2019-12-26 16:44:55
特朗普,请带头公布自己近年来的税表!
可他的律师说,税表太复杂,怕你看不懂。
在这向美国看齐的年代,习大大这类似的话也懒得说了,就是公开,你能搞清么?
特朗普说习大大是中国两百年来最英明的领袖。这样被美国最高领袖,自由世界最高像征赞赏的领导,你对其财产不应该有什么疑问的。
回复 | 0
作者:runqun 留言时间:2019-12-25 11:58:33

与虎谋皮,

回复 | 2
作者:渔阳山人 回复 蒋大公子 留言时间:2019-12-25 09:16:07

谢谢。祝您和各位网友圣诞快乐!

回复 | 0
作者:不列颠地主 回复 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12-25 05:02:08

郑文中一方面将他的呼吁包装为万国牌,一方面却将现行的审查与申报制度贴上违法的标签。

回复 | 0
作者:不列颠地主 回复 渔阳山人 留言时间:2019-12-25 04:52:53

不仅是共产党党员干部,所有的干部的财产都在申报和审查之列。但是,公众查寻和知情权并不在审报制度之内。所以,这位郑先生的呼吁的重点不在于官员申不申报,而是他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想知道官员的财产而己。事实上,他作为一名教授也在反腐败受控制的名单上,私人护照是由组织部门保管的。

再说,呼吁官员申报财产公开化,只要是个合法公民都可以,大可不必再戴个什么教授的帽子。

回复 | 1
作者:蒋大公子 回复 渔阳山人 留言时间:2019-12-25 03:39:18

Image result for 圣诞节快乐

回复 | 1
作者:渔阳山人 回复 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12-24 20:15:21

财产公布、申报制度早己经施行到自上而下到副处级,只是外界不知而己。

=============

你说的大概是党内申报,对民众从来没有公示吧?例如,你知道公民可以在哪里查到一位处长申报的财产数吗?

回复 | 10
作者:我叫小龙鱼 回复 检察官 留言时间:2019-12-24 19:20:58

我公布的不是常委?

回复 | 0
作者: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9-12-24 18:03:24

书生气十足,忠勇可嘉。

财产公布、申报制度早己经施行到自上而下到副处级,只是外界不知而己。公布示众?别有所图吧!

回复 | 4
作者:检察官 回复 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12-24 16:45:49

人家让常委公布财产,你猴急些什么,真是好笑!

回复 | 14
作者:AYA_ 留言时间:2019-12-24 16:33:54

The pressure is necessary, although who is going to believe in the records to be released to public even if top rank members do agree to do so? The core issue is do they afford any public trust in current polical stage, given all the betrays, blemishes, cheats and rebutes in 70 years of its own party's fear-to-disclouse history.

回复 | 1
作者:一冰 留言时间:2019-12-24 12:32:28

习的真正资产是慈航基金,听王健说的,从中国转到美国,又转到香港。

回复 | 12
作者:我叫小龙鱼 留言时间:2019-12-24 11:32:55

2012年的消息,还在炒作?

=========================

中共公布七常委财产 习近平有3套房文章来源: 网络 于 2012-12-25 09:13:56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12/12/25/214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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