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文件關於依法治國的理論有數萬言,說來說去,國人也不怎麼相信。
國人不相信的原因,無非是中共依法治國的高調唱了幾十年,臨到頭來,還要開個四中全會來強調,為何要強調,就是因為做得不好才要強調。
總而言之,中共專門開個四中全會來強調依法治國,只能說明中共幾十年來在依法治國方面乏善可陳。
四中全會之後,中共能不能在依法治國方面有所進展呢?
筆者認為其前景並不樂觀。
道理很簡單:一個政黨,說得好不能取信於民,只有做得好才能取信於民。文件說得再好,做不好就是白說的;更何況現在的文件說都沒有說好,將來更不可能做得好。
要真正依法治國,就必須首先解決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如果黨繼續凌駕在法律之上,依法治國就只能是一場空談。
這個方面的道理,網上有很多文章都講得很好。
但不如下面這個段子入木三分,直取要害。
@徐世賴的微博:阿Q在電線杆上看到“依法治國”的字樣,大喜,回家請人寫了狀紙把趙太爺告上了法庭。庭長看了把阿Q打了五十大板,罵道:滾出去,看看電線杆寫了什麼?!阿Q滾出去沿着電線杆看了一圈,發現“在趙太爺的領導下”被他落掉了。阿Q嚎啕大哭:電線杆的廣告害死人啊!
呵呵。
“在趙太爺的領導之下依法治國”,你阿Q既不看清楚,也不想清楚,就稀里糊塗的去告趙太爺,你這不是找板子打嗎?
倒霉的阿Q。
倒霉的中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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