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岳父与岳母是同一年出生的,岳父只大岳母的月份,他们不到二十岁就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成家,至今已有七十多年了,七十多年的夫妻,虽历经无数苦难,但始终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一起牵手走过他们即将结束的人生。
如此漫长的岁月,共同生活的酸甜苦辣已将两位老人家从精神上合为一体,谁也离不开谁。
我的岳父岳母是按旧传统举行仪式结婚的,当时并没有申领结婚证。解放后,在需要办手续开证明时,这就成了一件麻烦事:因为没有结婚证,无法证明他们的夫妻关系。在每办大事小事都要出示各种证明的中国大陆,这事儿一直困扰了他们几十年。
例如,岳母与岳父吵闹的时候,也说要去离婚。有一次闹得不可开交了,岳父把我叫去解劝,我就连哄带骗的对岳母说:“到法院离婚要提交结婚证的,没有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您们二老从来就没有结婚,离个什么婚?根本就是无婚可离嘛。”
岳母听到我这样说,嘴巴张开好长时间合不上,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
我老婆在旁边听到我讲的这个道理之后,非常高兴,只要她爸妈又吵起来了,就取笑二位老人家:“都是非法同居的,有什么好吵的?”
我就趁机取笑我老婆:“是啊,爸妈是非法同居,你就是个非婚生子女,一个私生女,更没有资格跟我吵!”
老话说得不错:“幼儿三分老气,老人三分幼气”。
我的岳父岳母二位老人家吵架,穷根究底,只不过是一种感情表达的方式。
岳父身体相对要差一些,而且女人的平均寿命本来就比男人长。所以早在十几年前,岳父就做好了先行离世的准备。
因为我的岳母没有职业,没有养老金,岳父忧虑他自己先行离世之后,老伴在经济上没有依靠。所以岳父每个月的退休工资都要分成两等份,一份用于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一份以岳母的名义存在她的定期银行储蓄账户上。
岳父是1949年十月一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所以享受离休待遇。
他老人家一个月的离休工资有5000多元人民币,早年还没有这么多,是后来慢慢加起来的。5000元人民币,仅相当于800美元,这点钱在美国算不了什么,但在中国内地,岳父的工资就算是高的了。
这十几年来,岳父为他的老伴已经存了二十多万元钱——这是老婆回国后打电话告诉我的。他们兄妹三人知道我岳母有这一笔存款之后,就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如果我岳父离世之后,就把我岳母送到敬老院去。因为哥哥嫂嫂,姐姐姐夫也都是六十好几七十多岁的老人了,侍奉二老这么多年,已心力交瘁,再这样下去实在是力不从心。我老婆虽然年青一些,但她持绿卡,不得离开美国超过半年,终究不能长期呆在国内。
老婆在电话里说,他们兄妹三人还专门到政府办的敬老院去了解过情况。
我问老婆:“妈妈都九十多了,敬老院会不会收呢?”
老婆说:“收,但需要一级护理,每个月的费用需约三千多到四千元。”
老婆还说,他们兄妹三人决定先用岳父留下来的钱支付敬老院的费用,这笔钱用完了之后,再由兄妹三人分摊。
我又问:“那妈妈愿不愿意去呢?”
老婆说:“是啊,这是个大问题,敬老院也说了,送养的老人如果思想工作没做通,他们就不会接收。”
我默然。
因为我有一个预感:岳父离世后,岳母也将很快随岳父之后仙逝。不可想象,如果没有了岳父,岳母怎么可能一个人活得下去?
七十多年的夫妻啊!
但这话我没敢跟老婆讲,怕她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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