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常会对别人做出评价,比如这个人很懒,那个人有进取心,张三不不负责任,李四是长舌妇等。这种评价有些象法官对于罪犯的评判,有不容置疑的口气。每个人都不是法官,对别人并没有充分的了解,在对别人做出评价时也不会进行全面的取证和客观的描述,要做到公正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依据自己的印象和价值观对于别人随意进行评价,这对于被评价的人不公平,而又凸现评价人的主观和自以为是。菜根谭云,我见害于心,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突然想起我的另外一篇文章,台海局势之我见,呵呵,我见是不可避免的,为免害于心,就应该坚持辩论的精神吧,就事论事,不进行人身攻击。)
你可以不喜欢别人,可以不同意别人的做法,道不同,不相与谋,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一方面对于自己和别人并没有全面地认识,却标榜自己为正统对别人肆意攻击,就显得偏狭可笑了。
尊重一个人,不管他是贩夫走卒,还是美国总统;不管他是亿万富翁,还是街头的乞丐;不管他是诺贝尔奖得主,还是狱中的罪犯;不管他是穆斯林,还是基督教或者无神论者;不管他是春风得意,还是郁郁不得志;不管他是你的好友还是敌人,上级还是下属。尊重一个人,同这个人的状态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是上天赐予的生命,而生命本来就没有贵贱好坏之分,生命永远都是大自然的奇迹。只是因为每个人都是活生生的,有自己的感情,感受,感觉,尊严,隐私。只是后天的不同际遇,不同环境,以及社会的不同的价值体系,来产生对于人的评价。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既体现宽容,也是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并没有所谓的坏人和好人,好人和坏人只在一念之间。
在生存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一些让人比较容易生存的品质被人称道,被定义为好的,被人所推崇,所赞扬,而不利于人生存的品质则被定义为坏的,被人所鄙薄,否定。比如健康,美丽,合群,财富等等。鼓励这些方面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如果依照这些标准来评价一个人的优劣,就会出现谬误。
人的一个很大的心理陷阱,就是习惯于把人进行评价,分类,概括,然后决定对待他们的方式。比如说会根据一个人的出生地,国籍,人种,毕业的大学等等各种标签做出自己的一些假设,根据自己的一些印象对人形成成见,把别人往各种框框里套,这些方法有一些道理,因为人的确有一些共性,但是同时也是一种很懒惰的方法,因为人虽然有很多共性,但是更重要的是人作为个体的个性。而一个人只有尊重别人,才会愿意花时间去了解这种个性,在此基础上才可能理解别人的感受,感情,立场,言行等等。否则,对于别人的肆意评价及对别人造成伤害,也彰显自己人格的幼稚和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