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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讓獸醫給做的結紮手術
--記留學後的第一個美國朋友:歐道明
老歐是我81年到印大(IU, Bloomington)後,第一個“推心置腹”的美國朋友。年屆40的他到台灣學過一年的漢語,氣質上與東方人較為契合。我則屬於那種“蔫兒性子”的大學畢業生,初到外鄉,處處需要努力適應。回想起來,我們成為朋友,偶然中又有不少順理成章的成分。
他家就住在Bloomington,這在全校3萬多學生(本科加研究生)中並不多見。他(當時的現任)老婆在化學系做過秘書。他們兩口子帶着他與前妻所生的一兒一女(那時已是高中生)及後來又生育的小女兒住在老歐的媽提供的一所小房子裡。他的老媽是文化人,出過有關“美國傳統/現代服飾(1915-1971)”的專著。老媽的稿費和家底允許她擁有自己的房子,還把自己擁有的另一所小房給兒子一家住。這種做法,讓我覺得很不像來美後聽到的大多美國家庭對待子女的態度。反而,老歐和太太更像我們現在說的“啃老族”。
想想也是的,老歐拖家帶口,卻沒個正職。做個東亞系的“職業”學生,之外兼職給人家打點零工,飢一頓,飽一頓的。太太的秘書收入微薄,後來乾脆連秘書也不做了。這一家子,不“啃老”,啃誰呢?他與前妻所生的一兒一女,倒是典型的美國人的獨立精神,靠在快餐店打工,基本維持自己的生活;並儘早地離開父親與繼母,到外州去讀大學了。他們的小女兒Dannielle那時是4、5歲的樣子,自然是跟着爸媽。
老歐說,他老娘年輕守寡,把自己拉扯大,並沒有再嫁。怎麼聽,這都像是傳統的(東方人)做法。媽媽心疼唯一的一個兒子,任其啃老;兒子被媽媽嬌慣成性,不好好做一份正職,卻跑到台灣去學漢語,回來後到東亞系去學唐詩宋詞,湯顯祖《牡丹亭》之類與謀生無關的東西。你說這是與大多美國人的作為相悖嗎?可是,那種隨心所欲、視金錢為無物的勁頭兒,又好像在美國人身上很常見。這叫初來乍到此方的我,難免有些困惑。(你這怪種,中文名字叫“道明”,舉止規範倒讓我一時說不清、道不明了呢。)
一連好幾年,他每到感恩節,都會把我接到他母親家,從中午吃到天黑。火雞、火腿、紅薯、玉米、甜點加紅酒、咖啡,有點我們過春節大吃大喝的樣子。把初來乍到的外鄉人,接到家中過節,也很像我們在京時,照顧遠道而來的親友的心態。自然,前提是他覺得你與他是“同類”,是“朋友”。(我作為身無分文的窮學生,沒有資格在美打工,只能做點校方工作。也是在貧寒中,躲在象牙塔中攻讀文學理論一類。)這點,猜想是他把我視為知己的原因之一吧。感激之餘,在心靈深處,我也有一些微妙的、不便表露的東西:老歐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想有好的工作或處境,本不是什麼難事;而我們作為第一代留學(後來移民)的學生,受窮是歷史使然,美國法律不允許我們打工。當年,也沒有什麼富二代、官二代的。只是人人憋着勁頭要找機會鹹魚翻身,在美過上個像樣的日子呢。吃着、喝着人家好心招待的,心裡還隱隱有些這樣的雜念,我所以並不自然與放鬆。他呢,自己很窮,招待了比自己更窮的朋友,顯得十分滿足。
到美的第三年,我靠到西岸打暑期工攢下的錢,回到校園後, 花900刀買下了一個美國學生畢業後出售的一輛福特車。這是一輛退役的警車,馬力十足,耗油量較大,高速上好像才跑20哩左右。我買來只為了學車、跑跑附近的超市買個菜,所以也沒有介意它的耗油量。老歐好心充當了我的開車教練(免費的!)
布魯明頓(Bloomington)的冬天極為寒冷。一次我的車困在積雪中凍住了,怎麼也打不着火。我向老歐求救,他把英俊的兒子帶來,先吃了一頓我炒的辣子雞丁加白米飯,然後幫我用開水為引擎部位加溫,最後,把車子打着,從深雪與堅冰中脫困,我每每想起來還很感激這爺倆。我炒雞丁時,刻意多加了辣椒、花椒,油鍋竄出的濃烈的味道把他倆嗆到了,兩人躺倒在地板上,作出掙扎、呼救的怪樣子,誇張地表現對中國菜厚味的反應,讓我感到十分好笑,也有些莫名的得意。兩人狼吞虎咽地吃了我做的飯,我覺得傳達出的是對我的手藝很欣賞的信息。
老歐待我不薄。可是他的一些不經意的小事,卻讓我反感過。一次,他到本市的小機場接人(或是送人),撿到了一個初來本地的中國留學生的行李箱。我也搞不清楚,別人的行李箱怎麼就被他“撿到”了。他心安理得地將它據為己有。我與他理論時,他說:”Losers, weepers;finders,keepers.” (權譯為“丟失者,活該去哭泣;撿到者,來財屬天意。”) 他當着我,把箱子撬開,看到的都是一些替換的衣物,洗漱用品,還有準備送人的小工藝品之類的東西。我一下子就聯想到自己當時來美所帶的陳舊的小皮箱子,無非也是帶了這些東西。而那位丟了行李的仁兄,此刻心裡會是多麼的着急和沮喪啊。(當年的國人,大多是換了幾十美元來美國赤手空拳打天下的。而補充這點兒丟失的物品,將花掉他身上的全部資產,恐怕還要舉債。)想到這兒,儒雅又樂於助人的老歐,第一次在我眼中變得有些邪惡的味道了。同時,我也清楚地意識到,如果Losers, weepers;finders,keepers是他們從小就認為天經地義的道理的話, 此舉也就不是作為一件邪惡之事而有意為之的了。怎麼說,我還是有些看不慣,有些不滿。
他有一次告訴我說,他花了200美刀讓一位獸醫給自己做了輸精管結紮手術,動機是省錢,與太太行房免去後顧之憂。本來是一件隨口說來,哈哈一笑的小事,但是,因為有“順手牽羊”,撿走同胞行李那件事的陰影,我有點看不起他。邏輯還是前面提到的:在富足的美國,過上富裕或小康的日子對於土生土長的白人,應該不難。這樣摳摳搜搜地過日子,應是沒有出息、不爭氣的後果。多年後,我和老歐幾次再相逢,他對我的善意相助,一如既往。我也漸漸意識到,對他的不滿,很有些初來美國搞不清他們的思維與習俗的緣故,屬於我接受起初的文化衝擊的一部分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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