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老欧,执着寻找遗弃老妈的风流老爹
一晃数年, 我从布鲁明顿拿到比较文学硕士学位后,就决定不玩文学这虚到家的玩意儿了—要谋生,要挣钱过日子呀。西海岸是我奔出路的首选,先是跑到洛杉矶,尔后又阴错阳差地来到旧金山,做了一名华文报纸的记者。
离开印第安纳之前,我把一些破家当寄存在老欧那里:记得有个人家廉价(1美刀)卖给我的慢锅及其它炊具盘碗,寒冬的衣物,还有一些书籍。之所以把破烂儿当宝贝,因为当时并没有把握一定能找到工作,闹不好还是要回到校园读博的—不是很想接着练比较文学的把式、接着熬那看不到出路的穷日子,而是要保留一个合法身份的权宜之计罢了。一旦回到校园,破烂儿家什可又会派上用场啦。
在旧金山当上了记者,暂时不用回到印大了,那些留在老欧家的杂物就抛到脑后。跑新闻,写报道,参加新闻发布会,哪天不是忙到午夜后才回“家”(唐人街从广东人那里分租的一间睡房)?突然有一天,老欧打电话通知我,要我到旧金山国际机场去接他。我兴冲冲地去接了老朋友的大驾。他见面寒暄后,出乎意料地把那些破烂儿郑重其事地交到我手中时,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有些酸楚,也有感激。在旧金山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混,时不时也闹个筹款会的隆重大餐去打个牙祭,或与美、中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们搞个采访之类,心态上与当年的印第安纳大学城的穷留学生,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穷朋友来聚会了,并且,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认真态度,把我已经忘了一干二净的杂物从大老远捎给我,我明白他还是拿我当朋友,还是穷伙计间惺惺相惜的情谊。
我当时虽然工资微薄,到唐人街找像样的餐馆,请他撮上一顿乃至数顿,还是能力范围之内的。酒酣耳热之际,他讲了他飞来旧金山的缘由,令我暗暗称奇:从文学的角度,真是上好的写作题材。简言之,老欧的生父就住在旧金山,而当年风流成性的他老爸,把一个未谙世事的纯情少女(他老妈)骗上床,并搞大了肚子之后,竟然玩了个“人间蒸发。”如果老欧的娘家有点势力,或者有几个强干的兄弟的话,我猜想此事一定会以“Shotgun Marriage”收场—即女方的家人用武力或强制手段让风流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娶那个为他怀了孩子的女子为妻。
不幸的是,老欧的娘是个老实巴交的学生,家人也未必就在身边为她撑腰。对那个虚情假意、始乱终弃的家伙竟然束手无策,任凭他溜之大吉了。说穿了,老欧原先说的“年轻守寡”,竟然守的是“活寡”。”而且对方从来没有过任何诚意!这个令人同情的弱女子,默默承受了一切不幸,没有嫁人,把孩子养大。同时,她坚持了自己的研究写作事业,在美国的服饰史上成了公认的专家。写作之余,她也常在附近的学府中兼课。非常有戏剧性的,是老欧长大后,执着地“寻根”,为自己找到了后来定居在旧金山的生身父亲。
在我听来,这些都像是“天方夜谭”。一个抛弃了母亲的坏蛋,还要费尽力气找回来?还要与他诚恳相处?还要时不时地飞过来看望?反正,与老欧和睦做朋友的同时,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处世哲学,某些地方经常让我搞不懂。从旧金山相逢后数年,我曾回到印第安纳去攻读计算机,与他在那里又有更多的接触。没有一次,他不给我或多或少的触动(或感动),这也是多年来,这个活宝一直鲜活地驻留在我脑海中的主要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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