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粮票”的“意识流”(之二)
在上一篇所刊出的“地方粮票集锦”中,有两种粮票的制式稍有特别。
其一,上海的粮票标出了很小的单位:5钱。(标明“十两制”。)
其二,浙江省的“临时流动粮票”:1市两。 (也标明“十两制”。)
仔细看后,两种粮票的颁发年代均为1960年。标明“十两制”的原因是在50年代末期,我们的度量衡经历了从“一市斤 = 16两”到“一市斤 = 10两”的转化。记得一市斤 = 16两的“两”也被称作“小两”。而一市斤 = 10两的两则被称为“大两”。此种变化实施了一段时间后,人们已经适应,并忘却了“小两”就没有必要再标明“十两制”了。可以想象的是,任何这种大规模,涉及亿万人日常生活的变化,不可能在某一特定时刻“一刀切”地实行;逢此新旧交迭时期到饭铺买4两面条(或米饭),很有必要申明您要的是4大两,还是4小两?
另一个让人费解的是:为什么会有5钱(一市斤的20分之一)这么小的粮票单位?它够买什么的?所听到的(自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食堂里的夜宵馄饨,可以小到只买“半两”的地步。女工们胃口相对小,又精于打算,自带干粮,只买半两馄饨,便是热乎乎、干稀搭配的宵夜美餐了。注意,这是上海市的粮票。若是由黑龙江省或山东省颁发的,就会有些怪怪的感觉了。
说到食堂买饭的“斤两/单位”,想起在工厂时的笑话。首先,我们的定量从过去当学生时的30斤上下,跃进到63斤半至69斤半。(我们砖瓦厂的前身,是劳改厂—这么说,这69斤半的定量就好解释了吧。)到食堂买饭,端锅去的人多,端碗去的人少。“来一斤米饭,加四两大饼”是很常见的“一人餐”。大饼4两,只是一张饼的4分之1,那张饼大约是个中号与大号pizza间的尺寸。油饼也是2两一个。外来的人说,你们这儿什么都大,太粗鲁了些。工人连忙辩解说:细气的也有啊,1两3个的! 人家就问啦:“这还差不多,1两3个的,这是什么呢?”答曰:“饺子。”
那个年月的小食堂,小饭铺之类的,常常在店内张贴些“服务公约”之类的东东。“服务热情”通常是第一条。下面是“盘碗干净”等等,最后就是“找清钱粮(准确找回您的钱票与粮票)”。那饥饿年头的粮票,说明了不得买卖,即是说不含金钱价值,可是在人们心目中,似乎是牵连身家性命的大事。你要是少找了谁的粮票,哪怕是半两,人家不跟你急才怪。
60年代初,共产风刮到市内的街道,我们那一片儿也办了“公共食堂”。该公共食堂的女会计,胖胖的,戴着眼镜。她的孩子,好像也是我们同一个小学的。(就近入伙与就近入学是并行的。)
一日,人们说食堂出事了,女会计吃安眠药自杀了。后来又传出话来:有人说她贪污了食堂收来的粮票,她想不开,就寻了短见。具体是否有贪污粮票的行为,并无定论。可是,因为小小的、薄薄的,但是载有千斤万斤压力的粮票,一个人就走了。再看到她的孩子们,邻居、同学还会指指点点:“就是他们的妈,那个会计。”听到这个,和看到那个丢了粮票不肯回家的小女孩一样,心中会有某种难言的酸楚。这和那个年代的饥饿感融合在一起,构成了我们童年记忆的特殊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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