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来,中国大陆经济发展蓬勃,高官的家人亲属经商多成巨富,此乃中国特色,为世人所共知也。
这也不奇怪。中国人的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当了官而不提携族人及子孙,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早在皇帝老儿坐龙庭的时代,一个底层平民如果要想发达,惟一的道路就是读书做官。先是祖辈们省吃俭用,艰苦创业,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成为地主富农,才有经济条件让其子孙读书受教育,读书的子孙十年寒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时也还要靠家人供养。所以一个人的金榜题名,其实是这个家族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获取功名的读书人对整个家族就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当官之后就不得不对他家族中其他成员施以援手以改善其生活境况。——这在官员的族人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中国人的这种传统观念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也不只是共产党的高官现在才这样做。
当然也有例外,如明朝人李贽。
李贽(1527-1602年),字宏甫,号卓吾。明代著名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历任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户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
李贽因厌倦了官场的生活,在姚安知府任期届满后“致仕以归”(退休回家),但他退休后不是回福建泉州老家,而是去了湖北黄安当教书先生。(1584)十月,李贽将妻女送回福建,独居麻城龙潭湖芝佛院,读书著述近二十年。
李贽不回老家,就是为了摆脱族人对他的约束和逼迫。
李贽这样做是违背情理的:他们老李家好不容易出了个知府,族人还等着他回去光宗耀祖,为全体家族成员谋福利呢!他却超然物外,对老家的族人不理不睬!
对于李贽这种背离传统的行为,老家的族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但族人的压力越大,李贽的反抗也越强烈,他后来干脆落发为僧。
李贽在给友人曾继泉的一封信里说,“因家中闲杂人等时时望我归去,又时时不远千里来迫我,以俗事强我,故我剃发以示不归,俗事亦决然不肯与理也”。
黄仁宇先生在他的《万历十五年》里是这样描述的:
所谓闲杂人等,是他的弟兄还是叔侄;俗事,是买田还是建立宗祠宗塾,或者竟是利用势力干预词讼,虽然语焉不详,大体上当不出这些范畴。最有趣的是,他的家族不顾他的愿望,仍然指定一个侄子作为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引起的反抗方式也同样有趣,他有一封遗书,题名为《豫约》,其中就提到他的这个侄子:“李四官若来,叫他匆假哭作好看,汝等亦决不可遣人报我死。”这封遗书草于1596年,离他削发为僧已有8年。
因李贽言行惊世骇俗,讲学抨击时政,著书针砭世弊,终为官府所不容,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麻城芝佛院被焚,友人闻讯将李贽接到离北京城四十里的通州,住莲花寺。
次年,李贽七十六岁,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李贽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被捕,其著作也被神宗皇帝下旨禁毁。
入狱后,当得知有司要判决将他驱离京师,押解回福建原籍时,李贽说:“我年七十有六,死以归为?”意思是:我已七十六岁了,(朝庭是要我)回老家去死吗?于是写下绝命诗一首:“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愿早一命归黄泉”。
不久,李贽在狱中“呼侍者剃发,夺其剃刀割喉,气不绝者两日(两天后才断气)”。东厂锦衣卫写给皇帝的报告,称李贽“不食而死”。
别人是视死如归,李贽是宁死不归。
宁死不归,宁死也不给族人谋福利,李贽真乃天下第一奇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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