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來,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蓬勃,高官的家人親屬經商多成巨富,此乃中國特色,為世人所共知也。
這也不奇怪。中國人的家族觀念根深蒂固,當了官而不提攜族人及子孫,則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早在皇帝老兒坐龍庭的時代,一個底層平民如果要想發達,惟一的道路就是讀書做官。先是祖輩們省吃儉用,艱苦創業,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成為地主富農,才有經濟條件讓其子孫讀書受教育,讀書的子孫十年寒窗,四體不勤,五穀不分,這時也還要靠家人供養。所以一個人的金榜題名,其實是這個家族幾代人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獲取功名的讀書人對整個家族就負有道義上的責任,當官之後就不得不對他家族中其他成員施以援手以改善其生活境況。——這在官員的族人看來是理所當然的,中國人的這種傳統觀念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也不只是共產黨的高官現在才這樣做。
當然也有例外,如明朝人李贄。
李贄(1527-1602年),字宏甫,號卓吾。明代著名思想家、史學家、文學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歷任河南共城(今輝縣)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禮部司務,戶部員外郎,雲南姚安知府。
李贄因厭倦了官場的生活,在姚安知府任期屆滿後“致仕以歸”(退休回家),但他退休後不是回福建泉州老家,而是去了湖北黃安當教書先生。(1584)十月,李贄將妻女送回福建,獨居麻城龍潭湖芝佛院,讀書著述近二十年。
李贄不回老家,就是為了擺脫族人對他的約束和逼迫。
李贄這樣做是違背情理的:他們老李家好不容易出了個知府,族人還等着他回去光宗耀祖,為全體家族成員謀福利呢!他卻超然物外,對老家的族人不理不睬!
對於李贄這種背離傳統的行為,老家的族人自然不肯善罷甘休。但族人的壓力越大,李贄的反抗也越強烈,他後來乾脆落髮為僧。
李贄在給友人曾繼泉的一封信里說,“因家中閒雜人等時時望我歸去,又時時不遠千里來迫我,以俗事強我,故我剃髮以示不歸,俗事亦決然不肯與理也”。
黃仁宇先生在他的《萬曆十五年》裡是這樣描述的:
所謂閒雜人等,是他的弟兄還是叔侄;俗事,是買田還是建立宗祠宗塾,或者竟是利用勢力干預詞訟,雖然語焉不詳,大體上當不出這些範疇。最有趣的是,他的家族不顧他的願望,仍然指定一個侄子作為他的繼承人。這件事引起的反抗方式也同樣有趣,他有一封遺書,題名為《豫約》,其中就提到他的這個侄子:“李四官若來,叫他匆假哭作好看,汝等亦決不可遣人報我死。”這封遺書草於1596年,離他削髮為僧已有8年。
因李贄言行驚世駭俗,講學抨擊時政,著書針砭世弊,終為官府所不容,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麻城芝佛院被焚,友人聞訊將李贄接到離北京城四十里的通州,住蓮花寺。
次年,李贄七十六歲,禮部給事中張問達秉承首輔沈一貫的旨意上奏神宗,李贄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被捕,其著作也被神宗皇帝下旨禁毀。
入獄後,當得知有司要判決將他驅離京師,押解回福建原籍時,李贄說:“我年七十有六,死以歸為?”意思是:我已七十六歲了,(朝庭是要我)回老家去死嗎?於是寫下絕命詩一首:“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願早一命歸黃泉”。
不久,李贄在獄中“呼侍者剃髮,奪其剃刀割喉,氣不絕者兩日(兩天后才斷氣)”。東廠錦衣衛寫給皇帝的報告,稱李贄“不食而死”。
別人是視死如歸,李贄是寧死不歸。
寧死不歸,寧死也不給族人謀福利,李贄真乃天下第一奇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