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戴耀廷寫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擺酒有時 去飲有時》
“擺酒”在粵語中是請客喝酒的意思;“去飲”,就是去赴宴喝酒的意思。
擺酒者,主人也;去飲者,客人也。
中國是個禮義之邦,禮義廉恥,國之四維。所以請客吃飯,無論是客人還是主人,始終是一件慎重的事情,更是一件高興的事情。
民以食為天嘛;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嘛;君子有酒,嘉賓式燕以樂嘛——從古至今,莫不如此。
筆者少時家貧,一日三餐,粗茶淡飯,溫飽殊屬不易,何來酒肉請客?在我的記憶中,我家從來沒有請過客,也從來沒有被人請過,直到一九七七年。
那一年我考上大學了。赴校報到之前,要到公社開證明轉戶口,公社辦公室管公章的漂亮女人仔細看了我的大學錄取通知書,給了我一張表,要我先找大隊民兵連長兼治保主任寫鑑定意見並簽字。
筆者父親當年還戴着壞份子的帽子,屬於階級敵人;筆者本人是狗崽子,屬於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大隊民兵連長兼治保主任姓施,是專門鎮壓我們這些人的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頭。請他開證明,這事兒可有點難辦。
但難辦也要辦啊,兒子上大學的事耽誤不得的,於是從來不求人的父親也只好忐忑不安的去施連長家,請他明天到我家吃飯,誰知父親的話一出口,施連長就爽快的答應了。
是母親做的菜,記得有煎豆腐,有炒雞蛋,還有粉蒸肉。請客上粉蒸肉,在我故鄉的那個年代,就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還有酒,請客不能沒有酒。酒是我冒雨赤腳步行一個多小時去公社供銷社沽的,一角二分錢一斤的老白乾,這是供銷社所能沽到的最好的酒了。天雨路滑,回家的路上我小心翼翼,生怕摔倒在地把酒給潑了。
施連長自斟自飲,喝得滿臉通紅,談興大發。在連聲誇獎菜好吃,酒好喝的同時,還講了許多他如何私下關照我們家的一些往事。
施連長說的不錯,其實他不說我們也知道,例如:施連長雖然在開鬥爭大會的時候對父親厲聲喝斥,但他這是當着群眾的面才這樣兇狠的,背着人他總是恭敬的叫我父親:“二叔”。
酒足飯飽之後,施連長才給我寫鑑定意見,其中有兩段話我現在還記得:“該同志能認真學習毛主席著作……,能與家庭劃清界限。”——我看了之後,心中立即充滿喜悅感激之情,這樣好的評語讓我喜出望外,這是一個狗崽子當年所能獲得最高政治鑑定。
作為一名光榮的共產黨員,復退軍人,施連長覺得不能白吃我家的飯,白喝我家的酒,臨走前送了我一件禮物:一本書,一本巴掌大小,十幾頁紙的黃皮小書,封面印着一行字:《毛主席論養豬》。
需要說明的是:這一點也不好笑,在那個年代,只有革命戰友之間,臨別時才贈送毛主席著作。
這說明施連長沒有把我當狗崽子看待,他是把我當成他的革命戰友呢!
施連長的確是個好人。
施連長如果還健在,現在應該有八十多歲了。
人生如夢,誠如戴耀廷先生所言:
“擺酒有時,去飲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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