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楓華客留言:“古城荊州城也不是什麼大城市,難道農民不是人麼?哦, 如果當農民就寧願死?可見這個社會不改造怎麼得了!”
網友楓華客說得對,農民也是人,其實當農民也沒有什麼不好。
經常看紐約華文報紙《世界日報》房地產廣告版的人都知道,現在法拉盛一套HOUSE的均價約在100萬至120萬美元左右,拿着這筆錢,開車北上三、五個小時,在紐約上州,可以輕鬆購得數百英畝的土地。——老實說,我就很想買塊地去當農民,可惜籌不到這一筆錢。
但在中國毛澤東時代,當農民和當工人不一樣,即便大家都是農民,農民跟農民也不一樣。
我的岳母帶着孩子下放回京山老家之後,正是極左路線橫行中國的時代,老婆說起那個時代,嘮叨得最多的是這樣幾件事:
一是紅衛兵、造反派上門抄家,二是在她家門口貼大字報,三是開大會鬥爭她媽媽,也即我的岳母。
老婆那個時候年紀小,只記得有一次開鬥爭批判大會,革命群眾讓我岳母站三隻腳的板凳挨斗,板凳有四隻腳,掉了一隻腳,放都放不穩,上面如何站人?我的岳母站不穩也得站,只好一次次從板凳上摔下來,摔下來又站上去,老婆當時看得淚眼汪汪,還不敢哭出聲來。
老婆讀小學的時候,最怕的是寫作文。那個時代,語文老師出作文題通常是《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憶苦思甜感黨恩》之類的。同學家庭成分是貧下中農的,這作文就好寫,什麼我爸爸給地主幹活,吃的是豬狗飯,干的是牛馬活,還被地主鞭打之類的。但我老婆家是地主,這作文就沒法寫了,沒辦法,老婆寫作文時也只好跟着同學們說,當然要換主語和賓語:“我奶奶是地主,她每天鞭打長工,讓他們吃豬狗飯,做牛馬活。”
作文雖然是這樣寫,但老婆免不了回家埋怨她媽媽:
“什麼人不當,你們為什麼要當地主呢?”
“紅軍不當,當地主,害死幾代人!”
埋怨歸埋怨,老婆有時候也好奇的問她媽媽:“奶奶是不是總拿鞭子抽打長工?”
我岳母回答說:“放屁!你爺爺死得早,你奶奶是個寡婦,雖然有點地,但要供你爸讀書,到快解放時,地也賣得差不多了。孤兒寡母的,受盡人家的欺侮,還不敢聲張。”
岳母就講了這樣一件事,農忙季節請月活(短工)的時候,餐餐要有酒有肉,因為你讓長工月活們吃好了,人家才肯給你出力幹活。有一次,上酒遲了一點,一個月活拿起桌子上放的錫酒壺,一甩就丟到池塘里去了,還說:“酒壺不裝酒,要酒壺幹嘛!”
岳母講這故事的時候,老婆的哥哥放假在家,恰巧被他聽到了。哥哥聽到這話,驚嚇得臉都變白了,他責備岳母說:“小妹年紀小,不曉得利害,這事真要寫進作文里了,怎麼得了,那是要死人的!”
於是一家人互相埋怨,還千叮嚀萬囑咐的叫老婆不要把這種事說出去。
當是時,岳母,哥哥,老婆,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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