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我,“方寸地”是什么意思,其实最初我也不知道,我曾问过我的岳父,记得他老人家是这样教诲于我的:“方寸地”是砚池的别名,意思是说土地财物对于一个家族来说,终归不会永久持有,但笔墨纸砚文房四宝所代表的中国人的精神文化价值观,却可以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是之谓“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
我的岳父岳母那一代人,早期对于共产党的土改政策以及后来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还是真心拥护的。他曾多次对我讲过,他真心的认为人类要实现共产主义,总会有一部分人失去财产甚至牺牲生命,这是社会进步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对于牺牲者来说,虽然痛苦,但因为换来了大部分人的幸福,这种牺牲也还是值得的(“牺牲”这两个字的本意就是为了信仰和理想而将自己的一切作为贡品奉献给神灵)。连我的岳父岳母对自己家族的土地及财物被没收和剥夺也心甘情愿,更何况能因此而分得地主土地及浮财的一般劳苦大众呢?——这也正是1949年共产党为何能取得大陆政权的民心基础。
可惜的是,毛泽东和中共的共产主义实验最终并没有给中国大陆民众带来幸福,反而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因此到了笔者我这一代,对共产主义理想已是将信将疑,而我们的下一代,则对之直接是嗤之以鼻。
但我有时候也暗暗地想:岳父之所以欣赏这幅对联,且将其书之宣纸,裱成条幅,挂于墙上,是否还隐含着一个更深层的意思,那就是我们郑家的土地和山林虽然被没收了,但我们郑家的“方寸地”还在,仍可留于子孙耕?
这个更深层的意义其实包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对旧时代的一切仍有着丝丝缕缕割舍不断的哀怨和忧愁。
岳父如果是这样想的,那他对自己家族的土地及财物没剥夺、被没收,恐怕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心甘情愿吧?
中国大陆官媒最近有报道,说中国大陆的土地流转改革正在坚实地向前推进——这是不是意味着土地持有者可以有偿转让或出租自己持有的土地?
虽然报道说中国大陆的土地流转改革之后,土地名义上仍是国有或集体所有,但如果土地持有者真正有权将自己名下的土地有偿转让或出租,这与西方国家的土地私有制相比又有何区别?——明眼人不得不承认:这不过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公有制,本质上还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就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一样,本质上仍是一种资本主义制度。
如果是这样,那中国大陆的土地制度经过六十余年的探索,拐了一个大弯之后,又恢复原状,回到原点;
如果是这样,那我岳父岳母他们那一批人所付出的牺牲就毫无意义;
如果是这样,那中国大陆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的土改将彻底失去其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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