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古希臘的哲人記錄的發生在兩千多年前的一次關於什麼是正義以及正義和非正義哪個更好的辯論。其中反方認為非正義比正義更強大也更有用,而正方則對之進行了反駁。本文重點將反方的論點摘錄出來,主要是因為雖然正方的觀點既符合當時的正統也符合今天的正統,但是很不幸地反方的論點卻是當時及今天的民間普遍存在的觀點。既然如此,不如讓這些存在了數千年的被正統認為是上不了台面的觀點見見光,由讀者自己來判斷這樣的觀點與今天人類世界的現狀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如果這樣的觀點占據了主導的話,會將人類帶向何方。讓讀者自己做正方或者裁判來看看是否能夠或如何能夠駁倒反方的觀點(當然,前提需要是讀者認為反方的觀點是錯的)。
。。。。。。。。。。。。 色:那麼,聽着!我說正義不是別的,就是強者的利益。——你幹嘛不拍手叫好?當然你是不願意的囉! 蘇:我先得明白你的意思,才能表態。可這會兒我還鬧不明白。你說對強者有利就是正義。色拉敘馬霍斯啊!你這到底說的是什麼意思?總不是這個意思吧:因為浦呂達馬斯是運動員,比我們大伙兒都強,頓頓吃牛肉對他的身體有好處,所以正義;而我們這些身體弱的人吃牛肉雖然也有好處,但是就不正義? 。。。 色:難道你不曉得統治各個國家的人有的是獨裁者,有的是平民,有的是貴族嗎? 蘇:怎麼不知道? 色:政府是每一城邦的統治者,是不是? 蘇:是的。 色:難道不是誰強誰統治嗎?每一種統治者都制定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平民政府制定民主法律,獨裁政府制定獨裁法律,依此類推。他們制定了法律明告大家:凡是對政府有利的對百姓就是正義的;誰不遵守,他就有違法之罪,又有不正義之名。因此,我的意思是,在任何國家裡,所謂正義就是當時政府的利益。政府當然有權,所以唯一合理的結論應該說:不管在什麼地方,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 蘇:現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這個意思對不對,我要來研究。色拉敘馬霍斯,你自己剛才說,正義是利益,可是你又不准我這麼說。固然,你在"利益"前面加上了"強者的"這麼個條件。 色:這恐怕是一個無足輕重的條件。 蘇:重要不重要現在還難說。但是明擺着我們應該考慮你說得對不對。須知,說正義是利益,我也贊成。不過,你給加上了"強者的"這個條件,我就不明白了,所以得好好想想。 色:儘管想吧! 蘇:我想,你不是說了嗎,服從統治者是正義的? 色:是的。 蘇:各國統治者一貫正確呢,還是難免也犯點錯誤? 色:他們當然也免不了犯錯誤。 蘇:那麼,他們立法的時候,會不會有些法立對了,有些法立錯了? 色:我想會的。 蘇:所謂立對的法是對他們自己有利的,所謂立錯了的法是對他們不利的,你說是不是? 色:是的。 蘇:不管他們立的什麼法,人民都得遵守,這是你所謂的正義,是不是? 色:當然是的。 蘇:那麼照你這個道理,不但遵守對強者有利的法是正義,連遵守對強者不利的法也是正義了。 色:你說的什麼呀? 蘇:我想我不過在重複你說過的話罷了。還是讓我們更仔細地考慮一下吧。當統治者向老百姓發號施令的時候,有時候也會犯錯誤,結果反倒違背了自己的利益。但老百姓卻必得聽他們的號令,因為這樣才算正義。這點我們不是一致的嗎? 色:是的。 蘇:請你再考慮一點:按你自己所承認的,正義有時是不利於統治者,即強者的,統治者無意之中也會規定出對自己有害的辦法來的;你又說遵照統治者所規定的辦法去做是正義。那麼,最最智慧的色拉敘馬霍斯啊,這不跟你原來給正義所下的定義恰恰相反了嗎?這不明明是弱者受命去做對強者不利的事情嗎? 。。。 色:絕對不行,你怎麼能認為我把一個犯錯誤的人在他犯錯誤的時候,稱他為強者呢? 蘇:我認為你就是這個意思。因為你承認統治者並不是一貫正確,有時也會犯錯誤,這就包含了這個意思。 色:。。。你真是個詭辯家。醫生治病有錯誤,你是不是正因為他看錯了病稱他為醫生?或如會計師算帳有錯,你是不是在他算錯了帳的時候,正因為他算錯了帳才稱他為會計師呢?不是的。這是一種馬虎的說法,他們有錯誤,我們也稱他們為某醫生、某會計,或某作家。實際上,如果名副其實,他們是都不得有錯的。嚴格講來——你是喜歡嚴格的——藝術家也好,手藝人也好,都是不能有錯的。須知,知識不夠才犯錯誤。錯誤到什麼程度,他和自己的稱號就不相稱到什麼程度。工匠、賢哲如此,統治者也是這樣。統治者真是統治者的時候,是沒有錯誤的,他總是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種種辦法,叫老百姓照辦。所以象我一上來就說過的,現在再說還是這句話——正義乃是強者的利益。 。。。 蘇:色拉敘馬霍斯啊!在任何政府里,一個統治者,當他是統治者的時候,他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屬下老百姓的利益,他的一言一行都為了老百姓的利益。 色:。。。告訴我,你有奶媽沒有? 蘇:怪事!該你回答的你不答,怎麼岔到這種不相干的問題上來了? 色:因為你淌鼻涕她不管,不幫你擦擦鼻子,也不讓你曉得羊跟牧羊人有什麼區別。 蘇:你幹嘛說這種話? 色:因為在你想象中牧羊或牧牛的人把牛羊餵得又肥又壯是為牛羊的利益,而不是為他們自己或者他們主人的利益。你更以為各國的統治者當他們真正是統治者的時候,並不把自己的人民當作上面所說的牛羊;你並不認為他們日夜操心,是專為他們自己的利益。你離了解正義不正義,正義的人和不正義的人簡直還差十萬八千里。因為你居然不了解:正義也好,正義的人也好,反正誰是強者,誰統治,它就為誰效勞,而不是為那些吃苦受罪的老百姓,和受使喚的人效勞。不正義正相反,專為管束那些老實正義的好人。老百姓給當官的效勞,用自己的效勞來使當官的快活,他們自己卻一無所得。頭腦簡單的蘇格拉底啊,難道你不該好好想想嗎?正義的人跟不正義的人相比,總是處處吃虧。先拿做生意來說吧。正義者和不正義者合夥經營,到分紅的時候,從來沒見過正義的人多分到一點,他總是少分到一點。再看辦公事吧。交稅的時候,兩個人收入相等,總是正義的人交得多,不正義的人交得少。等到有錢可拿,總是正義的人分文不得,不正義的人來個一掃而空。要是擔任了公職,正義的人就算沒有別的損失,他自己私人的事業也會因為無暇顧及,而弄得一團糟。他因為正義不肯損公肥私,也得罪親朋好友,不肯為他們殉私情幹壞事。而不正義的人恰好處處相反。我現在要講的就是剛才所說的那種有本事撈大油水的人。你如願弄明白,對於個人不正義比起正義來是多麼的有利這一點,你就去想想這種人。如果舉極端的例子,你就更容易明白了:最不正義的人就是最快樂的人;不願意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虧苦惱的人。極端的不正義就是大竊國者的暴政,把別人的東西,不論是神聖的還是普通人的,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肆無忌憚巧取豪奪。平常人犯了錯誤,查出來以後,不但要受罰,而且名譽掃地,被人家認為大逆不道,當作強盜、拐子、詐騙犯、扒手。但是那些不僅掠奪人民的錢財、而且剝奪人民的身體和自由的人,不但沒有惡名,反而被認為有福。受他們統治的人是這麼說,所有聽到他們干那些不正義勾當的人也是這麼說。一般人之所以譴責不正義,並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吃不正義的虧。所以,蘇格拉底,不正義的事只要幹得大,是比正義更有力,更如意,更氣派。所以象我一上來就說的:正義是為強者的利益服務的,而不正義對一個人自己有好處、有利益。 。。。。。。。。。。。------摘自《理想國》,作者柏拉圖, 中譯文鏈接:http://www.zhlzw.com/mzzz/lxg/002.htm 博客編者後記 這次辯論的結果是蘇格拉底完勝。不過上面這段辯論是記錄在《理想國》的第一卷中,而蘇格拉底的的真正徹底完勝卻是記錄在《理想國》的最後一卷的最後結束之時。不僅如此,善辯的蘇格拉底並不是如很多讀者可能會以為的那樣運用他所擅長的邏輯單純地從色拉敘馬霍斯所提出的物質利益的角度來取得反駁色拉敘馬霍斯的完勝的。他不但首先一步步逐漸地把對於正義的力量與益處的論述從物質的層次提升到個人精神的層次,而且更在結尾時運用了超自然的屬靈的不是屬世的寓言來取得了他的最後的完勝。 這本身表明睿智的柏拉圖或文中的主角柏拉圖的老師蘇格拉底非常清楚地知道人們無法完全從物質的層次來論證正義的強大和益處,而是不但要從個人的精神的層次來討論這個問題而且還必須要提升到超自然的靈魂的層次來論述這個問題,因為離開了超自然的意義,人類無法在完全在世俗的意義上來論證正義的強大和益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