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說的律法,不是保羅從法利賽拉比那裡學到的“口傳律法”。耶穌把法利賽人的“口傳律法”稱為是人的吩咐,人的遺傳。法利賽人把人的吩咐,人的遺傳視為“口傳律法”,當成神的命令去守。耶穌說,“你們藉着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着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6-9) 法利賽人的“口傳律法”和“基督教”這個信經,那個信經一樣,都是籍着人的遺傳,廢棄神誡命的。 我們說的律法,是耶和華叫他子民紀念的摩西律法。“你們當記念我僕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為以色列眾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瑪4:4) 耶和華的律法,就如交通規則一樣,不是給人定罪的,也不是給罪人定的。 交通規則,是為了保護人和財物安全定的,是人共同要守的規則。既然定了交通規則,交通規則就是絕大多數人能守的。守的人,不是“罪人”,不守的,才是“罪人”。藐視交通規則,要廢棄交通規則的,是不法之人的夢想。
沒有交通規則,即使都小心翼翼,因為沒有一個公義的標準,各行自己眼中正確的路,即使沒有惡意,全是善意,出事故的機會也比有公義的交通規則要大得很多很多。
因此,好的交通規則,本不是給不守規矩的“罪人”定的,而是給守規矩的“義人”定的公義準則,是為了保護人和財物安全的,而不是為了約束人,懲罰人的。當然,公然藐視交通規則,不守交通規則的,害人害己,也就會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學習交通規則而守之,不僅利己也利人。即使不愛人,為了免受懲罰,也當守。人若不想處處叫當權的管轄,叫規則約束,就得捨棄己意,甘心情願順從有權柄的,守規矩。
同樣,耶和華的律法,是公義的律法,以免人各行自己眼中為義的事。把耶和華的公義律法一遺棄,一廢除,各人都是自己的律法了,就各行自己眼中為義的事。“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16:2)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16:25)“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16:9) “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詩37:23)“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申12:8) 人可以完全有愛心,沒有惡意,各人就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至終也走向死亡之路。也就是說,如果離棄耶和華公義的律法,人可以憑愛心,把你愛到地獄中去。唯獨耶和華的律法,是公義的律法,是叫人憑耶和華的公義,走生命之路。
同樣,神給在伊甸園的亞當和夏娃一個吩咐,就是不要吃分辯善惡樹的果子,並警告在他們吃的日子必死。神的這個誡命,在始祖還是義人的時候就吩咐了,目的是叫始祖聽從,使生命可以得到保障。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如下的論點是不出於信的,是沒有根基的:“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真理是,律法在始祖還沒有犯罪的時候,就有了。耶和華神造了天地,就有了天地之法。他造了萬物,就有了萬物的法。他叫天上飛的,水裡滋生的,地上長的,走的,爬的,都各從其類。神又按自己的形像造人,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並規定了人可吃的是什麼,就是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也規定了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把青草賜給它們作食物。神同樣吩咐了,“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都是人類犯罪前耶和華就賜給人和萬物的律法。所以說,律法不是給罪人定的,因為律法在罪進入人間以前就有了。
試想,如果神不警誡始祖不要吃,始祖看見那樹那麼耀眼撩人,就會毫不忌諱地去吃。一旦吃了,還是必死。因此,說律法是給罪人定的,是撒旦的鬼話。說律法是為了定罪,叫人知罪,也是錯誤的。律法在有罪人之前,就有了,為的是叫遵守的人可以因此而活。因此,耶和華神的律法,是神愛的律法,宗旨是慈愛,是保護,而不是定罪,咒詛。是不愛的,不接受愛的,藐視律法不行律法的,受律法中言明的懲罰。
還有,神有個自然法。比如,地球,月亮,太陽,群星,都守這個自然的法則。這個法則或定例,作為耶和華的定意,在神創造天地之前就有了。也就是說,在日月星辰還沒有出世的時候,自然法則就有了,存在耶和華的心裡。有了這樣的自然法則或定例,又都遵守這個法則,日月星辰就能長久。否則的話,如果脫離耶和華的定例。或說耶和華沒有給日月星辰任何定例,日月星辰就會不成體統,就會亂飛,不是墮落下來,就會消失在黑暗中。有了規則或定例而不守的星,比如流星,就會落下,永遠消失在黑暗中。因此,自然法則,不是為給流蕩的星定的,而是叫日月星辰按自然法則,按定例,循規蹈矩,運行在應有的軌道上得以長存。
天使如同星辰。有墮落的天使前,神就定意天使要聽命順命守本位,成就神的旨意。如果天使不需要順命,神造的天使就各行己意,就不是行使神旨意的使者了。天使犯罪,沒有悔改的機會,就如流蕩的星,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永遠存留。但守本位順命的聖天使,就如同天上按定例運行的日月,得以長存。
天父耶和華的旨意,不僅行使在天上,也要行在地上。神對人永遠的旨意就是他定意叫人作的,在他律法中的誡命中顯明。
耶和華為堅定他永約中的律法,就定意把他的律法完全寫在人的心裡,再籍自己的靈使人能謹守遵行寫在心裡的律法。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1:31-34)
耶和華如何使日月星辰按永遠的定例運行,也要叫守他聖約的子民長存。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砰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若能量度上天,尋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後裔一切所行的棄絕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35:35-37)
耶和華神已把他賜下誡命的意義說的那麼明白,我們為何不相信呢?
“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8:3)
這不僅在人犯罪前是真理,犯罪後也是真理,將來得永生的人,也是因為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而活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