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3 使徒行傳是路加醫生寫給提阿非羅書信的後半部分。前半部分就是路加福音。 使徒行傳 1:1 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1:2 直到他藉着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 路加醫生是保羅的追隨者,但他既不是耶穌基督教訓,受難和復活的一手見證人,也不是從保羅那裡得來的,因為保羅沒有從使徒那裡領受耶穌基督的教訓,也不是耶穌基督受難和復活的一手見證人。 復活的耶穌不是魂兒,而是有骨有肉的,可以觸摸,可以吃喝的,正如路加醫生所寫的那樣。 路加福音 24: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24: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24:35 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樣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24:36 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24:37 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24:38 耶穌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 24: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24:4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24:41 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裡有什麼吃的沒有。 24:42 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24:43 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路加醫生在給提阿非羅寫信作見證時,並沒有認為是在寫聖經,而是把他聽來的,根據手頭上的資料,如實地寫出來。因為路加醫生的見證,是二手見證,大多是聽來的,他所記載的可靠性有賴於一手見證人的可靠性,也取決與他自己的記憶力,和判斷力的可靠性。 有人必說,路加寫的使徒行傳是聖經,是聖靈感動寫的,是無誤的! 要檢驗是否是聖經,是否出於聖靈的感動,我們可看三個方面: 1、聖經可能要經三種人的手:先知,使徒,和文士。 2、聖經一定要符合聖經。 3、聖經不互相矛盾。 那麼,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醫生是先知,使徒,還是文士?顯然,路加是文士。那麼文士的筆都可靠嗎? 耶利米書 8:8 你們怎麼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裡。看哪,文士的假筆舞弄虛假。 因此,聖經指證,經文士的筆的聖經,並不百分之百地可靠。有的甚至被文士故意篡改。 但我們沒有理由懷疑路加醫生故意篡改什麼,而相信路加作為文士,如實地記載了他的所聽所聞。而使徒行傳的主要信息來源是保羅,因為使徒行傳主要是保羅行傳。 那麼,我們來看,來自保羅的信息的可靠性。我們看,對保羅使徒身份至關重要的遇見主耶穌的見證(林前15:8)。顯然,我們知道,保羅遇見的是天上發的大光,而不是有骨有肉的耶穌。 我們來看出自路加筆頭的三個記載: 記載一: 使徒行傳 9:3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着他。 9:4 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 9:5 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9:6 起來,進城去,你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9:7 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記載二: 使徒行傳 22:6 我將到大馬士革,正走的時候,約在晌午,忽然從天上發大光,四面照着我。 22:7 我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我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 22:8 我回答說,主阿,你是誰。他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 22:9 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22:10 我說,主阿,我當作什麼。主說,起來,進大馬士革去,在那裡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 記載三: 使徒行傳 26:13 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着我,並與我同行的人。 26:14 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26:15 我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26:16 你起來站着,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 26:17 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 26:18 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如果誰有慧眼,是否能觀察到之乎者也來: 1、在使徒行傳第9章,與掃羅“同行的人,站在那裡”,但在第26章卻“都仆倒在地”。 2、在使徒行傳第9章,掃羅同行的人“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但在第22章卻“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說話的聲音”。 3、在使徒行傳第9章和第22章,掃羅被吩咐去大馬士革,在那裡有人會告訴他當作的事,但在第26章他卻就地被告知當作的事。 一個人筆下寫的同一件事,不僅是不同,反而是互相矛盾。這樣的見證,可信靠嗎?這也是聖靈感動的真實見證嗎? 另外,如果路加屬於文士,那麼作見證的彌賽亞,使徒,和先知的真假如何識別?真彌賽亞,真使徒,真先知,他們所說的,必與律法和見證為標準,必教訓人盡心盡性愛耶和華神,順從耶和華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侍奉他,專靠他。否則,就是假的。 以賽亞書 8:20 人當以訓悔(=律法)和法度(=見證)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 申命記 13:1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跡奇事, 13:2 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侍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 13:3 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 13:4 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侍奉他,專靠他。 13:5 那先知或是那作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耶和華神的道,分為律法和見證。律法是訓悔,教訓,和行為規範;而見證是對律法的見證,確認,和鞏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