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羅誇口的事很多。你說哪有的事兒? 如果神的羔羊只有十二個使徒(啟21:14),但保羅說,“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林後11:5)。這是不是誇口? 如果保羅斷言“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2:16)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0),但論到自己時他說 “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3:6)。這是不是指着自己誇口? 如果保羅就律法上的義可以是無可指摘的,那他為什麼非得說指着耶和華的律法誇口的人,必是犯律法的呢? 羅馬書 2:23 你指着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 保羅上面的話本身沒有錯,只是無的放矢罷了。 保羅不僅對凡是奉割禮的人無的放矢,也當眾無的放矢地羞辱外邦人的使徒彼得(徒15:7),“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加2:14) 按保羅的正確邏輯,如果“指着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那麼身為罪魁的他(提前1:15-16)夸釘死耶穌的十字架,自己倒犯律法,也不舍己,背自己的十架跟隨耶穌,豈不是也玷污主嗎? 加拉太書 6: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着你們的肉體誇口。 6: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 6:17 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 你看,保羅身上帶着耶穌的印記(stigma),不就是隨身攜帶個象徵性的釘死耶穌的十字架嗎?保羅如此夸釘死耶穌的十字架,是因為在他的心目中,不僅僅是整個世界都釘在了釘死耶穌的十字架上,更重要的是,十字架 “廢掉冤讎,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弗2:15),“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4) 因為在釘死耶穌的十字架上,廢掉了耶和華律法中的誡命,保羅的耶穌基督就可“稱罪人為義” (羅4:5),因為 “那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羅4:15) ,“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5:13), “沒有律法罪是死的”(羅7:8)。 所以,自誇“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的保羅,在傳廢棄律法的恩典福音上,自誇得一點兒都不過分。就連神在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都得照着保羅的福音所言。(羅2:16) 因此,保羅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9) 如果我們信保羅的福音,和他的咒詛之言,誰還敢聽信十二使徒見證的耶穌基督傳的天國福音? 有血有肉在世為人的耶穌對他的門徒說, 馬太福音 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 28: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因此,如果十二使徒忠心地照耶穌吩咐的去使萬民作他的門徒,教訓他們遵守凡是耶穌在世為人時所吩咐的,就在保羅和其門徒的咒詛之下。 然而,約翰見證的耶穌說: 約翰福音 12:47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12: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約翰見證的耶穌並不按保羅傳的福音審判,而是耶穌在世為人時所講的神之道(啟19:13)在末日要審判人。 在保羅和他的門徒來看,“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羅7:9) 但在耶穌和他的門徒來看,“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太5:18-19) 這此,“最小的”在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中,是“無用的人”不被接納的意思。 “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賽33:22)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唯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40:8) 當記住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雅各的話,“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所以,因為神的誡命沒有被釘死,保羅和他門徒的罪是活的,他們豈不就死了? 不能隨便誇口。不當隨便指着釘死耶穌的十字架誇口,也不當隨便指着主誇口。“現今你們竟以張狂誇口。凡這樣誇口都是惡的。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 4:16-17) 保羅教導的指着主誇口,無外乎是要說,耶穌代替你行義了,你就不需要去行他所行的義了。 明知道耶穌行的是善,行的是義,卻不去照行,豈不是不如不知道的好? 哥林多前書 1: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1:31 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着主誇口。 然而,保羅所引用的經文到底是如何說的?耶和華叫我們因為什麼誇口?耶和華不懲罰列國沒有受割禮的人? 耶利米書 9:23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部要因他的財物誇口。 9:24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9:25 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 9:26 就是埃及,猶大,以東,亞捫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曠野剃周圍頭髮的。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 所以,保羅誤引聖經了,而且不是過失誤引的。奉割禮的耶穌門徒要求外邦門徒也奉割禮,是沒有錯的。 實際上,耶和華要求他的子民,若誇口,就因敬畏他得聰明,認識他又知道他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 知道耶和華喜悅什麼,知道他的旨意,就當行他的旨意。 因此,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的確要指着耶和華的律法誇口:敬畏耶和華,盡心盡力謹守遵行顯明他慈愛,公平,和公義的律法。 如果我們要夸主耶穌的十字架,就當效法他,舍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 (太16:24;可8:34;路9:23)。 如果我們要指着主耶穌誇口,就當效法他,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約一2:6)。 傳道者總結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3-14) |